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质量异常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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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订单异常处理管理制度

采购订单异常处理管理制度

订单异常处理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订单异常的处理过程,对异常订单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采购部的异常订单处理工作。

第3条管理职责1. 采购部负责及时有效地将异常信息传递给请购部门,以便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并与供应商积极协商处理异常情况。

2. 请购部门负责协助采购部解决订单异常情况,根据需求及时调整订单。

第4条术语解释1. 本制度所称“交期异常”,是指物资交期延后或交货数量变更,无法满足生产需要。

2. 本制度所称“品质异常”,是指供应商在生产中发现的品质异常以及验收人员发现的品质异常。

3. 本制度所称“下单异常”,是指由于采购专员的主观因素导致的订单下发异常。

4. 本制度所称“弹性处理”,是指原订单客户要求提前交期或变更交付计划等导致的采购异常。

5. 本制度所称“突发异常”,是指发生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火灾等)或市场原材料严重紧缺等突发情况。

第2章交期异常的处理第5条交期异常情况获取1. 采购专员需在下单后及时跟踪订单情况,及时获取订单交货进度。

2. 采购专员一般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获取交期异常信息。

(1)供应商电话通知。

(2)物资交期自行排查。

第6条交期异常反馈采购专员得知异常后,应及时向采购经理和请购部门反馈信息,以便及时进行补救或调整。

第7条交期异常的处理措施1. 采购专员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尽量挽回损失。

2. 采购专员可以采取以下三类措施。

(1)采用跟催法催交物资。

(2)变更采购订单。

(3)替换供应商。

第8条评估交期异常造成的损失1. 采购部应积极联络相关部门评估损失费用。

2. 采购部应视情况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1)经确认,如交期异常因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如严重火灾、地震等)或市场原材料严重短缺而引起,企业可视情况追究供应商部分责任或不追究责任。

(2)如交期异常的原因属供应商可控制的因素,如企业停工待料、浪费工时等,采购专员应以“供应商扣款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赔偿。

药品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处理程序

药品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处理程序

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处理程序1.异常、突发质量事件术语异常、突发质量事件是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信誉受损的异常情况。

包括:1.1本公司所经营的药品被下游客户销售使用后发生异常、突发质量事件;1.2本公司所经营的药品被监督部门、新闻媒体通告发生异常、突发质量事件;1.3本公司所经营的药品在库房存放过程中发生异常、突发质量事件,即重大的质量变异。

2.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处理原则发生异常、突发质量事件后,应从速处理,以便获取真实直接的真相,尽早并尽最大可能地减轻事件的不良影响与经济损失。

3.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管理机构为公司质量管理部4.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处理程序4.1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报告4.1.1药品流通各环节如发生异常、突发质量事件,应在获知后2小时内通知质管部;4.1.2若为重大质量事件,质管部应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后2小时内报告总经理;4.1.3发生造成人身伤亡用药异常、突发事件,性质严重、影响很大的假药和典型的药品不合格等重大质量事件,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上报省药监局安全监管处;4.1.4 对典型药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事件,应及时向供货方、生产单位反馈,避免事故的扩大;4.1.5 凡发生异常、突发质量事件不按规定上报质管部者,将追究相应部门的责任;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质管部不按规定上报,将追究质管部负责人的责任。

不按规定上报质量事件,按隐瞒质量事故论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通报或纪律处分;4.1.6 发生异常、突发质量事件后,质管部应督促并协助事件发生所在部门对事件进行核实,并填写《异常、突发质量事件报告》,送交质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上报。

4.2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调查4.2.1异常、突发质量事件发生后,质管部应牵头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件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4.2.2异常、突发质量事件发生后,首先应详细查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内容、相关员、相关部门、事件起因、事件经过、事件后果等,并作详尽的事件调查记录,整理事件调查报告,按规定上报,并存档备查;4.3异常、突发质量事件的分析4.3.1异常、突发质量事件分析由质管部牵头组织,参加人员除事件调查处理小组成员与事件发生所在部门人员外,还应包括其他各有关部门负责人;4.3.2事件分析会应以事件调查核实的事实为依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件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事件的发生对有关管理制度、流程是否存在漏洞,及其实施执行、检查考核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审,提出整改或完善有效预防该类事件再发生的防范措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1•【字号】临政办发〔2017〕135号•【施行日期】201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35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原《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144号)从即日起废止。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1日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61.4 工作原则... 61.5 分级标准... 72 临潼区简介... 102.1 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域.... 102.2 行政区域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 103 组织体系及职责 (15)3.1 组织指挥机构 (16)3.2 现场指挥部及各工作组职责 (21)3.3 街办、园区、开发区组织指挥机构 (23)3.4 应急联动 (24)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24)4.1 监测与预防 (24)4.2 预警 (25)4.3 信息报告与通报 (27)5 应急响应 (28)5.1 响应分级 (28)5.2 应急响应 (29)5.3 响应措施 (30)5.4 响应终止 (33)6 后期工作 (33)6.1 损害评估 (33)6.2 事件调查 (34)6.3 善后处置 (34)6.4 奖励与责任追究 (34)7 应急保障 (34)7.1 队伍保障 (34)7.2 物资与资金保障 (35)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35)7.4 技术保障 (36)7.5 医疗卫生保障 (36)7.6 治安保障 (36)8 预案的监督与管理 (37)8.1 预案监督检查 (37)8.2 预案的宣传与培训 (37)8.3 预案的修订与更新 (37)8.4 预案的备案 (38)9 奖惩奖励与责任追究 (38)9.1 奖励 (38)9.2 责任追究 (38)10 附则 (39)10.1 相关名词解释 (39)10.2 预案的解释 (40)10.3 预案实施时间 (40)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西安市临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西安市临潼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建设美丽临潼提供保障,特编制本预案。

异常管理办法

异常管理办法

异常管理办法异常管理办法一、目的与合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异常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制定。

合用于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员工。

二、定义1. 异常:指公司运营业务中,突发或者超出正常业务范畴的事件或者事故;2. 异常报告:指针对公司内部异常事件所编写的详细汇报文件;3. 异常处理:指公司内部异常事件在上报后,进行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的过程;4. 责任人:指在异常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相关领域的人员,包括提出异常报告的人员及异常处理责任人员;三、异常报告的流程1. 异常报告的提出在公司业务运营过程中,任何人员都有权提出异常报告,当有异常事件发生时,责任人员需及时向公司内部相关岗位人员通报异常情况,并在通报中描述具体的异常事件;2. 异常报告的审核异常报告需提交至指定的审核人员或者审核领导进行审核,并在审核过程中,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流转至下一级审核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3. 异常事件的分类和评估审核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应对异常事件进行分类和评估,并在评估后,将结果纳入异常管理报告中;4. 异常报告的归档异常报告审核完毕后,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及时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参考。

四、异常处理的流程1. 异常事件的甄别责任人员需对异常事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并在分析过程中,对异常事件进行正确的甄别;2. 异常事件原因的查找责任人员需根据甄别结果,对异常事件的原因进行详细的查找,并尽快找到解决方法;3. 异常事件解决方法的选择选择在解决异常事件过程中的最优方案,并根据方案所需资源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及时调配资源;4. 异常事件解决的跟进对异常事件进行跟踪并不断优化方案,直至解决问题为止;5. 异常事件的记录针对每一个异常事件所采取的异常处理方案,均需要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备日后查阅;五、异常管理报告1. 异常管理报告的编写请编写详尽的异常管理报告,其中需包括具体的异常事件名称、产生时间、甄别结果、处理过程及结果、影响范围等相关信息;2. 异常管理报告的备案异常管理报告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提交至公司备案,并及时更新异常事件处理发展。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xx〕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

要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

采取托管服务的学校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

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学校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学校老师和学生提供餐饮服务。

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

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学校,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09•【文号】银监发[2008]50号•【施行日期】2008.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50号)各银监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现将《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请各证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二○○八年七月九日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银证系统突发事件分级分类第三章风险防范第四章应急响应第五章事件分析与总结第六章持续改进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银行、证券期货跨行业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银证系统)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范银证系统面临的风险,做好银证跨行业工作程序上的衔接,有效处置银证系统突发事件,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证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协调配合。

建立健全银证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制,明确各银证机构和业务关联单位在应急响应和协调中的职责。

(二)预防为主。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指标,实施对风险指标的动态、持续监测,完善风险预警和报告机制,降低突发事件发生概率;(三)快速反应。

突发事件药品应急管理制度(5篇)

突发事件药品应急管理制度(5篇)

突发事件药品应急管理制度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

1、____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

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____食物中毒等。

2、发生____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分管院长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____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

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____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3、药剂科应做好应急药品的储备工作,健全应急急救药品的供给系统,随时准备执行应急药物保障任务。

4、应急药品目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备齐目录中药品,专人管理调配。

5、建立应急药品台账、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

6、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效期临近的药品,过期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7、对于应急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门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门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8、各病区急用目录外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门诊药房负责调配。

9、若____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要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____药品供应。

10、若处理____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

____应急管理制度为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效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____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____,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二〇二一年九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制度,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出现争议、诉讼;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5、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6、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3、公司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公司难以持续经营;4、公司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5、其他事件。

(三)环境类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4、公司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6、其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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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产品突发质量异常的处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质量出现突发异常的处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在质量异常处理时的职责与权限,以确保在出现突发质量异常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从而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质量水平、服务意识和竞争力,特规定如下:1.所有不合格品品检人员一经发现应及时做好不合格品标示,标示上应注明不合格原因类型、建议处理措施等全面信息;
2.品检人员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长进行协调处理,无法处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其他职能部门人员协助处理,同时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3.各工序车间自行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主动进行处理,自身无法处理的、严重的质量异常必须及时通知品检、品管及工艺部门协调处理。

4.公司产品一切质量活动的确认均以品管部的判定为准,未经品管部确认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库,擅自安排出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不符合发货条件又确需发货的,须由品管部开出让步放行单、经销售主管、生产经理或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发货;
5.品管或生产人员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异常处理而相关部门人员拒不执行的,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责任部门或人员承担,情况严重的可追加行政处罚,同时出现类似情况品管主管有权对相关责任人提请处理意见并报生产经理、总经理批准。

6.品检人员发现严重不合格产品时,除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外,另外应开具《质量异常反馈单》给相关责任部门要求其填写整改措施,相关部门接到反馈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完成整改措施将反馈单返回品检人员,品检人员收到反馈单后应监督整改过程并验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7. 所有质量异常处理完结后均由质检人员再次进行抽检确认,经过质检确认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库;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或更改,本流程试行3个月,3个月后如无需更改则直接转为正式文件,无需重新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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