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一、引言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合同,而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引导、督促和规范的一种手段。
本文将从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的定义、特点、作用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地探讨。
二、行政合同的定义和特点2.1 定义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合同。
行政合同以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为基础,对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
2.2 特点(1)双重属性:行政合同既具有公法性,受到行政法的制约和监督,又具有私法性,受到民法的调整和适用。
(2)垄断性: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合同,由于行政机关的特殊地位和行政权力的特权性,行政机关在合同中通常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
(3)强制性:行政机关作为合同的一方,在协商和签订行政合同过程中,常常与另一方可以不对等地占有信息和资源等优势,因此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保持公正和合理,充分尊重和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指导的定义和特点3.1 定义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引导、督促和规范的一种手段,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行政指导通常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组织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经济社会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3.2 特点(1)强制性:行政指导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行政机关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法定效力,经济社会主体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指导进行相应的行为。
(2)灵活性:行政指导相比于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措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经济社会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能够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的作用4.1 行政合同的作用(1)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可以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3篇)

第1篇一、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引导、建议、协助等非强制性行为。
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法律效力,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提高行政效率。
1.行政指导的特点(1)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是一种非强制性行为,行政机关不得强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接受。
(2)目的性:行政指导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提高行政效率。
(3)广泛性:行政指导适用于各种行政管理领域,如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城市规划等。
2.行政指导的类型(1)行政建议: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或建议。
(2)行政协助:行政机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行政告诫: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提醒、警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合同。
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性: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订立的合同。
2.平等性:行政合同当事人之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3.合法性:行政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目的性:行政合同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
三、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在行政管理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的物质或者精神奖励。
行政奖励具有以下特点:1.非强制性:行政奖励是一种非强制性行为,行政机关不得强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接受。
2.目的性:行政奖励是为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行政管理。
3.广泛性:行政奖励适用于各种行政管理领域。
4.合法性:行政奖励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时,采取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行政调解具有以下特点:1.自愿性:行政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
2.公正性:行政调解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行政合同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作为两种灵活且富有弹性的行政手段,正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们与传统的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刚性手段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多元化的行政管理方式。
行政指导,简单来说,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通过建议、指导、劝告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行政指导的特点在于其非强制性。
它不像行政命令那样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而是给予被指导者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
例如,政府为了推动某个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可能会向当地的企业提供关于旅游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指导意见。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决定是否采纳这些建议。
这种方式既能够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又充分尊重了市场主体的自主性。
行政指导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适应性。
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形势,行政机关可以迅速地调整指导内容和方式,以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而且,行政指导通常是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进行,有助于改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然而,行政指导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由于其非强制性,可能会导致部分被指导者对其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影响指导效果。
此外,如果行政指导存在错误或不当,可能会给被指导者造成损失,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被指导者往往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
与行政指导不同,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如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权利义务对等,但同时又具有行政性,即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比如,政府为了建设某项公共基础设施,与相关企业签订建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既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要对企业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行政合同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充分调动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合同的方式,行政相对人能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加主动地参与到行政管理活动中来。
第十章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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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 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指 导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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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第一节 行政合同 第二节 行政指导
本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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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合同
行政职能、实现
某一行政管理目的,依据法律和政策与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协商的方式,在意思表示一致 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中合议、协商等行政民主 精神的具体体现。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二、行政指导的种类与作用
(一)行政指导的种类
在我国,一般将行政指导分为以下几种:
1.依行政指导是否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可将其分 为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和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 指导。
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普遍 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
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为标准,分为助成性指导、 规制性指导和调整性指导。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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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
内,依据国家法律或政策,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 运用诱导、劝告等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同 意或协助,引导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 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非强制性。 2.行政性。 3.能动性。 4.不可诉性。
1.从主体上看,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 政主体。
2.从目的上看,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 的行政管理目标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某村农民多年以种植粮棉为主,但收益不大。该乡 人民政府为让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解放思想,动脑筋。 经多次到外地考察,乡政府认为种植花木比种植粮棉 赚钱,便向全乡农民发出《倡议书》,号召农民改种 花木;还在某村作试点,作强制性推广。某村66户农 民作了响应,纷纷弃粮种花,可经营一年后,他们不 仅没有赢利,反尔亏损。于是,该村66户农民不断上 访,要求乡政府赔偿损失。上访无果后,最后66户农 民便以乡政府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3、行政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行政机关的权利义务: 行政机关的权利:选择相对方的权利;对合同履
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单方变更和解除合同权; 制裁权; 行政机关的义务: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兑现为 相对人履行合同提供的优惠;特权行为的补偿 义务;损害补偿;支付报酬。 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5
三、行政合同的履行: 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指严格按照行政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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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指导行为一般通过“建议”、“倡议”、“指导” 等形式表达出来,但最重要的是看它的实质内容。如 果实质内容上该行为具有强制力,那不管其冠之什么 名称,都按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指导认定。 在本案中,乡政府的《倡议书》,从形式上看,不 具有强制力,显然属于“行政指导”的范畴。但从实 际操作来看,乡政府强制在一个村试点,显然不具有 “指导性”,而具有“强制性”,所以,这是一种名 为“行政指导”实为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人 民法院对66户农民的起诉理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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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指导的方式和种类: 1、助成性行政指导;2、规制性行政指导;3、
调整性行政指导。 三、行政指导的依据和条件 条件: 1、必须属于该行政机关权限范围内的事项; 2、服从法律优先原则; 3、相对人可以任意放弃或处分其利益进行限制
行政类合同7篇

行政类合同7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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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行政规划、指导、合同
第十三章行政规划、指导、合同行政规划1概念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作出的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的、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部署与安排。
2涵义第一,行政规划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立法机关以立法的形式所通过的关于某一领域事务的“计划”或“规划”不是行政规划。
第二,行政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
如加快城市的公共实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使城市的布局更加合理等。
第三,行政规划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
任何行政规划一经确定,就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违反和变更。
第四,行政规划的对象具有执行性和总体性。
行政规划作为一种部署与安排,不同于一般的计划和安排,它不仅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即具有执行力,而且还是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总体规划。
3研究行政规划的现实意义在行政法学视野中,从法律控制和保护利害关系人权利的目的出发,加强行政规划的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迫切性,至少有助于促进以下两个目标的实现。
实践意义一是在实践上有助于完善行政规划法律制度,更有效地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行政规划的法治化。
没有法律控制的行政权力必然走向滥用与无度,但是法律控制不是简单的禁止,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还必须给行政机关留有适当的裁量余地。
行政规划是对未来目标的设定,本身具有流动性的特征,几乎难以找到行为法的依据,规划裁量的空间极为广泛,在这种情况下,使其达致现代社会行政法治的目标要求,显非易事。
法学研究成果的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法学,除了它的世纪任务(促进现行法的适用及续造)以外,不能要求它追求一种与此无关的‘纯理论’的目标。
法学最终的任务是要协助法的发展。
”行政权力有自我膨胀的趋势,极易对公民的权益造成损害,规划权力亦不例外,建立健全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保障和救济制度是现代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
论2024年行政合同中的行政机关职责与特权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论2024年行政合同中的行政机关职责与特权本合同目录一览1. 行政机关职责1.1 定义与范围1.2 行政机关权力1.3 行政机关义务2. 行政合同类型2.1 行政指导合同2.2 行政许可合同2.3 行政强制合同2.4 行政服务合同3. 行政机关决策程序3.1 信息收集与处理3.2 公众参与3.3 专家咨询3.4 决策公布4. 行政机关执行与监督4.1 合同履行监督4.2 合同变更与解除4.3 行政机关投诉处理5.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5.1 行政机关内部责任追究5.2 行政机关外部责任追究6. 行政机关特权6.1 行政优先权6.2 行政豁免权6.3 行政保密权7. 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权益保护 7.1 行政机关权益保护7.2 相对人权益保护8. 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沟通协作 8.1 沟通渠道建立8.2 协作机制构建8.3 信息共享平台搭建9. 行政机关合同纠纷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行政复议解决9.4 行政诉讼解决10. 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适用10.1 国内法律法规适用10.2 国际法律法规适用11. 行政机关合同签订与解除11.1 签订程序与要求11.2 解除条件与程序12. 行政机关合同履行保障12.1 行政机关内部保障12.2 行政机关外部保障13. 行政机关合同培训与宣传13.1 行政机关内部培训13.2 社会公众宣传14. 行政机关合同评估与改进14.1 合同实施评估14.2 合同存在问题改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行政机关职责1.1 定义与范围1.1.1 本合同所称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负责行政事务的组织。
1.1.2 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服务、行政指导等。
1.2 行政机关权力1.2.1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有权对行政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和管理。
行政合同范本(精选7篇)
行政合同范本(精选7篇)行政合同范本第1篇甲方:地址:邮编:法人代表:注册号: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3月23日至____年3月23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3月23日至____年6月23日止。
试用期内,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聘用条件则甲方有权予以辞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雇主彻底终止雇用的证明,否则工厂有权重新考虑有关聘用的乙方开始上班的日期。
工厂没有责任为乙方原来的工作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职责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从事网络维护与办公文员岗位,并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现或专长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并尽其最大努力勤奋地履行其职责。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不断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条工作时间1.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假日期间加班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吃饭和休息时间。
4. 乙方有权享有我国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假期,具体参见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在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发放给乙方。
2.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____ 元。
试用期结束时如已满足工厂对其岗位的要求,则试用期后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____ 元。
3.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所得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及对乙方报酬所征收的任何其他收费或税金。
甲方将从乙方薪资中扣除其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代为缴交给有关部门。
行政法(论述题)
论述1、试述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1)行政指导是单方行为,行政合同是双方行为;(2)行政指导是事实行为,行政合同是法律行为;(3)行政指导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行政合同具有法律强制力。
2、论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
3、"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并且详细规定了有关罚则。
问题:该条例属于何种类别的行政行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何实现对其监督?该条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里的行政立法。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4、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内容及其具体要求。
(1)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
(3)具体要求:第一、任何行政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第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第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行政争议,在解决方式和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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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的功能、作用
1、补充与替代作用
行 政 指 导 是 “依 法 行 政 ”的 有 效 补 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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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与促进作用
① 行政指导推动行政法律关系的民 主化和理性化。 ②行政机关具有信息、知识、政策、 资金上的优势。 ③ 节约行政成本,节减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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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调和疏通作用
行政指导通过协调、斡旋,平衡 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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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行政指导权利救济制度 受指导方或第三人应当享有行政复议的申 请权 受指导方或第三人应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受指导方或第三人应当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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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诉性行政行为与不可诉性行政行为区别
一、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
1、可诉性行政行为是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 2、可诉性行政行为是与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行为。 3、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4、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在现实情况下有司法审查可能性的行为。 5、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司法审查必要性的行为。
日本政府科学的行政指导是日本 经济发展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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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以来完全依靠行政指令、 行政命令,企业作为政府机关的延伸 物和附属物,毫无自由权益可言,政 府只有管制职能、没有指导职能,只 有行政指令、没有行政指导。
1
0
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政府职能转
变,社会经济转型,指导性计划逐渐
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方式,人们
逐步认识到行政指导的意义并将其加
以运用。
1
1
三、行政指导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与行政领导的关系 主体不同 客体不同 内容不同 效力不同 2、与行政命令 要求不同 是否可制裁 3、与行政合同 单方行为 事实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
四、种类
1、依有无具体法律依据
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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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指导产生的原因及历史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实现行
政目的的方式和手段,出现于第二次 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 来,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行政 指导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8
日 本 是 行 政 指 导 的 “母 国 ”, 市 场经济宏观管理+行政指导这种发展模 式乃是保证日本经济走向成功的一个 极为重要的因素。
责的行为。
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概述 行政合同的种类
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一、概念和特征
1、定义: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依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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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的性质: 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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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指导特点: (1)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2)是一种事实行为; (3)是单方行政行为; (4)适用于较大幅度的弹性管理领域; (5)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6)是种外部行政行为;
特征: (1)行政指导的非强制性 (2)行政指导手段、方式的多样性 (3)行政指导产生法律后果的间接性 (4)行政指导的能动性 (5)行政指导具有正当的行政目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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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立行政指导决策程序制度
确立行政指导决策信息公开制度
确立专家论证与咨询制度
普遍确立听证制度
建立审议会制度
确立绩效预测与评估制度
确立说明理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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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行政指导实施程序制度 规定书面形式 完善行政指导告知和公布制度 规定行政指导只能以非强制方式实施制度 规定相对人声明异议制度 规定诱导利益的兑现制度
2、许多行政指导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不足。
3、行政指导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 偏低、研究不够、熟悉不够。 4、对行政指导的监督约束和纠错救济机 制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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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指导制度P298
(1)培育现代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指导法治 化观念
确立行政指导合法性、合理性、法律保 留、法律优先、信赖保护、比例兼顾等原则;
二、不可诉性行政作为的特征
1、不可诉性行政作为是被认为违反作为义务的行为。 2、不可诉性行政作为相对应的作为行为必须具有可诉性。 3、不可诉性行政作为须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涉及政治权
利的不作为如无法律、法规特别规定,不具有可诉性。 4、不可诉性行政作为是超过法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不实施一定职
行政指导
第一节 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种类 一、概述
1、定义:行政机关在其所辖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政策 规定或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用非强制的方法或手段,取得相对方的同 意或协助,有效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 理行为。(教材P286)
无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的法治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
2、依行政指导对象是否具体
普遍的行政指导
个别的行政指导
3、按功能差异
规制性指导
调整性指导
助成性指导
第三节 行政指导的地位、意义和作用
一、行政指导的地位 * 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行政手段; 二、意义 1、可防止行政方与相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失衡; 2、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3、可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三、作用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法 定职权范围内,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 的,运用非强制性手段,引导行政相 对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之非 强制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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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的内涵
是指行政主体为适应复杂多变的行政管理事务的需 要,在其职权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基于国家 法律、法律原则以及政策等,适时、灵活的采取说 服教育、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 供经费帮助、提供知识、技术帮助等一系列非强制 性行政手段,获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协助、指导 相对人采取或者不采取某种行为的行政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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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防和抑制作用
如果行政主体不希望相对人的某种 行为,但又缺乏明确的禁止性法律依据 而不便直接强令禁止,行政主体有可能 采用告诫、警告、限制等抑制性行政指 导,妨碍相对人做出相关行为选择,起 到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的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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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指导存在的问题:
1、对行政指导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