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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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配网低压设备命名规范

配网低压设备命名规范

配网低压设备命名规范1、低压线路及杆塔(1)若存在一台变压器对应一条低压线路,线路名称为所属台区名称,杆塔名称命名为所属台区线+杆塔顺序号,例如线路名为:某某(台区名)线,n为顺序编号,杆塔名为:某某线.#n杆。

(2)若存在一台变压器对应多条低压线路,线路名称为:台区名+I线、台区名+II线,n为顺序编号,杆塔名为:某某线.#n杆。

2、低压导线系统自动获取起点位置名称和终点位置名称,组成低压导线名称,例:某某线.#n杆~某某线.#n杆。

3、低压柱上开关按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线路名称.+#n+设备类型名称。

4、低压柱上熔断器按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线路名称.+#n+设备类型名称。

5、低压柱上电容器按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线路名称.+#n+设备类型名称。

6、低压柱上避雷器(现场无此设备)按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线路名称.+#n+设备类型名称。

7、低压电缆段系统自动获取起点位置名称和终点位置名称,组成低压电缆段名称,规则为:起始设备名称~终端设备名称。

8、低压电缆终端要求能唯一区别电缆终端,并且与电缆段中的起点、终点电缆终端名称一致。

9、低压电缆接头(现场无此设备)10、低压电缆分接箱,低压电缆终端箱按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线路名称.# n+设备类型名称。

11、低压配电箱(现场无此设备)按照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线路名称.# n+设备类型名称。

12、低压间隔单元(现场无此设备)按照照命名规则填写,例:台区名称.#单元编号+设备类型名称。

13、低压配电盘按照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站房名称.# n+设备类型名称。

14、低压开关柜按照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站房名称.# n+设备类型名称。

15、低压开关(低压隔离开关、低压负荷开关)按照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站房名称.# n+设备类型名称。

16、低压母线按照照命名规则填写,n为顺序编号,例:站房名称.# n+设备类型名称。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 ××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设备调度编号原则

设备调度编号原则

附录B设备调度编号原则B.1 一般原则B.1.1 凡接入广州电网的设备均必须统一编号。

B.1.2 500kV及以上的发电厂、变电站的命名及新设备的命名和编号由广东中调负责。

B.1.3 220kV及以下发电厂、变电站的命名及新设备的命名和编号由广州中调负责。

直调电厂的厂用电等附属设备由电厂自行命名与编号,但须报送中调备案。

B.2 母线编号原则B.2.1 220kV、110kV主母线用阿拉伯数字加“M”表示,一般按1M、2M、5M、6M顺序编号,旁路母线按3M、7M顺序编。

如220kV、110kV为单母线分段结线时,其主母线按1M、2M、3M顺序编号。

常规的排列顺序定为从发电机、变压器侧向出线线路侧,由固定端向扩建端(平面布置),自下而上(高层布置)排列,角形结线按顺时针方向排列。

B.2.2 35kV(或33kV,下同)、20kV、10kV及以下主母线用罗马数字表示,除了#4主变所对应的母线编号为Ⅷ外,其它母线编号均与主变编号对应。

如#1、#2、#3主变分别供电的母线,其编号依次为Ⅰ、Ⅱ、Ⅲ。

由同一主变的两个支路供电的两条母线,其母线编号采用主编号加“A”、“B”字母来区别。

如ⅠA、ⅠB,ⅡA、ⅡB,ⅢA、ⅢB。

B.2.335kV、20kV及10kV旁路母线按照主母线编号后加“旁”字编号。

如Ⅰ旁、Ⅱ旁、Ⅲ旁。

B.2.4在应用母线编号作为开关、刀闸等设备编号的组成部分时,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母线编号,如“ⅠA”变为“1A”或“1”使用,“3M”变为“3”使用,“Ⅲ旁”变为“3”使用。

B.3 开关编号原则B.3.1 220kV电压等级220kV开关编号由四位数组成,第一位数为“2或4”等,代表电压等级为220千伏,后三位数为序号。

规定如下:(1)母联、分段开关编号为“20××”,后两位由开关所联母线号组成,小数在前;母联兼旁路开关按母联分段开关原则编号。

(2)旁路开关编号为“20×0”,“×”为旁路开关所联旁路母线号;旁路兼母联开关按旁路开关原则编号。

电力系统命名规则

电力系统命名规则

电⼒系统命名规则电⼒系统部分设备统⼀编号准则SD 240-87中华⼈民共和国⽔利电⼒部关于颁发《电⼒系统部分设备统⼀编号准则》的通知(87)⽔电讯字第41号为加强电⼒系统调度运⾏管理,现颁发《电⼒系统部分设备统⼀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

本“准则”⾃发⽂之⽇起实⾏,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系统设备编号的⽂件⼀律作废。

各单位在实⾏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24⽇1 总则1.1 为适应电⽹的发展和⼤电⽹间的互联;提⾼电⼒系统调度运⾏管理⽔平,特制定本准则。

1.2 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统⼀编号。

1.3 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 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 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西北电管局总调度所制定的原则进⾏统编。

1.6 凡遇新投产⽽本准则⼜未明确的500kV设备的编号,都应报部电⼒调度通讯局审定。

1.7 本准则由所属电管局总调所(调度局)、独⽴省⽹由省电⼒局中调所负责组织实施。

2 电⼒系统部分设备名称调度管理中常⽤的电⼒系统设备名称,按“电⼒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字母缩写⽽成,今后逐步过渡到使⽤国家标准GB7159-87。

常⽤基本符号见表1。

表1常⽤基本符号3 交流500kV设备编号3.1 电⼒系统交流500千伏设备实⾏双重编号,即由代码编号(以下简称编号)和设备名称两部分组成。

例如线路,以该线路两端⼚(站)名称的简称命名,该线路两端断路器,按规定相应编号。

3.2 发电机、变压器等设备,按顺序分别为×号机,×号变,其主断路器按规定相应编号。

3.3 母线分别⽤1、2、3、4、5数字表⽰。

排列顺序规定为:从发电机、变压器侧向出线线路侧,由固定端向扩建端(平⾯布置),⾃上⽽下(⾼层布置)排列,⾓形接线按顺时针⽅向排列。

电网设备通用模型命名规范

电网设备通用模型命名规范

电网设备通用模型命名规范(试行)(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附件1:电网设备通用模型命名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是在电网一次设备调度命名的基础上,为方便电网设备模型数据在各级调度机构之间的交换和共享,对电网模型数据中一次设备的名称进行规范性命名。

主要内容包括:电网设备的全路径命名、电网及调度机构命名、厂站和主要一次设备等的命名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调度系统各类在线和离线应用的设备建模,也适用于其它电力设备管理和分析应用系统的设备命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下列标准文件构成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2260 国家行政区划代码DL/T IEC61970-301:2003 能量管理系统应用程序接口(EMS-API)第301篇:公共信息模型(CIM)基础DL/T 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DL/T 510-2008 全国电网名称代码SD 240-87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Q/GDW 137-2006 电力系统分析计算用的电网设备参数和运行数据规范Q/GDW 216-2008 电网运行数据交换规范Q/GDW 215-2008 电力系统数据标记语言―E语言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通信网络资源命名规范调度生产管理系统基础数据规范电力系统特高压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3 术语电网设备的基本名称:直接采用调度系统的统一命名体系,按调度发文所确定的调度关系和设备命名、编号。

设备的路径名称:按照组合规则对设备所属的电网、厂站和电压等级等属性的描述。

设备的全路径名称:用于交换和访问的电网一次设备的完整名称,即设备的路径名和设备的基本名称的组合,确保其在系统范围内的唯一性。

CIM:Common Information Model公共信息模型。

4 电网设备全路径名称电力系统各应用系统和功能之间、各级调度之间和电力公司之间需要交互大量的电网模型、参数、图形、实时数据等,数据的有效交换和共享,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设备名称的唯一性和稳定性。

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准则规定了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简称命编)准则,适用于地区电网内调度系统管辖的厂、站及输变电设备。

第二章总则第二条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依照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二次设备的命名遵照跟随相关一次设备的名称进行命名的原则。

第四条本地区电力系统的编号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遵循谁管辖谁命编的原则。

正式命编前,上、下级调度间应作好协调一致的工作。

第五条现有设备命编与本准则有冲突的,暂时予以保留,新设备投产或旧设备改造涉及命编改动的,参照本准则执行。

第六条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附录A。

第三章厂、站名称命名规则第七条发电厂(简称“厂”,下同)、运维操作站(简称“运维站”,下同)、变电站(统称“站”,下同)等厂、站名称一般由2〜3个字组成,^口:xx运维站,XX变电站,XX风电场等。

第八条厂、站名称原则上以行政自然村、马路等名称命名,也可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称命名。

站一般不宜以乡、镇及以上的行政名称命名。

第九条同一电压等级及与相邻电压等级网络的厂、站名称不得完全相同或名称的谐音完全相似。

第十条本厂、站出线对侧的厂、站名称和本厂、站名称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谐音相似的字。

第十一条同一地区不得有名称或名称谐音相似的厂、站。

第十二条厂和站不得同名。

运维站名称以其所在变电站名称命名,如:运维站设在XX变电站,则该运维站命名为XX运维站。

第十三条发展策划部在变电站规划选址时应明确变电站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名称建议,并发函通知调度所确认后,才能发文公告。

第十四条发展策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小电源及大用户接入系统方案审查,调度所在审查会上对小电源及大用户调度命名进行确定。

第四章输电线路名称命名规则第十五条线路名称由线路两侧厂、站名称中各1 个字组成,如:liokv xx 线、liokv xxi 路。

设备命名及编号原则

设备命名及编号原则

设备命名及编号原则1 总则1.1 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提高我公司设备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原则。

1.2 凡属我公司生产设备,均应照本原则实行统一命名及编号。

1.3 凡与省调关联的设备,参照省调编号原则编号,并报请省调同意后方可执行。

1.4 设备变更或技改后,新增设备的命名及编号应按照本原则套编。

1.5 凡遇本原则未明确的设备的命名及编号,应报生产调度部门审定。

1.6 本原则由工程技术部、运行部组织实施,有关专业应根据本原则编制各专业的设备名称及编号清册。

1.7 本原则的解释权归运行部。

2 电气系统部分设备名称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表1。

表1 常用基本符号3 交流220kV设备编号3.1 220kV交流线路命名遵循如下原则:3.1.1 线路及主变名称按照调度下发的命名执行;3.1.2 每一条线路均有独立的线路名称,不同的线路对应不同的代码编号。

3.1.3 母线命名原则:按照调度下发的命名执行。

4 6kV及以下系统设备编号原则4.1 变压器命名原则4.1.1 6kV及以上变压器为高压变压器,在命名第一字中以“高”标示,400V变压器为低压变压器,不标注电压等级。

4.1.2 根据变压器所带主要负荷的不同,在名称中加入标示字,如6kV系统中#1机高厂变、#2机高厂变、#01高备变。

4.1.3 各低厂变命名标明机组号、变压器名称。

如:#1机汽机1A变、#1机锅炉1B变等。

4.1.4 按低厂变所带负荷不同,以数字与英文字母作为标示,作为其开关及相关元件的编号代码。

(见附表1)4.2 母线命名原则4.2.1 母线名称标示出机组号、负荷类型、电压等级、母线段号,两段母线一般以A、B 标注,如:#1机汽机400V PC ⅠA段母线,#1机6kV ⅠB段母线,6kV输煤A段母线。

4.3 6kV开关命名原则4.3.1 6kV段进线开关以“1或2”代表机组号,“6”表示电压等级,“01”“10”“02”“20”表示某段工作进线、备用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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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输变电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准则规定了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简称命编)准则,适用于地区电网内调度系统管辖的厂、站及输变电设备。

第二章总则第二条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依照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二次设备的命名遵照跟随相关一次设备的名称进行命名的原则。

第四条本地区电力系统的编号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遵循谁管辖谁命编的原则。

正式命编前,上、下级调度间应作好协调一致的工作。

第五条现有设备命编与本准则有冲突的,暂时予以保留,新设备投产或旧设备改造涉及命编改动的,参照本准则执行。

第六条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附录A。

第三章厂、站名称命名规则第七条发电厂(简称“厂”,下同)、运维操作站(简称“运维站”,下同)、变电站(统称“站”,下同)等厂、站名称一般由2~3 个字组成,如:××运维站,××变电站,××风电场等。

第八条厂、站名称原则上以行政自然村、马路等名称命名,也可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称命名。

站一般不宜以乡、镇及以上的行政名称命名。

第九条同一电压等级及与相邻电压等级网络的厂、站名称不得完全相同或名称的谐音完全相似。

第十条本厂、站出线对侧的厂、站名称和本厂、站名称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谐音相似的字。

第十一条同一地区不得有名称或名称谐音相似的厂、站。

第十二条厂和站不得同名。

运维站名称以其所在变电站名称命名,如:运维站设在××变电站,则该运维站命名为××运维站。

第十三条发展策划部在变电站规划选址时应明确变电站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名称建议,并发函通知调度所确认后,才能发文公告。

第十四条发展策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小电源及大用户接入系统方案审查,调度所在审查会上对小电源及大用户调度命名进行确定。

第四章输电线路名称命名规则第十五条线路名称由线路两侧厂、站名称中各1个字组成,如:110kV××线、110kV××Ⅰ路。

一般情况下,线路名称的第一个字优先取有较高电压等级厂、站名称中的一个字;同一电压等级变电站之间线路名称的第一个字取规模相对大的变电站(指远景规划站内间隔较多、变电容量相对大的变电站) 名称中的一个字;同一电压等级发电厂之间线路名称的第一个字取装机容量较大发电厂名称中的一个字;同一电压等级发电厂和变电站之间线路名称的第一个字取电厂名称中的一个字。

第十六条用户变的专供线路可以以对侧用户变的名称命名,如用户变名称为110kV××变,则线路可命名为110kV××Ⅰ路、110kV××Ⅱ路。

第十七条同一电压等级及与相邻电压等级网络的线路名称不得相同或名称的谐音完全相似,同一线路两侧编号不得相同。

第十八条两站(厂)之间远景规划中仅有一条输电线路通道时以“线”进行命名,如110kV××线;两站(厂)之间有多条输电线路通道时以“路”进行命名,以示区别,如110kV××Ⅰ路、110kV××Ⅱ路,依此类推。

第五章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第十九条厂、站内110千伏交流设备实行双重编号,即由代码编号(以下简称编号)和设备名称两部分组成。

第二十条发电机、变压器等设备,按现场排列顺序分别为×号机(或#×机),×号变(或#×变),其主开关按规定相应编号,“×”代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一条母线分别用Ⅰ、Ⅱ、Ⅲ、Ⅳ等大写罗马数字表示,排列顺序规定为:从发电机、变压器侧向线路侧,由固定端向扩建端(平面布置)、自上而下(高层布置)排列。

例如:单母线,称Ⅰ段母线(Ⅰ母或ⅠM);单母线分段,分别称Ⅰ段、Ⅲ段母线(Ⅰ母或ⅠM、Ⅲ母或ⅢM) 或Ⅱ段、Ⅳ段母线(Ⅱ母或ⅡM、Ⅳ母或ⅣM);双母线分别称Ⅰ段、Ⅱ段母线(Ⅰ母或ⅠM、Ⅱ母或ⅡM);四段母线(或称双母线双分段),分别称Ⅰ段、Ⅱ段、Ⅲ段、Ⅳ段母线(Ⅰ母或ⅠM、Ⅱ母或ⅡM、Ⅲ母或ⅢM、Ⅳ母或ⅣM)。

其中Ⅰ段、Ⅲ段母线为一母线的双分段,Ⅱ段、Ⅳ段母线为另一母线的双分段,四段母线按从Ⅰ、Ⅱ、Ⅳ、Ⅲ顺时针(或逆时针)的顺序排列;旁路母线称旁母或PM(旁母分段称Ⅰ旁母或ⅠPM、Ⅱ旁母或ⅡPM)。

第二十二条母线联络开关,由所连接两段母线及母线联络开关的功能组成名称,加上开关编号形成双重编号。

连接母线双分段的联络开关称母分开关,连接母线和旁路母线的专用联络开关称旁路开关,连接双母线的专用联络开关称母联开关。

母联兼旁路两用开关称旁母开关。

仅有两段母线厂站的母联(旁母、母分)开关的名称前可省略所接母线号。

例如:母联×××开关。

第二十三条开关编号(一)开关编号用三个符号“×××”进行编码表示,前一位“×”代表电压等级,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中间一位“×”代表厂、站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可在0~9内任取一位(对于线路间隔超过9 个的应取连续两位,如169、171;有三段及以上母线的,一般情况也取两位,原则上这中间一位应遵循单接单、双接双的要求,如I段母线:911~919、931(无Ⅲ段母线的)、951;II 段母线:921~929、941(无Ⅳ段母线的)、961,且分布在母分开关两侧,但应尽量不与相邻厂、站的数字编号一致;最后一位“×”代表线路、母联、主变等,线路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母联、主变用大写的英文字母表示。

(二)110千伏电压等级使用“1”、35千伏电压等级使用“3”、10千伏电压等级使用“9”或“6”表示。

例如(三)母线联络开关编号母线联络开关按功能划分为:⑴母联开关,⑵母分开关,⑶旁路开关,⑷旁母开关四种;其中旁母开关又分为母联兼旁路开关(如图1所示)和旁路兼母联开关(如图2所示) 两种,母联兼旁路开关按母联开关编号、旁路兼母联开关按旁路开关编号。

母联开关编号中最后一位符号用大写英文字母“M、K、W……”等表示。

母联开关所接两段母线上的出线开关可在两段母线之间进行倒排操作。

旁路开关编号中最后一位符号用“O”(阿拉伯数字)表示。

旁路开关专用于替代其他开关运行。

母分开关编号中最后一位符号用“O(阿拉伯数字)、K、W、H……”等表示。

母分开关所接两段母线上的出线开关无法在两段母线之间进行倒排操作。

图1 图2(四)线路开关编号线路开关一般从××1起按远景规划实地出线间隔顺序编号,从固定端向扩建端依序排列;两站(或与厂)之间有多回线路通道时,线路开关编号的最后一位数应尽量保持与线路名称的单双号一致。

例如:110kV××Ⅰ路131(或133、135、137)开关;110kV××Ⅱ路142(或144、146、148)开关。

(五)主变压器开关编号主变压器按排列顺序号A、B、C、D 等,110kV侧开关编号相应为1×A~1×D;35kV、10kV 侧开关相应编号为3×A~3×D(35kV侧)、6×A~6×D或9×A~9×D(10kV 侧)。

(六)线路变压器组开关编号线路变压器接线的开关,按高压侧开关从属于线路开关,低压侧开关从属主变顺序编号。

如图3 所示。

图3(七)站用变开关编号站用变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母线编号的阿拉伯数字+“7”表示,如917、927、317、327等;若该开关为负荷开关,则由电压等级“×”+“0”+母线编号的阿拉伯数字+“7”表示,如9017、9027等。

(八)接地变开关编号接地变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母线编号的阿拉伯数字+“0”表示,如910、920 等。

(九)电容器及动补装置开关编号电容器及动补装置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 +“1”或“2”+“9”(单号电容器)或“8”(双号电容器)表示。

例如:#1电容器919、#2电容器918、#3电容器929、#4电容器928等。

I段母线上电容:919、918、939(无Ⅲ段母线的)、959;II 段母线:929、928、949(无Ⅳ段母线的)、961(十)风电场集电线路开关编号风电场集电线路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序号“×”+“0“(表示阿拉伯数字)组成,命名为“A”组集电线路、“B”组集电线路等。

如:A组集电线路310、B组集电线路320 等。

第二十四条刀闸编号(一)刀闸编号由所属的开关号加一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二)母线刀闸编号母线刀闸由所属的开关号加“1”或“2”组成,Ⅰ段和Ⅲ段母线上使用“1”,Ⅱ段和Ⅳ段母线上使用“2”。

例如:母联16M 开关接Ⅰ段母线侧刀闸为16M1、接Ⅱ段母线侧刀闸为16M2。

(三)母线分段刀闸编号母线分段刀闸由电压等级“×”+厂、站号“×”+“00”组成,如:1700刀闸。

但对因主变双臂开关形成的母线分段刀闸由“电压等级+厂、站号+主变双臂开关末位号”组成,如68BD刀闸。

(四)线路刀闸、主变压器刀闸编号线路及主变刀闸,由所属的开关号加“1”或“2”、“3”组成。

×××1──代表接Ⅰ段母线侧刀闸。

×××2──代表接Ⅱ段母线侧刀闸。

×××3──代表接线路或主变侧刀闸。

(五)内桥(扩大内桥)式接线:主变高压侧无专用开关的刀闸编号。

内桥(扩大内桥)式接线110千伏进线开关两侧刀闸,由所属的开关号加“1”、“3”组成。

×××1──代表接母线侧刀闸。

×××3──代表接线路侧刀闸。

内桥(扩大内桥)式接线主变高压侧无专用开关的刀闸由主变高压侧编号加“1”组成,如12A1刀闸、12B1刀闸。

(六)旁路刀闸编号旁路刀闸由所属开关加“7”组成。

如:×××7。

(七)电压互感器刀闸编号1. 35千伏、110千伏母线电压互感器刀闸编号由表示电压等级的“×” +厂、站号“×” +母线号“M”和“5”或“4”、“9”、“8”组成。

例如:Ⅰ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16M5;Ⅱ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16M4;Ⅲ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16M9;Ⅳ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16M8。

线路侧电压互感器刀闸编号用开关号和“4”组成四位数字。

例如:1694。

2. 10 千伏母线电压互感器刀闸编号由电压等级“6”+“0” +母线编号的阿拉伯数字+“4”组成例如:Ⅰ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9014;Ⅱ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9024;Ⅲ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9034;Ⅳ段母线的电压互感器刀闸为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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