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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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权。

第六条城管大队的主要职责:(一)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二)依法查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联勤联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城管大队应当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第三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城管大队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依法收集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四)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公正、客观、全面;(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七)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第四章执法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城管大队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1.1 综合执法大队的任务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市容市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1.2 综合执法大队的组织架构1.2.1 大队长大队长是综合执法大队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队的执法工作。

1.2.2 分队长分队长负责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工作,在大队长的领导下,组织和指导分队的执法工作。

1.2.3 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是综合执法大队的基层工作力量,负责实际执法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第二章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流程2.1 工作任务的下发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为具体的执法行动,包括目标、时间和执法内容等。

2.2 执法准备2.2.1 调查取证执法前,综合执法大队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搜集充足的证据。

2.2.2 动员部署根据调查取证结果,综合执法大队需要制定执法方案,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执法行动2.3.1 安全措施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行动中要时刻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安全措施,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2.3.2 执法方式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行动中,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执法方式,如劝导、检查、责令改正、罚款等。

2.4 执法结果的处理2.4.1 处罚决定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结束后,根据调查取证和执法行动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罚决定,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2.4.2 处罚执行综合执法大队对处罚决定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综合执法大队的内部管理3.1 出勤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执法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管理,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

3.2 奖惩制度根据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现,综合执法大队制定奖惩制度,对出色表现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3.3 培训与考核综合执法大队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2024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2024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引言概述:城管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明确城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城管规章制度的范文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正文:一、市容环境管理1.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与整齐。

2. 管理和监督各类商业广告牌匾的摆放,确保不影响市容环境的美观。

3.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引导市民正确投放垃圾,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

二、建筑物管理1. 管理和监督建筑物的外观,确保建筑物的外立面整洁、无破损。

2. 监督市民违规搭建和改建建筑物,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3.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确保城市建筑物的风貌统一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市场管理1. 监督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的秩序和市民的安全。

2. 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3. 组织市场整治活动,清理非法摊贩,提升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交通管理1. 组织并执行交通指挥任务,保障交通流畅和市民出行的安全。

2. 执法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五、突发事件管理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2. 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应急资源,确保灾害损失最小化。

3. 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总结:城管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确保市民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市容环境管理、建筑物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是城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规范管理和有效执法,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自觉性和合作性,也是城管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通过多方合力的努力,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和使命。

城管局工作制度汇编

城管局工作制度汇编

城管局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等环节。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局设立局长、副局长、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等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局应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素质。

三、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执法人员应佩戴执法证件,亮明身份,执法过程应全程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应遵守执法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不得超出法定职权范围。

第十二条执法人员应严格执行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四、执法内容与范围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内容包括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违法建设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查处。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市政设施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包括占道经营、乱设广告、损坏市政设施等行为的查处。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园林绿化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包括损坏绿化、占绿圈绿等行为的查处。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包括无证施工、违法搭建等行为的查处。

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

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

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管理第二条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城管执法队、城管巡查队和综合执法队等职能机构。

第三条城市管理局设立市政府指定的局长一名,副局长若干名,包括党组领导成员。

第四条员工招聘、录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员工考核和评奖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城市管理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机构设置,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城市管理局工作主要分为下述程序:工作计划制定、工作任务分配、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实施、工作进展和效果评价。

第八条城市管理局各职能部门之间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包括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城市管理局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局有权进行日常巡查和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城市管理局工作要求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等方面。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三条对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和不端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行政处罚等措施。

第十五条对严重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按照相关流程进行。

第十七条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城市管理局所有。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

总结: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包括总则、组织和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职责和权力、工作要求、监督和处罚、附则等内容。

城管全套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城管全套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前言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管执法水平,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全套管理制度汇编,旨在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制度1. 内务管理规定(1)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容,文件材料、法律文书归类整理。

(2)加强办公室管理,确保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2. 票据及收入管理规定(1)收费和罚款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并及时结算。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财务收支透明。

3. 案卷管理规定(1)统一使用城管局制定的文书;案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到县城管局审批、备案;建立案件登记台帐。

(2)对案卷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4. 县容县貌管理规定(1)对辖区内有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的进行整治。

(2)对临街门店占道装修、擅自占道堆物、作业或进行其他影响镇容镇貌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管理。

(4)对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街道旁建筑物、电杆等物体上的乱写、乱画、乱涂、乱贴、乱刻广告进行整治。

(5)对垃圾乱堆放进行清理。

5. 执法形象规定(1)执法必须2人以上,不得单独进行执法。

(2)执法时必须着制服、携带执法证、配戴胸牌。

(3)带齐综合执法文书和票据,举止文明,不得有简单粗暴行为。

(4)执法人员必须遵守宁乡县城管局队容风纪等规定。

三、城管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1. 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车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外观,按照有关规定喷涂标识图案。

3. 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

(1)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驾驶人员必须着制式制服,严禁非执法执勤人员驾驶。

(2)遵守交通法律规定,文明驾驶。

(3)明确执法执勤车辆管理责任,确定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纪律1. 办公室成员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管段人员上班时间:上午7:00-13:00,下午13:00-19:00。

南京城管规章制度

南京城管规章制度

南京城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南京市城市环境的整洁、美好,保障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市管理执法规章适用于南京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范围。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市民、科学管理和良好示范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勘察解决市容环境和规划管理、建筑物建设和利用、交通安全和秩序、外环境卫生、绿化维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查处垃圾乱倒、擅自占用道路、乱设摊贩等扰乱公共秩序和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执行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筑拆除、占用道路设施恢复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

第七条对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社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整改提升。

第八条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保障执法工作的稳健有序推进。

第九条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行政审批等相关配套工作的协调和支持。

第十条受理市民投诉、检举,维护市民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便民和便捷。

第三章执法权力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权,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条例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勘察、检查,并当场责令改正。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需要取证的行政违法行为,有权依法调查取证。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有权对拒不履行职责和协助执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纠正和制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现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有权决定施行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城市管理执法职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执法权利。

第四章行政处罚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和《南京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城管_局安全生产制度

城管_局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管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城管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城管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城管局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城管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城管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责、定措施、定期限”的原则,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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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规章制度汇编【篇一:城管规章制度】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四、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缺席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城管所值班制度一、为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城管所安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制度。

二、各班次早8时30分接班,次日8时30分交班,值班人员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用水、用电。

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保护好城管所财产安全,凡值班丢失的公共财物将视其情节,由值班人员全额或差额赔偿。

四、值班人员凡擅离职守,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5—10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城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按财会管理规定办事。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应事先造计划,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票据,否则按贪污论处。

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五、收费人员不得在票本、财本上作手脚,如发现问题将对收费人员进行辞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票本,无论什么原因票本丢失将辞退收费人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城管所一切开支坚持“五不支”原则,即无计划不支、无领导审批不支、超计划预算不支、用途不清无经办人签名不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支。

城管所公物管理制度一、城管所内部公用财物,由城管所统一登记,内部建立管理制度,个人办理领取手续并妥善保管,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公物者,视其情节,按价赔偿。

二、因工作辞退等,应将公物向城管所交清后方可结付本月工资,否则扣除本月工资并追回公物。

三、用于清扫的人力车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违规一次,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20元。

四、凡属城管所公用财物,不经所长批准或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挪用,更不得自行处理。

篇二:城管规章制度汇编 (2)城管规章制度汇编龙游县城管大队一、龙游工业园区监察中队出勤巡逻制度为规范队员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出勤巡逻制度:l、出勤制度①城管中队规定早上上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下午下班时间延迟15分钟,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日做好正常班与空档班的情况对接,不擅自离岗。

②巡逻组长应按时到岗,加强巡查,认真负责,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大队汇报并妥善处理。

③大队有统一工作或统一行动的,必须服从大队统一工作安排,有领导布臵特殊工作的,必须服从领导布臵的工作。

2、巡逻制度巡逻前,巡逻小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清点人数,对没及时到岗人员进行记录;②检查整理服装,没对按规定着装着进行记录;③巡逻组长④加班补贴原则上一个工作日按50元计,协管员减半。

⑤加班必须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登记,并遵守出勤纪律。

二、请销假制度为规范队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大队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大队队员无故不得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下请假的报中队长审核,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半天以上的请假由大队长审批,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无请假条的,必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

3、假期结束后,必须执行销假制度,请假队员必须报中队长或大队领导销假。

4、3天以上请假的,必须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5、遇身体健康因素请病假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休假。

其它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无故不出勤的,扣除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和奖金,并按旷工有关规定执行纪律处分。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扣除相应的奖金。

8、综合办公室做好请销假登记考勤登记。

三、队风队纪及形象宣传奖罚制度为加强队伍建设,内强队伍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积极发挥大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特作如下规定:1、各路段工作做得较好,有创新、有特色,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按规定予以奖励;指出非长期遗留疑难问题的,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

2、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队员,受上级领导公开表扬的一次奖励200元;受上级领导公开批评的一次扣200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或整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每一次奖100元。

3、建立路段疑难档案,凡有队员或中队将其处理的,解决一处奖200元。

4、在思想工作上有看法的应向中队长或大队长汇报解决,中队长有问题和想法的可向大队长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不得在大队内部搬弄是非,破坏内部团结。

5、不得对外散布谣言,玷污大队形象;将大队内部工作透露给工作对象或局外人。

6、为弘扬正气,鼓励队员对外宣传大队正面形象,凡有队员在对外宣传中有良好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加分。

四、车辆管理制度为严肃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保证日常执勤工作的正常需要,确保人生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1、车辆使用由大队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车辆使用须报大队领导同意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使用须报中队长同意,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保管,无证人员一律严禁驾驶车辆,如有违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

2、摩托车不得私自驶出城区以外,严禁以执行公务名义私用或转借他人用车。

3、私事用车外出须报请大队领导同意后,填写车辆外出单由办公室安排。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

5、车辆维修点由大队指定,如车辆需要维修应先向大队填写修理单,写明修理内容、更换零件,经核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凭修理单报请大队审批后方可报销。

6、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季度将本季度行驶公里数报办公室备案。

7、驾驶员要爱护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擦拭和一般性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队,妥善管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为加强大队各项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促进收费工作及时、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1、每年上半年,各中队对各片区或行业收费对象(经营户企业)进行一次交叉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收费对象档案,掌握底数;并制定本片区或行业的年度统计收费预算,由大队审核,确定年度收费基数。

对于完成收费基数的片区或中队全年考核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

2、建立中队、科室创收任务目标考核制,大队将全年创收任务按中队情况进行分解,明确各中队及科室创收任务。

3、严格按照大队的收费标准收费。

对临时占道面积弹性大的经营户,经大队领导审核后方可收取。

4、对于收费或罚没款项目数额大的行业或对象,报大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收取。

5、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管,不得转借、代开和拆本等行为,严防遗失、被盗情况。

6、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送交财务,不得私自转存,不利用任何理由挪用。

7、不得有收款不开发票或开白条的行为,不得乱收费。

六、队风队纪管理制度队伍的工作纪律及风貌是大队战斗力强弱的一种表现,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风貌,切实维护大队的形象。

1、队员必须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衷城管监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办案不拖拉,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如遇到关系人应主动回避,不为之说情开脱,透露秘密,如发现违反一起扣全年考核发分1分。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大队、中队布臵的各项工作,不得在公开场合与领导顶嘴,与同事争吵,工作中有不同意可单独向同事或中队领导解释,或向大队领导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4、遵纪守法,风纪风貌严谨,路段上班时着装整齐清洁,按规定佩载标志、证件,严禁在岗衣装不整、无站相、吃零售、抽香烟、逛商店、打牌等。

5、在办公期间认真处理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或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办公时间办私事或聚众喧哗。

严禁办公室内挂脚、光膀等有损大队形象行为。

6、注重本单位卫生,创造一个环境舒适、整洁优美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内摆放整齐,要坚持每天清洗打扫,并保持清洁,会议室、走廊、厕所及门卫建立值班制度,并要经常打扫、清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风尚,如发现有脏、乱、差的现象。

7、统一行动或统一执法时,必须着装带帽。

七、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执行、落实,协助大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其主要职责:1、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布臵及上级精神的传达,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落实、督检、反馈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如实登记。

2、及时收集各中队、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主动向领导提供有关材料;做好大队的小结、总结工作。

3、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文件、材料文书和案件及时装订归档;保证档案存放安全,不得擅自对外借阅。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及时分解相关中队(科室)调查处理,按时将调查处理报结和反馈;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的材料整理、归档。

5、负责统一购臵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并做好登记、发放工作。

6、负责大队会务安排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检查监督搞好办公场地和办公室周围的卫生。

7、负责检查指导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

8、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9、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当日备用金限于1000元以内。

10、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结算、及时缴存银行,不得私自转存,不得挪用。

11、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八、学习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城管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奉公的城管监察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1、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星期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

2、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事先须向领导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3、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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