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化工集团公司非计划停车考核办法模版

化工集团公司非计划停车考核办法模版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非计划停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稳定公司生产运行,合理安排分、子公司之间的检修工作,增强各分、子公司检修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突发停车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生产系统运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非计划停车事故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对非计划停车进行管理和考核,并协助各分、子公司调查非计划停车事故的原因以及监督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分、子公司负责非计划停车事故原因的调查,责任追究,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四条计划停车的定义(一)安全生产部备案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内安排的停车检修,称为计划停车。

(二)因装置存在故障、缺陷及隐患,需要停车检修,各分、子公司提前48小时申请,并经审批备案的停车,称为临时计划停车。

暂不列入非计划停车统计和考核。

第五条非计划停车的定义(一)本办法第四条“计划停车的定义”条款之外的装置停车,均视为非计划停车。

(二)由装置外部原因导致的停车,视为非计划停车,纳入统计,但不考核。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非计划停车考核点:(一)化工一分公司以有机系统停车为考核点,共计1个停车考核点。

(二)化工二分公司以电解单条线停车、造成热电分公司非计划停车,共计2个停车考核点。

(三)热电分公司以单台发电机解列,造成化工单线停车,共计2个停车考核点。

(四)水泥有限公司以一、二期回转窑止料,造成化工二分公司或热电分公司非计划停车,共计2个停车考核点。

(五)锦源化工有限公司以单台发电机解列、单台电石炉(1#、2#、3#、4#)停运时间超过6小时为考核点,共计2个停车考核点。

(六)盐业分公司以采卤一分厂采卤流量低于600 m3/h,低流量连续运行时间达到2小时为考核点。

第七条非计划停车考核标准:(一)处罚标准(二)奖励标准第八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装置开停车管理规定

装置开停车管理规定

中煤化工装置开停车管理规定一: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生产车间开停车的管理。

二:装置开停车管理的内容与要求1.开车(1)开车方案由各车间工艺技术员编制,经车间工艺主任、主任审批和生产调度室调度长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公司开车方案由生产调度室工艺技术员负责编写,经生产调度室调度长审批,生产副总批准后下发至各车间执行。

开车必须办理开车操作票,班长和操作工检查并确认水、电、气(汽)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

开车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2)班长和操作工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灯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保温、保压及置换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分析,使之合格。

(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气防及医务室的人员到场。

(5)开车时生产现场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开车过程中要加强岗位之间的联系,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要求。

(6)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情况,班长加强岗位之间和调度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2.停车(1)停车方案由各车间工艺技术员编制,经车间工艺主任、主任和生产调度室调度长审批,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公司停车方案由生产调度室工艺技术员负责编写,经生产调度室调度长审批,生产副总批准后下发至各车间执行。

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连锁装置,不适用于正常停车方案,班长要加强岗位之间和调度的联系,严格按调度指示操作。

(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停车方案要求的幅度,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大型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3)设备(容器)泄压时,要注意可燃气体的排放和散发,严防着火等事故发生。

关于非计划停车的规定(1)(1)

关于非计划停车的规定(1)(1)

非计划停车的考核规定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管理,保证生产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结合目前两厂实际情况,现就生产装置由于非计划停车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如下:一、非计划停车投入生产的各种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因设备零件、构件损坏或因工艺、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等原因致使生产突然中断称为非计划停车。

生产过程中磷铵车间清塔(4次每次不超过5小时)、磷酸车间清管道换滤布(2次每次不超过8小时,磷酸液位在20米时)、选矿车间清系统(2次每次不超过8小时,矿浆液位20米时)等外部因素致使生产中断的不列为非计划停车;二、非计划停车上报及处理1、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导致生产线停车,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生产部和分管副总,同时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2、恢复生产后应立即组织事故分析。

对事故应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相关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不放过)。

三、非计划停车考核1、硫酸厂非计划停车四小时内恢复生产的,按500元/次处罚;超过四小时恢复生产的,按800元/次处罚;如因无液硫造成减产或停车的,责令厂委会处罚劳务公司按500元/小时;2、磷铵厂非计划停车四小时内恢复生产的,按200元/次处罚;超过四小时恢复生产的,按400元/次处罚;如因包装不及时造成减产或停车的,责令厂委会处罚劳务公司按500元/小时;3、如因设备缺油、破坏电器保护等低级错误造成非计划停车的视情况而定事故责任人将处罚500—1000元,直至劝其离厂解除劳动合同。

4、对非计划停车隐瞒不报的单位将对该厂委会加倍处罚。

四、上述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四川雷波洋丰生产部2014年3月12。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定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定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定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

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1、主要负责人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生产部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生产副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处。

2 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 停开车方案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有关处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生产处组织实施。

4 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a生产处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5-a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处。

b安全环保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5-b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机动处。

c 机动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5-c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处。

d 对各处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处负责协调解决。

e 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处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5 各处室审核内容a 生产处审核内容1) 停车Ⅰ停车时间Ⅱ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Ⅲ停车主要注意事项Ⅳ停车顺序示意图Ⅴ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Ⅵ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Ⅶ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Ⅷ盲板安装示意图2) 开车Ⅰ开车时间Ⅱ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Ⅲ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Ⅳ水试车步骤及要求Ⅴ开车顺序示意图Ⅵ开车操作步骤Ⅶ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b 安全环保处审核内容1) 停车Ⅰ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Ⅱ注意事项Ⅲ停车顺序示意图Ⅳ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Ⅴ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Ⅵ盲板的安装Ⅶ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Ⅷ三废排放2) 开车Ⅰ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Ⅱ开车顺序示意图Ⅲ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Ⅳ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Ⅴ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Ⅵ拆除盲板Ⅶ水试车步骤及要求Ⅷ开车操作步骤Ⅸ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c 机动处审核内容1) 停车Ⅰ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Ⅱ计划停车时间Ⅲ停车顺序示意图Ⅳ公用工程停送时间Ⅴ阴井隔离情况Ⅵ设备、管线清洗置换Ⅶ交付检修2) 开Ⅰ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Ⅱ开车时间Ⅲ公用工程输送时间Ⅳ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Ⅴ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Ⅵ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d 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

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

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

企业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制度编号NXNHSC0010420150制度文号制度版本第一版主办部门生产调度部所属业务类别化工生产与销售/生产运行/生产指挥、生产调度会签部门机械动力部安全环保财务部下位制度制定者/ 审核部门企业管理部解释权归属生产调度部签发日期废止说明/生效日期制定目的规范公司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管理,减少非计划停车的次数和损失,确保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依据《中石化化工装置非计划停车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除煤矿)约束对象各生产装置的非计划停车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生产现场故障处理管理规定》业务类别所属层级目录1.基本要求 (3)1.3 管理原则 (3)2.岗位职责 (3)3.管理内容 (5)3.1 非计划停车的分类 (5)3.2 非计划停车统计、考核范围 (5)3.3 装置非计划及减负荷停车时间界定 (5)3.4 非计划停车及减负荷损失计算 (7)3.5损失赔偿及处理程序 (8)3.6仲裁 (10)4.考核 (13)5.附件 (14)1.基本要求1.1 非计划停车是指未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各类停车。

即除年度大修、年度计划停车消缺和原料、产品市场原因限产、停产以外的因设备、仪表、电气故障、公用工程故障,或违反运行部规程、岗位操作法,或违章指挥、指挥失误以及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一个及一个以上装置的停车。

1.2 减负荷生产是指生产装置因设备故障、工艺原因、原料及公用工程供应等问题而降低原有负荷的生产。

1.3管理原则加强装置运行管理,努力减少装置非计划停车,提高装置安稳长运行水平。

2.岗位职责2.1 生产调度部2.1.1 负责装置非计划停车的归口管理,制(修)订装置非计划停车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年度装置非计划停车控制总目标,并做好分解落实工作。

2.1.2 组织装置非计划停车原因分析、调查处理,提出考核意见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范本(二篇)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范本(二篇)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车流程,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规范本。

第二条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所有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管理。

第三条开停车是指对化工生产装置进行启动、停止、切换等操作的过程。

第二章开停车管理组织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开停车管理组织,负责化工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开停车管理组织应设立开停车经理,负责具体的开停车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六条开停车经理应具备化工生产装置操作经验和相关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负责开停车工作。

第七条开停车管理组织应设立开停车操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开停车操作。

第三章开车管理第八条开车前,开停车经理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操作要求,编制开车方案。

第九条开车方案应包括开车的时间、操作步骤、安全要求、操作顺序等内容。

第十条开车经理应组织开车前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了解开车方案和操作要求。

第十一条开车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操作工具的准备情况,确保开车准备工作完成。

第十二条开车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开车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开停车经理。

第四章停车管理第十四条停车前,开停车经理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操作要求,编制停车方案。

第十五条停车方案应包括停车的时间、操作步骤、安全要求、操作顺序等内容。

第十六条停车经理应组织停车前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了解停车方案和操作要求。

第十七条停车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操作工具的准备情况,确保停车准备工作完成。

第十八条停车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停车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九条停车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开停车经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开停车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开停车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设备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报告。

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最新版】

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最新版】

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目录1.基本要求(3)1.3 管理原则(3)2.岗位职责(3)3.管理内容(5)3.1 非计划停车的分类(5)3.2 非计划停车统计、考核范围(5)3.3 装置非计划及减负荷停车时间界定(5) 3.4 非计划停车及减负荷损失计算(7)3.5损失赔偿及处理程序(8)3.6仲裁(10)4.考核(13)5.附件(14)1.基本要求1.1 非计划停车是指未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各类停车。

即除年度大修、年度计划停车消缺和原料、产品市场原因限产、停产以外的因设备、仪表、电气故障、公用工程故障,或违反运行部规程、岗位操作法,或违章指挥、指挥失误以及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一个及一个以上装置的停车。

1.2 减负荷生产是指生产装置因设备故障、工艺原因、原料及公用工程供应等问题而降低原有负荷的生产。

1.3管理原则加强装置运行管理,努力减少装置非计划停车,提高装置安稳长运行水平。

2.岗位职责2.1 生产调度部2.1.1 负责装置非计划停车的归口管理,制(修)订装置非计划停车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年度装置非计划停车控制总目标,并做好分解落实工作。

2.1.2 组织装置非计划停车原因分析、调查处理,提出考核意见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2.1.3 组织召开装置非计划停车分析会,编制装置非计划停车通报,建立公司非计划停车管理台帐。

2.1.4 组织开展装置“安、稳、长”竞赛活动。

2.1.5 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和主管领导汇报非计划停车情况。

2.2 机械动力部2.2.1 负责对设备、电气、仪表故障组织检修或抢修。

2.2.2 负责对机、电、仪等设备原因造成的装置非计划停车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整改。

2.2.3 参与设备、电气、仪表类《非计划停车处理报告》的审查,并提出处理和考核意见。

2.3 安全环保部2.3.1 参与装置非计划停车的调查与处理。

2.3.2 负责装置对非计划停车的处理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

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

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办法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避免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的煤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三条非计划停工按生产事故进行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一)负责制定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

(二)帮助和指导各企业做好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分析,组织查找和解决共性问题。

(三)负责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的档案建设。

第五条企业职责(一)企业是非计划停工责任主体,依据本办法制定企业非计划停工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煤化工管理部备案。

(二)成立以企业分管生产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本企业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体系。

(三)生产管理部门为非计划停工主管部门。

(四)负责统计、分析、考核本企业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落实整改工作。

(五)按要求填报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快报及报告,并及时报送至煤化工管理部。

(六)负责本企业非计划停工的档案建设。

第三章非计划停工定义第六条非集团公司月度计划安排的煤化工装置停工,按照非计划停工进行统计、管理,以下情况除外:(一)由于市场、安全因素或政府明令要求,集团公司认可的临时停工。

(二)新装置首次开工后6个月内的停工。

(三)装置检修或长期停工复产后24小时内的停工。

第七条煤化工装置开停工的界定(一)气化、合成联合装置:合成装置进料至合成塔为开工;合成装置合成塔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

(二)硝酸、尿素、硝氨装置:硝酸装置氨氧化炉进料为开工,尿素装置合成塔进料为开工,硝铵装置反应器进料为开工;硝酸装置氨氧化炉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尿素装置合成塔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硝铵装置反应器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

(三)MTO和烯烃分离联合装置:产品气压缩机进料为开工,产品气压缩机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集团有限公司
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集团有限公司
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避免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的煤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三条非计划停工按生产事故进行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非计划停车管理办法。

(二)帮助和指导各企业做好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分析,组织查找和解决共性问题。

(三)负责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的档案建设。

第五条企业职责
(一)企业是非计划停工责任主体,依据本办法制定企业非计划停工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煤化工管理部备案。

(二)成立以企业分管生产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本企业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管理体系。

(三)生产管理部门为非计划停工主管部门。

(四)负责统计、分析、考核本企业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落实整改工作。

(五)按要求填报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快报及报告,并及时报送至煤化工管理部。

(六)负责本企业非计划停工的档案建设。

第三章非计划停工定义
第六条非集团公司月度计划安排的煤化工装置停工,按照非计划停工进行统计、管理,以下情况除外:
(一)由于市场、安全因素或政府明令要求,集团公司认可的临时停工。

(二)新装置首次开工后6个月内的停工。

(三)装置检修或长期停工复产后24小时内的停工。

第七条煤化工装置开停工的界定
(一)气化、合成联合装置:合成装置进料至合成塔为开工;合成装置合成塔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

(二)硝酸、尿素、硝氨装置:硝酸装置氨氧化炉进料为开工,尿素装置合成塔进料为开工,硝铵装置反应器进料为开工;硝酸装置氨氧化炉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尿素装置合成塔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硝铵装置反应器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

(三)MTO和烯烃分离联合装置:产品气压缩机进料为开工,产品气压缩机停止进料2小时(含)为停工。

(四)聚乙烯、聚丙烯装置投用催化剂为开工;停止催化剂加入1小时(含)为停工。

(五)其它装置:各企业自行定义。

第八条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一级:合成、尿素、硝铵、MTO和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装置7天及以上的非计划停工。

(二)二级:合成、尿素、硝铵、MTO和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装置1天及以上,不足7天的非计划停工,单套装置三级非计划停工年累计超过3次后,
自第4次起升级为二级非计划停工。

(三)三级:合成、尿素、硝铵、MTO和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装置1天以下的非计划停工。

第四章非计划停工管理
第九条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时,及时向煤化工管理部汇报:
(一)发生非计划停工时,企业应在1小时内,将停工经过及有关情况上报煤化工管理部。

停工期间,每日8:00点前续报进展情况,直至装置恢复正常生产24小时后方可停止汇报。

(二)发生非计划停工后,应在24小时内将非计划停工快报报送煤化工管理部,在装置恢复正常运行后1周内,将正式报告报送煤化工管理部。

第十条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煤化工装置非计划停工情况,不得出现瞒报、谎报现象,一经发现,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第十一条企业及时组织召开非计划停工分析会,形成非计划停工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企业非计划停车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对发生非计划停工的企业,集团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装置停工按照非计划停工进行统计和管理,但不纳入考核;如果企业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或延误开工时间的要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将组织对煤化工企业非计划停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停工原因分析不认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将非计划停工快报和报告及时上报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非计划停车装置按照企业相关制度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非计划停工快报标准模板
2.非计划停工报告标准模板
附件1:非计划停工快报标准模版
公司名称
装置名称
停车时间年月日时
停工原因分类(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其它)
详细停工及
处理经过 (一般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叙述,所涉及的设备既要有设备中文名称,又要有位号,关键时间点要尽量精确) 停工经过:处理措施:
停工原因初步分析及抢修安排初步原因分析:抢修安排:
检查情况(每张图片要有较详细的注释说
明)设施损坏情况:
现场照片:
设备结构、工艺流程示意图等:
开工过程(如果
已经开工要填
写)
附件2:非计划停工报告标准模版公司名称
装置名称非计划停工级别
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共计小时)停工原因分类(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其它)
详细停工及处理
经过
(一般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叙述,所涉及的设备既要有设备中文名称,又要有位号,时间点要尽量精确) 停工经过:处理措施:抢修过程:开工过程:
停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原因要分清主次,要有分析检测数据的支持)间接原因:(同上)
深层次原因分析:(设计、设备质量、检修、管理上不足)
非计划停工影响直接经济损失:
对主产品产量的影响:(有人员伤亡的还要填报有具体情况)
预防及整改措施(要与原因分析对
应)整改措施:
管理方面的改进:
分管领导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