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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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的侵权行为

民法典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的侵权行为

民法典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的侵权⾏为侵犯商业秘密的⾏为,其最终⽬的是通过损害竞争对⼿的利益进⾏不正当竞争,保护商业秘密也是为了维护竞争秩序。

那么民法典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的侵权⾏为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民法典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的侵权⾏为第⼀,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段获取权利⼈的商业秘密。

盗窃,⼀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进⾏恐吓、威胁,迫使他⼈提供商业秘密。

其他不正当⼿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披露、使⽤或者允许他⼈使⽤以上述第⼀种⼿段获取的权利⼈的商业秘密。

这是上述第⼀种⾏为的继续。

披露,是指将其⾮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的竞争对⼿或其他⼈,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是指将⾃⼰⾮法获取的商业秘密⽤于⽣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使⽤,是指允许他⼈将⾃⼰获得的商业秘密⽤于⽣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或者允许他⼈使⽤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披露、使⽤或者允许他⼈使⽤商业秘密的⾏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作⼈员,曾在公司、企业内⼯作的调离⼈员、离退休⼈员以及与权利⼈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种⾄第三种违法⾏为,⽽获取、使⽤或者披露他⼈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具有上述违法⾏为,但获取、使⽤或者披露他⼈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百⼀⼗⼀条⾃然⼈的个⼈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需要获取他⼈个⼈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法收集、使⽤、加⼯、传输他⼈个⼈信息,不得⾮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个⼈信息。

法律案例商经(3篇)

法律案例商经(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该市房地产领域的领军企业。

2010年,A公司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A公司,甲持有60%的股份,乙和丙各持有20%的股份。

2015年,甲因个人原因需要资金周转,决定将所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乙和丙。

二、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6月,甲与乙、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持有的A公司60%股权转让给乙和丙,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份1元,共计600万元。

协议还约定,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不再享有A公司股东权利,乙和丙共同持有A公司100%的股份。

同时,协议还明确了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股权转让实施2015年7月,甲将股权转让款600万元支付给乙和丙,乙和丙收到款项后,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甲的股权转让登记于工商局。

至此,甲不再持有A公司股份,乙和丙成为A公司唯一股东。

四、纠纷产生2016年,乙和丙发现甲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甲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未如实告知乙和丙A公司存在巨额债务。

甲明知债务情况,却隐瞒事实,导致乙和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存在债务的股权。

乙和丙认为甲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审理查明以下事实:1. 甲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确实未如实告知乙和丙A公司存在巨额债务。

2. 甲的行为构成欺诈,损害了乙和丙的合法权益。

3. 乙和丙在购买股权时,对A公司的债务情况一无所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法院判决法院认为,甲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乙和丙的合法权益。

涉密应负法律后果(3篇)

涉密应负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已经成为国家、企业和社会的重要资源。

在国家安全、经济竞争、科技创新等领域,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涉密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

在我国,涉密信息的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对于泄露、窃取、非法获取、非法使用涉密信息的行为,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处罚。

本文将从涉密应负的法律后果角度进行分析。

一、涉密应负的法律后果概述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等罪名,对于涉密人员泄露、窃取、非法获取、非法使用涉密信息的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

2.行政责任涉密人员泄露、窃取、非法获取、非法使用涉密信息,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密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涉密信息泄露、窃取、非法获取、非法使用,还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涉密应负的法律后果具体分析1.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犯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是指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泄密法律后果(3篇)

泄密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战略资源。

保密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泄密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泄密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以警示人们珍惜信息安全,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

二、泄密的定义及类型泄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

根据泄密的内容和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国家秘密泄密:指泄露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如军事、外交、科技、经济等方面的秘密。

2. 商业秘密泄密:指泄露涉及商业利益、商业策略、商业机密等方面的秘密。

3. 个人隐私泄密:指泄露涉及个人身份、家庭关系、健康状况、财产状况等方面的隐私。

三、泄密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泄密行为可能构成以下罪名:(1)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泄密行为可能受到以下行政处分:(1)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3. 民事责任泄密行为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如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需要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2)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防范措施及启示1. 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提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保密意识,形成“人人保密、事事保密”的良好氛围。

法律知识: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方式

法律知识: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方式

法律知识: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方式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可能导致企业面临重大风险。

对于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法律也给予了严惩,并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方式。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出卖或者披露商业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另外,员工侵犯商业秘密也可能构成劳动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员工泄露或者盗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一般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企业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员工承担损失。

如果员工故意泄露、盗用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损失的,企业还可以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方式企业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需要考虑如何确定赔偿金额、举证难度以及估算未来损失等问题。

确定赔偿金额:在诉讼中,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据,如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相关合同的证明等,以便法院能够有据可依。

同时,企业也可以参考其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合理的比较和参考。

举证难度:在证据不足或难以证明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考虑提供相关证据,如员工在其他企业找到工作的时间、签订的合同、被挖角前企业的发展情况等,利用供求关系和前后行业收益的变化差异进行预测。

估算未来损失:由于员工泄露的信息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和特殊性,引起的损失可能不仅仅是一时的,可能会随着企业自身业务深入发展而放大和加剧。

因此,在诉讼中,企业还可以参考相关法律、经济和会计等专业领域的意见,如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未来收益、估值和风险等方面的测算,辅助法院进行最终的赔偿决定。

结语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仅仅涉及刑法责任,还可能导致企业损失和经济风险。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则同步练习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则同步练习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则同步练习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却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规则进行深入学习和同步练习。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1、秘密性:即该信息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这意味着该信息不是公开的、常识性的或者可以通过简单的观察、研究就能获取的。

2、商业价值:该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者具有潜在的商业价值。

例如,独特的生产工艺、客户名单、营销策略等。

3、保密性:权利人必须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来保护该信息。

常见的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限制访问权限、对文件进行加密等。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例如,某公司员工通过盗窃公司的机密文件获取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这种行为不仅包括自己直接使用获取的商业秘密,还包括将其披露给他人使用。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比如,离职员工违反与原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透露给新的雇主。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这种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要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处罚金或者单独处罚金;给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就可能要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且判处罚金。

(2)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是知道上面行为,还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将会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3、行政责任,泄露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下来有关部门就会根据泄露秘密的情形,对侵权人做罚款等处罚。

二、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也叫“商业机密”,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独特的知识资本和智力产权,包括企业的生产方法、技术图纸、工艺流程、设计方案、产品配方、销售情报、市场信息、客户名单、产销策略、财务数据、网站服务器密码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

如果商业秘密不再具有价值性,就没有保密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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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发现商业秘密泄露该怎么维权1、民法救济如果像员工跟公司有签订保密协议的,那就根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条款,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诉讼,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有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公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员工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刑法救济如果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比较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

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案例。

二、案例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努力,科技公司成功研发了一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市场推广。

然而,在2018年,科技公司发现一项关键技术被泄露,并疑似被竞争对手某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非法使用。

三、纠纷过程1. 发现泄露科技公司通过市场调查发现,新能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产品与自身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之处,且部分关键性能指标甚至超过了科技公司的产品。

经过深入调查,科技公司确认新能源公司使用了其专利技术。

2. 取证科技公司收集了新能源公司使用其专利技术的相关证据,包括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销售合同等。

3. 协商科技公司首先尝试与新能源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然而,新能源公司对此置之不理。

4. 法律途径科技公司决定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判决1.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科技公司的诉讼,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 认定侵权法院经审理查明,新能源公司确实使用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技术,构成侵权。

3. 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新能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通过以下措施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1. 及时取证科技公司发现技术泄露后,立即展开调查,收集了充分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

2. 法律途径科技公司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

3. 证据充分科技公司收集的证据充分,有力地证明了新能源公司的侵权行为。

4. 专业律师科技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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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是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特别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十种主要的民事责任,对于信息的侵权责任可以适用六种主要的责任: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排除妨碍、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损害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进行查处,对确认侵权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1)责令停止侵权,(2)根据情况处以1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3)处理侵权物品。

对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从重予以处罚。

最后可以是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那么,对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定罪量刑呢?笔者认为,应当把握两个要点。


第一点,要把握犯罪构成的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此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不正当手段等,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二点,要把握量刑的尺度。

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释[2007]6号《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定罪量刑。

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释[2004]19号《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4号《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罪处罚。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罪种区别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

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

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

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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