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资产管护制度
农村资产台账管理制度

农村资产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村资产台账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企业和农村个人经济组织等各类农村单位的资产台账管理。
三、资产登记1.资产类别:根据农村单位的实际情况,将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两大类别。
2.资产登记方式:资产登记工作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由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人员进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3.资产编号:每一项资产都应有独立的编号,以便于资产的辨认和追踪管理。
四、资产入库1.入库程序:资产入库前,应填写《资产入库登记表》,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等信息,并加盖登记人和接收人的签名。
2.入库管理:入库后的资产应按照资产编号有序摆放,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质量验收:对于资产的质量要进行严格验收,确保入库的资产符合要求。
五、资产领用1.领用程序:领用资产前,应填写《资产领用单》,由领用人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领用后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信息。
2.领用管理:领用后的资产应按规定使用,不得违规私自处置或转借他人。
3.资产归还:资产使用完毕或者需要归还时,应及时填写《资产归还登记表》,进行资产的移交和归还。
六、资产盘点1.盘点程序:每年定期对农村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的存量与台账一致。
2.盘点方式:盘点工作应由专门的盘点人员进行,对盘点结果进行确认并及时更新资产信息。
3.盘点处理:如发现盘点差异,应立即进行核实,找出原因并及时处理。
七、资产处置1.处置程序:对于已经报废或者需要调整的资产,应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经过审批后进行资产的处置。
2.处置方式: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报废、转让、出售等,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3.处置管理:处置后的资产应填写《资产处置登记表》,进行资产的清查和注销。
八、资产维修1.维修管理:对于需要维修的资产,应及时填写《资产维修申请表》,派专人进行维修或送修处理。
2018.8号 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

获农产改办〔2018〕8号获嘉县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运营管护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实现农村振兴战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是指: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是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卫生所、小学校等等,这类资产主要是探索建立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为集体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
第三条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要求明晰产权、明确主体。
对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投入、部门帮扶、外部单位和个人捐赠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应视同各级各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赠与,一律界定为农村集体资产。
做到产权明晰,切实解决好权属不清的问题。
由县乡两级财政、水利、国土、建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集体资产管护工作,承担辖区内县乡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包括县乡两级集体资产的购置,建设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资产租赁、拍卖或转让的审批,县乡两级重大资产购建,处置项目的审核。
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有人管事。
第四条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健全各项制度。
根据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的特点和现状,建立健全非经营性资产购建、保管、维护、运营、处置等相关制度。
明确范围,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监管。
明确权责、细化流程,把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纳入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达到有章可循。
第五条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管护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经营性资产,制定和出台不同的管护措施。
一是对办公设施、办公用具、图书馆室等资产要明确责任人,制定管护责任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二是对健身娱乐设施、路灯等应建立维护保养责任制,可根据以往维修费用支出情况核定基数,采取维护费用年度包干的形式,包干到责任人,超支不补,节支归己,提高其责任心,保证设施完好又节约费用支出。
村级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村集体财产安全、有效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级财务管理是指为了实现村级财务工作目标和任务,合理、规范地开展村级财务管理活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委会负责领导,财务委员会协助管理的原则,财务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保证村级财务工作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五条村委会是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负有主要责任。
第六条财务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机构,协助村委会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财务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村级财务工作人员依据职责分工,分工负责,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村级财务工作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应当规范村集体财产的收支,做到收支合理、科学、规范,保证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应当做到预算科学、合理、精细化管理,做到对项目的预算比较准确,确保项目经费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财务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应当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查、公布等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村民监督和审查。
第十四条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体系,对财务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便于查阅、借阅、保存、报废等操作。
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如何管护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92018.7 总第 185 期 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因此,如何建立好运营管护机制,更好地发挥其效能,是当前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监管面临的新课题。
为此,笔者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就此发表几点粗浅看法。
赣榆区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的四个特点资产类别多样化。
在全区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中,幼儿园85个、资产总额6207.54万元,五保供养服务中心25个、资产总额14963.13万元,建筑面积6.25万平方米,自来水厂69个、资产总额2971.74万元,秸秆气化站14个、资产总额1583万元,污水处理厂19个、连同污水管网资产总额35409.9万元,垃圾转运站122个、资产总额1586.13万元,垃圾车867辆、资产总额1795.53万元,村办公设施面积22.22万平方米、资产总额21715.89万元,办公用具21042件、资产总额2887.83万元,健身娱乐设备2681件、资产总额1486.11万元,路灯30786盏、资产总额4512.06万元,下水道248.41千米、资产总额20065.14万元,村庄水泥道路321.55千米、资产总额103299.93万元,社区卫生中心252个、资产总额3001.64万元,其他资产总额1514.2万元。
使用主体多层化。
从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层级分析,既有村级管理使用的资产,又有镇级管理使用的资产。
在85个幼儿园中,村级55个、镇级30个。
25个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中,村级14个、镇级11个。
14个秸秆气化站中,村级13个、镇级1个。
19个污水处理厂中,其中村级12个、镇级7个。
美丽乡村管护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美丽乡村管护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美丽乡村是指风景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文化传统丰富的乡村地区。
为了保护和管理美丽乡村的资金,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基于实际情况的美丽乡村管护资金管理制度范文,旨在帮助相关部门或组织进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美丽乡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美丽乡村资金管理原则:合法、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美丽乡村管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美丽乡村管护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美丽乡村管护资金的管理单位应确保资金的运作安全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美丽乡村管护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交资金使用计划书,并附上相关核实材料。
第七条美丽乡村资金的申请人应具备合法资质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第八条美丽乡村资金的申请人应将资金使用计划书提交给资金管理单位,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资金管理单位应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书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第十条资金管理单位应对审批通过的资金项目进行备案,建立档案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监督第十一条美丽乡村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审批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书进行,严禁擅自挪用或超出计划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美丽乡村资金的使用应高效合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合法和透明。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方应对使用的资金进行详细记录,并按规定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及时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资金管理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资金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资金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和监督。
第十七条资金监督和评估应包括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和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益性扶贫资产的管护,确保公益性扶贫资产长期发挥效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的管护,即2022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融资资金及社会扶贫资金(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所形成的公益性扶贫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包括道路交通(通村、组路,产业路)、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以下“扶贫资产”均指公益性扶贫资产)。
第二章管护主体第三条扶贫资产按照“所有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护,每项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
第四条扶贫资产的管护可通过开发公益岗位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专业性较强的扶贫资产管护可聘请专业人员。
要建立管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管护人员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管护能力不强,管护责任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扶贫资产管护队伍。
第三章管护职责第五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公益性扶贫资产日常管护细则,理清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事务,进一步明晰权责、量化任务、明确标准,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第六条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所需岗位及人数由理事会提议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政府备案。
第七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为管护人员配备必要的管护工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
第八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按照行业主管单位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管护人员对扶贫资产管护政策的知晓度,强化管护人员工作技能,不断提升管护水平。
第九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公益性扶贫资产其他日常管护工作。
第四章管护模式第十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公益性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
乡村产业资产管护制度

乡村产业资产管护制度一、资产登记1.乡村产业资产应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登记。
2.资产登记的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数量、种类、分布地点、使用情况等。
3.资产登记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对于新增的乡村产业资产,应自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
二、维护保养1.乡村产业资产应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维护保养。
2.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3.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延长其使用寿命。
4.若发现资产损坏或故障,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及时进行维修。
三、使用管理1.乡村产业资产应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管理。
2.使用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资产的使用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或事故。
3.对于租用或借用乡村产业资产的单位或个人,应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对于擅自转让、出售、出租、出借或无偿占用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四、处置监管1.乡村产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
2.处置乡村产业资产应经过评估,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3.乡村产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弥补公益设施投入等方面。
4.乡村产业资产的处置应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审计。
五、审计监督1.上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乡村产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监督的内容应包括资产登记、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处置监管等方面。
3.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上级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村集体资产公司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产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集体资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过村民讨论决定设立的,依法独立承担民族受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维护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增值,促进全体村民共同致富,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在履行职责、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村民的选择和意见,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每三年进行一次选举产生。
第六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公正、合规,并向村民委员会、村民大会汇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司目标。
第八条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收购、合作等活动,应当明确公司资产来源、用途以及经验于批准程序。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大会提交年度报告,公开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状况及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村民大会,制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审批公司大额投资、承担重大债务等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合理规划、部署资金、人员、物资等资源,保障公司的安全运营。
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薪酬结构应当合理、公正,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村集体的良好传统文化,树立优秀企业形象。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重大投资等决策。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由村民代表、党组织代表、专业人士等组成,任期为三年,逾期可连任一次。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公司的重大事项,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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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资产管护制度
一、资产分类管理制度
1. 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农业机械、水利设施、文化设施等。
2. 对每类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3. 对资产分类管理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1. 明确村集体资产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对资产的保管、使用、处置等进行明确规定。
3. 对违反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处理,涉及财务违规或浪费行为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产保管制度
1. 对重要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对易耗资产进行合理使用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3. 对资产进行安全防范,防止盗窃、损坏等不良事件发生。
四、资产使用维护制度
1. 对资产使用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资产。
2. 对使用中的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3. 对资产的维修进行记录,及时更新维修档案,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资产处置制度
1. 对需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处置价格。
2. 公开透明地进行资产处置,防止出现舞弊行为。
3. 对处置收入进行及时入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六、资产登记制度
1. 对所有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名称、数量、规格、价值等信息。
2. 对新增或减少的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和更新。
3. 定期对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七、资产监督检查制度
1. 定期对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到位。
2.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3.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八、资产评估制度
1. 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定期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对重大资产变动或交易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资产审计制度
1. 定期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2.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3. 向上级部门提交审计报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十、资产核算报告制度:制定明确的村集体资产管理核算办法;对各
项资产的收支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核算;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资产管理核算报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向村民公开资产管理核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以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资产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所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于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所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于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所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于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