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会计制度
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终止清算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出资人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出资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由出资人直接负责,下设以下部门:(一)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市场营销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出资人任命或解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报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本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二十条本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自然人独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第六条公司住所: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址: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民、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执行董事决定记录和财务会议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享有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发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得抽逃出资;(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深圳市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_________ 有限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RR 一人出资设立深圳市RR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RR 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协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RR身份证号码:RR住所:RR号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人民币50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然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以其全部财产设立的个人独资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简称__________,公司的住所位于_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保障员工权益。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具体经营范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2.股东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3.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售其股权;4.股东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股东会议1.股东会议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只有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2.股东会议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召集并主持;3.股东会议的召集应提前七天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4.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以上的多数通过;5.股东会议的决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但需要获得半数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
第十条股东会议的职责1.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并修改公司的发展战略;2.选举并罢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事项;4.决定公司的分红和利润分配政策;5.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报告。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1.股东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2.股东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在公司关键事项上协商一致;3.股东在公司亏损时,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法定代表人担任总经理,行使最高经营管理权力。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章程

深圳市金海鹏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碑店分公司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余相关法律、行政法例的规定,由王越出资建立深圳市金海鹏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碑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拟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海鹏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碑店分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高碑店市团结东路万和城3-B41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修设计、建材销售、钢构造工程安装。
公司应该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实收资本10万元。
公司增添或减少注册资本,一定经股东经过并做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该自作出决策之日起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日内在报纸上通告。
公司更改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1)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许名称第五条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以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王越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章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下: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王越人民币10万元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参加或选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认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选举和被选举为履行董事或监事;依照法律、法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股利并转让;优先购置其余股东转让的出资;优先购置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节余财富;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股东肩负以下义务:恪守公司章程;如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肩负公司的债务;(1)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下设股东会,股东履行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决定和改换非由员工代表担当的履行董事,监事,决定相关履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审议同意履行董事的报告;审议同意监事的报告;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案方案;审议同意公司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对公司增添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对刊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对公司归并、分立、更改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理等事项作出决策;改正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股东做出上述决准时,应该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署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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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完整版.doc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1款公司名称应当包括“自然人独资公司”和具体的经营业务。
第2款公司名称应当体现公司业务的特点和经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即由一个自然人全资出资设立的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1款公司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具体的经营项目、经营区域和服务内容。
第2款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住所公司的住所为公司注册地。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公司的负责人为公司所有人。
第七条公司经营注册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备案手续。
第八条公司章程公司应当制定公司章程,并依法完成注册并备案手续。
第九条公司的授权代理人公司应当指定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出资与股权第十条出资方式自然人独资公司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实物出资和知识产权出资。
第十一条出资额度出资额度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二条股权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收益的权益,并有权参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公司所有人,并由公司所有人实行独立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合同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决策程序,制定和实施方针、计划,确定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并监督和检查实施情况。
第四章财务会计第十八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日常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定期的财务报告。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和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规程

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规程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独立经营、承担经营风险并享有全部经营利益的企业形式。
下面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规程。
1. 注册与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注册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相关材料。
2. 财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开立企业银行账户、制定财务制度、做好账目记录等。
同时,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确保企业财务的规范和准确。
3. 税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定期缴纳税款,并依法进行税务报告填报。
合理合法避免税务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税务纠纷。
4. 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和策略。
合理安排生产、采购、销售等工作,并建立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相应体系来提高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5. 人力资源管理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培养和挖掘员工的潜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6. 合规与风险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建立健全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减少风险和避免损失。
7. 客户服务个人独资企业应注重客户服务,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需求,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良好的口碑和客户满意度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8. 公司品牌建设个人独资企业应注重公司品牌建设,进行专业化的品牌推广,提升公司形象和声誉。
通过品牌建设来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9. 知识产权保护个人独资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相关权利,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品牌形象。
积极维权,防止知识产权被侵害,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市场竞争力。
章程(自然人独资)

章程(自然人独资)章程是指公司或组织的基本法规和规范,是公司的宪法,规范了公司的运作和管理。
自然人独资是指公司的所有权完全由个人持有,没有其他合伙人或股东的情况。
本文将从章程的定义、内容、制定、修改和执行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章程的定义1.1 章程是公司或组织的基本法规,规范了公司的运作和管理。
1.2 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
1.3 章程是公司的规范行为准则,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章程的内容2.1 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2 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机构和职权分配。
2.3 公司的财务管理、利润分配和股东权益保护等规定。
三、章程的制定3.1 制定章程需要经过公司所有人或股东的讨论和协商。
3.2 制定章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3 制定章程需要明确公司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确保章程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四、章程的修改4.1 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公司所有人或股东的同意和表决。
4.2 章程的修改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3 章程的修改需要明确修改的内容和原因,确保修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章程的执行5.1 章程的执行需要公司所有人或股东的共同遵守和执行。
5.2 章程的执行需要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执行。
5.3 章程的执行需要公司员工的认真执行和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总结: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和规范,对公司的运作和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章程制定、内容、修改和执行都需要公司所有人或股东的共同参与和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对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章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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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
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
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
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
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
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
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
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
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
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