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分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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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租赁收费管理制度

分公司租赁收费管理制度

分公司租赁收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租赁收费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租赁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通过规范化的管理,降低租赁风险,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公司的租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等各种形式的租赁业务。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租赁交易应保证公开、公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做法。

2. 诚信原则:租赁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确保信息的透明和真实。

3. 合法原则:所有租赁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4. 效益原则:租赁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合理定价,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

四、收费标准1. 租赁费用应根据市场行情、资产状况、租赁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2. 费用标准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并向租赁方公示。

3. 对于长期租赁或大宗租赁,可适当给予优惠。

五、收费流程1. 租赁申请:租户需向分公司提交租赁申请,明确租赁物品、期限、费用等信息。

2. 审核评估:分公司相关部门对租赁申请进行审核,评估租赁物品的市场价值和租赁条件。

3. 合同签订: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4. 费用收取:按照合同约定,分公司按时收取租金,并出具正规发票。

六、违约责任1. 如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分公司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 如分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品或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监督管理1. 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租赁收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租赁活动进行审计。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租赁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向公司举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分公司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分时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分时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分时租赁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分时租赁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分时租赁公司的各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分时租赁公司的董事、经理、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三、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

2. 公平公正:公司对内对外均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在处理问题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3. 诚实守信:公司及其员工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信守承诺。

4. 协调一致:公司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5. 不断完善:公司要不断改进管理制度,适应市场发展变化,提高管理水平。

四、管理机构1.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

2. 公司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整体运营。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管理工作,协调部门内部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管理制度1. 人事管理制度1.1 岗位设置:公司设立合理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部门的顺畅运作。

1.2 人员招聘:公司的招聘应公开、公平,选拔出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

1.3 岗位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1.4 人事评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事评价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1.5 奖惩管理:公司应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财务管理制度2.1 财务预算:公司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经营目标和预期收支情况。

2.2 资金管理:公司应有效管理资金,做好资金流动和资金监管工作。

2.3 成本控制: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经营效益。

2.4 财务审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3.1 市场调研:公司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动态和客户需求。

租赁集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租赁集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租赁集团分子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分子公司应设立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租赁集团总部负责。

2. 分子公司应设立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分管各部门。

3. 分子公司应设立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三、职责分工1. 总经理职责:(1)贯彻执行租赁集团总部各项政策、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4)协调公司内部及外部关系,确保公司业务顺利开展;(5)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

2. 副总经理职责:(1)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分管各部门;(2)负责本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3)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3.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2)对部门员工进行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3)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四、工作流程1. 分子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分子公司应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公司重大事项。

五、考核与激励1. 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2.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租赁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2. 本制度由租赁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租赁集团总部另行规定。

汽车租赁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车辆是汽车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对车辆的管理要做到精细化。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时间、使用状态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要制定严格的车辆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每一辆车都能在良好的状态下为客户提供服务。

对于车辆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问题。

二、客户服务客户是汽车租赁公司的宝贵资源,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接待咨询、处理投诉等事务。

同时,要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

三、员工培训员工是公司运营的基石,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

汽车租赁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升团队的整体效能。

四、安全制度安全是汽车租赁行业的生命线。

公司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资质审核、事故处理流程等。

确保在租赁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财务管理稳健的财务管理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

汽车租赁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合理规划资金流动,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

要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防范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六、市场营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品牌建设至关重要。

汽车租赁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灵活多变的营销计划,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广,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法律法规遵守作为一家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基本要求。

公司不仅要关注行业相关的政策动态,还要确保所有业务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避免因违法行为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总结:。

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

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塔吊租赁公司的管理制度

塔吊租赁公司的管理制度

塔吊租赁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层面,首先应确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下辖
技术部、财务部、市场部、安全监管部等关键部门,每个部门负责人需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确保公司运作高效有序。

在设备管理方面,塔吊作为公司的核心资产,必须实行严格的维护保养制度。

技术部应定
期对塔吊进行性能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建立设备档案管理系统,记录每台塔吊的使用情况和维护历史,以便追踪设备状态并作出及时的管理决策。

财务管理上,财务部需要制定合理的费用核算和成本控制机制。

对于租金收取、押金管理、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应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

同时,通过成本分析,合理定价,确
保公司的盈利能力。

市场部的职责是拓展客户资源,制定市场策略。

市场部应收集行业信息,分析市场需求,
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方案。

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活动,提升公司品牌知
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安全监管部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核心部门。

该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操
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确保每一位作业人员都能够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事
故发生的风险。

客户服务也是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公司应设立客户服务部门,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通过优质的服务,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公司还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情况
的处理流程。

通过模拟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汽车租赁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规章管理制度h2一、总则/h2为规范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汽车租赁服务。

h2二、租赁车辆管理/h21. 本公司所有租赁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租赁车辆应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以保障车辆安全和用于事故分析。

3. 车辆在租赁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

4. 租赁车辆应按时进行年检,逾期未检车辆不得出租。

h2三、客户管理/h21. 客户在租赁车辆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驾驶证,以及必要的信用证明。

2. 客户应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了解租赁条款,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订。

3. 客户在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

4. 如客户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h2四、价格与结算/h21. 租赁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合理制定,并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变更。

2. 租赁费用应通过合法渠道结算,确保交易的透明性。

3. 对于长期租赁的客户,可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价格优惠。

4. 客户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逾期将按约定收取滞纳金。

h2五、违规处理/h21. 如发现客户使用伪造证件租车,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 对于故意损坏车辆、逃避责任的客户,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公司员工若违反管理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h2六、附则/h21. 本规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并实施新的规定。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范文8篇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范文8篇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范文8篇租赁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11、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责任规定。

2、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度)许可证,产品合格。

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5、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6、出租工作由物业管理科管理实施。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2安全责任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本公司(办事处)的用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办事处)属下各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营运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驾驶人员必须符合道路营运经营条件,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机构及工作职责:安全第一负责人(道路营运经营者)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并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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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分公司管理制度为了优化配置公司的建筑设备,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领导的决策,特成立租赁分公司负责公司建筑设备的内部租赁和外部出租工作。

为了科学管理租赁分公司,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租赁分公司资产的安全,特制定租赁分公司管理制度。

一、租赁分公司经营应坚持“优先服务公司内部项目部,而后服务外部市场”的原则。

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需要租用建筑设备的,必须先向租赁分公司租用,在租赁分公司没有库存且无法租用调剂的情况下,由集团材料处负责按周转材料管理制度向外租赁或为租赁分公司购买新的建筑设备。

二、本制度所称的建筑设备为租赁分公司资产范围内的“钢管、接头、扣件、井架、槽钢、拌和机、路面铁板、塔吊等” 。

三、主管与监管部门1、集团材料处、集团财务处作为租赁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租赁分公司的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审核汇签租赁分公司的对内与对外租赁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租赁费用的收取情况,检查租赁分公司的台账和组织参与租赁分公司资产盘点工作。

2、公司督查处作为租赁分公司经营监管部门,负责审核汇签租赁分公司的对内与对外租赁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租赁费用收取情况,检查租赁分公司台账,参与租赁分公司资产盘点工作。

四、内部管理责任1、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租赁分公司的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租赁分公司的业务接洽、合同签订、租费价格调查和报批,对外租费催讨等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租赁分公司资产主管负责接收和保管租赁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对租赁分公司资产的缺失与损坏承担直接责任。

负责按公司制度和租赁合同管理租赁分公司的出租、退租工作,负责收发台账登记和管理租赁分公司的装卸小工。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租赁分公司开票员负责监督出租、退租工作,负责按租赁合同、出租单与退租单,按月结算承租方的租金,负责按合同要求开具租赁发票,收取租费。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租赁分公司维修员负责租赁分公司收到的退租物资中需修物资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需修物品的修复入库工作,做好库存建筑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对外经营流程(一)租赁价格确定1、由租赁分公司通知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共同对建筑设备租赁价格进行调查。

2、由租赁分公司填制《建筑设备租赁价格审批表》(附件一),并报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进行汇签。

3、汇签完毕后,由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正式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确定对外建筑设备租赁的最低价格。

4、租赁价格一般于每季度末最后一星期调查一次,填写《建筑设备租赁价格审批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如价格出现涨跌,则对外租赁的最低价格及时做相应的调整,价格无涨跌即不做调整。

(合同一经签订,价格不做调整)5、《建筑设备租赁价格审批表》为公司内部文件,不得外流或对外透露价格信息,发现一次扣款2000 元,再犯直接予以开除处理。

(二)租赁合同签订1、在对外租赁的最低价格确定后,由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负责进行业务洽谈,与承租方确定租赁细节(公司租赁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条款不得违背,不愿签订公司租赁合同的不予出租)。

2、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在确定出租前,需对承租者的工程项目真实性及信誉度进行调查,确认承租人是否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承包者,租赁分公司对外出租只针对绍兴本地人,非绍兴本地人不予出租。

塔吊、井架出租给其他单位需要有特种设备安装及拆除的资质,无资质的不予出租,由承租方提供资质的相关证明。

3、业务洽谈时约定需要缴纳保证金的,且租赁分公司整理好承租者的调查材料后,认为可以出租的,承租方必须先行缴纳保证金至公司财务处。

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填写《租赁申请表》(附件二),写明缴纳的保证金数量并由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审核确认签字后由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4、对已有信誉度,业务洽谈时约定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的,但租赁分公司整理好承租者的调查材料后,认为可以出租的,由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填写《租赁申请表》,写明不缴纳保证金,并由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审核确认签字后由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5、租赁分公司凭《租赁申请表》按公司盖章制度到办公室盖章,与承租方签订公司的《租赁合同》(附件三:钢管、扣件租赁合同,槽钢、路面铁板租赁合同,井架(或拌和机、塔吊)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为本制度的一部分,固定条款不得变更),办公室审核《租赁合同》固定条款是否与本制度附件三一致,审核租费、租期、承租方信息等与《租赁申请表》上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即不予盖章。

6、租赁合同正式盖章生效后,《租赁合同》、《租赁申请表》原件存财务处,复印件由材料处发放到督查处、租赁分公司。

租赁分公司凭《租赁合同》进行出租。

(三)租赁物出租1、承租方按合同向租赁分公司提货,由资产主管负责安排小工装货车,资产主管、开票员清点租赁物数量后,开具《租单》(附件四),由承租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完成出租流程。

(承租方经办人经合同确认或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2、《租单》一式四份,第一联留存租赁分公司,第二联给予承租方,第三联移交材料处,第四联给予租赁分公司门卫作为出门单。

3、材料处将收到的《租单》复印后将复印件发放到财务处、督查处。

(四)租赁物退租1、承租方按合同向租赁分公司退租,由资产主管负责安排小工卸车整理,由资产主管与开票员清点租赁物数量,开具《退单》(附件五),由承租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完成退租流程。

(退租物的验收清点按下表标准进行)2、租赁物退租时,有租赁物需修理的,由承租方书面确定赔偿后,由资产主管书面移交维修主管,由维修主管负责维修,租赁分公司自己无法维修的,上报材料处,由材料处负责维修。

如承租方拒绝对损坏的租赁物进行赔偿的,租赁分公司则不予办理退租手续。

3、《退单》一式四份,第一联留存租赁分公司,第二联给予承租方,第三联移交材料处,第四联给予租赁分公司门卫作为出门单。

4、材料处将收到的《退单》复印后将复印件发放到财务处、督查处。

(五)租费结算1、开票员每月底,根据资产主管提供的《租单》、《退单》,按合同约定,计算各承租方当月的租费,按月编制《结算单》(附件六),并要求承租方经办人对《结算单》进行确认签字。

次月15 日后,承租方仍未对《结算单》签字确认的,租赁分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承租方的出租业务,并写明情况和处理方案上报公司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和公司领导2、承租合同约定按月结清租费的,开票员按月到公司财务处开具租费发票,收取租费至公司指定账户。

3、承租合同约定按季度结清租费的,开票员按季度到公司财务处开具租费发票,收取租费至公司指定账户。

4、承租合同约定年底结清租费的,开票员按年到公司财务处开具租费发票,收取租费至公司指定账户。

5、承租方违约未按时结清租费的,开票员需书面写情况说明上报租赁分公司资产主管、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与材料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督查处负责人。

租赁分公司同时必须暂停拖欠租费承租方的出租业务,直到承租方缴清租费或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继续出租方可继续出租。

6、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收到承租方拖延租费的情况说明后,必须及时与承租方联系,明确情况后,与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负责人联系,拟定处理方案后,经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负责人汇签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拖欠租费的处理方案必须在情况发生后七日内上报公司总经理。

7、开票员按月将《结算单》复印件发到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

(六)、台账登记1、租赁分公司资产主管、租赁分公司开票员、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按收到的《租单》、《退单》登记租赁物收发台账和租费台账。

2、租赁分公司门卫负责存档拿到的《租单》、《退单》,登记每日的车辆进出情况,详细登记进出车辆的车牌号码、运输的货物、进出时间等。

(七)、公司内部项目部租赁时,租赁分公司按对外租赁流程操作。

六、对商会单位租赁的流程公司作为“绍兴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的会员单位,商会内部单位在钢管、扣件转租时,按以下流程操作。

1、在与商会内部单位达成租赁意向,明确租赁细节后,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填写《租赁申请表》,写明为商会单位租赁,不缴纳保证金,并附上商会的会员确认文件,由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审核确认签字后由租赁分公司总负责人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租赁分公司凭《租赁申请表》按公司盖章制度到办公室盖章,与承租方签订《商会租赁合同》(附件七:商会租赁合同为本制度的一部分,固定条款不得变更),办公室审核《租赁合同》固定条款是是否与本制度附件七一致,审核租费、租期、承租方信息等与《租赁申请表》上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即不予盖章。

3、商会单位的《租赁申请表》与《商会租赁合同》审批通过后,《租赁申请表》与《商会租赁合同》原件存财务处,复印件由材料处发放到督查处、租赁分公司。

租赁分公司凭商会单位的《商会租赁合同》进行出租。

4、对商会租赁的其他流程参照对外租赁流程操作。

七、库存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1、租赁分公司维修员负责库存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2、租赁分公司维修员登记好每天的维修台账,写明维修的物品,使用的配件等,由资产主管、开票员对维修台账进行审核签字。

维修员按月将资产主管、开票员签字完成的维修台账上报材料处。

由材料处复印后分发到财务处、督查处。

3、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对维修台账进行抽查,查看是否需修物品的数量与维修台账中登记的是否一致,维修台账作为维修主管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八、租赁分公司的资产增加(一)、总仓及项目部建筑设备移交集团公司下属材料处总仓将库存所有的钢管、接头、扣件、槽钢、路面铁板、拌和机、井架、塔吊移交租赁分公司,作为新增租赁分公司资产。

移交时,开具《租赁分公司资产移交表》(附件八),由移交部门、租赁分公司资产主管、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共同签字确认,《移交表》原件存财务处,由材料处将复印件发放到移交部门、租赁分公司、督查处、土建公司,上述部门凭《移交表》登记台账。

具体操作办法:1、自本制度审批通过执行之日起,租赁分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内部租赁合同后,所有总仓调出的钢管、接头、扣件、槽钢、路面铁板、拌和机、井架、塔吊进行清点后,先填写《移交表》由总仓移交租赁分公司,再由租赁分公司开具《租单》出租给项目部,直接由总仓场地调拨。

2、不常用的物资长时间没有调拨到项目部,但属于租赁分公司资产范围的,清点后填写《移交表》,直接由总仓驳运到租赁分公司场地堆放。

移交时,所有移交租赁分公司的物资必须状态良好,有问题的物资必须由总仓或公司材料处进行修复,否则租赁分公司可以不予接收。

3、自本制度审批通过执行之日起,租赁分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内部租赁合同后,所有项目部调入总仓的钢管、接头、扣件、槽钢、路面铁板、拌和机、井架、塔吊,直接拉到租赁分公司场地,清点后,状态良好的物资先入库到总仓,再填写《移交表》移交租赁分公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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