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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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农村基本养老、医疗、住房、生活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成为了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五保是我国农村中最基本的保障措施之一,是针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或劳力不足、家庭无法自给自足、没有家人赡养等人群开展的一项基本救助。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五保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并建立健全的五保制度,保障农村五保救助制度的可持续性,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

一、规范农村五保对象的认定程序1、五保救助对象应该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批和颁发,确保五保对象真实存在并符合条件。

2、乡镇应在村委会、医院、街道等地设立五保救助咨询站,为居民提供指导和服务。

3、五保救助对象的认定应按照特定的标准进行,包括贫困程度、家庭状况、劳动能力等一系列条件。

同时,认定过程应当有详尽的文件记录,包括五保对象的身份证明、家庭状况、照片等信息。

二、建立五保资金管理制度1、五保救助资金应纳入农村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并由财政部门进行专项管理。

2、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切实维护五保资金的合法性。

3、五保资金的使用对象必须符合五保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完善五保救助服务机制1、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农村五保救助工作,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

2、为确保五保救助对象的医疗保健需求,应完善五保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制度,推广一定的信用服务模式。

3、为方便五保救助对象的交流需求,应建立五保救助对象的通信服务机制,包括网络服务和传统邮寄服务等。

四、推广五保救助宣传工作1、开展农村五保救助政策宣传工作,普及五保救助政策及条件,让广大农民了解农村五保救助政策及其工作流程。

2、加大农村五保救助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广播、广告等平台宣传五保救助政策,推广“五保服务”的理念和实践。

3、开展五保救助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帮助五保救助对象了解接受救助的权利和责任。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国家对农村特困人员的一项重要保障政策,旨在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为了更好地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权益,特制定本条例。

一、特困人员的认定。

农村特困人员的认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特困人员包括年老体弱、生活无着、无生活来源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等。

认定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保障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供养方式。

对于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标准的人员,应当及时发放供养金或者提供生活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供养金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确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对于无法自理的特困人员,应当提供生活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供养管理。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特困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养金的发放和使用符合规定,不得挪用、截留或者滥发。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保障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责任。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特困人员的知晓率,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的保障。

同时,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供养金的发放和使用符合规定,不得挪用、截留或者滥发。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的落实。

五、社会支持。

除政府的支持外,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为特困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共同关注特困人员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应当加大对特困人员的帮扶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农村特困人员的生存和发展。

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全社会都应当共同努力,落实好相关政策,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权益,让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和尊严。

五保医疗管理制度

五保医疗管理制度

五保医疗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经费保障、实物帮助及生活照顾。

第三条五保供养是农村的集体福利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五保供养工作的领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并实施五保供养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五保供养所需的经费和实物。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五保供养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五保供养工作。

第五条鼓励农村村民和社会各界为五保对象提供帮助。

第二章五保供养对象第六条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抚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则》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第七条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并建立档案。

《五保供养证书》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

第八条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委员会核实,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停止其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一)有了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法定扶养义务人具有扶养能力的;(二)重新获得生活来源的;(三)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五保对象虽已满16周岁,但仍在校学习的,可继续享受五保供养。

第三章五保供养内容第九条五保供养的内容包括:(一)供给粮油、燃料和水、电;(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安排人员照料;(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六)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要依法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条五保供养经费包括: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费(含水、电费)、医疗费、安葬费、管理和护理等工作人员的报酬及福利院,敬老院(以下均称福利院)必需的管理费、维修费、设备添置费。

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一、制度背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指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病残儿童和失独家庭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基本生活服务的保障制度。

近年来,随着农村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加剧,现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因此,为了提高五保供养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加强农村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制定2023年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方案目标1.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2.提高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3.增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能力。

4.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三、方案内容1.补贴标准的调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适当调整五保供养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同时,采取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将重度残疾人、病残儿童和失独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更高的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2.供养对象的确定和评估建立健全的供养对象的确定和评估机制,确保五保供养的对象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同时,加强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对供养对象进行重新评估,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需求和资助效果。

3.供养方式的多元化除了提供经济补贴外,加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供养方式。

包括建设和完善农村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家庭护理服务等,提供养老、护理、康复等服务,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4.资金保障机制的完善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保障机制。

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共同投入,确保资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五保供养的模式,引导社会力量为五保供养提供资金和服务。

5.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五保供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同时,强化对供养对象的服务质量监管,确保供养对象的权益得到保护。

四、实施路径1.政府的领导和承担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落实资金保障责任,确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实施细则

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与条件1.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对象主要包括: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 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需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相关单位提出申请。

二、供养内容与标准1.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

2. 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实施与管理1.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2.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3.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

4. 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监督与保障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五保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供养。

2. 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五保对象的供养需求得到满足。

五、其他规定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对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实施细则的概述,具体实施办法还需参照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农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制定本条例。

一、五保供养对象的认定。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包括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全国统筹范围内的残疾人、因病致贫的特困人员等。

五保供养对象的认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能够及时获得供养资金和服务。

二、供养资金的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保障机制,保证供养对象能够按时足额领取供养金。

同时,要加强对供养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截留或滥用供养资金。

三、供养服务的提供。

政府应当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照料和医疗保障服务,建立健全供养服务网络,确保供养对象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医疗等服务。

同时,要加强对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供养对象的基本权益。

四、社会参与和监督。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为供养对象提供帮助和支持。

同时,要加强对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法律责任和处罚。

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挪用、截留或滥用供养资金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条例的解释和修订。

本条例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本条例的修订工作应当及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五保供养工作需要。

总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五保工作制度

五保工作制度

五保工作制度是我国针对农村特困群体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全称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该制度旨在保障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本文将从五保工作的定义、对象、资金保障、供养内容、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五保工作定义五保工作是指在农村地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特困群体实行吃、穿、住、医、葬(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生活保障制度。

这项制度旨在确保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缓解贫困现象,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五保工作对象五保工作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群:1. 老年人: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 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的农村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3. 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的农村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三、五保工作资金保障五保工作的资金保障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资金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

这意味着五保工作的资金有了稳定的来源,确保了特困群体的生活保障。

四、五保工作内容五保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 保吃:为五保对象提供基本饮食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充足的粮食和食物。

2. 保穿:为五保对象提供必要的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确保他们能够保暖、遮体。

3. 保住:为五保对象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条件,确保他们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4. 保医:为五保对象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5. 保葬:为五保对象提供基本的丧葬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安葬。

五、五保工作实施流程五保工作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体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五保供养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2篇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2篇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2)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为了保障贫困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

下面是对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实施方案:1. 完善政策法规:明确五保供养对象的范围和条件,包括60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低,无子女或子女无力供养,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老年人,确保五保供养的公平公正。

2. 信息登记和审核:在村级社区或乡镇政府建立五保供养对象统一的登记台账,包括姓名、年龄、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等信息,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保五保供养的对象符合规定条件。

3. 经济补贴: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地区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4. 医疗保障:对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包括免费体检和常见疾病的治疗费用补贴,确保他们的健康状况得到关注和保障。

5. 心理关怀和社会支持: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心理关怀和社会支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度过晚年生活中的困难和孤独。

6. 监督和评估:建立五保供养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管理和使用经费的监督,确保五保供养经费的真实有效使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综上所述,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制定具体的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贫困农村老年人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指对农村特困、孤寡、无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老年人进行养老保障的制度。

下面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实施方案:1. 确定对象:确定五保供养的对象,包括农村特困、孤寡、无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老年人,首先要经过评估和审核,确保真正符合供养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到供养待遇。

2. 政府资金支持:政府应当增加资金投入,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实施。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发放供养金、提供供养服务等方面,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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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农村五保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运作及管理工作,根据我局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农村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农村五保资金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县民政局财务统一核算。

(二)农村五保资金由县民政局提出分配方案,按照实际供养人数按月编制供养资金支出计划,送县财政局审核后划拨到指定银行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将五保金按季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抵扣五保供养金。

(三)民政局与财政局加强沟通,采取提前拨付配套资金等办法,强化资金调度,确保按季发放。

(四)农村五保对象领取五保金时必须由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农村五保证,直接从指定银行领取。

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或因伤病等原因,无法按时领取的,乡(镇)民政办公室、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将五保金送到低保对象家中,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签收。

对无特殊理由半年不领取五保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五保资格,乡(镇)民政办公室应及时
上报县民政局取消其五保待遇。

(五)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提供捐赠、资助。

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当地五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三、相关责任。

乡(镇)民政办公室主任、村委会经办人对农村五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记帐凭据的合法、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民政局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四、拨付要求。

县财政局对上级拨付和本级列支的五保金,应在社会保障专户下设农村五保分户,设立分户帐号,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及时拨付。

村委会农村低保公示格式
XXX村委会拟享受农村五保对象名单
公示
根据《民乐县农村五保工作实施方案》和民乐县民政局《农村五保公示制度》,现将我村拟享受农村五保对象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村委会、乡政府、民政局反映。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月保障标准张** 2
李** 1
王** 2
赵** 1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电话:村委会
乡政府
民政局4421349
XXX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民乐县农村五保公示制度
为使我县农村五保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真正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家庭能够及时享受到五保待遇,确保五保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实施单位。

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及《张掖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民乐县农村五保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各村委会、乡(镇)民政办公室和民政局为农村五保的日常管理机关,负责对申请五保的对象和待批准享受五保情况进行公布、公示。

二、公示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张榜等方式在各自的村(政)务公示栏内或居民聚集区予以公布,县民政局在新闻媒体或各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公示时间。

对新申请的五保对象,在接到申请资料,村居委会核实后,将拟上报审核户在上报乡(镇)政府前予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后将拟上报审批户在乡镇政府驻地或申请人所在村委会予以公示。

县民政局对批准享受五保待遇的家庭,在新闻媒体或所属乡镇政府驻地分别公示。

各次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七天。

四、公示内容。

主要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家庭人口、
现住址、批准入保时间等。

五、公示情况报告。

三级公示时必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受理群众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并记录受理内容。

对公示后群众反映的意见,由乡(镇)民政办汇总情况书面报送县民政局,以便及时处理。

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公示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使
民乐县农村五保档案管理制度
一、农村五保档案,实行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村委会三级规范化管理的原则,由档案管理人员专人负责。

二、农村低保档案必须根据五保对象的家庭情况按乡镇村分类建档。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确保档案的安全,同时要定期认真填写和收集全县五保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不得随意改动,按要求存放整齐,按期整理,做到内容齐全,格式规范。

四、五保档案库房必须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等防护设施。

五、对保管的档案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有严重缺损的,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保证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熟悉五保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的位置,减少查找的盲目性,确保五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七、非档案专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需查讯有关资料时,应经领导同意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阅并解答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不予批准
通知书(存根)
乡(镇)民政办公室:
你乡(镇)村于年月递交的农村五保申请书我局已收到,并依据《民乐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对该村民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核实,该村民因
原因,不予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

特此通知
年月日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不予批准
通知书
乡(镇)民政办公室:
你乡(镇)村于年月递交的农村低保申请书我局已收到,并依据《民乐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工作实施方案》对该村民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核实,该村民因
原因,不予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

特此通知
年月
民乐县农村五保审批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五保工作,作到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及《张掖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对象核定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
3.无生活来源的。

二、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后,由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后,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3、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上报材料,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经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4、县民政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联合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村委会对县民政局的批准结果张榜公布,7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乡(镇)、村三级审核核准,停止其五保供养待遇。

1.有了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

3.年满16周岁,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习生活,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三、提供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监督管理
农村五保审批任务繁重,需要县、乡(镇)、村三级通力合作。

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批、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核、上报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管理、民主评议、公示上报等工作。

村委会会议记录格式
会议期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等10-15人)
会议内容:
一、村委会成员宣讲农村五保工作有关政策、法规
(一)首先宣读《民乐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1、
2、
3、
4……
(二)由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介绍申请五保人员基本情况,并表决。

二、讨论申请农村五保人员。

对本村年月份以来递交农村五保申请书人员,共户人进行民主评议。

张xx 简要申请理由,表决结果(同意、不同意)
(注:如不同意的注清楚原因)
1、李xx ……
2、王xx ……
3、赵xx ……
三、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xxx xxx xxx x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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