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交易规则
竞价成交规则

竞价成交规则竞价成交规则是指在股票交易市场中,股票的成交价格是由买方和卖方通过报价进行竞价,最后交易成功的价格即为竞价成交价的规则。
该规则在我国股票市场中已经普遍应用,是股票市场的核心规则之一。
一、竞价成交规则的基本原理股票的竞价机制是由买方和卖方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内(如交易日的开市阶段),对股票的价格进行竞价,竞价成功的价格便成为该股票当日的成交价。
在这个过程中,股票市场会自动调整供求关系,吸收买方和卖方的报价,直至两者报价相符,即出现“买一价等于卖一价”的情况,此时交易即可生效。
如果在特定时间内没有达成交易,则股票的开盘价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二、竞价成交规则的实施方式竞价成交规则实施方式主要有两种:集中竞价和分散竞价。
1. 集中竞价:指所有报价都在股票市场的一个中心执行。
在集中竞价方式下,股票市场的开市时间是一个统一的时刻,买卖双方可以在此时段内报出自己的价格。
交易所将卖出股票的人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而将买入股票的人按照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当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同时出现时,则以时间为优先原则进行撮合。
2. 分散竞价:指股票的交易不是由一个交易所统一执行,而是由多个交易解壳行执行。
在这种方式下,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多种方式向交易所报价。
分散竞价方式下,开市时间与股票的种类和交易所的不同相对应。
交易所会分别按照买卖报价的顺序进行撮合,计算出最佳价格,最终确定竞价成交价。
三、竞价成交规则的优势竞价成交规则被广泛应用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优势:1. 公平公正:竞价成交规则是通过买卖市场自主定价和撮合完成的,保证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减少投资人和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
2. 透明度高:竞价成交规则促进了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和流通。
市场上买卖方需要提前披露自己的股票买卖意愿和价格,使得市场信息更加透明,更有利于投资人的决策。
3. 效率高:竞价成交规则允许市场自主决定价格,从而使得市场在最短时间内找到供求平衡价格。
北交所竞价交易规则

北交所竞价交易规则
一、一般规定
1、北交所竞价交易是指参与者通过北交所电子交易系统实施的交易
行为,以买卖双方彼此协商确定的明确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交易。
2、北交所竞价交易的报价/成交价格由参与者根据现货价格思路确定,买卖双方协商的价格有可能与当时市场参考价格不同。
3、参与者可以提交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只要报价有效,按报价顺
序执行买卖交易。
4、买卖双方报价数量和价格有效期限由参与者确定,参与者须明确
标明有效期限。
5、报价有效期限内,受托人可在进行基于价格(价格优先)和数量(数量优先)两种模式的报价,根据报价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交易,具
体以受托人的需求为准。
二、买卖双方的参与和报价
1、参与者可以在北交所电子交易系统的监管网络上提交报价,报价
采取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两种模式,要求参与者按买卖意愿以及市价买卖
相应的价格和数量报价。
2、参与者可以自由决定以何种方式报价,但参与者若同时提交买入
报价和卖出报价,则其一方报价在另一方报价之前将被取消处理。
3、参与者可以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市场持仓情况对自己报价的价格
和数量做出不同的调整,但需特别注意报价有效期限。
股票竞价交易规则

股票竞价交易规则股票竞价交易是在股票市场中常见的一种交易方式。
它的原理是交易双方经受由监管机构规定的贸易规则,以股票的价格,来达到购买和出售的目的,并进行定期的市场监管。
股票竞价交易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易时间规定:股票竞价交易的交易时间由监管机构规定,一般比普通股票市场要求更严格,一般是每小时开放一次,关闭时间也不同,也是由监管机构规定的。
二、下单和成交规则:股票竞价交易原则上要求买卖双方只能在交易系统平台进行交易,下单和成交规则由监管机构规定,一般买卖双方都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易,这也是保护买卖双方免受欺诈行为的有效手段。
三、股票价格计算:在股票竞价交易中,对于买卖双方的股票价格的确定,主要是由监管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实施监管,通过交易系统平台来实现买卖双方的合理交易。
价格的计算根据行情而定,在特定时间按最高价、最低价和收市价买卖,也能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和条件来调整,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四、交易费用:股票竞价交易的交易费用由监管机构规定,主要包括股票交易费用和买卖双方所交的手续费,通常由买卖双方负责承担,一般为本金的百分之一到两点五,也可以根据买卖双方需求调整,以满足买卖双方的需要。
五、客户资金安全:在股票竞价交易中,客户资金安全由监管机构负责,买卖双方可将资金存入该机构的账户中,以保护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防止资金被盗取或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失。
六、停牌规定:股票竞价交易时,如果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有可能会引起股票停牌,此时,股票市场将停止运作,直到市场有利可图时方可重新开市。
以上是股票竞价交易所需遵循的一些规则,以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有效地实现股票交易,让投资者以安全、合理的价格进行买卖,提升交易效率,实现股票市场的健康健康发展。
科创板竞价交易规则

科创板竞价交易规则1. 竞价交易概述科创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竞价交易是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的主要交易方式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科创板竞价交易规则。
2. 竞价交易时间科创板竞价交易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开市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开市集合竞价:该阶段为确定开盘价格的过程,持续时间为9:15至9:25。
在这个阶段内,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等待开盘价格的确定。
•连续竞价:开市集合竞价结束后,进入连续竞价阶段,持续时间为9:30至15:00。
在这个阶段内,投资者可以随时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以当前最优价格成交。
3. 竞价交易限制为了保证科创板股票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公平公正,设置了一些限制规则。
•单笔最大委托数量:对于普通投资者,单笔最大委托数量为1000股;对于特定投资者,单笔最大委托数量为10000股。
这个限制可以避免个别投资者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单笔最大申报金额:单笔最大申报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这个限制可以防止个别投资者通过大额委托单对市场进行操纵。
•价格波动限制:科创板设置了不同的价格波动限制,根据股票的价格区间进行调整。
在连续竞价阶段,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在开市集合竞价阶段,涨跌幅度不得超过20%。
4. 竞价交易流程科创板竞价交易的流程如下:1.投资者登录交易系统,并进行身份验证。
2.在开市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等待开盘价格的确定。
3.开盘价格确定后,连续竞价阶段开始。
投资者可以根据当前行情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以当前最优价格成交。
4.成交后,交易系统将自动更新投资者账户余额和持仓信息。
5. 竞价交易的风险提示科创板竞价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几点:•市场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是不可预测的,投资者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盈利风险:科创板上市公司多为初创型企业,存在一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风险。
股市集合竞价规则与技巧

股市集合竞价规则与技巧股市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交易日开始前,以固定的时间和价格进行的买卖交易。
集合竞价是一个重要的交易环节,其结果不仅影响当天的股票交易,也会影响未来的股票走势。
因此,掌握股市集合竞价规则和技巧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一、股市集合竞价规则1.时间集合竞价的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
在这个时间段内,所有的买卖交易都是以竞价方式进行的。
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交易,那么就会以当天的开盘价进行交易。
2.价格集合竞价的价格是通过买卖双方的报价确定的。
买方报价越高,卖方报价越低,最终成交价格就越高。
反之,买方报价越低,卖方报价越高,最终成交价格就越低。
如果买卖双方的报价相同,那么就会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向。
3.成交量集合竞价的成交量是根据买卖双方的报价和数量来确定的。
如果买卖双方的报价和数量相同,那么就会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向。
4.规则集合竞价的规则是由交易所制定的。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遵守交易所的规则。
如果违反了规则,就会被交易所处罚。
二、股市集合竞价技巧1.了解市场情况在进行集合竞价交易之前,投资者需要了解市场的情况。
这包括股市的整体走势、行业走势和个股走势等。
只有了解市场情况,才能做出正确的买卖决策。
2.掌握技术分析技术分析是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时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
技术分析包括股票的走势图、K线图等。
通过技术分析,投资者可以了解股票的走势和趋势,从而做出正确的买卖决策。
3.选择合适的股票在进行集合竞价交易时,投资者应该选择合适的股票。
这包括股票的市值、流通股本、行业前景等。
只有选择合适的股票,才能够进行成功的交易。
4.控制风险在进行集合竞价交易时,投资者需要控制风险。
这包括设定止损和止盈等。
只有控制好风险,才能够保证投资的安全。
5.保持冷静在进行集合竞价交易时,投资者需要保持冷静。
不要冲动买卖,要根据市场情况和个股走势做出正确的决策。
只有保持冷静,才能够做出正确的买卖决策。
股市集合竞价规则与技巧

股市集合竞价规则与技巧股市集合竞价规则与技巧股票市场是投资者进行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股票交易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则也比较多,其中集合竞价是股票交易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投资者进行买卖的重要时段。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股市集合竞价规则与技巧。
一、股市集合竞价规则1.时段规定集合竞价是当天开盘前一段时间内,投资者进行买卖的过程,它被正式称为开盘集合竞价。
具体时段为9:15-9:25。
2.报价方式集合竞价的报价方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买方报价,另一种是卖方报价。
买方报价是指投资者想要购买股票时所报出的价格;卖方报价则是指投资者想要出售股票时所报出的价格。
而在集合竞价过程中,买卖双方最终交易的价格则是通过买方和卖方报价的交叉匹配得出的。
3.计算规则在集合竞价过程中,证券交易所会利用投资者所报出的价格计算出一个最终的参考价格。
这个最终参考价格一般是由所有买方和卖方报价的中位数算出的。
4.价格范围限制交易所通过股票价格波动的幅度限制,来调整集合竞价中股票交易的价格范围。
比如,上证综合指数在开盘集合竞价过程中,价格波动幅度被限制在2%以内。
二、股市集合竞价技巧1.深入研究市场行情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应该认真观察市场行情,关注最近的股票市场走势以及相关新闻事件的影响。
这意味着,在开盘时,投资者需要掌握最新的股票市场信息,以便更好地决定其报价。
2.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在进行集合竞价交易时,投资者需要遵循交易所的规则和流程。
比如,在参与集合竞价交易时,投资者需要在开盘时间前准备好自己的报价,并在合适的时间提交报价。
3.优化买卖策略在进行集合竞价交易时,投资者可以优化自己的买卖策略,以获取更好的交易成果。
例如,如果当前市场行情较好,投资者应该适当提高自己的买方报价,而如果市场行情不佳,则应该适当降低自己的卖方报价。
4.分散风险在股票投资中,风险分散是非常重要的。
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也应该将风险分散开来,不要将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一个或几个股票上。
股票竞价交易规则详解

股票竞价交易规则详解股票竞价交易(Opening Auction)是股票交易中的一种交易方式,也是股票交易的开盘环节。
以下是股票竞价交易规则的详细解释:1. 时间安排:股票竞价交易时间一般为开盘前的固定时间段,约为10-15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交易所规定而定。
2. 价格确定:在竞价交易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报价的方式表达对某只股票的买入或卖出意愿,交易所会根据投资者报价的大小和顺序来确定成交价格。
3. 报价种类:投资者可以通过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方式进行报价。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在报价时设置一个特定的价格,只有当股票的价格达到或超过该限价价格时才会成交。
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没有设置特定价格,只是表达一个愿意以市场上的最优价格成交的意愿。
4. 成交规则: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根据投资者的报价和报价的顺序来确定最终成交的价格和数量。
通常情况下,交易所会根据双方报价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撮合,选择一个价格可以使得买方和卖方数量尽可能匹配的成交价格。
5. 成交价确定:竞价交易结束后,成交价格一般由最后一笔成交报价来确定。
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报价是限价委托,那么成交价格就是该委托的价格;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报价是市价委托,那么成交价格就是该委托和对手方的最优价格之间的中间价。
6. 涨跌幅限制:为了保证交易的稳定性,股票竞价交易中通常会设定涨跌幅限制。
即使有投资者报出了一个非常高或非常低的价格,如果该价格超过了涨跌幅限制,交易所会自动取消该委托。
总的来说,股票竞价交易是股票交易的开盘环节,交易所会根据投资者的报价和报价的顺序来确定成交价格。
在竞价交易中,投资者可以通过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方式进行报价,交易所会根据最优价格和数量来选择成交委托。
最后的成交价一般由最后一笔成交报价来确定,同时也会设定涨跌幅限制来保证交易的稳定性。
集合竞价的规则

集合竞价的规则集合竞价是指在一定的报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交易双方提供自己对某种资产的出价,最终以最高出价的参与者获得该资产的市场交易方式。
它是一种封闭性的、公正的、透明的交易形式,也是国内目前常用的交易手段之一。
集合竞价的规则一、报价时间集合竞价是在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时间通常由发行人和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1~2周,也可以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和交易所的安排,缩短或延长报价时间。
二、报价方式参与集合竞价的双方可采用“实体报价”或“电子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其中,“实体报价”指参与者在特定的地点及时间,用纸上报价表格报价;“电子报价”指参与者在特定的时间使用电子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报价数量参与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进行报价,不能报太多或太少,否则将不会被接受。
报价数量由发行人和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1000股或10口。
四、报价价格参与者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进行报价,不能随意报价,否则将不会被接受。
报价价格由发行人和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每股价格,也可以是每口价格,也可以是总价格。
五、竞价结果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将根据最后的报价结果,按照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并且将成交对象公布出来。
如果最终的报价价格和发行价格相差太大,发行人可以拒绝接受最终的报价,重新安排发行日期或重新开始竞价过程。
六、保证金参与者必须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其报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保证金的金额通常由发行人和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每千股或每口的保证金价格,也可以由发行人按照发行量确定。
七、竞价模式集合竞价采用两种模式:“申报式”和“匿名式”。
“申报式”模式指参加竞价的交易者必须向交易所提供有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报价信息等,交易所通过审核后再给予参与者报价资格;“匿名式”模式指参与者无需提供身份信息,只需按照规定的报价数量和价格报价即可。
八、其他规定除上述规定外,还可能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和交易所的安排,制定一些其他规定,如参与者必须按照规定提供资金认证,保证金支付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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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交易规则-竞价交易规则竞价交易规则2019年8月20日更新记录:增加了分量竞价交易规则(见26条第(3)项)2017年12月1日更新记录:增加了自由竞价卖家评标交易规则(见26条第(2)项)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市场交易惯例制定。
第2条本规则为《化工宝电子交易平台入市及交易规则》附属规则。
第3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化工宝电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的竞价交易活动。
化工宝电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的一切竞价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交易会员、指定银行和指定仓库都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4条交易中心提供竞价交易的网络交易平台,组织、监督竞价交易。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5条竞价交易:就某交易标的物,卖方利用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向竞价方发出要约邀请,各竞价方就此向卖方发出买入要约,再由卖方通过交易系统对各买方的要约进行判断,选择最佳要约并对其进行承诺。
其流程包括:卖方发起交易、交易中心公告、买方回应、网上竞价、付款和交割等。
第6条交易会员:是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资信,在本交易中心注册并经过本交易中心审核批准获得会员帐号,在本交易中心从事电子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
交易会员在竞价交易中分为卖方、竞价方和买受方,交易中心委托东方钢铁进行企业资质的审核,并对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准入判断。
第7条卖方:指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按竞价交易模式出售其资源的会员。
第8条竞价方:指参加某次竞价交易的所有买方会员。
第9条买受方:指根据本交易规则确定的竞价办法,在某次竞价交易中获得竞价资源购买权的竞价方。
第10条物资:指竞价交易中竞价资源的最小单位。
对于不同的物资,卖方可以设定不同的竞价参数(详见第六章)。
第11条场次:指卖方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在某一确定的时间对一批物资进行竞价的委托。
第12条价格梯度:指竞价交易过程中,对报价的变动设定的最小值,报价增减幅度必须为该最小值的整数倍,首次可零梯度出价。
第13条数量梯度(分量竞价专有):指在竞价交易分量竞价模式中,相对与报价数量的最小变动量,最小购买量大于等于数量梯度,且为数量梯度的整数倍。
第14条保留价:指由卖方通过交易平台设定的某物资的最低售价,未达到保留价则本物资作为流标处理。
第15条起拍价:指某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格。
此价格由卖方确定并在交易平台设定,对于增价竞价,起拍价为底价;对于减价竞价,则为系统报出的最高价。
第16条系统代理出价:对于公开增价竞价(见第五章),竞价方可通过交易系统输入其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系统根据竞价交易的最新出价自动报价。
当其他竞价方的最新出价低于竞价方设定的最高价格,系统会自动按他人出价加上一个价格梯度的方式报出领先价格;当他人的出价超过该最高价格,系统委托出价结束。
第17条成交价:指交易平台在竞价交易成功后确定的将竞价资源售予买受方的价格。
第三章竞价交易的发起第18条卖方通过登陆交易中心网页导入竞价资源的详细信息,如品名、包装、产地、重量、价格、计量单位、质量描述、仓库、交货时间、提货方式等,设定和输入竞价交易模式的参数(具体设置内容见第五章),导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提交发布(交易中心不审核),竞价交易信息通过交易中心主页在卖方指定的公告日向会员发布。
第19条卖方提交的竞价交易信息在交易中心公布后不得更改或撤销。
如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更改或撤销,则须在交易日前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经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执行。
卖方对要求更改的竞价交易信息需重新进行委托。
第四章买家回应及确认第20条买方回应是指会员阅知竞价交易公告后,在允许参与竞价截止日前通过交易系统表达参加竞价交易意向的过程。
会员回应成功后即取得竞价权,成为竞价方。
一旦取得竞价权,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执行本交易规则的各项条款。
第21条为确保竞价交易的有效性,会员回应时其账户将被冻结一定金额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卖方根据实际的场次而定,并在竞价交易公告中公布。
回应买方必须保证其账户中有多于保证金金额的款项,否则交易中心不接受提交的回应。
第22条若在竞价结束前回应此竞价交易的买方会员少于卖方设置的参与人数,则此次竞价取消,资源交由卖方处理。
第五章网上竞价及其成交第23条竞价交易时间按公告规定执行。
第24条竞价按报盘方式可分为总价报盘和单价报盘。
总价报盘时,卖方在委托时设定的起拍价、底价、价格梯度等参数为考虑了全部物资的总价款。
单价报盘时,卖方在报盘时需设定资源总量,起拍价、底价、价格梯度等参数。
第25条竞价交易按参与的买家是否有限制可分为定向竞价和不定向竞价。
定向竞价仅面向卖方指定的买方会员,卖方在委托时输入其指定的买方会员代码,仅有指定买方可以获得回应和参与竞价的资格;不定向竞价面向交易中心所有买方会员,任何买方会员均可回应和参与竞价。
第26条竞价交易模式按不同的交易习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1)公开增价竞价:竞价过程公开,竞价开始后参加该场次的竞价方可在交易平台浏览起拍价、报价、当前价等信息。
竞价方的报价递增,即第一个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拍价,此后每次报价必须大于前一个报价。
竞价方可以按出价原则多次出价。
竞价方可设置系统代理出价,由交易系统自动完成出价过程。
在竞价截止时刻前N(1-5之间)分钟内如有竞价方出价,将按此出价时间顺延N分钟,如在此N分钟内再有竞价方出价,则再按新出价时间顺延N分钟,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次出价后的N分钟内无竞价方出价,竞价结束。
(2)自由报价(自动评标及卖家评标):竞价过程不公开,竞价方可以查看竞价底价,其它报价信息所有竞价方均无法浏览。
在竞价交易过程中,竞价方可以多次报价,但竞价方的有效报价为其最后一个报价。
卖家在发起场次时可设置自动评标模式或卖家评标模式(成交方式见下方说明)。
与公开报价不同,卖方可以不设置起拍价,参与方可以自由出价,如设置起拍价,参与方只能高于起拍价出价。
卖家评标的方式不能设置保留价。
自由报价没有延迟规则,到结束时间自动截止报价。
自由报价的成交:A.自动评标(发起方事先设置),由系统自动判断中标方,按所有用户的最终报价的最高的报价中标。
如存在同一报价,按照系统记录的出价时间先后,以先出价的客户作为成交客户。
如卖家设置保留价,如所有出价均未超过保留价,则本次竞价做流标处理。
B.卖家评标(发起方事先设置),由卖家在竞价时间结束之后的48小时内,在所有最终出价记录中,自由选择中标客户中标。
如时间超过48小时,自动按流标处理,释放所有用户保证金。
如果卖家不接受所有出价记录,可以选择不开标并填写不开标原因,本此竞价做流标处理释放所有用户保证金。
(3)分量竞价A.出价方式:卖方每场只能设定一项物资,买方可以输入价格和购买数量。
买方可以出价时输出需采购的数量,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出价过程中,出价各方的数量、价格信息可见并按成交规则排名。
本模式适用公开增价模式延时规则,本模式不设保留价功能。
B.成交方式:按照价格较高的优先,相同价格下时间较早的优先,进行成交名次排序,竞拍总数量内依次中标。
按成交顺序规则排在最后一名的买方,如果购买数量大于剩余数量(必须大于最小成交量),则按剩余数量部分成交,该买方不得放弃成交。
C.保证金说明:保证金按照实际购买的物资数量的比例缴纳(卖方设定该比例),进入场次时可以预估本场的采购量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按实际成交多退少补,进入场次至少缴纳最低可购量对应的保证金数额;场次进行过程中如需要购入额外数量产品,则可按相应数量追加保证金。
最终成交数量小于总缴纳保证金的对应数量,会在场次结束后退回未成交部分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保证金在场次结束前出价领先状态下不得退出或部分退出;成交后释放保证金的逻辑与公开增价相同。
第27条在不同的竞价交易模式下,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方,同时生成电子交易协议。
第28条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对未成交的竞价方解冻全额保证金。
第七章结算和交收第33条竞价交易成交后,买方须在竞价成交后与卖方取得联系,按照卖方要求签订买卖合同,并向卖方(场外结算)或交易中心(场内结算)付清全部货款。
在支付全额货款后,按照卖方的有关规定,自行与卖方完成货物交收。
第八章风险管理与违约处理第34条卖方应保证其对竞价资源拥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且并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因卖方权利瑕疵导致第三人对该资源提出权利主张的,其责任概由卖方承担;造成交易中心或买受方损失的,卖方负责赔偿。
第35条卖方在交易中心发布竞价信息后至竞价交易开始前要求撤销竞价交易,须向交易中心发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终止委托竞价交易协议。
竞价交易终止后,交易中心将剩余保证金退还卖方,并记入卖方诚信记录。
第36条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向本交易中心申请调查和主持协商解决。
接此申请后,本交易中心按照违约处理程序进行调查确认,并主持双方进行协商确认。
当双方达成一致时,双方签订《违约确认单》,本交易中心根据《违约确认单》的约定处理,在违约方冻结的保证金限度内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如不足以赔付时,违约方应按《违约确认单》约定主动支付剩余应赔付金额,本交易中心没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
当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对仲裁裁决,本交易中心将严格配合执行,包括从冻结的保证金中扣划相应执行款项。
第37条本交易中心生成的电子买卖协议的申诉期为一个月,自电子买卖协议生效之日起算,逾期未提出的,本交易中心将不再受理。
第九章附则第38条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中心有权在交易开始前撤销竞价资源的竞价交易:(1)交易中心对竞价资源的归属或真实性有异议,或对该资源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有异议,或对卖方会员所做的说明或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2)第三人对交易资源的归属或真实性有异议,或对该资源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有异议,且能够提供相关的有效的证据材料。
(3)有证据表明卖方会员已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4)其它合理原因。
第39条会员在参加本中心交易活动前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本规则及有关的附加规定,如有疑问须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
如已进行竞价业务操作,即代表会员对于本规则和附加规定有完整和准确的认识,对其在网上竞价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交易中心不承担由于会员误解造成的责任。
第40条交易中心有义务为交易各方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维护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