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气系统布置规范
给排水工程中的排气系统设计规范要求

给排水工程中的排气系统设计规范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排水系统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排水系统中的排气系统是确保排水正常运行的关键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给排水工程中排气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以确保排气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效果。
1. 排气系统的位置与布局在给排水工程中,排气系统的位置与布局应该经过合理规划。
一般来说,排气系统应该位于主管道的高点,以确保排气的顺畅。
在设计排气系统时,应该尽量减少管道的弯曲和阻塞,以确保排气畅通。
2. 排气设备的选择在给排水工程中,排气设备的选择对排气系统的效果有很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常见的排气设备有排气阀、自动排气阀和接触式排气器等。
在选择排气设备时,应考虑排气系统的使用环境、流量和压力等因素,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效率。
3. 排气管道的设计和材料选择排气管道的设计和材料选择对排气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在设计排气管道时,应考虑排气的流量、速度和压力等因素,合理选择管道的直径和长度。
排气管道的材料选择应考虑到耐压性、耐腐蚀性和密封性等方面,以保证排气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4. 排气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为了确保排气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管理。
排气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正常工作。
排气管道应定期清理,防止积聚物的堵塞。
此外,排气系统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排气系统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5. 排气系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在给排水工程中,排气系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是至关重要的考虑因素。
排气设备和管道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以确保使用安全。
排气系统应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的泄漏和环境污染,保护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健康。
综上所述,给排水工程中的排气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包括排气系统的位置与布局、排气设备的选择、排气管道的设计和材料选择、排气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以及排气系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遵循这些规范要求,可以确保排气系统在给排水工程中的正常运行和效果。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一)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一)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1.前言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是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设施之一,对于其应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概述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是指对住宅内厨房、卫生间等设施进行排气工程设计规范、材料使用及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规定的标准。
3.标准内容1.排气道应进行合理布局,保证通风流畅,不得出现死角。
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气管材料,并确保管道无缝、封闭。
3.排气管道内壁应保持清洁,无明显杂物积聚。
4.排气口应布置在易观察、方便清洁的位置,严禁设于封闭空间或位置不当的地方。
5.排气口应选用适宜大小,不得小于75平方毫米,或出现异味等不良气体外泄。
6.排气口应修整完好,不得有破损、变歪等情况。
7.排气管道与燃气管道要保持间距,确保排气管不受燃气管热量的影响而发生膨胀、变形等情况。
8.排气管道及其附件施工要合理、牢固,确保长期使用安全可靠。
9.排气管道及其附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结论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关系到居民生活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本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住宅内部气氛的舒适卫生,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实施建议为有效贯彻落实技术标准,建议以下措施可行:1.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督促力度,及时排查和纠正违反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行为。
2.对使用住宅排气道系统的居民进行相关教育,提高其对排气道系统的重视和对系统状态的自觉监测。
3.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持续加大对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例如,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推广力度等。
4.强化排气道施工单位和木工等施工人员对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质量,降低违规次数和事故发生率。
6.总结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是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卫生和健康的基本要求,其制定和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车辆排气系统设计规范

车辆排气系统设计规范车辆排气系统设计规范1、目的随着环保法规对车辆排放的要求越来越高,排气系统在车辆的系统组成和系统设计中,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为使排气系统满足各阶段国家及地方法规的要求,提高对排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质量水平,需对车辆的排气系统的设计提出较规范的要求,以便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参照执行。
2、设计规范2.1 排气系统及消声器的设计输入2.1.1 车辆产品的排气系统的配置和走向,依所配车辆的总体结构布置的需要来设计。
而消声器的性能开发则需要依所配发动机及其对排气系统的具体要求。
在初步设计选型时,应将发动机的有关性能参数及其上的关键件的基准要素等(如曲轴箱后端面与曲轴主轴线的交点坐标、动力线偏移量及倾角等),作为设计条件输入设计,作为消声器选型及性能开发的依据之一。
并根据国家、地方及企业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系统和消声器的性能设计目标提出要求,见附录1。
2.1.2 排气系统及其消声器在进行初步选型设计时,必须对系统进行结构方案分析和匹配计算分析,并提供选型设计分析报告,见附录2。
2.2 设计原则2.2.1 排气系统及其消声器的设计,应使排气阻力尽可能的小,以使其对发动机的功率损失尽可能小。
2.2.2 排气系统及其消声器要有较好的音质和较低的音强,即应有较大的插入损失。
2.2.3 排气系统及其消声器要有较好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及较长的使用寿命。
2.3 排气系统的设计要求和布置2.3.1 排气管内径的确定在结构布置允许的情况下,排气管内径应尽可能大些,以降低管道内得气流速度,减少气流阻力产生的功率损失和再生噪声。
一般应≥发动机排气歧管出口内径。
或根据发动机排量等参数,按公式(1) 计算初步确定排气管内径。
D=2 √Q/(πV) (1)式中:Q—发动机排量;V—气流速度,一般取50~60 m/s 。
2.3.2 排气管的布置和转弯,应使排气尽可能顺畅。
管的中心转弯半径一般应≥(1.5~2)D,其折弯成型角应大于90º,以大于120º为宜。
住宅厨房烟道排气系统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附件2:住宅厨房烟道排气系统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目录:1.依据(标准和规范)2.提供样品及相关资料3.设计、制作工序要求1)设计要求;2)制作工序要求;4.材料进场检查5.运输和堆放6.安装要求7.排气阀及相关配件8.烟道烟帽9.其他注意事项10.施工组织方案编制、供货、安装工期及其他时间配合要求1.依据1.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当以下所引用的标准出现废止情况,自动更新为最新标准,并更新相应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住宅排气道(一)》(07J916—1)《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图集(II型)》(统一编号:BK2001—02C)《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防串烟防倒灌排风道》(广东省推荐标准GJT003)《住宅共用变压拔气式五防排气系统》(广东省推荐标准粤12J/T910)《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798-2008《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9530-2007《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17428-2009《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19978-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参数》(GB11228-89)1.2.本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是针对厨房排烟道,不包括卫生间排烟道和商业排烟道。
排气道、通风道高度的规范要求

关于排气道、通风道高度的规范要求我站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中,特别是住宅工程监督过程中,发现相当多工程屋面排气道、烟道等设置位置及出屋面高度错误,现场了解发现相当多参建单位对此方面规范要求模糊,概念不清,而查阅有关图纸也是标注不详。
2010版江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中对排水通气管出屋面高度有明确要求,但烟道出屋面高度未做明确。
现将有关规范要求整理,供参建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考。
1、各图审机构审查时参照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09版》:第11.2.9条规定了出屋面高度“当住宅有退台或上人屋面时,排气道和通风道应高出屋面2m,并避开同层所开启的门窗,以免烟气回窜入室”;2、另外,《措施》11.2.6条,对坡屋面的排气管及通风道的高度也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
管道距屋脊小于1.5米,高处屋脊0.6米1.5-3.0米,高出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米大于3.0米,管道顶部同屋脊连线与水平线夹角不大于10度,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米。
此外,《民用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14条也有类似规定:上述要求应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工程。
3、《苏J19-2009 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规定了“对于平屋面采用盖板时。
风帽的底部隔板下端距屋面高度不应小于600并应高出女儿墙300”(见下图示标注尺寸)。
4、关于排水通气管出屋面高度,江苏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第9.2.1条第7款规定:1)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2)在通气管出口4米范围内有门、窗时,通气管高度应高出门、窗顶600mm 或引向没有门、窗一侧;3)上人屋面通气管高度应高出屋面2米。
该项要求应在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中严格落实。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通风与排气系统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通风与排气系统设计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建设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管廊内环境的安全和舒适,在设计过程中,通风与排气系统的设计要求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与通风与排气系统相关的要求进行详细探讨。
一、通风与排气系统设计的目标通风与排气系统的设计旨在确保管廊内的空气质量,有效控制湿度和温度,排除有害气体和烟尘,提供良好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同时,通风系统还需考虑管道内的火灾风险,确保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及救援通道的畅通。
二、通风与排气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1. 空气流通原则:通风系统应采用合理的布局和通风口数量,并结合管廊的尺寸、形状和使用情况,确保管廊内的空气流通畅通,并避免死角和积风。
2. 换气量计算原则:根据管廊内的人员数量、设备排放量和通风需求,合理计算管廊的换气量,确保空气新鲜度和湿度控制。
3. 有害气体排除原则:考虑到管道内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通过合适的排气系统,及时将有害气体排除,确保管廊内的空气质量安全。
4. 火灾应急原则:通风与排气系统应考虑火灾时的紧急疏散通道和救援通道,并使用防火门、防火墙等安全设施,防止火势蔓延。
三、通风与排气系统设计的具体要求1. 送风系统设计要求:(1)合理布置进风口,确保空气流通畅通,避免死角。
(2)选用高效过滤器,去除进风中的大颗粒物,并定期进行清洗或更换。
(3)根据管廊内的人员及设备数量,合理确定送风量,保持管廊内的温度和湿度在舒适范围内。
2. 排风系统设计要求:(1)合理设置排风口,确保排气通畅,避免积风。
(2)设置有害气体排放系统,及时排除管廊内的有害气体。
(3)使用高效过滤器,将排出的废气中的颗粒物和有害物质净化。
3. 烟气控制系统设计要求:(1)设置烟雾感应器,探测火灾发生,并及时报警。
(2)合理布置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时的疏散安全。
(3)设置火灾防护装置,如防火门、防火墙等,防止火势蔓延。
排气道、通风道高度的规范要求

关于排气道、通风道高度的规范要求我站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中,特别是住宅工程监督过程中,发现相当多工程屋面排气道、烟道等设置位置及出屋面高度错误,现场了解发现相当多参建单位对此方面规范要求模糊,概念不清,而查阅有关图纸也是标注不详。
2010版江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中对排水通气管出屋面高度有明确要求,但烟道出屋面高度未做明确。
现将有关规范要求整理,供参建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考。
1、各图审机构审查时参照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09版》:第11.2.9条规定了出屋面高度“当住宅有退台或上人屋面时,排气道和通风道应高出屋面2m并避开同层所开启的门窗,以免烟气回窜入室”;2、另外,《措施》11.2.6条,对坡屋面的排气管及通风道的高度也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
管道距屋脊小于1.5米,高处屋脊0.6米1.5-3.0米,高出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米大于3.0米,管道顶部同屋脊连线与水平线夹角不大于10度,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米。
此外,《民用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14条也有类似规定:&■ U* 4烟道和通风道应伸出屋面,伸出高度应有利烟气扩散,并应很据屋面形式、排岀口周围遮拦度、距离和积雪探度确定。
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6 GQ血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坡屋面伸出f 符合下列规定:1烟道和通风道中心钱距屋脊小于55时,应高出屋脊0・GG JU2烟道和通风道中心銭距屋奋1.前〜乳00血时,应高于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6 60m;3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趴屋脊大于翫时,其顶部同屋脊的连线同水平线之间的夹肃不应大于,且/ 面高度不得小于6 65。
上述要求应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工程。
3、《苏J19-2009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规定了“对于平屋面采用盖板时。
风帽的底部隔板下端距屋面高度不应小于600并应高出女儿墙300”(见下图示标注尺寸)。
屋面排气管设置规范

屋面排气管设置规范
1屋面排气管的设置标准
屋面排气管是一种排气管道,它利用屋面斜面的分布提升屋面空气的流通,具有不错的排气作用。
正确的设置方法是让排气管与屋面斜面接面,并保持一定的高度距离屋面最少为10cm,距离可根据具体的环境条件来定,以免影响到屋面的造型。
另外,排气管的安装要求在屋面展拱处进行,这样不仅可以保证排气管活动性好,还能够将留板圈擦净,确保气密性和水密性;排气管的垂直方向也需要从横向方向加固,让它能够支撑起健全的屋面系统。
底下的密封材料也要特别重视,应该使用聚氨酯泡沫密封,以达到“排气有损耗,免水漏”的要求。
2专业安装
首先,屋面排气要由有经验的屋面施工人员来安装,做好卫生工程处理水分族等此类小细节;其次,施工时要遵守以上相关规范,以此创造一个完善的屋面排气管系统,把排气管和防水层安装完好;最后,必须谨慎选择排气口,要求距离屋面最少保持10cm左右,同时一定要打扁下沉,杜绝出现屋面回采的结构问题。
正确的屋面排气安装技术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屋面漏水的现象,也能有效的让屋面中的积水蒸发,保护屋面不被污染变色,让室外的环境保持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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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代替
密级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排气系统布置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编制:
校核:
审定:
批准:
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
排气系统布置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装置排气系统在整车上的布置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开发的M1类和N1类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SJ-BZ-30-2007 轿车最小离地间隙规范
3 术语
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排气系统总容积:指包括排气歧管、催化器、消声器及排气管在内排气系统各部分容积之和。
3.2 整车最小离地间隙边界:根据《轿车最小离地间隙规范》(SJ-BZ-30-2007)确定的由接近角、纵向通过角、离去角、整车最小离地间隙、前后桥最小离地间隙等共同组成的边界线。
4要求
4.1排气系统初步布置容积估算
在总布置初期没有确定排气系统基本结构的条件下,初步的排气系统总容积按不小于发动机排量的10倍计算,其中消声器总容积按发动机排量的6倍的初步估算容积估计外形尺寸,前置消声器容积达到发动机排量的两倍以上。
消声器容积= 前置消声器容积+ 后置消声器
4.2排气管径的选取
4.2.1设计原则是在保证排气背压及功率损失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较小的管径,这样不但可以获得较好的常用转速噪声,而且可以降低成本,减轻整个消声器的质量,对整车轻量化及降低油耗起到积极作用。
4.2排气系统周边间距要求
4.2.1为避免车辆行驶及发动机振动带来的排气系统振动与周边物体发生碰撞,排
气系统与周边物体的基本安全间距应大于等于25mm。
对于横置发动机,排气歧管罩与周边物体的前后方向间距应大于等于35mm,或满足其运动包络与周边物体间距不小于10mm的要求。
4.2.2排气歧管与散热器、冷凝器及风扇的推荐热间距:
注:1. 对于增压发动机,上表中的发动机排量以等效于自然吸气式发动机的排量计算。
2. 如果推荐热间距因空间不足而无法满足,且排气歧管和(或)冷却系统提供了较强的隔热结构,则允许以实际试验模拟或热流场CFD计算结果为依据确定排气系统与周边部件新的较小而又可行的热间距。
4.2.3排气系统与除散热器、冷凝器及风扇以外的周边部件的热间距
注:
(1)
油底壳与排气管软接头的间距应不小于30mm。
(2)
软管的运动包络与排气系统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30mm。
(3)
驱动轴防尘罩运动包络与排气系统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30mm。
(4)消声器路径应布置在油箱加油口及通气口的对面一侧。
4.3排气系统的通过性要求
排气系统各部分的布置位置必须高于整车最小离地间隙边界。
4.4排气系统的不可见性要求
除消声器尾管外,排气系统的任何部分不得低于下述边界面:
4.4.1前边界面
由水平面绕Y轴正向旋转呈与空载地面5°夹角且与前保险杠下部或前下部装饰件、防撞板中最低者相切形成的平面向下偏置64mm的平面即为前方不可见区域边界面。
4.4.2侧边界面
由水平面绕X轴旋转呈与空载地面15°夹角且与侧围下边界(包括侧围下装饰件、进门踏板等)相切形成的平面向下偏置13mm(前后轮之间)和7mm(后轮之后)的平面即为侧方不可见区域边界面。
4.4.3后边界面
由水平面绕Y轴负向旋转呈与空载地面15°夹角且与前保险杠下部或前下部装饰件、防撞板中最低者相切形成的平面向下偏置13mm的平面即为后方不可见区域边界面。
4.5固定点要求
4.5.1对于每个催化器筒(与排气歧管集成的除外)和消声器筒,应至少有两个固
定点提供支撑,且俯视下同一个筒的支撑点的连线或围成的面积应尽可能覆盖筒的质心。
4.5.2对于长度超过1000mm的排气管中间应增加固定点。
4.6其它要求
4.6.1排气系统尾管管口不得指向车辆右侧。
4.6.2排气系统尾管管口应朝向地面或水平,以利于排水和防止水倒灌入排气管。
4.6.3为避免高温后消声器在车辆发生后碰时挤靠油箱引发燃烧事故,后消声器应
尽可能避免横向布置于燃油箱的正后方。
如无法避免,应使后消声器的布置满足在发生后碰时后消声器与油箱不接触,以CAE后碰计算结果或后碰试验验证。
4.6.4为避免高温后消声器在车辆发生侧碰时挤靠油箱引发燃烧事故,后消声器布
置应在以下两种方式上选择:
4.6.4.1使后消声器的布置满足在发生50km/h侧碰时后消声器与油箱不接触,以
CAE后碰计算结果或后碰试验验证。
4.6.4.2消声器路径不通过车辆侧碰试验撞击区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