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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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基金投资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基金投资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在基金投资的领域中,信息披露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就像是投资者在投资之旅中的指南针,为投资者提供了做出明智决策所需的关键信息。

那么,基金投资的信息披露到底有哪些要求呢?首先,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定期披露基金的净值和份额。

这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基本信息之一。

净值反映了基金资产的价值变动,而份额则代表着投资者在基金中所占的权益比例。

通过及时、准确地公布净值和份额,投资者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投资的价值变化。

其次,基金的投资组合也是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

投资者有权知道基金都投资了哪些资产,包括股票、债券、现金等的比例和具体的投资标的。

这有助于投资者评估基金的风险水平和投资策略是否与自己的预期相符。

例如,如果一只基金宣称是稳健型投资,但却大量持有高风险的股票,这就可能与投资者的预期产生偏差。

再者,基金的费用披露也是必不可少的。

基金运作过程中会产生各种费用,如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这些费用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实际收益。

清晰透明地披露费用结构和费率,能让投资者明白自己的投资成本,从而做出更合理的投资选择。

基金的业绩表现也是信息披露的关键部分。

这包括基金在不同时间段的收益率、波动率等指标。

通过这些数据,投资者可以对比不同基金的表现,评估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应当对业绩表现进行适当的解释和分析,帮助投资者理解业绩背后的原因。

除了上述常规内容,基金的重大事件也需要及时披露。

比如基金经理的变更、基金规模的大幅变动、投资策略的重大调整等。

这些事件可能对基金的未来表现产生重要影响,投资者有权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这些变化。

在信息披露的形式上,通常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定期报告一般有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季报主要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的简要情况和净值表现;半年报和年报则会更加详细,包括基金运作的全面情况、财务报表等。

临时报告则用于及时披露突发的重大事件。

在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上,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报告。

有关基金信息披露法律法规

有关基金信息披露法律法规

有关基金信息披露法律法规1. 简介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投资于基金市场。

而基金信息披露是基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金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监管部门监管基金公司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与基金信息披露有关的法律法规。

2. 国家法律法规我国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基金法》、《基金管理条例》、《基金合同》、《基金公告规定》等。

2.1 《基金法》《基金法》是我国基金市场的基本法律,对于基金信息披露也作了规定。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报告等文件中向投资者全面、准确地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风险、业绩表现等重要信息。

同时,《基金法》还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投资收益等信息。

2.2 《基金管理条例》《基金管理条例》是对《基金法》的具体落实,也是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准则。

根据《基金管理条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全面地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资产净值、单位净值、基金份额成交价格等信息。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应当在基金的公告、招募说明书、报告中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投资收益等信息。

另外,《基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的制度和流程,包括基金估值制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等。

2.3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署的合同,也是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契约。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风险属性等信息,同时还应当披露基金的管理费用、托管费用等相关费用。

2.4 《基金公告规定》《基金公告规定》是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定,规定了基金公司向社会公众定期披露基金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方式。

根据规定,基金公司应当定期发布基金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披露基金的投资状况、收益分配等信息。

3. 行业规范除了国家法律法规外,我国基金市场还有一些行业规范。

这些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机制,旨在通过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透明度和可获取性。

信息披露是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的关键基石之一,也是促进投资者保护和优化市场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探讨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

首先,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信息披露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估基金产品的风险与收益。

这对于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非常重要。

其次,信息披露可以增加基金管理公司的信任度,树立公司的良好公信力。

这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信心,促进资金流入。

此外,信息披露还可以帮助监管机构更好地了解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情况,监督市场运行。

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透明度、平等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透明度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应该完整、真实地向公众披露与基金产品和公司运作相关的信息。

平等性是指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所有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具有平等的获取信息的机会和权利。

及时性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应该及时公布重要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

准确性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应确保披露的信息准确无误,以提供具有价值的信息给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具体操作上,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基金管理公司应向投资者披露自身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情况,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应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的运作方式、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等。

此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应披露基金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情况,以帮助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

此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产品的财务状况、投资绩效等信息。

最后,基金管理公司应定期公布自身业务运作和规模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

总之,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至关重要。

慈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慈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慈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慈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为了提高慈善组织公开透明程度、保障慈善基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性,要求慈善组织根据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提高慈善组织的信任度与公信力,促进社会资金合理配置,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该制度以信息公开为核心,要求慈善组织主动向公众揭示基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捐赠者名单等相关信息,确保慈善基金的透明度。

其中,慈善组织应定期公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收入来源、支出情况、项目开展情况等详细信息,使社会各界及捐赠者能够及时了解捐款的使用情况。

此外,慈善组织还应当公开自身的章程、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及工资福利等基本信息,明确组织的运作机制,增加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了解。

同时,慈善组织还需及时公布其所开展的公益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受益群体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评估报告,以提供项目的效果评估和社会反馈。

此外,慈善组织应当公开捐赠者的名单和捐赠金额,保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并增强公众对慈善组织的监督。

公开捐赠者信息能够提升捐赠者信任感,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慈善组织应当做好捐款的接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并定期公布相关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保证捐赠款项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此外,慈善组织还应当建立信息披露的相关机制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慈善组织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应当严肃追责,加强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的落实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慈善组织和慈善基金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慈善事业,促进慈善组织良性发展。

同时,信息披露制度也能够增强慈善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强化慈善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益意识。

信息披露制度是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慈善组织应积极配合和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慈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解和贯彻,通过透明公开的方式,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

有关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

有关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

有关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理财意识的增强,基金投资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投资方式。

在基金投资中,信息披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能够让投资者了解基金产品的真实情况,降低投资风险。

因此,有关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显得格外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有关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以期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基金投资的相关规定。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概述1.《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基金行业最为基本的法律法规之一,对基金的产品设计、运营、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该法规要求在基金募集前,应当公布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向潜在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信息,确保投资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经营情况、投资运作情况、客户投诉及相关风险提示等信息。

2.《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是针对基金销售的一项管理法规。

它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应在销售时向投资者提供完整的基金产品说明书,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风险和费用等信息。

此外,基金销售机构还要做好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规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规则》是基金信息披露的基本法规之一,其中对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关内容包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要求、投资组合的披露、基金业绩的披露、基金费用和风险的披露等等。

4.《关于加强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的指导意见》是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意见,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评级机构的信息披露职责和方式,设立了信息披露的反馈机制等。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1.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是基金产品最为基本的信息披露渠道,通过他们可以提供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收益分配、兑付方式、投资风险等信息。

公募基金信息披露 政策法规

公募基金信息披露 政策法规

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政策法规
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该办法由证监会制定,于2015年修订发布。


中规定了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包括公开募集前的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非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等。

办法明确了公募基金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的重要事项,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2.《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该指引由证监会制定,于2004年首次发布,后经多
次修订。

该指引对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方式、基金的过往业绩、基金的投资组合、基金的风险特征等。

指引还对信息披露的时限、形式和途径等进行了规定。

以上是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两项主要政策法规,通过这些规定,可以保障公募基金投资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能够依据这些信息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和应用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和应用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和应用基金募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和应用导语: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那么基金募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和应用是指什么?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吧。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和应用(一)基金合同1、主要披露事项。

2、基金合同中披露信息的应用⑴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

⑵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⑶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1、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2、招募说明书中披露信息的应用⑴基金的运作方式。

⑵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各项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方式。

⑶基金份额的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约定,特别是买卖基金费用的相关条款。

⑷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

⑸基金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公式。

⑹基金风险提示。

⑺招募说明书摘要。

每6个月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三)基金托管协议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相互监督和核查。

2、协议当事****责约定中事关持有****益的重要事项。

基金募集的步骤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

原来是(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一)基金募集申请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二)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四)基金的合同生效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开放式基金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章节题库(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章节题库(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七章基金的信息披露单选题(以下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1.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11月真题]A.有利于投资人参与基金投资的具体决策B.有利于投资人取得良好的收益C.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D.能够杜绝信息滥用【答案】C【解析】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①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②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③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④能有效防止信息滥用。

2.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后,应将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报()核准或备案,并予以公告。

[2017年11月真题]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C.中国证监会D.中国银监会【答案】C【解析】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会议召开后,应将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予公告。

3.某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文件中,对基金产品的各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列明与特定基金品种、特定投资方法或特定投资对象相关的特定风险,该文件是()。

[2017年11月真题]A.基金净值公告B.基金托管协议C.基金招募说明书D.基金合同【答案】C【解析】对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提示,在招募说明书封面的显著位置,管理人一般会做出“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等风险提示。

在招募说明书正文,管理人还会就基金产品的各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列明与特定基金品种、特定投资方法或特定投资对象相关的特定风险。

4.某开放式基金于2017年7月3日成立,并于8月8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下列净值披露事项违反法规规定的是()。

[2017年11月真题]A.8月8日披露该基金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B.7月3日至8月7日披露该基金每日的资产净值C.7月3日至8月7日每周披露一次该基金的份额净值D.8月8日起每周披露一次该基金的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答案】D【解析】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开放申购和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申购和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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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的信息披露
案例:黎明股份——系统造假、虚增效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中指出,根据2001年1月8日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黎明股份公司的调查结论表明:公司1999年度对外公布的会计报告严重失真。

其中,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2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

必须对其相关账目进行调整。

追溯调整后,黎明股份1999年度收益由每股盈利0.1864元变为每股亏损0.2038元,公司自1999年1月28日上市不到一年即告亏损,又一次演绎了中国股市“三年神话”的故事,而它更“领先”了一步,跨越了“一年绩平”的阶段,直接步入绩差的行列。

黎明股份业绩如此之差,何以能顺利上市,并且其二级市场股价在2000年内实现了翻番呢?唯一能够解释这种反常现象的只有从黎明股份公司上市之初起就蓄意策划的造假工程说起了。

1.黎明股份的造假可谓工程浩大,“成绩”斐然。

(1)造假系统工程从年初开始启动,全年“循序渐进,有条不紊”。

例如,公司所属营销中心先是虚拟两个销售对象——沈阳红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饰公司,然后虚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再逐一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24万元,管理费用105万元,虚增利润1039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1748万元,坏账准备105万元,预提费用174万元,应交税金224万元,虚减内部往来206万元。

这种发生在虚拟销售对象下的虚拟销售业务,每一个环节都像真的发生了一样。

(2)造假系统工程手续齐全,很难发现破绽。

如假购销合同、假货物入库单、假出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原始凭证一应俱全,且必要的财务手续齐备,一切几乎无懈可击。

如通过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拟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收入和利润。

公司所属黎明毛纺织厂通过与11家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07亿元,虚转成本7812万元,虚增利润2902万元,虚增存货2961万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

(3)造假系统工程点多面广,几乎覆盖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各个方面。

如公司所属商业企业以换货为名造假,服装加工企业以面料和服装购销为名造假,毛纺加工企业以染整加工为名造假,等等。

(4)公司对造假系统工程的推出按规则办事,决不敷衍。

对于会计核算,公司假账真算,以假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规范的核算程序,认认真真地进行核算。

如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以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目的。

造假系统工程突出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成效显著”。

公司共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公司对外披露此两项指标的37%和166%。

实际上,公司1999年度的利润总额是-3448万元,造假系统工程共产生“效益”8679万元。

2.造假工程进行得如火如荼,炮制后财务报表也在各方的默契配合下顺利出台。

2000年4月12日,公司公布了“每股收益为0.1864元,每股净资产为2.95元,净资产收益率为6.31%”的虚假业绩的1999年年报。

而公司董事会在年报上的重要提示中依然信誓旦旦:“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两位注册会计师为该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书。

2000年8月29日至10月11日期间,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组进驻该上市公司,对公司及所属单位199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抽查,查出了这起重大作假案,并于2001年1月8日发出《关于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要求调整黎明股份1999年度报表。

可是令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直到2001年4月20日公司才对外发布公告,宣布此项处理决定,中间相隔100余天,远远超过了应该上报有关监管部门的15天的规定。

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有签订重要合同、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接受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时,必须在2个工作日之内向交易所报告并进行公告。

黎明股份不按规定及时披露所受处理决定属于明显的信息披露不及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广大股东和一般投资者的知情权。

处理结果:
鉴于黎明股份的重大虚假陈述和未能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5月26日对黎明股份作出了公开谴责的决定,并再次重申,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黎明股份经营不善,在2000会计年度里继续亏损,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成为上市公司发行上市后被特别处理历经时间最短的公司之一。

我们经常不难看到类似的相关报道,许多的投资者由于在筹资者发布的信息的误导下而损失惨重。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自 1998 年以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金融业一支新生主力军。

至2010年底止,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发展到 63家,基金总数 704 只,基金总资产净值 25274.46 亿元,虽略低于 2009 年水平,但单只基金资产净值超过 100 亿元的 62 只,净值最大的嘉实 300,单只资产净值达 417 亿元。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二、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三、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四、有效防止信息滥用。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体现在对披露内容和形式两方面的要求上,内容上应遵循真实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公平披露原则。

披露形式方面应遵循的规范性原则、易解性原则、易得性原则。

为了防止信息误导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法律法规对于借公开纰漏基金信息为名,编制、传播虚假基金信息,恶意进行信息误导,诋毁同行或竞争对手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具体包括: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证券业绩进行预测。

三是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信息披露大致可以分为基金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可分为首次募集信息披露和存续期间募集信息,首次募集信息主要包括基金份额发售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进行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主要指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披露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主要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至基金合同终止前,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定期披露基金存续期间的上市交易、投资运作及经营业绩等信息。

它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公
告、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主要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当发生重大事件或是市场上流传误导性信息,可能引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时,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对外披露临时报告或是澄清公告。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是基金市场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有关规定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与基金有关的信息,通过基金信息的披露增强了基金运作的透明度,监督了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决定了基金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全面、及时、否则,一旦违背了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不仅面临与基金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会因为虚假误导片面滞后的信息而蒙受损失。

现阶段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基金信息披露不真实使投资者无法了解真实的信息。

二基金信息披露不充分,使投资者无法掌握全面的信息。

三基金信息披露不及时,使投资者无法了解最新的信息。

四基金信息披露不主动,使投资者无法得到所需的信息。

五基金信息披露不简化,使投资者无法了解重点的信息。

基金是面向社会大众销售的投资产品,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它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具安全性的有效的投资手段,也有利于上市公司加强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同时也是安全有效的吸收外资的渠道。

如何才能让基金健康的发展而不被扭曲,基金的信息披露就显得十分重要。

加强我国关于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为投资者创造更安全的环境,也为筹资者创造更高效的市场。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M].中国财经出版社.2011
2.谭遥.关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研究.[J].政治与法律.2009
3.林祖云. 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现存问题及其对策. [J].政治与法律.2009
4.汪军明.论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J].北方经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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