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章程
16-07-09管理学院推免宣传 -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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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
上大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和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专业,就业率100%。师资力量 雄厚,其中40%以上具有海外博士学位,90%以上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或访问经历。现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2人,上海市曙光学者、浦江人才十余人。承担了多项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部委、上海市政府、市科委等研究课题,也承担着大量企业委托项目,与海外多所大学有合作 研究与培养的关系。
推免专业介绍(学术型)
120201 会计学
本专业是工商管理学科的优势专业,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全职教师 28 名,其中,教授 5 人,副教授 6 人;教 师队伍中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接近 80% ;1/3 的教师具 有海外留学背景或国外访问学者经历。依托管理学院管 理学科优势平台,会计师资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学术气 氛浓厚,逐步凝练形成了会计理论与信息化;公司财务 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审计三个研究梯队,教师队伍 的科研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教师主要关注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问题、 财务管理模式创新、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管理会计信 息化、企业税收筹划等领域的研究课题,高质量的学术 论文发表越来越多,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 研项目以及企业研究课题等,活跃的学术科研活动为教 师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和研究生论文指导提供了坚实的研 究基础。 本专业将继续加大研究生培养的综合改革力度,紧密 联系社会对会计人才需求变化,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与国内国际知名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更新修订研究 生培养方案,强化研究生的实践平台建设等,进一步提 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研究方向: 01. 会计理论与方法 ;02. 财务管理理 论与方法 ;03. 审计理论与方法
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章程

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欢迎具有母校推免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
二、接收工作安排1、外校推免生具备母校推免资格,有意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应于9月15日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寄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参见《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已通过夏令营选拔拟被我校有关院(所)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填报。
9月中旬,有关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公示。
9月下旬,有关学院组织对申请者的差额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
已通过夏令营选拔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并经过公示和通过本次选拔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并经过公示的推免生,请于9月29日上午8点前,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 )中填报已被我校拟录取的专业志愿,逾期未填报专业志愿将视为放弃。
我校将及时对有关同学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考生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及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本次推免选拔工作结束后,如仍有个别专业尚有推免招生计划,需再次接收学生申请,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并开放相关专业,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通过复试,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本校推免生9月25日起,具备正式推免资格的本校学生注册并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接收2016年硕士推免生公告来源:未知作者:2016考研网时间:2015-09-24 16:12点击:1329次近期,各招生单位的2016年硕士推免生公告已经陆续公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意向报考院校的官方招生信息,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
文都2016考研网在线编辑也会及时对已公布院校的2016年硕士推免生公告进行汇总整理,敬请持续关注。
以下是上海大学接收2016年硕士推免生公告,有意报考上海大学的学生请仔细阅读。
(上海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点击查看】)上海大学接收2016年硕士推免生公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可跨专业报考。
二、申请条件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4.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1.上海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上海大学的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和专业目录。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

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一、组织机构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沈忠明组员:宋红生、陈沁、邓志瑞、宋任涛、朱正芳、张红、陆晨执行负责人:宋红生、陈沁二、推免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除学习成绩外,还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三、推免名额按学校分配的名额选拔推荐。
生物工程专业:推免名额5名,可推荐人数6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名额5名,可推荐人数6名。
四、推免条件1.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成绩优良,截至2014-201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2.8,且必修课无不及格。
4. 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5. 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6.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五、推免方法1.生物工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同学符合推荐条件的分别按综合绩点排序。
教育学院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获全国大学生化学、物理、生物实验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获湖北省大学生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规定所要求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
(四)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前三学年由学院核准的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名列不低于50%,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因自2011级始实施通识教育前提下的专业转换新机制,其中一年级内相应课程无补考不及格记录。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3.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形象素质好,逻辑思维强,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环境能力,符合支教工作需要,能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十)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十一)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1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上海财经大学2016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海财经大学2016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一、申请条件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
二、申请程序1、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材料,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我校2016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系统开放的时间暂定为8月20日-9月15日。
申请人须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0K以内;(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3)个人陈述,JPG、PDF、DOC、DOCX格式;(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JPG或PDF格式;(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JPG、PDF、RAR、ZIP格式。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和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CET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请于复试时交至申请学院。
2、打印和寄送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打印并寄送以下材料:1.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2.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其中材料1和材料2为通过系统打印,寄送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以邮戳为准),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三、选拔考核程序有关院(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5年9月底前组织差额复试。
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填报我校,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填报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
上海大学2016年推选名单及网上填报通知

上海大学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推选名单及网上填报通知序号学院姓名学号拟留学国家留学身份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奖学金项目1通信学院顿涵13720864德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通信学院叶林伟13720907法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通信学院刘德君13720932日本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4理学院孟凡旺13723208加拿大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5理学院孟沆洋13720005西班牙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理学院林忠劲13720085加拿大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7理学院王波涛13720127西班牙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理学院林建新13720072德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9理学院陈汉美13723274英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0理学院田雅明13720206德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1理学院张震13720178德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2理学院郭贝贝13720176荷兰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13理学院贾霄13720174德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4理学汪13720201西班攻读国家建设高水平大与西班牙院春凯牙博士学位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15理学院李浩13723229西班牙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与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16理学院徐鹏宇13723260荷兰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7理学院房正13722599德国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上海大学考研网。
2016年上海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公示13

2016年上海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公示13102766210400515黄民035102法律(法学)法学院352188专硕106526301050152李伟035102法律(法学)法学院327212专硕102766210400417蒋杨杰035102法律(法学)法学院334203专硕102806260011343马冉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70250专硕102806260010381杨晓宇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3249专硕102806260007201毛思佳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87214专硕102806260012593刘志鸿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5269专硕102806260010868胡娟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7235专硕102806260003560王君岩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85206专硕102806260004894陆嘉祥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71219专硕102806260005514黄昕恺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4235专硕102806260009052胡云鹏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6231专硕102806260007203江钿恬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63215专硕102806260015475黄静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64210专硕102806260011249王世凤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1221专硕102806260003761苏文靖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2247专硕102806260002366赵国朋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2217专硕102806260012597张亚飞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9219专硕102806260005916陈培康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7210专硕102806260004348要志伟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8228专硕102806260011550李艳红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1232专硕102806260007202舒思雯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4219专硕102806260004895蒋亚萍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1212专硕102806260007498龚玲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69192专硕102806260008946马舒婷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4236专硕102806260011165张蕊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0209专硕102806260007204罗伊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6213专硕102806260008093李丽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60198专硕102806260007966汪钱思雨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0217专硕102806260002333叶帆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3203专硕102806260011460陈文梅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4201专硕102806260012341聂珺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5220专硕102806260010385胡玉珍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5199专硕102806260006482陈雪玮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5207专硕102806260003530吕思涵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1216专硕102806260006329张雨婷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2213专硕102806260004549张元武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2192专硕102806260005517夏羽翾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9205专硕102806260014787杨晓珊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2201专硕102806260005519沈立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3200专硕102806260010817宋戈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3219专硕102806260008838操帆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2200专硕102806260007571郑莹莹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9201专硕102806260010710许亚楠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40199专硕102806260004347王瑞鹏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6211专硕102806260006666蔡浏昕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50187专硕102806260007200江雨茗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0217专硕102806260010392许函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4212专硕102806260007977李静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6210专硕102806260010403董永建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4211专硕102806260012364石艳军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9206专硕102806260011164陈佳洁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2213专硕102806260002347刘敏慧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9194专硕102806260015792韦效天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2200专硕102806260002353彭长凤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9200专硕102806260010713李桂香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7202专硕102806260007974卢歆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5203专硕102806260010869靖贺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6191专硕102806260006619周航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2193专硕102806260011968杨英涛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30195专硕102806260015793张涵佩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320204专硕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上海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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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上大内〔2015〕127号
关于印发《上海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
办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上海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学校研究制定了《上海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 2015年9月18日
附件1:
上海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可跨专业报考。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4.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上海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上海大学的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和专业目录。
2.我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发放复试通知。
3.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
四、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市考试院审核并公示。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2. 奖助学金
上海大学依托地区经济优势,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将获得6000元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上海大学学业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最高可达1.2万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具体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
细则》(上大内[2014]37号)。
4)国际交流奖学金。
上海大学自2008年起设立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和参加国际会议奖学金,支持广大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开阔学术视野。
5)学术创新奖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上海大学自2007年起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资助力度为硕士研究生6000-8000元。
6)助研、助教津贴。
各学科点和研究生导师根据教学科研需要,设立“助研”和“助教”岗位,资助标准由导师、课题组确定。
另外,学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光华奖学金等十多种冠名奖学金。
六、针对推免生优惠政策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凡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推免生,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 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
2. 优秀推免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总额达400万元/年的优秀推免生奖学金,用以鼓励推免生开展学术研究。
3. 各学院亦将针对优秀推免生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可关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同时也可关注各相关学院网站信息。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上海大学研招办传真:(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8日
附件2:各学院联系方式
理学院:范义莲 66135590 或荆瑞 66132510,
/
文学院:杜晓艳、郑丽 66133632,/Default.asp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王春燕 56338074,/ 外语学院:刘佳 66133058,/Default.aspx
管理学院:高礼霞66137927,/Default.aspx 法学院:江晓双66136356,/Default.aspx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张丽红56332164,
/Default.aspx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盛青
66135529 /Default.aspx?tabid=25449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邓红
56332977 /Default.aspx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朱惠娟、宋子娟 66136908,
/Default.aspx
生命科学学院:张红66132665,
/Default.aspx
美术学院:芮希彦66134153,/Default.aspx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洪代星56333674,/ 悉尼工商学院:王少飞69980028-93261,
/Default.aspx
社会科学学院:纪谦玉66133037,/
土木工程系:黄瑾56332265,/
纳米中心:褚艳新66135215,/Default.aspx 数码学院:刘德媛 69982484,
/Default.aspx
社会学院:陈小红66134142,
/Default.aspx
力学所:麦穗一56331451,/
微电子中心:杨修林
56331272, /Default.aspx?alias=/ wdzzx
音乐学院:李湘宜66132453,
/Default.aspx
经济学院:陈齐洁66137926,/Default.aspx 图情档系:郑永利66136008,/Default.aspx 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张明 66135806 /
上海研究院:陈涛 56337190
国际交流学院:欧阳晓琴56331820/56331839 /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