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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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20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01]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0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培养第二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

省和各市每年要举办1-2期政治理论学习班,组织培养对象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组织他们进行国情、省情考察,对他们进行以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为宗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对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爱国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顽强拼博,勇攀高峰。

要主动关心他们政治、思想上的进步,引导他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

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对象,要重点培养,符合入党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入党。

第三条加强业务培养,提高培养对象的业务水平。

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每年要为他们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或实践考察。

同时,要为培养对象的业务学习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

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博士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培养基地,加强对培养对象的业务培养;要有计划地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外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安排出国考察、留学进修人员时,要优先从培养对象中选派;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培养对象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选送他们到国内重点院校、科研单位进修、研修,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省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拔出一定的经费,用于资助一批培养对象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或出国培训、进修。

第四条为培养对象创造成才条件。

省设立“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主要用于择优、定向资助由培养对象主持的研究项目,尤其是国家、省重点研究课题和重点项目。

333工程 培养对象 第六批

333工程 培养对象 第六批

333工程是指由我国政府发起的一项全国性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和选拔具有国际视野和领导能力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创新人才。

该计划的推行得到了我国各大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其中,333工程培养对象是该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将围绕333工程培养对象的第六批选拔标准、培养内容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第六批培养对象选拔标准作为333工程的重要内容部分,第六批培养对象选拔标准颇受关注。

通过对相关文件和政策的研读,我们可以了解到第六批培养对象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背景要求第六批培养对象应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包括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攻读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学术能力等。

他们应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过显著的研究成果或在该领域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 芳龄和身体条件第六批培养对象在芳龄上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3. 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选拔标准还将注重第六批培养对象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包括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教学能力或技术创新能力等。

4. 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第六批培养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具备国际交流和合作的能力,有志于在国际上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通过上述选拔标准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出第六批培养对象将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注重国际化视野和国际化交流。

这些要求旨在选拔出更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需求的优秀人才,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二、第六批培养对象的培养内容第六批培养对象的培养内容是333工程的关键所在。

在进行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后,培养计划的落实将对其未来的学术发展和创新能力产生深远的影响。

根据相关文件和政策的规定,第六批培养对象的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研究与课题攻关培养对象应根据其学术特长和研究领域,制定相应的学术研究计划,并开展相关课题的攻关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才办、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4月13日附件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要求,省财政设立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培养资金”)。

为加强培养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用于培养对象的科研项目资助;(二)用于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的补助;(三)用于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第三条培养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省人才办、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培养期内,培养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培养期满,培养资金如有结余,予以收回。

第四条培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人才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与管理,提出培养对象项目资助金额,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培养资金年度预算,审核、分配、下达年度培养资金,会同省人才办对培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各省辖市人才办、财政局及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申报培养对象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受省人才办委托,与受资助培养对象及所在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及时向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拨付培养资金;对培养对象执行资助合同情况进行考核;总结上报培养对象项目实施情况。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徐教党[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徐教党[2011]11号)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事业处室: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第三期期满考核和第四期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徐人才办〔2011〕6号)要求,现就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的对象与条件1、推荐申报对象。

局直属单位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研究或从事教育教学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推荐申报条件。

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为1956年1月1日、1961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学科成绩显著;参加市级评优课或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至少4篇(其中专业论文至少2篇,核心期刊至少1篇),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在本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有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二、推荐申报的程序1、组织申报。

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经同行专家推荐,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局组织处。

2、资格审核。

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专家评审。

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由局党委核定后,报送市人才办。

三、有关要求1、各校要严格按照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质量。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荐人选汇总表
已获其他人才工程情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况 (主要指省级以上的人
推荐省“333 工程”层次
才工程)
备注
(部门)
第五期省“333工程”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及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码
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2011年以来主要学术、科研成果(350字以内)
“2011年以来主要学术、科研成果”请参照以下 标准格式版本填写: 一、获科技奖励 1.201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1; 2.2012年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2。 二、主持科研项目 1.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三、发表论文及著作 1.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Cell) 发表论文3篇; 2.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0篇、EI收 录论文10篇; 3.出版专著1部。 四、授权发明专利 1.授权发明专利10件(第一发明人8件),成果转 化应用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000万元。 五、................................ 六、................................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名单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名单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名单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缪昌文
南京市鼓楼医院:邱勇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施正荣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刘礼华
江苏熔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强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萧伟
省社会科学院:刘志彪
省作家协会:苏童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周万幸
南京大学:任洪强范从来程章灿
东南大学:时龙兴樊和平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宣益民
南京理工大学:芮筱亭
河海大学:王超唐洪武
—1 —
南京农业大学:万建民曹卫星中国药科大学:李萍
中国矿业大学:缪协兴
江南大学:陈坚
南京医科大学:沈洪兵
南京工业大学:陆小华应汉杰南京邮电大学:黄维
南京林业大学:曹福亮张金池苏州大学:孙立宁
江苏大学:袁寿其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郑玉平
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沈树忠紫金山天文台:史生才
解放军理工大学:王金龙姚富强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任建安
—2 —。

《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

《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

《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1997年开始,我省组织实施“333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和“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一大批中青年人才成为各领域的高级专家,7人当选为“两院”院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特等奖18人,一等奖99人,二等奖156人,获得发明专利606项,一大批科研成果实现了产业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333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创优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江苏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现就“十一五”期间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题,以提升国际化素质为核心,以培养造就一批处于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顺利实现我省“十一五”发展目标和“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从2006年起,选拔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通过培养,到2010年,第一层次的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在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能带领一个国际水准的学术团队,其中10名左右成长为“两院”院士;第二层次的3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在国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在相关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其中150名左右成长为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企业家;第三层次的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区和行业发展,其中1500名左右成长为各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要求,省财政设立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培养资金”)。

为加强培养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用于培养对象的科研项目资助;(二)用于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的补助;(三)用于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第三条培养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省人才办、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培养期内,培养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培养期满,培养资金如有结余,予以收回。

第四条培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人才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与管理,提出培养对象项目资助金额,组织培养对象进修、培训等。

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培养资金年度预算,审核、分配、下达年度培养资金,会同省人才办对培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各省辖市人才办、财政局及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申报培养对象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受省人才办委托,与受资助培养对象及所在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及时向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拨付培养资金;对培养对象执行资助合同情况进行考核;总结上报培养对象项目实施情况。

第七条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培养对象拨付培养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及时报告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具体范围与标准第八条培养资金资助“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具体范围为:(一)培养对象主持的重点科研项目,优先资助国家、省重点研究课题和开发项目,主要包括:1.科研项目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工程费;2.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试验,小批量生产所需的检测手段、主要设备、材料、工装试验费等方面的支出;3.引进国外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所需购置的相关技术软件、检测手段、样品样机、仪器、材料及试验费等;4.申请专利,出版有重大理论突破的学术专著,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所需费用;5.参加国际权威机构组织的学术会议、国际论坛等交流活动所需相关费用;6.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所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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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333 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双向目标责任书
培养对象姓名:
培养层次: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主管市或部门:
填表日期: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03 年11 月
填写说明
1. 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有关说明,有疑问可向各市委知工办(市人才办)、省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才办咨询;
2. 请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填写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达明确,字迹清楚易辨;
3. 第一~四项内容由培养对象填写,第五~六项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填写;
4. 完成的标志性成果,指发表论著、承担及完成的项目、获得奖励、发明创造、科技成果转化等,考核方式指如何对标志性成果进行评价,客观界定其数量和质量;
5. 培养单位所提供的保障条件,指在实验条件改善、经费和人员支持、提供学习培训等方面的保障。

一、培养对象简况编号:
二、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总体目标与措施
三、培养对象的分年度计划
四、培养对象拟完成的标志性成果及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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