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文件汇编
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

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保问题日益严重,加强节能减排已成为各国普遍重视的问题。
中国也在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相关政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文将就中国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分析,探讨其内容,以期了解政策的主要方向和措施。
首先,中国政府在保障能源安全、加快能源转型等方面做出了不少积极的努力。
其中,能源法是中国节能减排政策的基础文件之一。
该法的制定是中国继《环境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项重要法律,是相关细则和规划的基础。
该法主要规范了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并确立了以节能、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增加清洁能源占比等为主要内容的能源发展方向。
另一个重要文件是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意见》,旨在推动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少浪费。
该文件强调了全社会应共同参与节能减排,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除此之外,还有多项政策措施促进节能减排。
例如,国务院提出了《节能减排行动计划》(2016-2020),其中提到了推广先进供给侧管理制度、加强工业节能、加快清洁能源发展等多项具体措施,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另外,还有通过扶持政策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的办法,例如《节能产品推广计划》、《节能减排产业创新战略》,这些文件主要鼓励企业通过引进和发展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企业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的减少。
那么,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如何呢?据相关部门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中国整体能源消耗量和能源强度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降低。
此外,政府倡导的“绿色低碳”也逐渐得到了企业的认同,许多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以及使用过程中都开始考虑环保和节能等问题。
上述政策和举措的实施进展的落实显示出节能减排现阶段的成效是显著的,同时,中国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节能减排的发展思路。
总的来说,政策文件是中国节能减排的重要基石,其中也折射了当前全球环保的重大挑战。
中国政府在周期中不断加强对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这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

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文件。
首先,是《国家中长期节能规划(2004-2020年)》。
该规划提出了我国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和措施。
其中,重点关注的是能源高效利用、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方面。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加强管理、完善法律制度等措施,以促进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快速发展。
除此之外,还有《节能减排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该办法针对企业和政府部门,制定了评价节能减排绩效的标准和方法。
企业和政府部门需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自我评估,并在评估中提出改进和创新措施。
这一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加强企业和政府部门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另外,政府还出台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
该政策针对节能减排产业,推出了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积极行动。
此外,政府还通过资金扶持、技术培训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产业的发展。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节能减排政策。
例如,针对建筑行业,政府推出了《建筑节能条例》,规定了
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针对交通行业,政府推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加速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总之,我国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文件,从多个方面出发,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政策措施。
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环保水保、节能减排制度汇编

环保水保、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汇编1目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17)节能减排考核办法 (25)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办法 (31)2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各厂队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事件、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分公司、总包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分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和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规范化。
第四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目标是不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件,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项目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产业发展战略与环境保3护战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鼓励发展环保科技产业。
第六条项目部发展规划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积极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七条项目部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深化管理,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1合同段。
第二章管理机制及职责第九条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综合管理、分级管控模式。
安全环保部为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条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电建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项目部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安全环保部1、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3、负责制定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4、负责对项目部厂队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管控;5、督促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及环保“三同时”管理和环保验收工作;6、负责监督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7、负责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8、负责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环境纠纷等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对事故进行上报;9、负责对项目部相关环境保护申报及审批工作进行备案管理和指导工作;10、负责组织和落实上级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工作安排。
节能减排文件汇编

国家关于节能方面的文件一览1980年《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与《关于逐步建立综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1980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和《关于逐步建立综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
节能作为一项专门工作被纳入到国家宏观管理的范畴,同时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了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长期指导方针。
点评:改革开放之初,面对经济高速发展的态势,能源紧缺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节能受到了必要的重视。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确立了节能在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1980年8月30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在报告中也提出了能源节约方面多准备采取的措施:继续加强能源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在改变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采取有效办法,尽可能节约能源。
大力开展以节能为中心的技术改造。
这是今后一个长时期的节能途径,也是向工业现代化前进的重大步骤。
继续搞好烧油改烧煤的工作。
重点是改那些原来设计烧煤,以后改为烧油的电站和工业锅炉。
制订法规,规定各种能耗标准以及有关的奖惩办法。
从1980年开始,原国家计委、经委组织编制五年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开始把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规划。
1982年《关于按省、市、自治区实行计划用电包干的暂行管理办法》与《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为了保证电力的合理分配使用,提高电能利用的经济效益,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按省、市、自治区实行计划用电包干的暂行管理办法》。
同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
该办法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十八条关于“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的规定。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部分)2011年3月目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5、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8、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1]51号)9、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1、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12、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1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1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1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局17号令)19、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20、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9]166号)(与17重复)2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2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国发〔2009〕38号)23、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2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25、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二、循环经济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3、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5、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6、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7、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9、关于印发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25号)三、清洁生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72号)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16号)3、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太湖流域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09]104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461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7、《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8、《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第二批)9、《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10、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1、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2、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3、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4、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5、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6铜冶炼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1]113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2、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4、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4、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公告)6、工信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4号)7、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9、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五、节能评估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0年本)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资料汇编(征求意见稿)4、《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家发改委第37号公告)5、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六、新能源1、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2、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七、其他1、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3、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改委公告2009年第27号)4、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2010年第33号公告)5、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应用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工信部节[2011]9号)6、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6项)目录7、有色金属工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8、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9、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财建[2011]61号)浙江省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人大常委公告第9号)2、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268号)3、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4、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0〕39号)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7、浙江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8、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511号)9、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10、浙江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企〔2010〕232号)11、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418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8〕42号)15、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发〔2009〕38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27号)16、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17、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9号)18、关于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0〕275号)二、循环经济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2、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58号)3、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134号)三、清洁生产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贸资源〔2003〕1040号)3、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4、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8〕331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2、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2003〕39号)五、节能评估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程序(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75号)3、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及深度要求(试行)4、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59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六、新能源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9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杭州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杭州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1号)2、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76号)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4、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83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力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7号)二、循环经济1、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2、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53号三、清洁生产1、杭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市经委关于转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杭经资源[2007]336号五、节能评估1、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66号)2、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政办函〔2010〕11号)3、杭州市薄钢板行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六、新能源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86号)2、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31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0号)七、其他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283号)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258号)富阳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7]109号)2、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6〕39 号)3、转发省发计委《关于富阳市江南片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的批复》的通知(富政办〔2004〕53号)二、循环经济1、富阳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政办〔2008〕3号)2、关于调整和完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富政〔2006〕1号)3、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函[2007]110号三、清洁生产1、富阳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办法(富政函〔2005〕73号)四、节能评估1、《富阳市2008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富政〔2008〕5号)2、关于促进富阳造纸行业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富政〔2007〕13号)节能降耗基础知识1.能源能源亦称能量资源或能源资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节能降碳减污制度文件范本

文件名称:XX市节能降碳减污制度文件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号召,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和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节能降碳减污的制度体系,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
二、节能降碳第四条企业应加强能源管理,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和监测体系,定期进行能源审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和高效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
第六条企业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降低碳排放。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碳排放核查,确保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三、减污治理第八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污染源治理,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废水和废气处理,确保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合理利用和处理固体废物,防止环境污染。
四、政策支持与激励第十二条政府应加大对节能降碳减污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
第十三条政府应对在节能降碳减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违反节能降碳减污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市政府成立节能降碳减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节能降碳减污工作。
第十六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节能降碳减污工作的实施。
六、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市政府所有。
第二十条如有其他法律法规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023年绿色低碳 政策汇编

2023年绿色低碳政策汇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各国纷纷提出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23年,我国也将在绿色低碳领域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2023年我国绿色低碳政策进行汇编,以期全面了解我国在绿色低碳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举措。
一、加大节能减排力度2023年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出新的节能目标。
其中,建筑节能将成为主要方向,加快推动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提高建筑能效水平。
制定新的工业节能措施,推动高耗能行业进行改造升级,降低能耗水平。
二、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政府将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扶持力度,通过加大补贴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清洁能源的市场占有率。
将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突破和应用,实现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2023年政府将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实施碳市场化机制,通过碳交易来约束碳排放行为。
还将建立和完善企业碳排放清单报告制度,推动各行业企业的主动减排,促使企业转型升级。
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对环保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
将加大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的投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五、加快城乡绿化工程政府将继续推动城乡绿化工程,加大对城市绿化和森林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
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手段,推动农村地区的绿化工程,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2023年我国将在绿色低碳领域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政府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城乡绿化工程。
相信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绿色低碳政策将取得丰硕成果,为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在2023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我国将继续加大力度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以推动经济转型,加快可持续发展步伐,为构建美丽我国、美丽世界做出积极贡献。
节能减排的政策文件

节能减排的政策文件
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的普及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各国政府都开始积极推行节能减排政策,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地球家园。
以下是节能减排的政策文件内容:
1. 国家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监管,制定具体的能源消耗指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控制,鼓励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2. 推广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使用;提倡绿色出行,鼓励步行、骑车、共享单车等。
3. 加大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力度,推广节能型设备、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鼓励企业自愿减排,逐步实现排放权交易制度。
5. 加强能源消费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总之,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多种方式来推动和实现。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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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节能方面的文件一览1980年《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与《关于逐步建立综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1980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和《关于逐步建立综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
节能作为一项专门工作被纳入到国家宏观管理的范畴,同时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了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长期指导方针。
点评:改革开放之初,面对经济高速发展的态势,能源紧缺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节能受到了必要的重视。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确立了节能在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1980年8月30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在报告中也提出了能源节约方面多准备采取的措施:继续加强能源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在改变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采取有效办法,尽可能节约能源。
大力开展以节能为中心的技术改造。
这是今后一个长时期的节能途径,也是向工业现代化前进的重大步骤。
继续搞好烧油改烧煤的工作。
重点是改那些原来设计烧煤,以后改为烧油的电站和工业锅炉。
制订法规,规定各种能耗标准以及有关的奖惩办法。
从1980年开始,原国家计委、经委组织编制五年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开始把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规划。
1982年《关于按省、市、自治区实行计划用电包干的暂行管理办法》与《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为了保证电力的合理分配使用,提高电能利用的经济效益,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按省、市、自治区实行计划用电包干的暂行管理办法》。
同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
该办法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十八条关于“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的规定。
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点评:1980-1982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各种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烧油、节约用电、节约成品油、节约工业锅炉用煤、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合理用能等5个节能指令。
上述政策举措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当时的节能工作。
1985年《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与《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的计划管理,合理利用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力求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1985年6月30日,国务院环保委员会、国家经委颁布《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工业企业在利用能源和各种资源生产产品的同时,要积极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工艺,搞好综合利用,尽可能不排放或少排放污染物,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与破坏。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果,是评定工业企业经营效果好坏的一个重要内容。
同年9月30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对综合利用资源的生产和建设,实行优惠政策。
企业必须执行治理污染和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方针。
能源消耗大的企业,应当把利用余热、压差、高炉的焦炉煤气以及水的循环利用作为建设和改造的主要内容。
对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点评:1985年是我国能源供应十分紧张的一年,华东、华南等地的煤价在几个月之内上涨了一倍左右。
根据这两个地区申报的缺能数量,总共只有40Mt煤,不到该年全国产量的5%,而一般估计我国能源的浪费量则远超过5%。
因此,资源综合利用成为焦点问题。
对节能技改项目,1985年之前从财政拨款转向“拨改贷”,年息为2.1%,1985年以后,以低于商业贷款利率50%的优惠条件,向建成后被确定的节能项目提供利息返还。
1986年《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为贯彻国家对能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1986年1月12 日国务院发布《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
《条例》中称:国务院建立节能工作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和审查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和改革措施,部署和协调节能工作任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指定主要负责人主管节能工作,并可建立节能工作办公会议制度。
2001年该条例废止。
点评:1986年国务院颁布《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这也是全面指导我国节能工作的一个行政法规。
在1998年《节能法》正式颁布前起到了法规的作用。
1986年中央控制了经济增长速度。
虽然从80年代初,国家就开始重视节约能源,但是,能源不足,尤其是电力供应紧张,仍然是当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
1987年“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的通知”与《企业节能管理升级(定级)暂行规定》1987年9月25日,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材局印发“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的通知”。
《通知》中称:尽快在我国采暖地区贯彻实施《标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为此,请严寒及寒冷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按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的要求,组织专门班子结合本地区条件,因地制宜地争取在年内编出实施细则初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会同计、经委审查批准。
同年,《企业节约能源管理升级(定级)暂行规定》文件出台,《规定》中提出:“以节能升级为基础促进企业升级”。
点评:自《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实施后,民用建筑节能受到各地主管部门的重视。
华北、东北、西北等地以及江苏省都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标准》实施细则,建成了一大批节能30%的节能建筑,同时在北京、哈尔滨、西安等地开展了建筑节能50%的试验住宅小区和试点工程建设,促进了各种新型保温复合墙体材料、节能型建筑塑料窗、采暖供热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提高了当地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以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同时,针对当时我国工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比较落后,能源消耗高、经济效益低的问题,国家认识到做好节能工作,必须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使节能同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
要广泛宣传节能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人才培训、健全责任制,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
1994年《“199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1994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关于《“1994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
意见中指出:根据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开发与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定于1994年10月3日至8日开展“199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拟推荐500种优质节能产品和500项优秀节能科技成果,在通过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予以发布。
点评:“199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面关注节能,播放节能专题节目。
当时的节能标语口号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能源,人人有责;向科学管理要能源,向技术进步要能源;发扬节约一度电、一滴油、一克煤、一滴水的勤俭作风。
1995年《关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与《中国电力法》1995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和“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
在刚开始实施的国家“十五” 计划纲要中,再次提出了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这些措施无疑有力地推动着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
同年颁布的《中国电力法》是中国第一部专论能源的法律。
点评:据有关数字统计,1991-1995年,全社会节能基建总投资为253.2亿元,形成了1496万tce的年节能能力;建成热电机组3750MW,城市煤气及放散气回收400万m3/d,民用型煤年产能力540万t,煤炭洗选年处理能力600万t,并增产水泥300万t,风机水泵改造年节电4亿kWh。
全社会节能技改总投资为276.4亿元,形成了4600万tce的年节能能力。
但从实际节能量看,这些节能能力还没有完全发挥。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从1995年起开始制定节能法,于1997年11月经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指出: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要求“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点评:《节能法》的公布和实施确定了节能在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为中国的节能行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1999年《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效开展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保障节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节能产品的国际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9年2月11日出台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办法》中确定了“节能产品”的定义: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
同年3月10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1万吨)的用能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