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轻微违纪违规惩戒教育办法
小学学生违纪与处理办法

小学学生违纪与处理办法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教育水平提高,小学阶段学生违纪现象逐渐凸显。
学校和家庭都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制定一套合理的违纪处理办法,以促进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素质提升。
一、违纪行为分类针对小学生的违纪行为,可以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轻微违纪行为包括上课嘈杂、迟到、不认真听讲、上课打瞌睡、不穿校服等。
一般违纪行为包括课间打闹、互相抓挠、说脏话、携带手机等。
严重违纪行为包括欺凌他人、偷窃、吸烟、旷课等。
二、违纪处理办法根据违纪行为的轻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理办法:轻微违纪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检查、提醒或者劝导的方式进行处理。
老师可以与学生进行私下交流,指出问题,并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般违纪行为,可以采取写检讨、扣分、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学校可以组织班级会议或父母会,与学生和家长共同商讨处理办法,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明确承诺改正。
严重违纪行为,应采取较为严厉的处理方式。
可以组织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结合学校纪律委员会的意见,给予停课、留校察看、严厉警告、通报批评或者报警处理等。
重点是引导学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违纪处理原则在制定处理办法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处理违纪行为应当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于具体的行为,要有明确的界定和标准,以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性。
2. 教育为主原则:处理违纪行为的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后果,并引导他们改正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个性化原则:对于不同的学生,可以根据其个性、成长环境等因素考虑具体的处理方式。
有的学生可能需要更多的辅导和帮助,有的学生可能需要更严厉的惩戒。
4. 团队协作原则:学校和家庭应紧密合作,共同制定处理办法,并及时沟通,形成有效的治理力量。
学校可以与家长保持联络,共同关注学生的行为习惯,形成一支强大的育人阵线。
综上所述,针对小学学生违纪现象,学校和家庭应共同努力,采取科学、合理的违纪处理办法。
学生违纪处分与惩戒处理方案

学生违纪处分与惩戒处理方案一、违纪与惩戒的背景学生在校期间,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这些违纪行为不仅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学习环境,同时也对学校管理造成一定挑战。
为此,学校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违纪处分与惩戒处理方案,以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有序管理。
二、违纪的分类违纪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两类。
轻微违纪包括迟到早退、未穿校服等,而严重违纪则包括欺凌、抄袭等行为。
不同的违纪行为应有相应的处分与处理方式。
三、违纪处分的原则违纪处分应契合以下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及时。
公正意味着处分决策应当公平、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开则使得学生、家长和教师可以了解处分的理由与依据。
公平体现在违纪处分应当按照事实来处理,不应由任何个人情感或个人偏见来决定。
及时是指对于违纪行为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与处分措施。
四、轻微违纪的处理方案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以采取文明教育、口头警告或记过等方式进行处理。
例如,学生未穿校服可以采取提醒、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理,让学生了解违纪行为的不良影响。
五、严重违纪的处理方案对于严重违纪行为,需要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理方案。
例如,对于欺凌行为可以采取停课、留校察看或者辅导治疗的方式进行处理。
这些处理方案旨在改变学生的错误行为,促使他们认识到错误的后果,并为他们提供改正过错的机会。
六、个案的处理与辅导对于个别学生的违纪行为,需要进行个案辅导和处理。
这包括心理辅导、家长会谈等方式,以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并在社会中拥有积极的角色。
七、鼓励正面行为除了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外,还需要积极鼓励学生的正面行为。
例如,可以设立奖励机制,表彰学生的优秀品行和成绩。
这样可以增强学生对良好行为的认同感,促使他们更加自觉地遵守纪律。
八、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与辅导。
通过与家长的沟通,学校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和问题,并从源头上预防和改正违纪行为。
《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

第四条 实施惩戒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惩戒,惩戒语言、方式、效果应统一。
第五条 实施惩戒以服务教育、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和素养的全面提升为目的,坚持教育在先, 惩戒在后。
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
起草人: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法校园团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学校管 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 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惩戒是教师和学校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 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教育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通过学校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广泛宣传科学惩戒,引导师生及家长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教育方法等内容,提高师生及家长对惩戒教育的知晓率和认同度,理性地审视、评价和对待惩戒教育。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惩戒教育专项监督小组,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对 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将巡查结果纳入每学期教师绩效考核。
第五章 申诉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 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学校制定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 正地履行职责。
学生违纪与惩戒管理规定

学生违纪与惩戒管理规定学生是学校的未来,他们的行为和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整体形象和教育质量。
然而,偶尔会有一些学生违反规定,损害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教育环境。
为了维护学校的纪律和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学校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惩戒管理规定。
一、不同类型的违纪行为学生违纪行为可以分为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两类。
轻微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旷课、穿着不规范等,而严重违纪可能涉及打架斗殴、欺凌他人、作弊等行为。
根据不同的违纪程度,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以确保学生的行为得到适当的纠正。
二、制定明确的惩戒措施学校在惩戒管理方面应该制定明确的惩戒措施,并公之于众。
例如,对轻微违纪行为可以采取警告、建议谈话等方式进行纠正;对严重违纪行为则可以采取停课、劝退等措施。
通过明确的惩戒措施,学生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违纪行为将会带来何种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思熟虑。
三、注重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惩戒措施不仅仅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起到教育和引导的作用。
学校应该注重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指导,引导学生改正错误,提高自我意识和自律能力。
如果仅仅采取惩罚措施而忽略了教育的作用,学生可能无法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很难真正改正自己的行为。
四、充分尊重学生权益学校在制定惩戒管理规定时,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权益。
例如,在对学生进行惩戒时,应该充分听取学生的解释和申辩,确保学生能够享有平等的权益和表达自己的意见的机会。
此外,学校还应该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尽量避免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五、合理运用惩戒管理规定惩戒管理规定不应该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任意处罚的工具,而应该合理运用。
学校需要明确界定惩戒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学校应该注重公正与公平,不偏袒特定学生,也不过分严厉对待其他学生,以维护学校整体的公正形象。
六、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学校在实施惩戒管理规定时,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规定的执行力度和公正性。
学校轻微违纪处罚办法

学校轻微违纪处罚办法导言学校是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规范行为的地方,然而,在学生群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轻微违纪行为。
因此,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处罚办法以维护校园秩序和培养学生自律精神。
本文将探讨学校轻微违纪处罚办法的设立和实施。
一、处罚的目的和原则学校轻微违纪处罚的目的在于教育,而非惩罚。
处罚应以促使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为导向,旨在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基于此,学校轻微违纪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严明和适度。
二、轻微违纪的定义轻微违纪是指不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生活秩序,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轻微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旷课、不穿校服、擅自离校、上课使用手机等。
三、处罚方式的分类学校轻微违纪处罚方式应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典型的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反思时间、代课劳动、警示教育等。
四、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是最常见的处罚方式之一。
它通过老师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谈话,指出学生的错误并提醒其反思。
口头警告是一种以示警告,催促学生改正错误的手段,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尤为适用。
五、书面批评书面批评是一种更为严肃的处罚方式。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写一份书面的自我反思,详细陈述违纪行为、原因和后果,并寄给家长。
通过书面批评,学生能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也给家长提供了参考,以便与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六、反思时间反思时间是一种让学生在特定时间内反思自己行为的处罚方式。
学校可要求违纪学生在下一节课间的专门安排时间内思考和记录违纪的原因、后果以及改正的措施。
这样的处罚方式可以让学生在静下心来的环境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反思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七、代课劳动代课劳动是通过给学生分配额外的劳动任务作为处罚。
这些劳动任务可以是清扫教室、打扫卫生、整理图书馆等。
通过参与劳动,学生不仅能改正违纪行为,同时也能培养劳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八、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一种针对性较强的处罚方式。
学校可以组织一些相关的教育活动,如违纪学生讲座、讲故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以此提高学生对违纪行为的警惕性。
学校学生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一、引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教育惩戒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特别是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基本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注重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四、惩戒种类
1. 警告:适用于轻微违纪行为。
2. 严重警告:适用于较重违纪行为。
3. 记过:适用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
4. 留校察看:适用于屡犯不改的情况。
5. 开除学籍:仅限于极个别严重违法乱纪且情节恶劣者。
五、实施程序
1. 违纪事实确认: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提出初步意见。
2. 学生申诉:允许学生陈述理由,提出书面申诉。
3.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实施惩戒。
4. 公示结果:将最终决定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六、保障措施
1. 实行申诉制度:学生有权申诉,学校应及时受理并公
正处理。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3. 关注特殊群体:对残疾、贫困等特殊情况给予更多关爱。
七、监督机制
设立监察部门,接受师生投诉,确保惩戒公平公正。
八、附则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定期修订完善,确保与时俱进。
九、结语
希望通过此细则,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办法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学校公共利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使处理违纪、违规学生有章可循,学校实行温馨校规制度,每一项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学生和家长讨论通过后实施。
一、惩戒原则艺术性、科学性、依法性、教育性、伦理性原则二、惩戒对象学生在校内外违规、违纪或违法的行为。
三、惩戒方式对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处理,按轻重依次分为下列五种:1.口头警告,并写出100字的病情诊断说明,为大家唱一首歌。
2.警告,并写出200字的病情诊断书,为大家做一件好事。
3.严重警告,并写出200字的病情诊断书,为大家做一件好事。
4.记过,并写出300字的病情诊断书,参加社区活动一周。
5.记大过,并写出300字的病情诊断书,参加社区活动一周。
四、惩戒内容第一条:犯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处全校公开批评(口头警告),并写出100字的病情诊断说明,为大家唱一首歌。
1.上课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旷课满四节者。
(每迟到三次合计为一次旷课,早退按节数算。
)2.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果皮,乱涂和刻划桌椅、墙壁,经教育又重犯的;破坏卫生,损坏绿化者。
3.过失造成公物损坏,损失较大的或故意损坏公物损失较小的(除赔偿外)。
4.明知他人有违纪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或教师在查处时进行包庇的。
5.公然辱骂、诽谤他人,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教职工及值勤学生管理者。
7.殴打他人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8.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教师正常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的。
第二条:犯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写出小学200字的病情诊断书,为大家做一件好事。
1.严重影响课堂纪律,干扰教师正常秩序或旷课满六节者。
2.破坏绿地及影响污染公共卫生及校园环境情节严重者。
3.故意损坏公物,损失较大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外)。
学生违反纪律惩戒措施

学生违反纪律惩戒措施
一、前言
良好的校园纪律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但无可否认,个别学生因各种原因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规范学生行为,学校制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旨在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端正学习态度。
二、违纪行为及相应惩戒措施
1. 轻微违纪行为:如上课时间做小动作、说小话、迟到等,可给予批评教育、课堂惩罚或通报批评。
2. 一般违纪行为:如旷课、违反校园秩序、打架斗殴等,可给予警告处分、责令家长陪读或暂时离校受训等处分。
3.严重违纪行为:如酗酒滋事、吸食毒品、严重扰乱校园秩序等,可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惩戒原则及注意事项
1. 惩戒力度与违纪情节相当,既避免重惩轻违,也防止从轻发落。
2. 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使学生受到应有的惩戒,同时引导其改正错误。
3. 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处分公正的原则。
4. 尊重学生合法权益,保护学生人格尊严,不得有体罚或侮辱行为。
四、后记
学校惩戒措施的出台旨在维护良好校风学风,让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
行为习惯。
我们希望通过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最终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作为的新时代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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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二十中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石家庄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依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本着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违犯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下列之一的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六)开除学籍第三条:处分决定报批范围和程序(1)记过以下处分,由年级主任报教育处讨论决定;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由教育处上报学校讨论决定。
(2)处分通知签发前,应通知被处分者及家长,被处分者如有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主管部门书面申诉,主管部门应在七日内复审并作出决定。
(3)学生的最后处分决定应通知家长。
第四条:违纪处分尺度细则1、迟到或早退:指无正当理由,或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的情况。
(1)上学迟到:周2次或四周累计6次,年级会点名批评,周2次或四周累计6次以上者要求家长写书面说明材料(含原因及以后的措施意见改进方法等),并年级会点名批评.拒不认识错误,或冒名假名欺骗的情节,加重惩戒。
(2)上课或自习(含晚自习)迟到,或自习课早退,周3次以上,或四周累计8次,处理方式同上;被批评后仍不改正的,视情节次数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累计达到3次处分情节的,借读生取消借读资格,勒令退学;在籍学生给预留校察看处分,仍不改正的,勒令退学。
2、旷课和旷考:指无正当理由,或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无故不到的情况。
(1)正规课程旷课周2节、四周累计4次,或自习旷课周3节、四周累计8节,视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被处分后旷课再达处分情节的,借读生取消借读资格,勒令退学;在籍学生视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或勒令退学,情节特别严重的,开学学籍。
(2)一学期内累计正规考试旷考一科,给予记过处分,两科次给予记大过处分,三科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四科次及以上勒令退学或开出学籍。
3、考试违纪作弊:指违反学校和主管部门考试纪律规定,在学校和区、市、省组织的正规考试中有特定违纪作弊情节的情况。
对考试作弊者,该科该次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给予处分。
(1)平时测验作弊者,给予班内点名警告。
(2)期中、期末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因考试作弊而受到处分后,再次作弊者,给予计大过以上处分。
4、上课和作业违纪(1)上课经常有随意说话、打闹等违纪情节,影响课堂教学秩序和进程,师生反映强烈的,视情节和危害,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有顶撞老师,不服管教,辱骂他人等情节的,加重惩戒。
被处分后仍不改正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一学年内累计达三次处分情节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或勒令退学处理。
(2)在自习课堂,打扑克,打打闹闹等滋扰学习秩序者,视其情节,经予警告以上处分。
(3)经常不完成作业,月累计10次不完成作业者,写说明书并附家长意见,计入成长档案.并给予警告处分。
被处分后仍不改正的,按前款有关规定处理。
5、诚信违纪:指假冒班主任或家长签字,欺瞒门卫、值班教师、班主任或生活教师,骗取请假、外出,或签署其他同学或杜撰假姓名,欺骗出勤值班检查教师,损毁同学声誉等行为。
(1)对假冒家长、同学名义请假、出入学校、学生宿舍的,学期累计两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
(2)对假冒班主任名义或笔迹出入离去的,初犯给予严重警告,屡犯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因本款上述问题被处分后,学期内再犯的,加重惩戒。
6、仪表、语言、携带违规物品,异性过密交往违纪:(1)违规染发、留长发,及怪异发型,佩带饰物,初犯批评教育,再犯年级点名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
(2)不管以任何理由辱骂同学,顶撞师长的,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初犯给予年级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再犯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3)在教学区使用手机、MP3的,初犯给予批评教育,再犯给予年级通报批评并将物品没收由家长来校领回并给予书面保证,(专业学生只允许在专业老师规定范围内使用)仍不改正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在学校公开场合有特定异性交往过密(搂抱亲昵等肢体接触)行为的,初犯给予批评教育,再犯给予书面警示,屡犯不改的,视其情节和影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携带易燃、易爆(如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到校,无故在校园点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管制刀具到校者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私拆、隐匿他人信件,或写恐吓信,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者,均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对同学进行堵截、威逼、搜身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在校内外观看或传播淫秽书籍、电子音像制品或网上黄色网页的,初犯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再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10)在校内酗酒、吸烟者,给予警告处分,在校外造成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1)辱骂老师者,用下流语言伤害女同学者,给予警告处分。
(12)在校内骑车或自行车乱放,批评后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损毁公物、破坏环境违纪:指有意无意损坏学校桌椅、玻璃、黑板、教学设备、学校文化宣传展牌和学校设施等,或有意污损墙壁,攀折花木等破坏学校环境行为。
(1)属于过失损坏公物的,按照损毁物品价值,责令当事学生家长给予赔偿修缮,恢复原状或功能。
(2)有意损毁学校桌椅、玻璃、黑板、教学或生活设备、文化宣传展牌和学校设施的,视其是否主动承认、认识和赔偿态度,给予年级点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有意污损墙壁,脚踏或球碰留痕,或攀折花木,损害环境和谐的,除恢复原状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破坏正常学校秩序和公众安全违纪:指不走正常通道,随意翻越学校围墙和操场围栏;在升旗、集会、上操等群体活动中违反规定喧哗起哄造成不良影响,或在校内外有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学生安全的行为。
(1)对不走正常通道,随意翻越学校围墙和操场围栏的,学期累计两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
(2)对在升旗、集会、上操等群体活动中违反规定喧哗起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
(3)对学生集中出入学校建筑物大门,上下楼梯和学生公寓中有意无意散布恐怖或虚假信息,招致秩序混乱;在校内点燃易燃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的;或在校内外有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危害学生人身安全行为的,视其情节、后果和认识态度,给予记大过处分。
(4)对恶意损坏学校校门、楼门、楼层门锁具。
学校供电照明设施,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给予留校查看以上的处分。
(5)在教学区内(教室、走廊等)打球、踢球者,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在黑板书画下流骂人语言或不文明不健康画者,给予警告处分。
9、对肇事、预谋、策划、参与打架,提供凶器或伪证者,给予以下处分:(1)肇事者①动手打人但未致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②致使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③致使他人重伤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2)预谋、策划者①预谋策划勾结校内同学殴打同学未酿成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酿成后果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②策划勾结校外他人,在校内外殴打同学,未酿成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酿成后果者,给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参与者①凡参加打架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②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给予记过处分。
③若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伪证者①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②当事者犯此款加重一级处分。
(5)为他人打架提供条件和凶器者①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②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③在打架中,持械打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0、其它违纪:(1)对学生干部、值周班同学正常履行常规检查公务时,有不服管教、甚至顶撞、威胁、恐吓行为的,初犯给予警告处分,再犯加重处分,屡犯或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留校查看以上处分。
(2)对中考高考前后有意破坏教室和学校设施设备的毕业学生,一经查实,责令其家长给予赔偿修缮,缓发其本人毕业证书(待处理后发还),记入学籍登记表。
对已经被高中或高校录取的,向学校提供违纪实事材料。
11、对违反国家法规校纪、校规者,若能主动交待问题或揭发问题,认识态度好的学生,可减轻或免于处分。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识态度差或设法隐瞒者;(2)多次违纪或受过处分者;(3)在校外违纪。
破坏学校声誉者。
13、上述全部条款没有述及的其它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学校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一定后果的,视其具体情节、性质、态度等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条:被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和撤销处分(一)对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1.班主任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每月至少谈话一次,当事学生每月应写一份思想和行为的总结交给班主任,供撤销处分时评议参考。
2.班主任应关心受处分学生的日常的思想道德和学业情况,以爱心和耐心促使学生改过自新,不得歧视受处分学生。
3.班主任应在适当的场合和适当的时机,向学生传达有关撤销处分的程序和要求,鼓励学生上进争取早日撤销处分。
(二)撤销处分的工作与程序1.在受处分6个月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由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的书面申请,递交班主任。
2.班主任接到有关学生的申请后,应组织班会,安排申请学生在全班宣读撤销处分的申请。
班主任对该生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根据本人的申请,班主任的介绍和班级同学的观察,由全班同学进行是否撤销处分的无记名投票,由班长主持统计投票情况。
3.对全班投票同意撤销处分率达到80%以上的,班主任可以将有关材料(本人申请,班主任鉴定意见,投票统计结果,思想总结)教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处审批,教育处审批合格后汇报学校领导,出具撤销处分的决定,并在班级内通报。
4.对学生投票同意率没有达到80%的,撤销处分程序终止,由班主任向当事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鼓励其继续努力争取再次申请。
5.在学生受处分期间,因新的错误受到新的处分时,不得申请撤销原有处分。
6.从撤销处分到学生毕业,如其表现较好,且不违反其它规定,本着与生为善,改过如初的原则,记过以下处分和处理结果不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如没有悔改表现,经常小错不断,严重影响班级教学秩序和同学学习的,应本着对高校的负责原则,如实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或由教育处另附情况说明。
大连市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2010-10-27 大连一中阅读:314次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连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