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导则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145-3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锅炉点火时保证油枪雾化良好1.1 油枪投运后要检查其雾化情况,对雾化不良的油枪应及时解列。
1.2 油枪点火不成功要检查燃油速断阀严密关闭,禁止大量未燃油喷入炉膛。
1.3 点火结束后,应检查各二次风门在油枪点火位置。
位置不正确时要设法处理。
2、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正常投运,吹灰压力和温度在规定值范围内。
当机组负荷在350MW以下或长时间煤油混烧时,空气预热器应采用连续蒸汽吹灰。
3、空气预热器着火报警装置可*投入,当发现着火报警时应立即关闭其出入口风烟挡板,投入消防系统进行灭火。
在灭火过程中空气预热器应尽量保持运行。
4、利用停炉机会对空气预热器消防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发现磨损,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5、定期对空气预热器在停机状态下进行水冲洗,保持受热面清洁。
6、定期检查空气预热器风烟挡板,确保开关灵活且关闭严密。
风烟挡板的密封片要定期检查,对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7、正常运行中当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要检查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处烟气温度的变化,当烟气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炉。
防止尾部烟道再燃烧事故

防止汽锅尾部烟道产生再次燃烧变乱措施【2 】1、汽锅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时代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法.2、汽锅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后第一次投运时,应将杂物彻底清算清洁,经制作.施工.扶植.临盆等各方验收及格后方可投入运行.3、精心调剂汽锅燃料配比和燃烧体系运行工况,防止未完整燃烧的生物会和粉尘存积在尾部受热面或烟道上.3.1 汽锅焚烧前必须对炉膛及尾部受热面进行充分吹扫.3.2 汽锅正常运行时代保证空气预热器前烟气含氧量在规程规模内.3.3 保证合理的生物资颗粒度.精心调剂汽锅燃烧,方法未完整燃烧的生物资带入烟道,造成可燃物在烟道聚积.3.4 运行规程应明白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烟道在不同工况的烟气温度限制值,当烟气温度超过划定值时,应立刻停炉.应用吹灰蒸汽管或专用消防蒸汽将烟道内充满蒸汽,并实时投入消防水进行灭火.4. 汽锅负荷低于25%额定负荷时应持续吹灰,汽锅负荷大于25%额定负荷时至少8h吹灰一次.4.1 停炉前应对空气预热器周全吹灰一次.4.2 对生物资直接焚烧燃烧的,在起动时应持续吹灰,并周密监督炉膛料状态和尾部烟气温度.4.3 安装燃气脉冲装配进行空气预热器吹灰的,应按期检讨燃气装备的周密性,防止停运时燃气泄露.4.4 若汽锅较长时光低负荷燃烧,可依据具体情形应用停炉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周全检讨,重点时检讨中层和基层传热元件,若发明由垢时要碱洗.4.5 汽锅停炉1周以上时必须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讨,如有消失积灰堵塞现象,应实时清算并进行通风湿润.4.6 对热备用需经常焚烧升压的汽锅,需增强对空气预热器换热元件的检讨,实时碱洗.4.7 运行中,当发明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烟道内温度超过划定值时,应立刻停炉制止向炉内供应燃料和空气;停滞一次.二次风机及引风机;封闭风机挡板.人孔.检讨孔等.应用吹灰蒸汽管或专用消防蒸汽使烟道内充满蒸汽,并实时投入消防水进行灭火.5. 正常停炉时,低于25%负荷投入脉冲吹灰,延续到停炉后30分钟.6. 空气预热器在检修前,应切实做好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在检修空气预热器时,特殊要防止迁移转变部件的电源误投,施工照明应充足和安全,防止安全措施不落实,防止误合闸送电,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变乱.7. 空气预热器检修停滞后,都必须把空气预热器及其风道.烟道内的杂物彻底清算清洁,并经有关技巧负责人或验收组人员验收及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的措施

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的措施一、锅炉启动期间:1、不要同时点燃两个以上的油枪,经常检查油枪着火情况,调整油量、风量保持雾化良好,不冒黑烟。
2、投入给粉机后,应注意燃烧情况,合理调整风、粉量,保证燃烧充分,禁止采用小油量、燃烧模式不良,粉末量大。
3、发现灭火时,应快速切断粉末加料器和燃油,经充分通风后,重新点火。
二、在正常操作中:1、监盘人员加强燃烧调整,尽量使煤粉在炉内充分燃烧。
合理调整风量,保持氧量在规定范围内,严禁缺氧燃烧。
2、认真监视制粉系统各参数的变化情况,防止煤粉过粗。
粗粉分离器有问题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
细粉分离器堵塞时,立即停止制粉系统处理,防止大量煤粉从三次风出口进入炉膛上部,燃烧不完全,积存到尾部烟道内。
3、严密监视烟气温度、热风温度、烟道负压的变化情况。
发现烟气温度、当热风温度异常升高或烟道负压变化较大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如确认烟道发生再燃烧时,应对受热面进行蒸汽吹灰。
排烟温度超过300℃时,应紧急停炉,停炉后立即停止吸、送风机严密关闭各风门挡板及烟道各孔、门,禁止通风。
向尾部烟道投入灭火装置。
必要时投入消防水进行灭火。
处理过程中吸风机每隔15min手动盘车(旋转180o)一次。
三、低负荷燃油:1、保持油枪雾化良好,燃烧充分。
2、合理分配风、粉量,风量不宜过大,以免炉温过低,造成燃烧不完全。
四、停机期间:1、停止给粉机后,吹扫一次风管5分钟再停止油枪。
2、油枪应逐个吹扫,不要同时清洗多个油枪。
3、油枪吹扫完毕后,对炉膛通风5~8分钟,风量不少于额定负荷时的20~30%。
消除炉内残留的可燃物质。
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事故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锅炉运行的安全性,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厂所有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事故定义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是指锅炉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由于燃烧不完全、烟气流动不畅等原因,导致尾部烟道内的可燃物再次燃烧,造成烟气温度急剧上升、烟道内负压变化、烟囱冒黑烟等现象。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1)指挥长:厂安全总监(2)副指挥长:生产副厂长、设备副厂长(3)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锅炉运行人员、维修人员等3.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事故预警与报告1. 预警信号:(1)烟气温度急剧上升,超过规定值。
(2)烟道内负压变化剧烈,超过规定值。
(3)烟囱冒黑烟,严重时可见火星。
2. 报告程序:(1)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理。
(3)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六、应急处理措施1. 事故处理原则:(1)立即切断燃料供应,停止鼓风、引风。
(2)关闭烟道挡板,防止烟气扩散。
(3)使用灭火器、蒸汽等灭火手段,控制火势。
(4)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处理步骤:(1)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理。
(3)切断燃料供应,停止鼓风、引风。
(4)关闭烟道挡板,防止烟气扩散。
(5)使用灭火器、蒸汽等灭火手段,控制火势。
(6)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防止事故扩大。
(7)组织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8)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七、事故恢复与善后处理1. 事故恢复:(1)确认火势得到控制后,立即恢复锅炉运行。
2024年深度调峰锅炉尾部二次燃烧的预防

2024年深度调峰锅炉尾部二次燃烧的预防2024年深度调峰的关键问题之一是锅炉尾部二次燃烧的预防。
尾部二次燃烧是指在锅炉燃烧过程中, 燃烧室的后部仍然存在未完全燃烧的燃料和气体, 这不仅浪费了能源, 还会产生有害物质的排放。
因此, 预防锅炉尾部二次燃烧是深度调峰的关键措施之一。
以下将从燃烧控制优化、数据分析应用和降低排放三个方面, 对锅炉尾部二次燃烧的预防进行探讨。
一、燃烧控制优化1.深入了解锅炉的燃烧特性和运行参数, 通过调整燃烧器的结构和工作参数, 实现燃烧稳定和燃料充分燃烧。
合理选择燃烧器燃烧器的结构和型号, 优化燃烧器的进气口和出气口的尺寸, 保证燃烧室内的空气流动和燃料的混合情况。
2.加强燃烧过程的监控和调节。
通过安装温度、氧气和压力传感器等设备, 实时监测锅炉燃烧的温度和气氛,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燃烧过程的调节, 提高燃烧效率和燃烧的完全性。
3.采用先进的燃烧控制技术和设备。
应用先进的燃烧控制器和自动化系统,实现对燃烧过程的智能调节和控制。
通过优化燃烧器的工作方式和参数,降低尾部二次燃烧的风险。
二、数据分析应用1.运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和模型预测技术。
通过收集和分析锅炉运行的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 建立燃烧过程的模型, 并利用模型对燃烧过程进行预测和优化。
通过数据分析, 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燃烧过程中的问题, 预防尾部二次燃烧的发生。
2.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锅炉运行的智能监控和优化。
通过采集和处理锅炉的运行数据,分析锅炉的参数和状态,根据传感器的反馈信号和智能算法,进行实时的燃烧优化和调节,提高锅炉的燃烧效率,降低尾部二次燃烧的风险。
三、降低排放1.加强对排放的监测和控制。
通过安装废气处理设备和污染物排放监测装置, 对锅炉燃烧后的废气进行处理和监测, 及时发现和控制排放中的有害物质, 减少尾部二次燃烧对环境的污染。
2.优化锅炉燃料的选择和使用。
选择低排放的清洁燃料,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5.1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重点要求5.1.1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5.1.1.1 锅炉空预器传热元件订货时向厂家明确咨询及确定合理防腐方式,禁止釆用浸油防腐方式。
5.1.1.2 锅炉空气预热器元件到厂时点检员和库房保管员一定要认真检查,对发现有浸油方式的元件坚决拒收,库房保管在对元件做防腐和检修人员安装时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5.1.5.3 预热器的传热元件釆用木箱包装并用聚乙烯塑料封装进行室内存放,如发现受潮应使用硅胶吸潮。
5.1.2锅炉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后第一次投运时,应将杂物彻底清理干净,经制造、施工、建设、生产等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1.2.1机组调试阶段吸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首次试运,或机组烟风系统检修后首次启动前,点检人员,检修人员应彻底检查清理炉膛,风道,防止杂物积聚在空预器换热元件表面上或缝隙中。
5.1.2.1.1送、引风机、一次风机或烟道进行过工作后,重新启动前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杂物清理干净,并由点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启动。
5.1.2.1.2锅炉大小修或炉膛、烟道进行过工作,在锅炉重新点火吹扫前,必须由点检人员确认杂物清理干净,防止吹扫时停留在空预器受热面上。
5.1.2.1.3机组每次大、小修均应对空预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防止易燃物的存在,必要时可以进行高压水冲洗或碱洗。
5.1.2.1.4若发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停转,应立即将其隔绝,投入盘车装置。
若档板隔绝不严或盘车盘不动,应立即停炉。
5.1.2.1.5锅炉负荷低于25%额定负荷时应连续吹灰,锅炉负荷大于25%额定负荷时至少每8小时吹灰一次,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烟气侧压差增加或低负荷煤油混烧时应增加吹灰两次。
5.1.2.1.6若锅炉较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油煤混烧,可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停炉机会对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1.2.1.7锅炉停炉三天以上必须对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5项反措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2009版)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1.1.1 新建、扩建工程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缆防火标准》(Q/CDT 109 006-2005)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2 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与热力管道交叉时,控制电缆不小于0.25m,动力电缆不小于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1.1.3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4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5 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6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7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9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0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措施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措施1、锅炉采用油点火时,保证油枪雾化良好,运行正常。
1.1、油枪运行后,要通过检查孔观察油枪雾化及着火情况,雾化不良时,应及时将其解列。
1.2、油枪点火不成功后,应就地检查油枪油角阀关闭严密,,防止因为油角阀关闭不严造成大量燃油进入炉膛及尾部烟道。
1.3、点火结束后,应检查各个油枪吹扫正常,各油角阀关闭严密。
2、锅炉采用等离子点火时,确保等离子电弧正常。
2.1、监视等离子电流等各个参数正常,电弧燃烧正常。
2.2、等离子单个角断弧后,应立即检查磨煤机对应的出口门自动关闭,否则手动关闭,防止大量未经过电弧点燃的煤粉进入炉膛燃烧不完全。
2.3、等离子方式下磨煤机运行后,应当随时监视等离子4个角的着火情况,以便随时调整4个角的风量。
2.4、等离子停运后,检查等离子装置阴、阳极运行时间及阴极头磨损情况,必要时通知检修更换阴极头。
3、确保空预器蒸汽吹灰系统正常,吹灰蒸汽压力和温度维持在正常范围内,随时备用可以投入运行,保证锅炉点火过程中空预器吹灰器连续投入。
4、确保空预器着火报警装置可靠投入,当发现着火装置报警时应当结合就地检查以及DCS 中其他相关参数确认着火后,立即关闭着火空预器的进、出口挡板以及相关联络门,开启消防水灭火,要保证灭火期间空预器保持运行,防止空预器变形卡死。
5、烟道内烟气温度急剧升高时,应紧急停炉,停止引风机、送风机运行,关闭全部挡板;若证实空预器着火,应紧急停炉,应停止风机,停炉熄火,关闭所有风烟挡板,继续保持预热器运行,投入水冲洗系统;检查再燃烧现象清除后,烟道内温度不再回升时,打开检查孔,全面检查设备损坏情况。
符合启动条件后,方可重新点火启动;6、定期检查空预器各个风门挡板,确保其开关灵活且能关闭严密,对风门挡板的密封要加强检查,发现磨损严重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更换。
7、利用停机的机会对空预器消防水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在机组运行时可靠备用,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联系检修处理好,并根据空预器结垢情况利用停机时机对其进行冲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A5.1 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年版)中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原文
5.1 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5.2 锅炉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后第一次投运时,应将杂物彻底清理干净,经制造、施工、建设、生产等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3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可靠的停转报警装置、完善的水冲洗系统和必要的碱洗手段,并宜有停炉时可随时投入的碱洗系统。
消防系统要与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相连接,热态需要时投入蒸汽进行隔绝空气式消防。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空气及烟气侧应装设消防水喷淋水管,喷淋面积应覆盖整个受热面。
5.4 在锅炉设计时,油燃烧器必须配有调风器及稳燃器,保证油枪根部燃烧所需用氧量。
新安装的油枪,在投运前应进行冷态试验。
5.5 精心调整锅炉制粉系统和燃烧系统运行工况,防止未完全燃烧的油和煤粉存积在尾部受热面或烟道上。
5.6 锅炉燃用渣油或重油时应保证燃油温度和油压在规定值内,保证油枪雾化良好、燃烧完全。
锅炉点火时应严格监视油枪雾化情况,一旦发现油枪雾化不好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清理检修。
5.7 运行规程应明确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烟道在不同工况的烟气温度限制值,当烟气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炉。
利用吹灰蒸汽管或专用消防蒸汽将烟道内充满蒸汽,并及时投入消防水进行灭火。
5.8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出入口烟/风挡板,应能电动投入且挡板能全开、关闭严密。
5.9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冲洗水泵应设再循环,每次锅炉点火前必须进行短时间启动试验,以保证空气预热器冲洗水泵及其系统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具备随时投入条件。
5.10 若发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停转,立即将其隔绝,投入消防蒸汽和盘车装置。
若挡板隔绝不严或转子盘不动,应立即停炉。
5.11 锅炉负荷低25%额定负荷时应连续吹灰,锅炉负荷大于25%额定负荷时至少每8h吹灰一次,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烟气侧压差增加或低负荷煤、油混烧时应增加吹灰次数。
5.12 若锅炉较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煤油混烧,可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停炉对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中层和下层传热元件;若发现有垢时要碱洗。
5.13 锅炉停炉1周以上时必须对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若有存挂油垢或积灰堵塞的现象,应及时清理并进行通风干燥。
A5.2 修改及说明
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的各条款均适用。
A5.3 实施重点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的主要措施是防止可燃物的沉积和着火初期的正确处理。
A5.3.1 锅炉炉膛燃烧工况不良,使未燃尽的可燃物带人锅炉尾部烟道,可能产生沉积。
因此,运行中应按燃料的性质调整燃烧,组织好炉内燃烧工况,以防止未完全燃烧产物的形成。
A5.3.2 在锅炉启动及低负荷运行中采用燃油或煤油混烧时,未燃烬的油进入锅炉尾部烟道时,油与未燃烬的碳极易在受热面上沉积,从而引起再次燃烧。
此时,应加强燃烧调整和锅炉尾部烟温的监视。
对存在漏油、雾化不良的油嘴应及时予以更换。
A5.3.3 应按规程规定进行吹灰,以减少可燃物沉积。
A5.3.4 确保消防系统及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空气预热器空气侧和烟气侧挡板动作可靠、关闭严密;盘车装置正常、可靠。
A5.4 检查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