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经法的特点及学习方法
2023年瑞达法考导学班商经-刘安琪讲义

2023年瑞达法考导学班商经-刘安琪讲义一、导论欢迎各位同学参加2023年瑞达法考导学班商经课程,我是本次课程的讲师刘安琪。
本讲义将为大家提供系统全面的商经知识,并辅以实例和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商经相关内容,为法考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商经基础知识商经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商业和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
商经知识包括商法、经济法、民商事法等内容。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深入学习商经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是商经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我们将详细探讨商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商事主体之间的关系。
2.商业活动:商业活动是商经领域中的核心内容,它包括商业交易、商标、商业秘密等。
我们将学习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商业合同、商标法等。
3.商事责任:商事责任是商经活动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它涉及到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商事责任问题,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
三、商经实务案例分析在这一部分,我们将通过实际案例来分析商经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商经知识。
我们将讨论以下案例:1.电商平台侵权纠纷案例:通过分析电商平台侵权纠纷案例,我们将深入了解电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2.企业合并收购案例:通过分析企业合并收购案例,我们将了解合并收购的法律程序和合规要求,帮助大家掌握相关商经知识。
3.商标侵权案例:通过分析商标侵权案例,我们将学习商标的法律保护和维权方式,提高大家对商标权利的保护意识。
四、商经考点解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法考,本讲义还将针对商经考点进行详细解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商经重要法律法规:我们将详细解析商法、经济法、民商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帮助大家理清考点。
2.商经案例分析:我们将选取一些经典的商经案例,结合考点进行分析,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商经考点。
3.商经判例分析:我们将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商经判例,进行详细分析,帮助大家理解判例的适用和法律意义。
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

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篇一1.迅速抓住考试重点。
根据有关统计,每年司法考试的知识点的反复率达80%,如果将真题中的知识点加以总结,那么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掌握好这局部内容,司法考试的成功就胜券在握了。
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误区,常常花费大量时间,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知识, 这就是司法考试中的“二八定律〃。
2.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
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没把握正确的解题思路。
这需要大家在复习做题时,要仔细对照答案和评析,理清解题思路。
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可以帮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题状态,〃稳、准、狠〃地选出正确的答案。
法律教育网的司法考试名师在授课过程中,不仅梳理知识点,分析命题思路,还传授学员解题思路和技巧,对于复习特别有帮助。
3.锻炼有效的复习和记忆方法。
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比方,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
法律教育网的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和每日一练可以利用起来,都是免费的,并且有详尽的解析,做完题目将错题解析仔细分析一下,会有很大收获。
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篇二第一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那么、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物,奠定扎实的民法知识基础。
但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
建议大家听一听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班基础阶段的课程,对于打好民法基础很有帮助。
第二种学习方法,从具体案例入手,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可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概念、原那么、制度、理论体系。
司考考试民法复习六法图形列表法有三种图:第一•种图是鸟瞰图,分为宏观鸟瞰图和微观鸟瞰图。
宏观鸟瞰图帮助我们把握学问的体系,在理解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法;微观鸟瞰图是一个具体制度的结构描述。
商经法

2009年司法考试讲座(商经)——鄢梦萱一、司法考试中如何考商经法?——对商经的综合分析(一)商法考试科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在三国法中讲述)(二)经济法考试科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环境保护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三)知识产权法考试科目《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2006年、2007年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的总体分值突破了100分大关,2008年有所下降,三科总共80分,其中商法在卷四中没有单独的公司法案例分析题导致比重下降。
商法部分2007年总分值为56分,其中分布在卷三为36分,卷四有一道20分的案例分析。
2008年总分值为40分,均分布在卷三。
卷三客观题在考查方式上仍延续了以往考法条的传统,但是这两年卷四的案例结合民诉内容,注重公司的实务操作,属于非常综合的题目。
2007年和2008年经济法年分值均为40分,题型均为客观题。
商法经济法可谓法条庞杂,内容繁多,复习备考时颇为令人头疼。
但既然是考试,就有规律可寻。
总体来看,商经三年来考察力度趋于平缓,基础试题增多。
二、09年商经考察趋势预测(一)考试大环境稳定,对考生非常有利(二)商经考察趋势预测1.突出重要制度,尊重基础,放弃偏刁题目(1)商法商法“考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着重考查《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二是没有偏离这两个部门法本身的重点,试题不偏不怪,考试的重点也基本是教学重点。
很少纠缠于不重要的期日、数字等内容。
(2)经济法司法考试经济法基本趋向不变,仍然保持着经济法考察中一贯的思路。
2012年司法考试商经法复习指南

2012年司法考试商经法复习指南文章来源:司法考试网校一、司法考试商经法复习要点商经法复习难度很大,是司法考试中一块十分难啃的“硬骨头”。
本部分复习的关键是要做到区别对待,即针对不同的法在历年考试中的所占分值大小和难易程度,制定不同的复习策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有先后、有选择取舍,以防陷入到法条的汪洋大海之中而无法自拔。
(一)司考商经法的大致分值比例商经法两部分加起来,一共有80到90分的分值。
但是这些分值在各法之间的分配极不平衡。
其中1/3的法集中了80%的分值。
而另外2/3的法,只有20%左右的分值。
因此,必须把这些数量少,分值多的法挑选出来,作为考生的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强化复习。
这样做,可以大幅度地节约时间和精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
从历年试题的经验来看,大约1/3分值在公司法,1/3分值集中在少数几个“核心法”,比如合伙企业法,保险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法等。
而对于其它分值少,数量多的“小法”,往年试题则呈现出很强的规律性,考点的集中度很高。
很多“小法”,多年来仅集中在有限的几个制度的考查上。
比如,环境法,连续三年都在考查环境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税法一贯只考征管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而且,对于征管法中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个人所得税中的税收减免问题一直青睐有加,反复考查。
法条其实就征管法的38条到42条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第4条,第5条。
在有些小法中,甚至还有考题重复的现象,如2003年第90题和2002年第9题。
题干和选项完全相同,都是考查拍卖瑕疵请求规则。
这种现象在司法考试中是罕见的。
但足以证明,“小法”的学习,必须关注历年试题所形成的热点。
从往年试题经验中挑选最有价值,最有代表性的制度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
在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无疑具有极高的实战意义。
(二)商经法各部分考查热点及2012考点预测1.公司法。
公司法中的资本制度和股东制度为每年必考内容:包括资本充实原则相关制度、出资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责任。
法考备考中的经济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经济法重点知识点一、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各方之间进行交易和约定的重要法律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等。
在合同法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合同需要特别重点掌握。
例如,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它涉及到商品和劳务的交易。
同时,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协议等也是考试中经常涉及的内容。
在备考过程中,要熟悉这些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特点,理解各种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二、公司法公司法是经济法考试中的另一个重点知识点,它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定。
在公司法中,公司的类型和组织形式是需要着重掌握的内容。
首先,要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几个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它的设立相对简单,注重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
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个股东组成的,它的组织形式相对复杂,注重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
其次,还需要了解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划分。
这些机构在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备考时需对其进行理解和掌握。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分,也是经济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劳动法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备考劳动法时,需要掌握劳动合同的要素和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和工作保护等事项。
同时,还需要了解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和解决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
此外,劳动法还涉及到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备考时要注意这些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了解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四、金融法金融法是经济法考试的另一个重点知识点,它涉及到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和金融产品的发行和交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备考金融法时,需要掌握金融机构的类型和监管制度。
法考科目备考顺序

法考科目备考顺序法考是对法律专业人士的一项重要考试,备考顺序的合理性对备考效果和成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合理的法考科目备考顺序,并针对各科目特点提出相应的备考策略。
一、法考科目概述我国法考主要包括以下科目:刑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
这些科目既有理论性较强的,如宪法、民法;也有实践性较强的,如刑法、诉讼法。
因此,在备考过程中,需要根据各科目的特点和难易程度制定合适的备考策略。
二、备考顺序建议1.先易后难:按照学科体系,从基础理论开始,逐步深入。
例如,可以从民法、刑法入手,再到行政法、宪法等。
2.先熟悉后陌生:优先备考自己较为熟悉的科目,再逐步拓展至其他领域。
例如,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刑法、民法等基础课程相对熟悉,可以优先备考。
3.先重点后一般:针对各科目的重点内容进行优先学习,然后再全面梳理。
例如,可以把诉讼法、经济法等实践性较强的科目放在后面学习。
三、各科目特点及备考策略1.刑法:刑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需要对基本概念、原则和具体规定有深入了解。
备考策略:重视基础知识,强化案例分析,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2.民法:民法内容丰富,体系严密,对理解力和记忆力要求较高。
备考策略:梳理体系,分模块学习,强化对比记忆,多做练习题。
3.行政法:行政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备考策略:关注时事热点,了解政策法规,掌握行政程序和权限划分。
4.宪法:宪法是法学基础,内容较为抽象。
备考策略:从基本原理入手,结合案例和实际,加深对宪法的理解。
5.商法、经济法:商法、经济法内容较为专业,侧重实践操作。
备考策略:立足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诉讼法:诉讼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需要掌握诉讼程序和法律适用。
备考策略:熟悉诉讼流程,掌握法律规定,强化实践能力。
7.国际法:国际法涉及国际关系、国际贸易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综合性。
国家司法考试经典论述题:商经法

国家司法考试经典论述题:商经法国家司法考试经典论述题:商经法1.问题:中外商经法合资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选择使用的出资方式包括非专利技术,什么是非专利技术?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一般来说,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只要具备上述几个特征,那么这项技术就是该企业的非专利技术。
《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资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方式在外资企业法没有特殊规定时适用公司法相关出资方式的规定。
所以非专利技术符合公司出资要求。
2.问题: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答案说A项(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是错的,请问法条依据是什么?答:因为合伙企业对其债务理应先以其全部财产实行清偿,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才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项错在直接二字。
法条依据是《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实行清偿。
3.问题:用人单位是否能够在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之后,不再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答:《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但是必须是在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必须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双方又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订立两次书面合同后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了,不受该条约束。
4.问题:破产重整程序终止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后就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后难道不应该开始重整程序么?为什么会说终止程序呢?答:重整和和解是破产的选择性程序,目的在于挽救面临困境但是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破产,从而恢复生机,企业破产法仅仅对重整计划的提出和批准设定了时限,但是对重整计划执行的年限没有作出规定,而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意协商执行,因为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是市场行为,法律不宜作硬性规定。
【指南针司考】商经法邓金华讲义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
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较为宽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则较为严格。
(2)公司章程的订立和修改
公司章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有限公司以及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章程经全体股东同意并在章
程上签名盖章,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才能生
4.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起止时间(成立—终止);目的范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登记)。 (2)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起止时间、范围);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 示;对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来实施。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3)转投资和对外担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出资人(可以投资到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 定的限额。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最低限额
保险公司
二亿元 实缴货币资本
证券公司
五亿(大综合)、一亿(小综合)、五千万(经纪) 实缴
商业银行
十亿(全国性)、一亿(城市);五千万(农村) 实缴
劳务派遣公司
二百万元
基金管理公司
一亿元 实缴货币资本
1 指南针司法考试 您身边的司考专家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股东或者该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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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经法的特点及学习方法商经法在司法考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分值比较高。
根据过去三年的统计数据,商经法的试题总共约90分(上下不超过5分,其中商法约50分,经济法约40分),在司法考试中所占比例为15%左右。
打个比方说就是,七分天下,必有其一。
第二,难度比较大。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商经法的得分率明显低于各门课程的平均得分率。
考生们也反映,与“三国法”一样,商经法是他们学习中感到非常困难的学科——不仅仅很难学,而且自己的工作中很少接触,非常陌生。
这两点结合在一起,给考生们出了一个难题:如果放弃商经法,将会失去相当一部分分数;如果要拿到商经法的分数,又感觉困难重重。
一、商经法的特点实际上,要解决上述难题,首先应该了解商经法的特点。
这些年来,人们从不同角度概括商经法的特点,从司法考试的角度来看,以下两点是最为关键的。
1.考点分散,重点突出。
从大纲和教材看,商经法的内容可以用“多,散,杂”三个字来概括。
经济法:40分左右,但是内容覆盖至少15部法律,1184个法条。
[1]商法:50分左右,内容覆盖至少11部法律,1253个法条。
[2]还不包括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规章(例如实施细则、实施条例之类)。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刑法分值在80分左右,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只有452条,此外纳入考试范围的还有屈指可数的修正案和司法解释。
更让人头疼的是,从过去三年的真题来看,商经法考试还非常注重覆盖面,几乎每章或者每个小的部门法都会有试题。
考点分散增加了复习备考的难度。
但是,在覆盖面广、考点分散的表象之下,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形象地说,在商经法考试中,80%的章节都会有试题,但是80%的分值都落在20%的知识点上。
也就是说,商经法的考试重点比较突出。
因此,考点分散与重点突出并存,是商经法的第一个特点。
2.考查法条,综合分析。
早期商经法的题目大部分属于比较简单的题目,有相当部分题目直接考法条,有不少题目是从法条稍加变化而来,还有少数题目需要综合分析运用法律,但是也不太难,因此我们说那个时候商经法的考试以考查法条为主。
但是根据们的观察,这个现象从04年开始逐渐发生变化。
以几乎每年必考的公司法案例分析题为例子,03年以前的公司法案例题主要考公司法,很少涉及其他法律。
04年第四卷第三题有两个问涉及担保法,05年第四卷第四题虽然主要是考查公司法的知识,但是有两个问涉及了一点婚姻法和刑法的内容,06年第四卷第二题综合性更强,以考公司法为主,并且综合考查票据法和破产法的内容,甚至也还涉及到担保法,是一道非常典型的综合题。
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司法案例题的篇幅越来越大,字越来越多,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选择题,特别是不定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中,这一点也有所体现。
(受篇幅所限,这里不举具体的例子,考生可以在学法网免费下载真题或直接到学法网司法考试真题库并对照真题感受这些特点。
)因此,我们说,商经法考试的第二个特点是由考查法条向综合分析过渡。
当然,这种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商法学、经济法学学习方法由于商经法考试存在上述特点,考生们应当适当调整自己的学习策略和方法,以期花费最少的时间和精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分数。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考生参考。
1.尊重商法经济法的特殊性,注意与民法相区别。
我国是采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国家,我们常常说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这本身没有错。
但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它往往只考特别的地方。
例如,关于招标投标法中分包人的责任问题,中标人和招标人签定合同,接受分包的人又和中标人签定合同,接受分包的人和招标人之间根本没有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的原理,接受分包的人应当不必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但是招标投标法却规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这就是特殊的地方,这种地方常常出题,而且常常容易答错。
另外,商经法具有技术性,它和我们的常识,和我们民法的基本知识往往相悖,如果不掌握这些技术性规定,用民法知识来套,肯定出错。
这在票据法、保险法里特别明显。
2.教材为主、法条为辅以前常有考生提出:商经法的复习,是以教材为主还是以法条为主?我们认为,还是应当以教材为主,结合法条复习。
理由是:(1)教材是为学习编写的,语言通俗,按照知识点讲解,容易理解和记忆,法条是为适用制定的,查找起来方便,但是学习起来困难;(2)经济法和商法有二十几部法律,两千多个条文,还有众多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数量并不小于教材;(3)有的内容属于法学理论方面的,教材会涉及,而法条里根本没有,例如公司的分类、票据的特征;还有的内容,法律有相关规定,但是条文过于分散,例如破产债权的范围,教材把它们罗列在一起,非常方便学习,但它涉及《破产法》和司法解释中的很多条文,如果看法条,会非常困难。
(4)有的内容带有理论色彩,但是可能有争议,例如关于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这个时候的答案以教材为主;关于教材和法条的结合问题,教材中有的地方已经把知识点解释得非常全面清楚了,就不需要再去结合法条学习,例如票据的善意取得;还有的地方实际上就是直接引用法条重新编排,也不需要再去结合法条学习,例如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涉外票据的准据法。
但是,有的地方只是比较原则的介绍了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这个时候需要结合法条充实这个知识点,并且增加一点感性认识。
看法条的时候,也不是拿起一部法律从头到尾的读,而是结合教材的知识点阅读。
此外,公司法几乎每年都会出现案例分析题,回答的时候可能需要引用法条,所以,公司法的法条大家最好能够通读一遍,答题的时候不要求一字不差,但是应当能够准确的表述出法律条文的规范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司法考试不允许指定教材。
因此,我们这里所说的教材主要指司法部组织编写的、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3.以知识点为单位。
在学习的时候,尽量不要一口气读下去,而是以一个知识点为一个单位学习,因为考试也基本上是以知识点为单位命题的。
例如,在消费者法一章里,“产品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包括归责原则、求偿对象、赔偿范围、诉讼时效四个方面的内容,你把这四个方面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来掌握,那么,凡是遇到考查产品责任的试题,就能迎刃而解。
如果只掌握了其中三个方面的内容,这道题就有可能答错,那么,你掌握这三个方面内容就是白费了,考试的实际效果和完全不知道这个知识点是一样的。
4.正确对待练习题。
在学法网的司法考试题库和司考模拟考场做适量的练习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做练习题的时候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应该在至少一遍系统的复习以后做题。
对于那些按章节组成的练习,可以在复习完这一章节以后做;以部门法为单位组织的练习,可以在复习完该部门法以后做;模拟题则应在全面复习一遍以后做;这样针对性更强,效果也更好。
其次,切忌做过撂过。
很多人做完习题以后,简单的对照一下答案,看看自己做得是对是错,给自己打个分,就扔在那里再也不管了。
结果是,习题做了不少,水平未见提高,甚至今后遇到同样的问题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我们认为,做完习题以后,最好能对照答案重新看一遍题目,体会一下命题的角度和回答的方法,同时巩固对该知识点的记忆。
这样,虽然做题的数量可能会减少,但是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要做一个有心人,将做题时遇到的较好的、较难的、或者做错的题目做一个标记,考试之前抽时间再看一遍。
这实际上是给自己一次巩固重点、难点以及查遗补漏的机会。
这样做的人,考试的时候,很可能会惊喜的发现自己做过的题目,这种感觉好极了!如果是在学法网司考题库做题的话,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自动记录错题的,而且有好题收藏功能。
5.其实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重点突出,抓大放小,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最能够提升考试分数的地方去。
至于哪些地方是重点,我们将在下文给予说明。
三、商法学、经济法学重点问题实际上,在本文有限的篇幅中把所有重点知识一一罗列出来是不可能的,这一艰巨任务要在讲义或教材中完成。
在这里,我们仅从宏观上把重点知识提示给考生,让大家在学习的时候心中有数。
1.以章为单位,我们可以把商经法的16章内容分为3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公司法。
公司法一般考30分左右,占商法的一半还多,占整个商经法的三分之一,是重中之重。
第二个层次包括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和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法、土地法、劳动法9章,合计约考45分以上,占整个商经法的一半左右。
剩下的证券法、税法、环境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海商法等6章为第三个层次,总共约考15分左右,所占比重很小。
2.在每一章内部,也有一些经常考、反复考的知识点。
以税法为例,知识点很多,但是考点只有两块,一块是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应纳税所得和第四条、第五条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另一块是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措施和纳税申报。
偶尔出现过考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题目,这属于意外,而且也是常识性的题目。
再以环境法为例,几乎每年必考的是环境民事责任,另外,可能是出题的人自己都烦了,现在又开始考环境法基本制度,比如三同时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握起来也很容易。
3.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新颁布的或者新修订的法律,第一次纳入考试范围的时候,会受到重点关注,所占分值会明显提高。
例如,《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06年首次考试,就出了很多题目,而且多数是围绕修订的部分考查。
《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修订,而且修订的地方非常多。
四、商法学、经济法学自学时间安排在三个月的自学阶段,我们建议考生用八天左右的时间自学商经法。
其中,四天时间用来阅读教材,两天时间用来看法条,两天时间用来做练习题,包括核对答案、重温练习题所涉及的知识点等。
阅读教材、法条和做练习的注意事项前文已经讲过。
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商经法知识的连续性,这把天时间应该集中使用,尽量不要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