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规章管理制度

村级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村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村民和村级各类组织,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自治组织等。
第三条村规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治村、民主自治、文明规章、为民服务。
第四条村规管理制度的守则是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团结互助。
第二章村务第五条村民大会是村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村成年村民组成。
第六条村民大会负责选举村委会,决定村级事务重大问题。
第七条村民大会会议由村委会主持召开,逢年度至少开一次。
第八条村委会是村级组织的行政组织,由村委员会、村委员会主任组成。
第九条村委会负责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卫生卫生、文化宣传、扶贫帮困等工作。
第十条村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村级事务。
第十一条村民小组是村级基层组织,负责宣传村级政策、监督村级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小组组织成员为村民,根据所在地域分为若干小组。
第十三条村民小组主任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村级规章第十四条村级规章是对村级事务具有指导性、约束性的规定。
第十五条村级规章包括村级劳动争议调解规章、村级安居规章、村级农田管理规章等。
第十六条村级规章由村级法律顾问和村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七条村民必须遵守村级规章,不得违反。
第十八条对违反村级规章的行为,将按照村规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惩处。
第四章村级公共秩序第十九条村级公共秩序是指村级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第二十条村级公共秩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市容秩序、村级交通秩序、村级环境卫生秩序。
第二十一条所有村民必须遵守村级公共秩序,不得破坏。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村级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照村规管理制度进行惩处。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对于规章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村领导机关所有。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规章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村委会提出并经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村级工作管理制度模板

村级工作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工作管理,提升村级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各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村务、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三条村级工作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决策、民主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村级工作管理要注重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文明和谐的精神。
第二章村级工作组织机构第五条村级工作组织机构包括村委会、党支部、妇女委员会等。
第六条村委会是村级工作管理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村务工作的决策、领导和执行。
第七条党支部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党员参与村级工作管理。
第八条妇女委员会是保护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机构,主要负责妇女事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村级工作制度第九条村级工作制度包括决策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
第十条决策制度要求各项工作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策,做到听取意见、协商一致。
第十一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工作实行分工负责、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监督制度要求对村级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
第四章村务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村务工作制度包括收支管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第十四条收支管理要求财务公开透明,合理分配村级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要求科学规划田地利用,采取合理的耕作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依据村级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和计划,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第五章村级工作考核制度第十七条村级工作考核制度要求定期对村级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绩效评估主要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第六章村级工作安全制度第二十条村级工作安全制度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农村建筑、设施和天然灾害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

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管理,提高村级管理水平,保障村民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村级组织和村级工作人员。
第三条村级组织是依照《村级组织条例》设立的组织,负责管理和服务本村,包括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
第四条村级工作人员是指村级组织依法聘用的从事村级工作的民主选举或委托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村级管理规范第五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村级管理制度,积极为村级工作服务,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根据村级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级管理组织架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负责任、高效的管理团队。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腐败现象。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对村级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激励村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村级工作规范第十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维护村级稳定和发展。
第十一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维护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村民诉求,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和联系。
第十二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为村级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第十三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村级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超范围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制度,做好工作记录,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五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端正工作态度,热忱为村民服务,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不得懈怠工作,不得推卸责任。
第四章村级管理监督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村级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第十七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村级组织的监督,积极执行村级决策,不得违反村级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村级组织应当鼓励村民监督村级工作,接受村民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村级监督管理制度

村级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治理,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村民自治意识,促进村级民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级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等村级组织。
第三条村级监督管理制度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规范为准绳,以法律为准则,以公正为原则,建立健全村级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村级民主治理不断完善。
第四条村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与村级民主组织的联系,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村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工作规则、工作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监督管理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廉洁、高效。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定期公布村级治理工作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与村民代表大会的联系,听取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员工。
第三章村民代表大会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制定村级发展规划、预算和重大决策,确保民主程序。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问题。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村民委员会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村级事务的了解,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决策。
第四章监督机制第十六条村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事项,依法查处不正之问题。
第十八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村级事务进行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监督机构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加强村级各项制度管理制度

加强村级各项制度管理制度1.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根本体现,加强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设,可以促进村民广泛参与村庄事务,增强村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村民自治制度主要包括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组织架构、村民自治规章等内容,需要建立健全,规范村民自治行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2.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是村庄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明确财务管理程序、细化财务管理流程,确保村级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制度,可以防止财务风险,促进资金有效利用,提高村民经济收入水平。
3.村级土地管理制度村庄土地资源是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加强村级土地管理制度建设,可以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维护村庄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4.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村级公共服务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要加强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村级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注重公共服务品质,提升村庄生活水平,增强村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5.村级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村级社会组织是村庄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要加强村级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运作,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建立健全村级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推动村级社会组织参与村庄事务,促进社会资源整合,提高村庄社会发展水平。
二、加强村级各项制度管理制度的措施1.加强制度建设意识村级各项制度管理制度是村庄管理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制度建设意识,将制度建设摆在重大位置,将村级各项制度管理制度纳入村庄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村干部和村民对制度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制度运行监督村级各项制度管理制度只有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顺利落实。
3.加强制度适应调整村级各项制度管理制度是灵活的,要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适应村庄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规范村级各项管理制度

规范村级各项管理制度一、村级组织管理1. 村级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并执行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村级经济建设;(2)负责组织村级事务的管理和协调;(3)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服务;(4)组织村级事务评议和监督。
2. 村民大会制度:(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对村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村级领导班子和村民大会执行情况;(2)村民代表的产生和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选民登记和选举管理:(1)建立村民选民登记制度,确保选民名单的真实、准确;(2)选举村民代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
二、村级财务管理1. 村民自治财务管理:(1)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经济收支;(2)制定村级年度财务预算,实行财务专人管理,保证财务公开透明。
2. 村级公共财务管理:(1)建立村级公共财务制度,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合法、规范;(2)财务收支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村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1. 村级环境整治:(1)建立村级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村庄整洁美观;(2)加强对农村污染源的治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2.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2)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与推广,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
以上仅为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为了更好地规范村级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村级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自治组织的良好运行和村级事务的有序进行。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村民自治组织能够共同努力,共同促进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为打造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総則第一條爲规范村级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村级组织,包括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自治组织。
第三條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应以服务村民、维护村民利益为宗旨,遵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依法公正的原则。
第四條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五條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应强化制度执行,严格依法行事,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第六條各村级组织应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操作规程,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條大村委会是村级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村级事务的政策和计划。
村委会每届任期为五年,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條村委会设立办事机构,由主任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
办事机构负责执行村委会决定的事务,协助村委会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條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最高决策机构,代表村民行使权利,审议并决定村级事务的重大问题。
村民代表大会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條村民自治组织是村级群众自治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活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村民自治组织由村级居民代表和村级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條村委会负责制定村级事务的政策和计划,组织协调村级各项工作,监督和检查村级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十二條村委会办事机构负责执行村委会的决定,协助村委会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并决定村级事务的重大问题,代表村民行使权利。
第十四條村民自治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活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條村级日常工作应遵循以下流程:村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办事机构执行具体工作,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决定重大问题,村民自治组织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活动。
第十六條村委会应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代表的监督和检查。
村级管理制度规范内容

村级管理制度规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管理,维护村级秩序,促进村集体事务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是指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自治的要求,为了维护村级秩序,健全村级管理体系,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确立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三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适用于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包括村规民约的制定与执行、日常管理及资金使用等。
第四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的贯彻实施,必须遵循以民为本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理,尊重村民民主权利,维护村民群众的利益。
第五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的内容包括:村规民约制度的建立、村民大会的召开和决议执行、村民代表选举和履职、村干部选举和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村规民约制度的建立第六条村规民约是指村民根据自身的管理需要,通过充分讨论与协商,制定的对村民生产生活、秩序管理等方面的约定。
第七条村规民约的制定必须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确保村规民约的合理、公正。
第八条村规民约的内容应当与村级管理制度规范相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规民约的修改必须经过村民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村规民约的执行必须得到村民委员会的全面支持,对违反规约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纠正,维护村级秩序。
第三章村民大会的召开和决议执行第十一条村民大会是村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大会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村民大会应当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应当提前公布,并向全体村民告知。
第十三条村民大会应当听取村民的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依法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村民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得到村民委员会的全面支持,并且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宣传和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村民大会的决议执行不力的,应当追究责任,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四章村民代表选举和履职第十六条村民代表是村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选举产生,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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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党支部、村委会主要任务 (1)第二章村级组织职 (2)第一条党支部职责 (2)第二条村委会职责 (3)第三条部门职责 (4)第四条团支部职责 (4)第五条治保会职责 (5)第六条民调会职责 (6)第七条妇代会职责 (6)第八条民兵连职责 (7)第九条计生办职责 (7)第三章村级干部职责 (9)第十条支部书记职责 (9)第十一条组织委员职责 (9)第十二条宣传委员职责 (10)第十三条村委主任职责 (10)第十四条村委委员职责 (11)第十五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11)第十六条治保主任职责 (12)第十七条民调会主任职责 (12)第十八条妇代会主任职责 (13)第十九条计生办主任职责 (13)第二十条民兵连长职责 (14)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职责 (14)第四章党支部工作规范 (16)第二十二条“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6)第二十三条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7)第二十四条“一课三会”制度 (18)第二十五条党员学习制度 (19)第二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制度 (19)第二十七条党员大会制度 (20)第二十八条支部行为规则 (20)第二十九条党务公开制度 (21)第三十条党员行为规则 (21)第三十一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23)第三十二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4)第三十三条党员活动日活动制度 (24)第三十四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5)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5)第三十六条廉洁自律制度 (26)第三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7)第三十八条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28)第三十九条廉政监督制度 (29)第四十条述职述廉与民主质询、评议和评价制度 (30)第四十一条廉政奖励和惩罚制度 (32)第四十二条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33)第四十三条党费收缴制度 (34)第四十四条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35)第四十五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35)第四十六条征询党内外群众意见制度 (36)第四十七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36)第四十八条电教工作制度 (37)第五章村委会工作规范 (38)第四十九条村干部学习制度 (38)第五十条村干部例会制度 (38)第五十一条村干部考核制度 (39)第五十二条村干部值班制度 (40)第五十三条村委工作会议制度 (41)第五十四条村委工作报告制度 (41)第五十五条重大事项决定制度 (42)第五十六条财务管理制度 (42)第五十七条现金管理制度 (43)第五十八条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43)第五十九条公章管理制度 (44)第六十条人事管理制度 (45)第六十一条合同管理制度 (45)第六十二条土地管理制度 (46)第六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47)第六十三条党员议事会制度 (47)第六十四条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 (47)第六十五条民主理财制度 (48)第六十六条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49)第六十七条村务公开的程序 (50)第六十八条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51)第一章党支部、村委会主要任务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开展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促进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多种经济形式快速发展,巩固和发展以集体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促进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3、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调动各行各业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奠定良好的基础。
5、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分配制度,健全和完善生活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全体村民长期得到实惠,不断向城市化迈进。
6、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坚持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搞好城市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第二章村级组织职责第一条党支部职责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研究制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握正确的政策方向和市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团结带领全体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共同富裕。
3、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性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
4、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
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教育党员做践行“八荣八耻”的模范。
6、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第二条村委会职责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行使职权,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坚持村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村委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3、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和村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领村民不断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多种经济形式快速发展,巩固和发展以集体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5、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保持地区发展稳定。
6、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搞好本村的发展规划和文化阵地建设,为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奠定良好的基础,教育和引导村民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条部门职责1、村委会各部门必须服从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2、各部门负责人要在“两委”统一领导下,接受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安排,开展好各项工作。
3、部门负责人在开展工作中,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汇报具体情况。
4、部门工作要根据村委的安排,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有始有终,完善工作档案。
5、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部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完成好部门工作。
6、部门负责人要模范执行村委会管理制度,以身作则教育本部门职工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
第四条团支部职责1、团支部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和造就一代“四有”新人。
3、教育、引导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青年的突击队作用。
4、调动青年的劳动积极性,适应农村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5、搞好团员的发展、管理及老团员的退团工作;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等各项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6、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开展多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青年的生活。
7、经常向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第五条治保会职责1、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自觉用法律规范约束村民行为,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观念和道德水平。
2、向党支部、村委会、派出所请示汇报工作,联系和组织治保积极分子搞好本村治保工作。
3、组织村民搞好本村的综合治理,向群众进行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的安全防范教育,开展治安巡逻,发现可疑人、事、物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4、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做好思想转化和预防犯罪工作,对被管制、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的犯罪,组织群众进行监督、考察、改造。
5、配合中心工作,完成党支部、村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民调会职责1、向广大村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提高村民法制观念。
2、认真贯彻“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负责本村生产经营、恋爱婚姻、赡养老人、伤害赔偿、家庭邻里等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
4、配合共青团、妇代会开展“文明村院”、“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群众活动,培养和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5、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调解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妇代会职责1、组织和带领广大妇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扬“四有”、“四自”精神,提高自身素质。
2、组织妇女在“双学双比”、“争先创优”、“拥军优属”、“遵纪守法”、“尊老爱幼”、“教育子女”、创建“五好家庭”、“五好妇代会”、“三八先进集体”、“巾帼建功”、“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中比贡献、立新功。
3、组织妇女参政议政,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第八条民兵连职责1、组织民兵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开展军事技术讲座,进行实践演习。
2、开展政治教育,强化国防观念,培育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新一代民兵。
3、抓好组织建设,搞好预备役登记,储备合格兵源,组织民兵完成训练任务,提高民兵战斗力。
4、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抓好春秋两季的护林防火,夏天雨季的防汛等工作。
5、在元旦、春节、建军节期间,认真组织民兵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第九条计生办职责1、向村民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等,帮助村民树立国策观念,提高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对育龄妇女登记建卡,建立生殖服务档案,纳入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长效机制。
3、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生殖普查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4、对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