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移动式起重机是在工程施工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设备,它具有灵活性高、适用范围广的特点。
然而,由于其操作复杂且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制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2. 负责机构和人员2.1 负责机构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由工地负责机构承担,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
2.2 负责人员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专职安全员和起重机操作员共同负责。
专职安全员负责起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起重机操作员负责实施安全操作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
3. 安全管理措施3.1 操作规程3.1.1 管理人员应根据起重机的具体情况,制定起重机吊装作业的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起重机的设置和安装;•起重机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吊装物的处理和悬挂;•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理;•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
3.1.2 操作规程应向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他们了解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2 安全设备3.2.1 移动式起重机应配备以下安全设备:•重载报警器;•防倾覆装置;•限位保护装置;•压力传感器。
3.2.2 安全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3 安全标识3.3.1 工地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通行标识、限制通行标识、安全操作提示标识等。
3.3.2 安全标识应清晰可见,方便施工人员遵守。
3.4 作业现场管理3.4.1 工地负责机构应设置起重作业指挥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吊装作业。
3.4.2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杂物堆积影响起重机操作。
3.4.3 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警戒线,确保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3.5 作业人员要求3.5.1 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是一项高风险作业,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基本要求1. 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2. 所有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关证书和资质,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
3. 所有起重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配备、作业流程、安全措施等。
三、责任分工1. 项目负责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的整体安排和管理,包括协调各部门、人员配备和相关资源。
2. 现场负责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指挥操作人员、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等。
3.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按照工作方案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四、安全措施1. 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2. 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禁止通行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环境。
4. 严格控制风力等自然因素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影响,确保操作安全。
5. 严禁擅自改变起重设备的额定工作范围和载重量。
五、事故预防1. 提高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
2. 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对工作流程进行动态管理,随时调整和优化。
六、事故处理1. 在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2. 及时组织救援和抢救伤员,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管理1.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得到落实。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八、附则1. 本安全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进行宣传。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保障起重、搬运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起重、搬运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进行的所有起重、搬运作业,包括室内、室外,平地、高处等不同环境的起重、搬运作业。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制定起重、搬运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全面指导其实施。
2. 起重、搬运作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3. 起重、搬运作业操作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关证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执行指挥人员应清楚了解起重、搬运作业现场的情况,并根据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
5. 所有参与起重、搬运作业的人员都有责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遵循安全规定,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措施1. 起重、搬运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 起重、搬运作业时,应在作业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网或围栏,防止人员和物体意外坠落。
3. 桥筒、叉车等起重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4. 起重装置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禁止超载、过度倾斜等危险操作。
5. 对于不可直视的起重、搬运作业,应配备合适的辅助设备,如安全网、吊篮等,确保人员的安全。
6. 进行起重、搬运作业时,应保持通畅的人员通道,方便人员撤离和紧急救援。
7. 特殊情况下,如风力超过限定值、起重物体异常等,应立即中止起重、搬运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每位参与起重、搬运作业的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作业规程和注意事项。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由具备安全管理资质的人员进行,内容包括安全操作流程、事故防范措施等。
3. 起重、搬运作业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件,证明其经过资格认证和培训合格。
六、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发生起重、搬运作业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伤员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移动式起重吊装(以下简称吊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吊车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吊车事故的发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吊车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求:吊车作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吊车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吊车作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确保吊车作业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吊车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章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吊车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吊车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不得私自改变吊车结构和功能。
第十一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责任:吊车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作业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按规定操作吊车,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吊车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吊车操作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吊车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吊车操作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吊车各项功能正常,安全装置完好。
第十四条吊车操作的安全要求:吊车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载、超高、超限,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视觉和听觉。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指使用移动设备进行起重、运输和搬运工作的行为。
第四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八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专门的施工现场,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十一条从事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持有有效证书。
第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不得有酒后驾驶的情况下从事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五条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设备的试验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五章安全措施第十八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计划的编制。
第十九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立警示线、安全防护网等。
第二十条在起重吊装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指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十一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防止杂物堆放和积水,避免发生滑倒、绊倒等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置第二十三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起重吊装作业,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护人员安全。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设备和环境的安全,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四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第五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和试验。
第六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通过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来降低作业风险。
第七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三章作业执行第八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
(二)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械的结构和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安全和高效完成作业任务。
(四)操作人员发现起重机械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
第九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时,应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定:(一)严禁超载作业,应根据物体重量选择合适的起重机械和使用正确的起重工具。
(二)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确保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并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四)作业过程中应防止吊钩打撞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避免产生不安全因素。
(五)作業人員應穿戴符合安全規定的防護裝備,保護個人安全。
第四章紧急处理第十条发生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扩大范围的控制。
第十一条发生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启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操作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按照科学合理、稳定可靠的原则进行,各项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作业的安全与正常进行。
第五条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准备工作、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操作要求、起重物品处理方法、风险评估与控制等。
第二章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准备工作第六条在进行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准备工作包括 but不限于以下部分:1. 确认使用起重吊装设备的资质和许可证件;2. 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用;3. 准备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4.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5. 掌握起重物品的重量、形状和数量,确定合适的起重设备和工作方式;6. 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挥。
第三章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操作要求第八条操作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 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或许可;2. 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能;3. 熟悉起重吊装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4. 熟悉起重吊装设备的结构和性能,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工作情况;5.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相关人员顺利配合工作。
第九条操作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前,必须进行以下检查:1. 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和紧固件是否完好;2. 检查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工作;3. 检查预警信号和操作指示是否清晰可见;4. 检查绳索和吊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5. 检查起重机械的操作手柄和控制器是否灵活可用。
第四章起重物品处理方法第十条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根据起重物品的重量、形状和数量,选择合适数量的起重机械和吊具;2. 确保起重物品的包装和固定完好,避免起重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脱落和损坏;3.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网和护栏,确保人员和起重物品的安全;4. 在进行特殊形状和敏感起重物品的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其受损或变形。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是一项危险性比较高的工作,必须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安全管理,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旨在详细说明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以便企业和工人在实施该项工作时有所借鉴。
一、设备的规范1.1 设备的制造:所有的设备均必须符合国务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1.2 设备的检验:所有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使用。
检验内容包括:•各部位连接牢固、无锈蚀、无裂纹、无歪斜;•各类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各种开关应正常灵敏;•各种电气设备应牢固、稳定、并防止水、火等灾害的侵袭。
1.3 设备的定期检验:所有设备必须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二、设备操作及安全管理2.1 受训上岗:所有从事起重吊装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2 设备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安全规定和工作票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
2.3 交接班:操作人员大、小班交接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做到实时交接,保持设备的安全。
2.4 故障处理:若发现设备故障,操作人员应及时切断电源和控制方式,寻找处理方法;如果操作人员处理无法解决,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并等待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2.5 特种设备检验:设备的特种检验由相应的技术人员按照标准进行,在特种设备检验时,必须按照规定停机检查,并保证设备的完好性。
2.6 现场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应落实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按内部作业安全操作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现场安全。
三、作业现场管理要求3.1 作业计划和工作票: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计划和工作票,说明作业人员、作业方式、时间、场地、风险等。
3.2 现场指挥:现场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指挥,安排良好、作业井然有序。
3.3 作业警示标志:在作业现场周围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明显安装作业警示标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3005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吊装伤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避免企业的财产损失,根据《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09),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移动式起重机是指移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第三条公司对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作业申请人、作业许可签发人、A类作业批准人、专业人员、作业项目负责人、隔离执行人、属地监督、安全监护、作业许可独立审核员等人员职责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职责要求执行。
第六条吊装作业指挥人员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七条司索工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测算货物重量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
第八条起重机械司机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三章技术安全措施第九条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及吊装方式分为普通吊装和关键性吊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凡属关键性吊装作业的,应参见附件1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
(一)货物载荷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75%。
(二)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三)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五)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六)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吊装作业。
(七)吊装物越过有人的建筑物、运行的设备或装置的。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检查(一)使用前的外观检查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1. 新购置的。
2. 大修、改造后。
3. 移动到另一个现场。
4. 连续使用时间在一个月以上。
5. 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6. 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
7. 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
8. 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二)经常性检查起重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若使用中发现有安全装置被损坏或失效(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三)定期性检查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性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检查内容由企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
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除此之外,移动式起重机还应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验。
从设备启用到报废,定期检查均应保留检查记录。
(四)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1. 对闲置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照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2. 对闲置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3. 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
放置在恶劣的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
起重机械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第十一条维护和修理(一)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二)每一台移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
维护报告应存档。
(三)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
应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
(四)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
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
(五)起重机的修理应由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
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
2. 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3. 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
(六)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1. 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地面,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上,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2. 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
3. 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4. 维护时,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子、绳鼓和滑轮组。
5. 在穿钢丝绳时应使用木棒或铁棍。
6. 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7. 凡2米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8. 其他。
(七)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配置有金属标牌。
标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
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起重机、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
2. 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
3. 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4.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果应存档。
第十二条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三条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
第十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第十五条关键性吊装作业,生产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普通吊装作业可采取区域巡监的形式,对吊装作业现场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司机在吊装作业过程中持续作业一般不超过2小时,如需,则应中途休息或配备双司机轮流作业。
第十七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一)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
(二)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
(三)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
(四)起重机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
(五)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
(六)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
(七)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
(八)所有主臂副臂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
(九)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
(十)在加油时起重机应熄火,在行驶中钓钩应收回并固定牢固。
(十一)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使用手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
第十八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一)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
较复杂的吊装作业还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HSE作业计划书)。
(二)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三)指挥信号明确并符合规定。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四)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空间或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五)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
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
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
(六)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司机应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是否垫枕木,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七)起重机司机应与指挥人员保持可靠的沟通,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1. 视觉联系。
2. 有线对讲装置。
3. 双向对讲机。
当联络中断时,起重机司机应停止所有操作,直到重新恢复联系。
(八)密切注意货物摆动、提升、下降对起重机稳定性的影响。
(九)严禁起吊超载、重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严禁斜拉斜吊。
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十)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十一)起重机吊钩的防脱钩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
(十二)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
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十三)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1. 货物处于悬吊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