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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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申请条件

五保户申请条件

五保户申请条件第一篇:五保户的概念及基本条件五保户是指年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儿女或者赡养儿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社会帮助的贫困老年人。

根据中国政府的规定,五保户分为老年五保和优抚五保两类。

老年五保指年龄超过60岁或55岁以上妇女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居住地认定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老年人群体,包括居民城市、农村以及牧区等所有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居住地。

优抚五保是指因各种战乱、疾病、事故等原因,在国家福利制度实施前的烈属、老战士、伤残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等居民五保制度实施地区认定的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五保户申请条件如下:1. 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 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五保户必须符合“无事业单位和企事业退休金和生活保障”条件,并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无子女抚养或子女抚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保户的子女年满16周岁不住在家中并非医学、交通、通信等特殊原因,不理解抚养义务,或者抚养不力等情况,需在当地民政部门认定。

4. 离异或丧偶,赡养困难的老年人:申请离婚或丧偶一年以上,并且没有赡养儿女,或者儿女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赡养申请人的,可以申请成为五保户。

以上是五保户的基本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享有每月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保障、敬老优待等福利待遇,缓解生活困难。

第二篇:五保户申请流程对于符合五保户条件的老年人来说,申请五保待遇可以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困难,提高生活保障水平。

下面介绍五保户申请流程:1. 申请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材料(养老金、社会救济、养老保险、退休金等)、证明孩子不能赡养的相关材料(比如自己的病历、儿子女儿的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2. 申请人到原籍、现居住地的市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填写《低收入养老人员优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

3. 市民政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优抚证”,并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优惠。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对农村特困老年人口实施救助和供养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突出,农村特困老年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加大了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需求。

因此,制定和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确保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 原则:(1)依法依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政府主导:政府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区分分类:根据农村特困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供养对象,进行分类供养,实现个性化服务。

(4)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形成多方合力,共同解决问题。

三、主要措施1. 普查登记:通过组织普查,全面掌握农村特困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供养需求,建立档案,构建数据库。

2. 供养标准:制定农村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确保供养水平基本、合理和公平,根据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3. 供养方案:根据供养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供养方案,包括提供基本生活费、医疗费用、住房等保障,以及心理和精神上的关怀。

4. 提供服务:在供养机构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和人员配置,提供专业的服务,确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5.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资金和物质援助,开展志愿服务,为供养对象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6. 宣传教育: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农村特困老年人及其家庭对政策的了解和参与意识,提高自身保障能力。

7.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组织保障1. 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并加强协调和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保档案管理制度

五保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五保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五保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五保户的登记、审核、归档、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五保档案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五保户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2. 准确性原则:五保档案内容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现象。

3. 安全性原则:五保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五保档案应当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五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提供五保档案所需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五保户本人或其代理人负责提供与五保档案相关的个人信息。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档案管理部门根据五保档案管理要求,制定档案收集计划。

(2)各部门按照档案收集计划,及时收集五保档案所需资料。

2. 档案整理(1)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2)档案整理过程中,应当对档案资料进行核实,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

3. 档案归档(1)档案管理部门对整理好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填写档案登记表。

(2)档案管理部门将归档的档案资料按照编号顺序排列,存放于档案室。

4.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受到虫蛀、霉变、火灾等危害。

5. 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方便档案的利用。

(2)档案查阅者应当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六、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备,确保档案存放有序。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档案室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一、制度背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指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病残儿童和失独家庭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基本生活服务的保障制度。

近年来,随着农村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加剧,现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因此,为了提高五保供养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加强农村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制定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方案目标1.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2.提高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3.增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能力。

4.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三、方案内容1.补贴标准的调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适当调整五保供养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同时,采取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将重度残疾人、病残儿童和失独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更高的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2.供养对象的确定和评估建立健全的供养对象的确定和评估机制,确保五保供养的对象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同时,加强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对供养对象进行重新评估,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需求和资助效果。

3.供养方式的多元化除了提供经济补贴外,加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供养方式。

包括建设和完善农村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家庭护理服务等,提供养老、护理、康复等服务,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4.资金保障机制的完善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保障机制。

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共同投入,确保资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五保供养的模式,引导社会力量为五保供养提供资金和服务。

5.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五保供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同时,强化对供养对象的服务质量监管,确保供养对象的权益得到保护。

四、实施路径1.政府的领导和承担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落实资金保障责任,确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农村五保制度

农村五保制度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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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没有没收的权利 丧葬费:谁办归谁; 抚恤金归其法定继承人 村委会能向继承这两笔资金的继承人扣回 过去供养的费用。因为村委会不是老人的 赡养义务人,有权要回已发生的供养费用。
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 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 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 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 费用。
案例
• 一五保户生前由村委会为其购买社保,因 生活不能自理,经村委会送入敬老院多年, 该五保户子女因意外死亡,有一名已出嫁 的孙女,一名已成家立室的孙子。五保没 有跟村委会签订供养协议,现该五保户没 有立下遗嘱就去世,社保局下发了一笔丧 葬费和抚恤金,请问,这两笔资金村委会 有没有没收的权利?如果没有,能不能向 继承这两笔资金的继承人扣回过去供养的 费用?
5、供养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 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 费用。
附加:农村五保户死后的财产处理
•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 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 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 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遗 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 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 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 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3.“五保户”没有继 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 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 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4.对 “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中给予适 当的06年新修订《农村 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制度

农村五保制度

• 主要政策:2006年新修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后农业税 • 执行结果:农业税时期的问题继续存在,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 粮食供应受到威胁,未来发展有待观察 时期
农村五保制度存在2.五保供养标准落实难 3.全面落实五保内容难 4.实施敬老院集中供养 难 5.地区供养均衡难

农村五保制度的具体解读
3、内容:(一)供给粮油和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 照料; (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六)对象是未成年人的,保障他们依法接受 义务教育。

农村五保制度的具体解读
4、资金来源:
农村五保制度的具体解读
1、性质:是一项农村的集体福利事业,它由 负责管理社会救助事物的民政部门主管,由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所需的经费和实物,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五保供养工 作的实施。 2、对象:农村居民中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 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 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 疾人和未成年人。
农村五保制度的发展历程
集体供养阶段(1956-2001年)
• 主要政策: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农业合作 • 执行结果:保障水平较低,甚至无人过问 社时期
• 主要政策:1985年《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 1994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7年《农村敬老院管理 暂行办法》

农村五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农村老龄化水平较高,老年人口较多 2、五保资金筹措没有保障 3、农村社区建设滞后,社区服务水平低 4、农村群众集体意识薄弱,互助意愿不足

五保工作制度

五保工作制度

五保工作制度是我国针对农村特困群体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全称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该制度旨在保障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本文将从五保工作的定义、对象、资金保障、供养内容、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五保工作定义五保工作是指在农村地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特困群体实行吃、穿、住、医、葬(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生活保障制度。

这项制度旨在确保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缓解贫困现象,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五保工作对象五保工作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群:1. 老年人: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 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的农村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3. 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的农村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三、五保工作资金保障五保工作的资金保障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资金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

这意味着五保工作的资金有了稳定的来源,确保了特困群体的生活保障。

四、五保工作内容五保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 保吃:为五保对象提供基本饮食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充足的粮食和食物。

2. 保穿:为五保对象提供必要的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确保他们能够保暖、遮体。

3. 保住:为五保对象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条件,确保他们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4. 保医:为五保对象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5. 保葬:为五保对象提供基本的丧葬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安葬。

五、五保工作实施流程五保工作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体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五保供养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

202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

202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

202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五保供养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其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然而,由于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农村特困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加之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

因此,制定2024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对于保障农村特困人员的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2024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水平,实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普惠性、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三、工作重点:1. 健全五保供养对象的认定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特困人员的认定机制,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核,确保五保供养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完善五保供养政策和制度。

根据农村特困人员的实际需求,完善五保供养政策和制度。

包括提高供养标准,增加特困人员的医疗保障,加强心理疏导和关爱等。

3. 加强五保供养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体系,包括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救助、精神抚慰等服务。

加强社会机构的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提供更多的扶助和关爱。

4. 强化五保供养资金保障。

加大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供养资金充足。

建立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5. 健全五保供养监督和评估机制。

建立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供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工作措施:1. 完善五保供养对象的认定机制。

加强五保供养对象的调查和认定工作,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和审核制度,确保特困人员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2. 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根据物价上涨和特困人员的实际需求,适时提高供养标准,确保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经济保障。

3. 加强五保供养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服务档案,开展定期走访和关怀,提供心理疏导和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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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制度
篇一:我国对三无五保人员的救助政策
三无五保人员的政策
一、农村五保审批条件及释义: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老年、残疾或未满16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抚养、抚养和赡养义务人。

老年人:我国界定60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业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五保审批要求视力、肢体、智力、精神等残疾为一、二级重残。

申请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是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申请五保供养的对象无劳动能力
3、申请五保供养的对象无生活来源
二、农村五保审批程序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委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它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委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弟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本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
2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城市三无人员和农转城的三无人员按农村五保审批政策执行。

四、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我县原则上实行年度一次审批制,经批准符合条件的五保人员从次年元月开始享受相关五保待遇。

五、忠县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20xx年10月1日起):农村五保为每人每月265元;城市三无人员为每人每月400元。

篇二: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制度.
民乐县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农村五保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运作及管理工作,根据我局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农村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农村五保资金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县民政局财务统一核算。

(二)农村五保资金由县民政局提出分配方案,按照实际供养人数按月编制供养资金支出计划,送县财政局审核后划拨到指定银行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将五保金按季足额发放
到低保对象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抵扣五保供养金。

(三)民政局与财政局加强沟通,采取提前拨付配套资金等办法,强化资金调度,确保按季发放。

(四)农村五保对象领取五保金时必须由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农村五保证,直接从指定银行领取。

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或因伤病等原因,无法按时领取的,乡(镇)民政办公室、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将五保金送到低保对象家中,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签收。

对无特殊理由半年不领取五保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五保资格,乡(镇)民政办公室应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取消其五保待遇。

(五)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提供捐赠、资助。

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当地五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三、相关责任。

乡(镇)民政办公室主任、村委会经办人对农村五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记帐凭据的合法、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民政局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四、拨付要求。

县财政局对上级拨付和本级列支的五保金,应在社会保障专户下设农村五保分户,设立分户帐号,
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及时拨付。

村委会农村低保公示格式
xxx村委会拟享受农村五保对象名单
公示
根据《民乐县农村五保工作实施方案》和民乐县民政局《农村五保公示制度》,现将我村拟享受农村五保对象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村委会、乡政府、民政局反映。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电话:村委会
乡政府
民政局4421349
xxx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民乐县农村五保公示制度
为使我县农村五保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真正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家庭能够及时享受到五保待遇,确保五保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实施单位。

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及《张掖市农村五保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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