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转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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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调拨单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调拨单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调拨单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调拨单是一种用于记录固定资产调拨的重要会计凭证。

它记录了资产的调拨、归还和变卖等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报告。

下面是固定资产调拨单的会计分录示例:
1. 当公司将固定资产从一个部门调拨到另一个部门时,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原部门账户借 xxx
固定资产-新部门账户贷 xxx
2. 当公司将固定资产从一个地点调拨到另一个地点时,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原地点账户借 xxx
固定资产-新地点账户贷 xxx
3. 当公司将固定资产从一个项目调拨到另一个项目时,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原项目账户借 xxx
固定资产-新项目账户贷 xxx
4. 当公司将固定资产归还给供应商时,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供应商账户借 xxx
固定资产账户贷 xxx
5. 当公司将固定资产变卖时,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账户借 xxx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借 xxx
累计折旧账户借 xxx
现金账户贷 xxx
以上是固定资产调拨单的一些常见会计分录示例。

在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处理。

固定资产调拨单的正确记录和处理对于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严谨认真地进行。

分公司被总公司合并的账务处理流程

分公司被总公司合并的账务处理流程

分公司被总公司合并的账务处理流程分公司被总公司合并,账务处理这事儿啊,就像是一场小家庭融入大家庭的财务大整合呢。

一、资产和负债的清查。

在合并之前呀,分公司得好好清查自己的资产和负债。

这就好比是搬家之前要清点自己的家当一样。

分公司要把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像什么办公设备、库存商品啦,还有欠别人的钱或者别人欠自己的钱,都得查得清清楚楚。

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哦,要是漏了点啥,那后面就可能会出大乱子呢。

固定资产方面,要看看这些设备的折旧情况呀。

比如说那些用了好几年的电脑,它还值多少钱,都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好。

流动资产也很重要,库存商品是按成本价算还是市场价算,这都得确定好。

对于那些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分公司得和相关的客户、供应商核对清楚。

不能说自己账上记着别人欠自己1000块,结果人家说只欠800块,这可不行。

二、账务调整。

清查完了之后呢,就要进行账务调整啦。

分公司的账可能和总公司的会计政策不太一样。

比如说,在分公司的时候,某项费用是这么个记账方法,到了总公司可能就有另外的要求了。

这时候就得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来调整。

要是分公司有一些内部往来的账目,在合并的时候也要处理好。

就像自己家里兄弟之间互相借了点钱,现在全家合并了,这个钱就得算清楚,不能稀里糊涂的。

还有那些分公司单独计提的一些准备,像坏账准备之类的,也要根据总公司的政策看看需不需要调整。

三、并入总公司账务。

当分公司把自己的账务都调整好了,就可以并入总公司的账务啦。

这就像是一个小分支融入了大树的主干一样。

总公司会根据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把相应的数字记到自己的账上。

比如说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价值是10万,那总公司就得在自己的固定资产账户里加上这10万。

在这个过程中呢,总公司要注意记录好合并的日期。

因为从这个日期开始,分公司的所有财务活动都要按照总公司的统一安排来进行了。

而且呀,总公司还得检查一下分公司的账务有没有错误或者遗漏的地方。

要是发现了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让这个小问题变成大麻烦。

统一会计核算下总分机构间资产移转的涉税处理

统一会计核算下总分机构间资产移转的涉税处理

统一会计核算下总分机构间资产移转的涉税处理林奋【摘要】分公司作为总公司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与总公司之间属于利益共同体,在会计核算上,有的实行分公司独立核算,有的实行总公司统一会计核算.对于统一会计核算下总、分公司之间动产移送环节,总公司是否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动产划拨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缴纳印花税,资产划转是否应当视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本文就总分机构间的涉税事项作如下分析。

【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5(000)006【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会计核算;分支机构;资产划转;涉税处理;利益共同体;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视同销售【作者】林奋【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1分公司作为总公司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与总公司之间属于利益共同体,在会计核算上,有的实行分公司独立核算,有的实行总公司统一会计核算。

对于统一会计核算下总、分公司之间动产移送环节,总公司是否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动产划拨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缴纳印花税,资产划转是否应当视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本文就总分机构间的涉税事项作如下分析:统一核算是以总公司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分支机构不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应视同销售货物,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实行统一核算的不在同一县(市)的总分公司间的货物移送,如果分公司接收货物后,所销售货物由分公司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者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的,总公司在货物移送环节即视同销售,相应分公司作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如果销售货物是由总公司统一开票,并且由总公司统一收取货款,总公司在货物移送环节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应当在总公司向购货方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收入款项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最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转移

最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转移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转移【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纳税作者:佚名来源:中顾法律网点击数: 3984 更新时间:2010-09-07 15:56:29 免费法律咨询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大中小[提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纳税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推荐阅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纳税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总分公司间划拨资产是常见的现象。

那么,作为一种公司内部的资产转移行为,这期间是否需要纳税,如何纳税?很多企业并不十分清楚,本文仅做简要分析。

这里,纳税人首先要了解哪些划拨资产是涉税的,主要包括:涉及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其中,固定资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属于动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属于不动产,而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则属于无形资产。

增值税的处理存货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设备等,涉及增值税问题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对上述第(三)款中所称的“用于销售”进行了明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对于存货及机器设备,从增值税的角度看都属于货物,如果发生上述规定的移送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在外阜成立了一个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现分公司还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收入了再归还,问题是缴纳保险要由分公司自交,请教:对工资、保险与缴纳保险: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该如何做分录呢?总公司: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贷:应交税金--个税贷:现金分公司: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发放工资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缴纳保险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一.分公司的支付由总公司代付,可以给据资金拨付情况,建立往来账户;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二.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处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投资款是向总公司借的,公司筹备期间很多费用没有发票该如何账务处理谢谢其实简单地说独立核算就是所有的业务活动的帐务都在本单位核算。

非独立核算,就是该单位是某一单位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

核算时要分清哪些费用应在本部门核算,哪些应该属于上级单位的费用。

报表要向上级单位报送,由上级单位汇总纳税。

异地分支机构有些税在所在地交纳,有的税在总部交纳。

其他的还牵涉到一些内部往来。

因总、分公司不在一地,所以分公司必需单独建账,每月可以给总公司汇总报表。

分公司如果产生流转税,必须在当地(上海)缴纳。

另外,现在企业所得税也需要属地征收,只不过新开办的企业今年不参与分配,明年总公司就应给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当地税务局按分配的所得税稽征。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怎样进行资本金、固定资产、工资的账务处理?相关总公司如何处理?最佳答案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我认为你这样的公司属于跨越了县以上区域设立的分公司吧?如果是,那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方法一、不管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都按独立核算的做会计处理方法二、分公司执行报账制度,所以的分录、凭证都由总公司统一处理。

资产转移管理制度

资产转移管理制度

资产转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资产转移管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稳定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员工在执行工作中涉及的资产转移管理。

三、转移资产的种类1. 固定资产:指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使用,且具有长期利用价值或能够为公司带来长期经济利益的物品。

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设备等。

2. 流动资产:指公司具有并将来能够提供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主要包括库存、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四、资产转移的程序1. 固定资产转移(1)申请转移:公司内部各部门如需转移固定资产,应先填写《资产转移申请表》,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审批转移: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资产转移申请后,对资产转移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3)实施转移:经过审批的资产转移申请,由负责人组织实施,确保资产转移的安全和合规性。

(4)备案管理:转移完毕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归档相关资料。

2. 流动资产转移(1)申请转移:公司内部各部门如需转移流动资产,应先填写《流动资产转移申请表》,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审批转移: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资产转移申请后,对资产转移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3)实施转移:经过审批的资产转移申请,由负责人组织实施,确保资产转移的安全和合规性。

(4)备案管理:转移完毕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归档相关资料。

五、资产转移的责任和义务1. 资产转移申请人:提出资产转移申请,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产转移理由,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审批人:对资产转移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应审慎认真,确保资产转移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实施人员:负责资产转移的具体操作,应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确保资产转移的安全和有效性。

4. 监督部门:定期检查和监督资产转移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改进措施。

六、资产转移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内部审计:定期对资产转移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请教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账务处理总公司在外阜成立了一个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现分公司还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收入了再归还,问题是缴纳保险要由分公司自交,请教:对工资、保险与缴纳保险: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该如何做分录呢?总公司: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贷:应交税金--个税贷:现金分公司: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发放工资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缴纳保险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一.分公司的支付由总公司代付,可以给据资金拨付情况,建立往来账户;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二.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处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投资款是向总公司借的,公司筹备期间很多费用没有发票该如何账务处理谢谢其实简单地说独立核算就是所有的业务活动的帐务都在本单位核算。

非独立核算,就是该单位是某一单位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

核算时要分清哪些费用应在本部门核算,哪些应该属于上级单位的费用。

报表要向上级单位报送,由上级单位汇总纳税。

异地分支机构有些税在所在地交纳,有的税在总部交纳。

其他的还牵涉到一些内部往来。

因总、分公司不在一地,所以分公司必需单独建账,每月可以给总公司汇总报表。

分公司如果产生流转税,必须在当地(上海)缴纳。

另外,现在企业所得税也需要属地征收,只不过新开办的企业今年不参与分配,明年总公司就应给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当地税务局按分配的所得税稽征。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怎样进行资本金、固定资产、工资的账务处理?相关总公司如何处理?最佳答案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我认为你这样的公司属于跨越了县以上区域设立的分公司吧?如果是,那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方法一、不管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都按独立核算的做会计处理方法二、分公司执行报账制度,所以的分录、凭证都由总公司统一处理。

公司间的固定资产调拨,应该怎么操作

公司间的固定资产调拨,应该怎么操作

公司间的固定资产调拨,应该怎么操作话题:集团内部不同公司固定资产调拨需要交税吗?问:我公司下属既有子公司也有分公司,针对他们有什么不同的账务处理?推荐回答:一定要缴税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因此,集团公司向下属公司提取管理费,下属公司税前扣除...话题:我公司想把所属固定资产调拨给子公司,如何处理?问:当初购入固定资产的时候,该子公司经营手续还未办齐全,因此由母公司购...推荐回答:如果分公司不用单独设立账目。

就不用处理。

如果固定资产是按地点登记,那就是内部转移一下。

财务也不用处理。

按现行会计准则要求,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话题:总公司固定资产调拨给分公司使用是否属于应税服务行为问:我公司属于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用于租赁的器械都是由总公司调拨过来使用...推荐回答:公司属于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用于租赁的器械都是由总公司调拨过来使用的。

总公司调拨设备给分公司的,属于应税行为1、产权没转移的调拨,实际上就是资产租赁。

视同子公司租赁了总公司的,即使没有结算,也应按照公允价值计税2、产权转移的调拨...话题:分公司之间固定资产调拨分录如何做推荐回答:调入借:固定资产贷:营业外收入调出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话题:同一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商业企业)之间调拨使用...推荐回答:为了避税,最好不要开发票。

如果不考虑这个问题,必须开发票。

不然调入方没法入账、提折旧。

话题: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应该如何管理核算?推荐回答:我集团公司实行分公司独立核算,但本市所有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却是入总公司账,折旧分配各分公司,我总觉得其中存在重大问题。

首先是加大了总公司核算成本,浪费总公司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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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
纳税
作者:佚名来源:中顾法律网点击数: 3984 更新时间:2010-09-07
15:56:29 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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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纳税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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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纳税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总分公司间划拨资产是常见的现象。

那么,作为一种公司内部的资产转移行为,这期间是否需要纳税,如何纳税?很多企业并不十分清楚,本文仅做简要分析。

这里,纳税人首先要了解哪些划拨资产是涉税的,主要包括:涉及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其中,固定资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属于动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属于不动产,而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则属于无形资产。

增值税的处理
存货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设备等,涉及增值税问题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对上述第(三)款中所称的“用于销售”进行了明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对于存货及机器设备,从增值税的角度看都属于货物,如果发生上述规定的移送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一、在总分公司统一核算(不独立计算盈亏和会计决算)的情况下(不考虑同一县(市)的情况),对于货物,如果受货分公司用于销售,即发生了向购货方收款或开票的情形的,总公司的移送(拨付)行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设备等动产,通常情况下分公司并不会用于销售,而是自己作为固定资产使用,那么就不会发生用于销售的情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所谓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所谓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
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总机构向分支机构转移固定资产,只是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未从分支机构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不具备有偿销售货物实质,因此,也不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因此,总公司的移送(拨付)行为不涉及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问题。

在做账务处理时:总公司——
借:划拨资产—划出资产
贷:固定资产。

分公司——
借:固定资产
贷:划拨资产—划入资产。

2、总分公司单独核算的情况下,总公司将存货或机器设备无偿划转给分公司的行为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总公司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企业内部分支机构属于企业的组成部分,不是一个对外独立的法人实体,应由企业总机构统一代表企业进行汇总纳税。

企业内部机构之间进行的融通资金、调剂资产、提供经营管理等行为,属于内部业务活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于这些内部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费用,均不计入收入和作为费用扣除。

因此,无论是存货还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总公司将资产移送分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企业发生该项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的处理
房屋等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涉及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的处理。

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视同销售,分别按“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计征营业税;同时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无偿划转不属于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无偿赠与,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但总分机构间的无偿划转并未转移
所有权,应不适用上述无偿赠与的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关于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契税的应税行为,而总分公司间无偿划转房屋等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并未将相关权属转移,因此分公司不用缴纳契税。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要接受自己行动所带来的责任而非自己成就所带来的荣耀。

2、每个人都必须发展两种重要的能力适应改变与动荡的能力以及为长期目标延缓享乐的能力。

3、将一付好牌打好没有什么了不起能将一付坏牌打好的人才值得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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