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教案
《国际结算》课件

《国际结算》课件教案:《国际结算》一、教学内容1. 绪论:介绍国际结算的定义、起源、发展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2. 国际结算工具:介绍汇票、本票、支票等国际结算工具的性质、特点和运用。
3. 国际结算方式:介绍电汇、信汇、票汇等国际结算方式的原理、操作流程和优缺点。
4. 国际结算中的银行角色:探讨银行在国际结算中的地位、作用以及银行的结算服务。
5. 国际结算风险与防范:分析国际结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国际结算的定义和发展历程,认识到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2. 使学生掌握各种国际结算工具的性质和特点,能够熟练运用。
3. 让学生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的原理和操作流程,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1. 教学难点:国际结算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2. 教学重点:各种国际结算工具的运用和国际结算方式的操作流程。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多媒体教学设备、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以一个真实的国际贸易案例为背景,让学生了解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实际应用。
2. 教材内容讲解:详细讲解国际结算的定义、起源、发展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3. 例题讲解:通过示例,使学生掌握各种国际结算工具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国际结算方式的操作流程。
4. 随堂练习:设置一些练习题,让学生巩固所学内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5. 课堂讨论:分组讨论国际结算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
六、板书设计板书设计如下:国际结算1. 定义和发展历程2. 国际结算工具a. 汇票b. 本票c. 支票3. 国际结算方式a. 电汇b. 信汇c. 票汇4. 国际结算中的银行角色5. 国际结算风险与防范七、作业设计1. 请简述国际结算的定义和发展历程。
2. 请列举三种国际结算工具,并简要说明它们的性质和特点。
3. 请阐述电汇、信汇、票汇三种国际结算方式的原理和操作流程。
国际结算实训教案(五篇材料)

国际结算实训教案(五篇材料)第一篇:国际结算实训教案《国际结算》课程实践教学教案课程代码:授课对象:海口经济学院公管学院级报关专业1~4班开课时间: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时安排:4学时/周课程总学时:68(实践教学学时:8)任课教师:实训项目一:国际结算票据实训课时:2学时实训目标与要求:通过实训,使学生掌握对汇票的审核;能够正确填写汇票;掌握汇票各种票据行为和处理流程。
实训重难点:重点:汇票各主要项目的填写;难点:汇票的各种票据行为和处理流程。
实训内容:一、根据已知条件开立汇票各国票据法对汇票内容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票据法》第22、23条分别规定了必备项目和其他项目,具体规定如下:⑪表明“汇票”字样;⑫无条件支付委托;⑬确定的金额;⑭付款人名称;⑮收款人名称(汇票抬头);⑯出票日期;⑰出票人签章。
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实际业务中,汇票上还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地点、日期等。
1.根据以下信息开出一张汇票,格式参见教材22页,式样2-1。
出票人:广东机械进出口公司受票人:HSBC Bank PLC,United Kingdom 收款人:凭中国银行广州分行指定金额:5万英镑付款期限:见票后30天付款出票地点及日期:广州,2010年1月5日其他汇票项目自定。
2.根据以下信息开出一张汇票,格式参见教材22页,式样2-1。
中国A进口公司与日本B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时间为见票后30天,由A公司的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担任付款,要求签发成以B公司为指示人的抬头,其他汇票项目自定。
试根据上述要求签发一张汇票。
二、根据所给条件在汇票上进行背书、承兑背书是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把它交给他人的行为。
背书包括两个动作:一是签字;二是交付。
只有两个行为同时具备,背书转让行为方才有效。
背书人签字应包含他的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电子工业出版社版国际结算华坚主编电子教案

电子工业出版社版国际结算华坚主编电子教案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1.1 国际结算的定义与功能1.2 国际结算的基本当事人1.3 国际结算的流程与方式1.4 国际结算的历史与发展第二章:国际结算工具2.1 汇票2.2 本票2.3 支票2.4 汇款指示2.5 信用证第三章:国际结算货币与汇率3.1 货币的种类与特点3.2 汇率的含义与种类3.3 汇率的决定与变动因素3.4 外汇管制与外汇市场第四章:国际结算支付方式4.1 汇付4.2 托收4.3 信用证支付方式4.4 、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第五章:国际结算风险与管理5.1 国际结算风险的种类5.2 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5.3 国际结算风险的管理方法5.4 案例分析:国际结算风险与管理实例第六章: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第六章:国际结算与金融市场第七章:国际结算法律规范第八章:国际结算与跨境电商第九章:国际结算与人民币国际化第十章:国际结算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六章: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6.1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与流程6.2 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6.3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与结算策略6.4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与管理第七章:国际结算与金融市场7.1 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与类型7.2 国际结算与外汇市场7.3 国际结算与资本市场7.4 国际结算与金融衍生品市场第八章:国际结算法律规范8.1 国际结算法律规范的体系8.2 国际结算中的主要法律文件8.3 国际结算的法律冲突与解决8.4 中国的国际结算法律制度第九章:国际结算与跨境电商9.1 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与模式9.2 国际结算在跨境电商中的作用9.3 跨境电商支付体系与结算风险9.4 跨境电商的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十章:国际结算发展趋势与挑战10.1 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10.2 金融科技在国际结算中的应用10.3 国际结算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10.4 中国的国际结算发展战略与政策选择重点解析本文教案主要围绕国际结算展开,涵盖了国际结算的概述、工具、货币与汇率、支付方式、风险与管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与金融市场的联系、法律规范、与跨境电商的互动,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国际结算课程教案

国际结算课程教案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国际结算时解决不同国家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一门学科,国际结算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特点。
(现金————非现金直接结算————间接结算)。
第一节国际结算总体介绍一、国际结算的涵义㈠概念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处于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
㈡如何理解国际结算的定义:①国际结算是一种货币收付行为。
②国际结算的货币收付行为时发生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而不是在同一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就不是国际结算)③国际结算的主体是不同国家之间的个人单位,企业或者政府。
④国际结算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不同国家之间的当事人,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
⑤国际结算行为必须通过银行来完成。
㈢国际结算的基本要素:结算工具+结算方式+单据①结算工具——包括货币现金、票据(以及电报、邮寄支付凭证等)②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现汇结算中的(属于商业信用的无证支付即)汇款和托收与(属于银行信用的有证支付即)信用证A、除了现汇(通过银行汇兑)结算方式外,还有记帐(以政府双边支付协定为基础)结算方式B、现汇结算方式又有顺汇(债务人主动委托银行)和逆汇(债权人出票委托银行)方式之分③单据——国际贸易中的物权凭证和附属凭证;包括基本单据,如商业发票、提单和保单等贸易中必不可少的单据,以及附属单据,如产地证明书、品质检验证明书和卫生证明书等根据不同的规定和要求,由出口商向进口商另外提供的单据二、国际结算的分类国际贸易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of trade):以商品进出口为背景,即由有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
非贸易结算(Non-trade settlement):由无形贸易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即国际贸易结算以外的其他国际结算。
随着国际贸易的出现而产生,贸易结算也因此在国际结算中占主导地位;1980年代以来,金融交易结算比重显著增加,并远远超过贸易结算;但贸易结算更加复杂,始终是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三、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1.国际结算是伴随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
(2024年)《国际结算》课程授课教案

国际结算是不同国家之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而产生的以货币 表示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的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清偿的行为。
国际结算意义
国际结算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推动经济全球 化进程、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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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际结算方式分类
01
汇款结算方式
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包括
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02
托收结算方式
指债权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包括跟
单托收和光票托收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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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信用证结算方式
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
熟悉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规则,确保业务合规性。
在签订保理或福费廷合同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降低法律 风险。
24
06
银行间清算系统及其 在跨境支付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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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银行间清算系统简介
1 2
定义
银行间清算系统是指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结算 和划拨的系统,旨在实现快速、安全、高效的资 金转移。
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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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及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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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国际结算》(第X版),XXX主 编,XXX出版社出版。
参考资料
《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商法》等相关教材; 国内外关于国际结算的学术论文 、期刊杂志、网络资源等。
6
02
国际结算基本概念与 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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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际结算定义及意义
国际结算教案

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个别国家以数额较少者为准,我国《票据法》则认为大小写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金额不得涂改,不得加盖校对章;
金额包括货币和数额两部分;如:USD2,000.00
SAY UNITED STATE DOLLARS TWO THOUSANDS ONLY。
《英国票据法》关于汇票的定义:
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二、汇票当事人及其权利与责任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Drawer)
受票人(Drawee)
受款人(Payer)
其他当事人:
背书人(ENDORSER)
被背书人(Endorsee)
由于商品进出口引起的货币收付的清偿行为
非贸易结算(无形贸易结算invisible trade)
大多是建立在非商品交易基础上的
无形贸易引起的货币收付是指由于侨民汇款、国际旅游、运输费用、保险费、邮电费、银行手续费、对外国受灾地区的捐赠,劳务输出等引起的跨国收支
第二节国际结算的演进
一、国际结算的产生
国际结算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出现而出现;
Tenor: at 90 days after sight
Drawer: China National Animal By-products Imp.& Exp. Corp., Beijing Branch, Beijing
Drawee: Bank of Atlantic, London
Payee: the order of China National Animal By-products Imp.& Exp. Corp., Beijing Branch
国际结算课程教案

4 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管
建立完善的内部流程和监管机制,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 和准确性。
风险管理策略与方法
01
风险识别
通过定期评估和分析,识别潜在的 风险因素和来源。
风险缓释
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分散投资、对 冲交易等,降低风险的影响。
03
02
汇款方式的特点
方便、快捷、安全,是国际结算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电汇
01
电汇的定义
电汇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以电报、电传或SWIFT等方式将款项汇给收款
人的支付方式。
02 03
电汇的流程
付款人向银行申请电汇并提供收款人信息,银行通过电报等方式向收款 人所在银行发出付款指令,收款人所在银行根据指令将款项解付给收款 人。
03
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实际问题。
课程内容与结构
票据
介绍票据的定义、种类、 性质和功能,以及票据行 为如出票、背书、承兑、
保证等。
托收方式
阐述托收的定义、种类和 业务流程,以及托收项下 的资金融通和风险防范。
01
02的概念、种 类、发展历史等。
保理结算
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 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 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 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 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国际结算的当事人
汇款人
指将款项交给银行办理汇款的单位和个人,是 国际贸易中的买方或债务人。
根据是否附有货运单据,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货运单据,而光票信用证则 无需提交。
国际结算实践教学大纲(3篇)

第1篇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1)使学生掌握国际结算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程序;(2)使学生熟悉国际结算的各种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3)使学生了解国际结算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惯例。
2. 能力目标:(1)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国际结算问题的能力;(2)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3)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 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国际结算概述(1)国际结算的概念、原则和程序;(2)国际结算的历史和发展;(3)国际结算的法律法规和惯例。
2. 国际结算工具(1)汇票、本票、支票等支付工具;(2)信用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信用工具;(3)电子支付工具。
3.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1)信用证结算业务流程;(2)汇款结算业务流程;(3)托收结算业务流程。
4. 国际结算风险及防范(1)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汇率风险等;(2)风险防范措施及应对策略。
5.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1)信用证案例分析;(2)汇款案例分析;(3)托收案例分析。
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教师系统讲解国际结算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和法律法规,使学生对国际结算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实际案例,使学生了解国际结算业务的具体操作和风险防范。
3. 讨论法:组织学生就国际结算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4. 实践操作法:指导学生进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模拟操作,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5. 多媒体教学法:运用多媒体技术,使教学内容更加生动、形象。
四、教学过程安排1. 第1-2周:国际结算概述、国际结算工具2. 第3-4周:国际结算业务流程3. 第5-6周:国际结算风险及防范4. 第7-8周:国际结算案例分析5. 第9-10周:实践操作与总结五、考核方式1. 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核学生对国际结算知识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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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见索即付保函与案例分析第一节见索即付保函概述一、保函的分类按索偿条件划分,可分为两种:1、见索即付保函是担保人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凭规定单据赔款赔款的承诺书,具有担保人承担第一性赔款责任、独立性和单据化的特点,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
2、有条件保函指担保人的偿付责任从属于或依附于委托人在基础交易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委托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担保人也随之解除对受益人的偿付责任。
二、见索即付保函的用途按用途划分,见索即付保函可分为如下几种:1、投标保函2、履约保函3、预付款保函4、留置金保函5、维修保函第二节《2010年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与案例分析二、《2010年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的主要规定(一)有关当事人(1)申请人,指“保函中注明的所担保的基础关系的债务人”。
(2)指示人,指“除了反担保人以外的指示开立保函或反担保函的人,指示人负责偿付担保人或发担保人”。
(3)担保人,指“开立保函之人,其中包含自身开立保函之人”。
(4)反担保人,指“开立以一担保人或另一担保人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人,其中包括为自身开立反担保函之人”。
(5)通知人,指“应担保人要求通知保函之人”。
(6)受益人,指“享受保函利益之人”。
(二)有关解释为避免误解,URDG758在第三条“解释”中分别对“担保人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及“from”等日期用语做了专门解释。
(三)保函的性质按照URDG458的规定,保函的性质是不可撤销、独立性和单据化,且一经“开立”即生效。
URDG758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规定“保函自脱离担保人控制之时起,即视为开立”。
(四)非单据条件的处理(1)除日期条件外,保函不应包含非单据条件,否则担保人将视为未列明此条件,并对此不与置理。
(2)“非单据条件”是指未要求提交单据以满足该条件,并且担保人也无法通过“自身记录”或保函中规定的“指数”来判断是否得到满足的条件。
(五)保函或修改书的通知(六)保函的修改(七)有关交单方面的规定1、不完整交单2、违约声明书3、部分索赔和多次索赔(八)单据的审核1、审单标准2、审核索赔要求的时限3、展期或付款(九)付款的货币(十)拒付(十一)“减额与终止”(十二)不可抗力(十三)保函的转让第九章备用信用证与案例分析第一节备用信用证概述一、备用信用证的起源备用信用证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美国世界银行一般都可开立保函,但美国法律却禁止国内商业银行开立保函。
为与外国银行竞争,达到为客户担保的目的,美国银行与二战之后开始普遍开立属于保函性质的支付承诺---备用信用证。
二、备用信用证的含义备用信用证是一种跟单信用证或安排,它代表了开证人对受益人如下的责任。
(1)偿还开证申请人的借款。
(2)支付由开证申请人承担的任何义务。
(3)支付由开证申请人违约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备用信用证的用途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作履约、投标、还款的担保业务。
按用途可分为如下几种:(1)履约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责任而非担保贷款,包括对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的赔偿的保证。
(2)投标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预付款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申请人对受益人的预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到期付款,尤指到期没有人任何违约时支付本金和利息。
四、备用信用证、商业信用证及保函三者之间的关系一、UCP600关于备用信用证的适用1983年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400)首次明确规定该惯例适用于备用信用证。
UCP600第一条也明确规定,UCP600适用于所有在正文中标明按本惯例办理的跟单信用证(包括本惯例适用范围内的备用信用证)。
“本惯例适用范围内”这句话的含义是指,只有UCP600中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条款方能适用于备用信用证,而其他条款不能适用于备用信用证。
一般认为,UCP600中关于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等商业单据的条款及有关货物装运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不适用于备用信用证;而UCP600中一些有关诸如银行的责任与义务等跟单信用证基本事项的条款,则能够适用于备用信用证。
二、ISP98的制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主要是为商业信用证制定的规则,致使备用信用证的许多特点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由此造成备用信用证解释上的不确定性,极易导致纠纷。
为此,1998年4月6日,在美国国际金融服务协会、美国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学会和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实务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终于公布,并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填补了备用信用证在国际规范方面的空白。
按照ISP98的规定,只有在明确注明依据ISP98开立时,备用信用证方受ISP98的管辖一份备用信用证可同时注明依据1SP98和UCP600开立,此时ISP98优先于UCP600,即只有在1SP98未涉及或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依据UCP600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有关条款。
第三节《国际备用证惯例》主要条款与案例分析ISP98共有10条规则89款。
这10条规则分别为总则,责任,交单,审单,通知拒付、放弃拒付及单据处理,转让、让渡及依法转让,取消,偿付责任,时间规定,联合/参与。
—、“Standby”的含义由于目前一份备用信用证可自由选择是适用ISP98还是适用UCP600,为便于使用,ISP98特意对“Standby”和“StandbyLetterofCredit”进行了区分,即前者为已声明适用ISP98的备用信用证,后者则为虽未注明适用1SP98、但在ISP98适用范围内的备用信用证。
ISP98为备用信用证确立的独立性原则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对信用证和独立保函制定的有关准则为基础,体现了国际贸易界的通行做法。
较UCP600而言,ISP98具有明显的优点。
(1)1SP98不仅适用于国际备用信用证,还适用于国内备用信用证。
所谓“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仅是就该惯例的国际统一性和权威性而言的。
(2)UCP600仅适用于由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而ISP98还适用于由非银行机构开立的备用信用证。
二、有关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简称“申请人”,是指申请开立或代理他人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的一方当事人。
具体来讲,包括以自身名义为自己申请开证之人和代他人以自身名义申请开证之人。
有时实际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的当事人并不是备用信用证表面注明的开证申请人。
当这两个当事人不同时,ISP98所定义的“申请人”不仅包括在备用信用证表面列出的当事人——表面申请人,而且也包括实际申请人。
2、开证人开证人(Issuer)是指开立备用信用证之人。
开证人承担向受益人兑付按照ISP98及标准备用信用证惯例表面上符合备用信用证条款的提示的义务。
3、受益人受益人是在备用信用证下有权支款的指名当事人,包括可转让备用信用证下的“受让受益人”。
交单人是指作为或代表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单据的人。
具体来讲,交单人主要包括两种:第一种是为自己向开证人或被指定人提交单据要求付款的受益人,第二种是代表受益人提交单据要求付款的人。
4、保兑人保兑人(Confirmer)是指经开证人指定在开证人的承诺上加上其自身保证承付备用信用证的人。
保兑人的责任与开证人的责任是分离的、相互独立的,在ISP98下也是如此理解。
5、转开行转开行(TheReissuingBank)是指接受反担保银行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备用信用证的银行。
6、通知人通知人即向受益人通知备用信用证之人。
按照ISP98第2、05款的规定,除非通知书中另有声明,它表示通知人按照标准信用证实务已经检查了所通知信息的表面真实性,及该通知正确地反映了其收到的内容。
三、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备用信用证的性质是不可撤销性、独立性和单据化,且一经开出即受约束。
(一)不可撤销性按照ISP98的规定,备用证不应该或不需要表明它是“绝对的”(Absolute)。
一些备用证使用术语“绝对的”,但开证人的义务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即单据相符并及时提交。
在使用该术语的大多数情况下,开证人希望意指该备用证是不可撤销的。
(二)独立性由于备用证是独立的,所以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在备用证中提及的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
(三)单据化由于备用信用证是“单据化”的,所以开证人的义务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
也就是说,开证人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以受益人提交的与备用信用证条款表面相符的“单据”为依据,而不介人确定申请人是否违约的事实。
四、备用信用证的修改(一)“非自动”修改在有关备用信用证的修改方面,ISP98与UCP600的规定虽然稍有差异,但基本相同。
正如ISP98在第1、06款“备用证的性质”中规定的,备用证一经开立即为不可撤销的和有约束力的。
因此,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受影响的当事人同意,否则备用证不能被修改。
为此,ISP98第2、06款c项规定,如果无自动修改的规定,受益人必须同意该修改后,才受其约束。
受益人的同意必须快速地通知给通知该修改的人,除非受益人提示的单据与修改后的备用证一致,而不是与修改前的备用证一致。
(二)“自动”修改备用证经常规定修改是“自动的”,这种修改可以被称为“未经修改”而生效的修改。
这样的修改是“自动有效的,不须任何进一步的通知或同意”,因为这是承诺本身的保留或条件。
例如,如果备用证明确表明该证可因使用金额的增减、到期日的延展等而得到“自动修改”,则该修改自动生效,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通知。
五、单据的提示受益人必须按照备用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开证人或被指定人提示单据。
(―)提示单据的时间和地点1、提示单据的时间1SP98在第3、01款“备用证下的相符提示”中规定:“备用证应该表明提示的时间、地点及在该地点范围以内的位置、接受提示的人和方式。
2、提示单据的地点如上所述,ISP98规定单据应该按备用证中注明的地点和方式提交给被授权接受提示的人。
这是因为,备用证的开立者大都是大型机构,拥有众多营业地点、部门和人员,有的开证行甚至在一个城市就有多家分支机构,仅仅将单据提交到开证人的某一营业地点并不必然会引起相关人员的注意。
(二)备用证的认定ISP98规定受益人在提交单据时必须认定该单据系某备用信用证项下提交。
认定方法包括在交单面函中注明备用证的完整号码和开证人名称及地址或附上正本或副本备用信用证,否则,受益人的交单视为无效。
此时,开证人不能开始审核单据,也不能以此作为承付备用证或及时发出拒付通知的起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