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项目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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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项目设计方案

A. 总则

1、招标说明

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2篇《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合格资格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主体方)

3.3.1投标人报名时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合格投标人后,若 1.联合体的组成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必须重新提供更新后的资质文件,以证明其仍能满足招标的资格条件;

2.若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如更名、改制、注销、财务冻结等),应该在发生变化之日起2日如实向招标人披露。否则,招标人有权认为该投标人的合格投标人资格不能维持,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3.3.2 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容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设计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⑵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⑶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予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⑷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承诺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3.4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的费用及设计补偿

4.1有关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对此项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费的规定如下:

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选中标候选方案2~3名(视有效投标人个数确定),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推荐方案补偿费依次为5万元、3万元。

⑵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和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但未被推选为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补偿。

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主办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部分配。

5、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5.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执行。

5.2投标人应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5.3投标人及其随员或代表不得因此项考察而损害招标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非因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及其随员或代表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5.4在投标期,投标人如额外要求组织现场考察和技术交底、答疑会,须得到招标人的许可。

5.5答疑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5.6投标人请于年月日上午12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传真至招标人。

5.7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将正式将其书面答复以按时序编号的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A.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各部分和按第7条规定发出的按照时序编号的答疑文件,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应自行承担风险。

6.3投标联合体成员凡需本文件复制件者,均不得直接向招标人索取,而应向投标联合体主体方索取。

6.4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流水编号)是否齐全,所有提到的附件是否包括在。

6.5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均为时间。

6.6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合法语言为中文汉语。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答复的书面答复文本以按时序编号的答疑纪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5天以前,送达所有投标人。

7.2投标人应在收到答疑文件后24小时以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修改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日10天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已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答疑文件应按时序编号,且该答疑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答疑文件后24小时以电报、电传或传真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

8.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答疑文件的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此情形发生招标人将以书面文件通知各投标人。

B.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来往信函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人使用了其它语言,必须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但使用其本国文字的原始证明材料除外。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商务文件、电子文件三大部分,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建筑模型和展示图板除外)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包括下列各项容:

(1)项目总体设计、设计方案文件的容见第2篇《设计任务书》;包括四个部分: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典型建筑的建筑模型和展示图板。

(2)商务文件,包括:

(a)投标函、投标函附表;

(b)法定代表人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c)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d)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e)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提供);

(f)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g)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h)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i)服务承诺;

(j)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k)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l)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m)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n)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o)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p)技术建议书;

(q)投标文件涉及的设计作品类型为法人作品的说明;

(r)投标保证金递交有效证明资料

(s)其他资料。

上述各项容都应使用招标文件第3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商务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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