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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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资产资源进行规范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合理管理和利用这些资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社会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谁用、谁管、谁受益”原则三、管理机构和责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机构,包括农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等。

通过选举产生管理机构成员,加强农民参与,确保管理机构代表农民群众的利益。

管理机构要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农村集体资金的投资和项目开发。

管理机构还要加强对资金和资产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和资产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民的利益,避免损失和浪费。

四、资金管理管理机构应按照现代金融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农村集体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等。

筹集资金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强制性收取资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农民个人自愿捐助、资金合作、银行贷款等。

资金的使用应严格依法依规,不得违法占用、挪用、私分。

对于使用资金的项目和计划,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

监督机制要健全,除了由农民和监督委员会参与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对违法和失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要定期开展,根据资金使用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估,为资金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五、资产管理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登记和评估,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农民的利益,不得滥用、损坏或私自占有。

对于资产的使用,可以采取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使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资产的流转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法转让、抵押和私分。

对于资产流转的交易,要进行合同和登记,保护农民的权益。

六、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监督和检查,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问题,确保管理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二)权责明确、分级管理;(三)节约使用、保值增值;(四)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

第四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确保资金安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第五条农村集体资金包括:(一)上级拨入资金;(二)集体经营收入;(三)发包及上交收入;(四)投资收益;(五)土地补偿收入;(六)其他收入。

第六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应当实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重要资金支出事项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七条农村集体资金应当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交,严禁坐收坐支。

第八条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挥霍集体资金。

第三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九条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土地使用权;(二)房屋及建筑物;(三)机器设备;(四)交通工具;(五)林木及牲畜;(六)其他资产。

第十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评估、资产登记、资产保管、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制度。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等,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或者集体决策,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占、挪用、损毁集体资产。

第四章农村集体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农村集体资源包括:(一)土地资源;(二)水资源;(三)矿产资源;(四)旅游资源;(五)其他资源。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的管理,保护村集体财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高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是指村集体所拥有的财产和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投资股权、房地产、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等。

第四条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遵循高效、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村集体资金管理第五条村集体资金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稳定和合理的利用。

第六条村集体资金包括缴纳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缴付的会费、共庆日活动经费、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产出的收益等。

第七条村集体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第八条村集体资金的存管分为两级:村委会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第九条村委会负责村集体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转。

第十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委会的指导和要求,依法、合规地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

第三章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第十二条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产资源的安全、稳定和有效利用。

第十三条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十四条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应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合理配置。

第十五条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应定期进行清查,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十七条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管理不善、损失或滥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损失得到补偿并加强预防。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________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管理,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的需要。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进一步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决策重大“三资”事项,使农村集体决策“三资”事项,要经村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能过发放“入户明白卡”公开会议决议情况、公开实施结果,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使农村产权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和增值,制定本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各类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是指本村通过各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财政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资产经营收入以及其他形式的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务。

第五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健全面责任制。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委员会是本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安全、合理用途和增值。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村财务人员、村监察人员等组成,由村委会主任任命。

第二章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收入管理第八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收入管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确保收入来源真实、合法。

第九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收入渠道包括财政拨款、土地使用权出让、资产经营收入等各种形式。

第十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收入渠道的管理要建立完善的制度,确保收入的及时、准确、完整入账。

第十一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收入渠道应当进行台账管理,每一笔收入都要有相应的凭证记录。

第三章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支出应按照财务预算和计划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高效。

第十三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支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支出的合法和真实。

第十四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支出要求每笔支出都有相应的支出凭证和发票,并进行台账管理。

第十五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支出的决策应当经过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和批准。

第十六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支出应当符合财务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第十七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支出应按照预算的支出计划和授权范围进行,不得超出预算和权限。

第四章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监督管理是对资金管理的有效约束和监督。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集体资金包括村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资产包括土地、林木、水利设施、农机具等,资源包括农田、林木、水源、矿产等。

这些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应首先确立集体所有权和集体决策管理的原则。

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根本特征,是集体组织成员分享经济利益的基础。

集体所有权意味着集体成员共同享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所带来的收益,也意味着集体决策和管理对于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因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应确立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和方式,保障集体成员参与和监督集体经济管理的权益。

另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还应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促进金融资源的流动和配置。

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全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只有通过金融手段将农村集体资金引导到产业和农民身上,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下,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需求。

最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还应注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因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应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约束,鼓励农民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利用资源,推动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化建立,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安康开展、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展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立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办事处〕和其它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银行管理制度各村在银行原则上只准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根本户,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属于村集体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账户;一个是共管,由办事处和村共同管理,但凡不属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涉及到暂存款或村民的款项等,必须全部存入共管中。

各村如因工作需要需开设其他账户的,必须报办事处批准前方可开设。

〔二〕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办事处统一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1、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

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凭证入账。

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签字。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帐核算,做到应收尽收。

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

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

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示;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

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半年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资产清查。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

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办公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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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帐核算,做到应收尽收。

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

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

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示;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

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半年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

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办公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3、资产评估。

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
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

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

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5、资产经营。

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

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资源登记簿制度。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

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标确定。

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

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源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

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源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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