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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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一、前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高风险诊疗技术被引入到医疗治疗中,这就必须严格规范操作人员的使用授权,以保证技术操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主要内容(一)颁布目的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授权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操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防止操作人员的不当使用和误操作带来的风险和危害,提高医疗质量和信誉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人员和单位,包括医院内的医师、护士、技术人员等,以及所有配合医疗操作的人员。

(三)操作授权管理的原则1.操作授权采取有限授权原则,每个人员的使用权限只能根据其专业、岗位和能力授权。

不同的职能人员授权的限制不一,授权有效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及时进行调整。

2.操作授权采取过程管理原则,所有操作授权必须按照严格、规范、科学的流程进行申请、审核、颁发、执行和审批。

操作授权管理应体现和保证程序公正,负责任,严谨和及时。

3.操作授权采取风险管理原则,诊疗技术的操作授权应当按照风险评估结果进行授权,授权时间和范围均应保持与风险程度相平衡。

医疗操作的风险评估应按照规定进行,将医师操作质量作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医师及其操作过程的监督和规范。

(四)机构设置与职责1.质控中心质控中心是医院内的核心机构,承担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职责。

2.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办公室负责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管理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3.申请人员是指申请获得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的医师、护士、技术人员等。

4.审核人员是指对申请人员所提交的需要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的文档资料进行审核的人员,如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人员等。

5.颁发人员是指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所颁发使用授权的人员,颁发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职责以保证权威性。

6.执行人员是指获得授权的申请人员,按照授权资格进行诊疗技术操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证书。

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和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1、指临床常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浅表组织活检, B 超引导下诊疗性腹穿、胸穿,外周血管穿刺,清创等;2、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权限及授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5例以上的操作后,经科室质控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本项目独立操作权限,医务处在医院信息化授权系统及医师技术档案中进行备案。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本院医师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凡在医院学习的实习生、进修生均不得开展普通有创诊疗操作,临床型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研究生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1、高风险诊疗技术相对于普通有创诊疗技术,相对具有高危险性、高难度操作性,具有准入要求。

高风险诊疗技术随着医学科学发展和不同地域、不同医学学科发展水平的不同具有差异性和变动性。

各临床专业科室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确定本科室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并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变化,定期进行项目更新。

2、手术、麻醉、介入、腔镜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纳入高风险诊疗技术范畴管理。

3、高风险技术目录范围:1、国家级限制性技术2、省级限制性技术3、各科室四级手术4、新技术新项目5、并发症或者出现纠纷技术6、伦理与安全性不确定的技术7、高风险麻醉技术8、特殊人群技术应用(80岁以上,14岁以下患者、危重孕产妇、危重患者诊疗技术)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管理(一)、执业医师必须经授权后方能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操作,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完整版)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规则

(完整版)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规则

(完整版)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规则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规则 (完整版)目录1. 引言2. 定义与范围3. 操作授权申请程序4. 操作授权管理流程5.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6. 培训与考核7. 监督与改进8. 管理规则的执行9. 其他规定10. 附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的规则,为确保操作人员在进行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时具备足够能力和资质,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安全。

2. 定义与范围2.1 高风险治疗技术:指需要专门技术操作、具有一定风险的医疗技术。

2.2 操作授权:指通过一定程序和考核,授予操作人员进行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的权限。

2.3 操作人员:指医疗机构内执行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的操作人员。

3. 操作授权申请程序3.1 操作人员申请操作授权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3.2 医疗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面试评估。

3.3 审查通过的申请,医疗机构应给予口头或书面授权。

4. 操作授权管理流程4.1 医疗机构应建立操作授权管理系统,录入所有获得授权的操作人员信息,并定期更新。

4.2 每位授权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复训和考核,以保持技术能力和知识水平。

4.3 操作授权应设定有效期,到期前应进行复评和更新。

5.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5.1 医疗机构应制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措施,确保操作人员了解和能够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5.2 操作人员应遵守风险管理规定,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高风险治疗技术操作的风险。

6. 培训与考核6.1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高风险治疗技术的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6.2 操作人员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授权。

7. 监督与改进7.1 医疗机构应设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授权操作人员的操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7.2 医疗机构应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一、背景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是指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才能进行的医疗技术操作,此类技术操作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操作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进行此类技术操作时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从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手术、麻醉、介入治疗、心脏起搏、内窥镜等技术操作。

四、资格授权流程(一)申请资格授权1、医务人员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培训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2、医务人员须接受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必要技能和能力。

3、通过培训和考核的医务人员,须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培训证书等。

(二)资格授权审批1、医疗机构内设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资格授权委员会),由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申请医务人员的资格审批工作。

2、资格授权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背景、工作经历、培训考核结果等,评定其是否具备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资格。

3、经过资格授权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医务人员,须签署工作责任书,并将相关资格证书颁发给医务人员。

(三)资格证书管理1、医务人员须妥善保管个人资格证书,不得将证书转借他人或私自冒用。

2、医务人员在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时,必须随身携带相关资格证书,并在操作前将证书出示给相关医务人员进行确认。

3、医务人员若出现不良记录或违反相关操作规定的行为,资格证书将被收回或注销。

五、技能培训和考核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培训课程和教材,并组织相应的技能培训和考核。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一、制度背景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一些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成为可能,如手术操作、放射治疗、激光治疗等。

这些技术的操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特别授权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对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二、制度内容1.授权管理制度(1)明确授权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质量。

(2)明确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范围和分类,制定相应的操作授权要求和流程。

(3)制定授权人员的条件和资格标准,包括医疗技术背景、教育培训、实习经验等。

(4)明确授权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操作前的检查和准备、操作过程中的监测和控制、操作后的处理和记录等。

(5)建立授权人员的档案,包括个人资料、授权证书、培训记录等。

2.审批程序(1)由医疗机构设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相关操作授权申请。

(2)操作人员按照申请操作授权流程,提交操作授权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培训记录等。

(3)审批委员会根据操作授权申请的内容和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4)初步审查通过后,审批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实际操作技术能力的评估。

(5)评估结果和初步审查结果报审批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授权。

(6)授权决定后,发放授权证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授权人员档案。

三、实施步骤1.制定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明确相关的政策、流程和责任。

2.设立独立的审批委员会,并成立专家组维护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3.培训相关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审批委员会成员和专家组成员,培养其独立判断和专业能力。

4.开展申请和审批工作,确保操作人员的授权程序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5.定期进行授权的评估和复审,确保授权人员的操作能力和状态的持续监测。

四、制度的意义1.提高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安全性,减少操作风险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保障患者的权益,确保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权益,医院制定了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管理机构:设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管理和决策与高风险诊疗技术有关的事项。

二、授权制度:医院根据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特殊性,采取授权制度进行管理。

授权对象包括符合一定条件和标准的医务人员,授权范围包括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使用和操作。

三、授权条件:医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资质,并经过医院举办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申请授权。

授权委员会对每位申请授权的医务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授权。

四、授权流程:医务人员首先填写授权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资料、专业背景、培训及考核情况等。

授权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或演示操作。

经过评定,授权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素质和能力,决定是否授予其相应的授权。

五、授权有效期:医院规定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更新。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授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较长的有效期,但须注明有效期和延期的条件。

六、授权监督和考核:医院建立授权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已经授权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患者安全及风险控制等方面。

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继续使用高风险诊疗技术的重要依据,不合格者将暂停使用相应技术,待相关问题得到解决后,再次申请授权。

七、授权撤销和追究责任:授权委员会有权随时撤销已经授予的授权,并对不符合条件或不适合继续使用高风险诊疗技术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对于因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因操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授权委员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授权记录和档案管理:医院建立医务人员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的档案,包括授权申请表、审核记录、授权决定、考核结果等,以备查询和查证。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原则: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

三、授权管理流程1.申请:操作者向医疗机构提交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申请,包括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和经验等资料。

3.鉴定:鉴定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鉴定,评定资格等级。

四、权责分工1.医疗机构负责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并成立审核委员会和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和鉴定工作。

2.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进行面试和技能评估。

3.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鉴定,并评定相应的资格等级。

五、监督和评估机制1.医疗机构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授权管理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

2.审核委员会和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结果,对授权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和改进。

3.医疗机构建立病例回顾制度,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授权范围和资格等级。

六、处罚措施1.如果操作者未经授权擅自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医疗机构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七、宣传和培训1.医疗机构加强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操作者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以上是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保障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安全和有效,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诊疗手段的不断更新,但同时也加大了医疗风险。

一些高风险诊疗技术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授权管理,以减少对患者造成的风险,确保医疗质量。

目的本文旨在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授权管理,减少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授权管理。

授权流程诊疗技术申请诊疗技术的申请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相关实验数据等。

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该委员会应由至少5名具有相关技术的专家组成。

委员会成员通过审查技术资料,给出技术风险评估报告及技术使用建议。

授权决策根据技术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技术风险评估报告、技术使用建议以及医院实际情况,医院领导决定是否授权使用该诊疗技术。

使用授权一旦授权决策被批准,医院应将授权使用该诊疗技术的相关文件保存,并将授权内容告知使用技术的相关人员。

授权应明确所授权对象、所授权的内容、所授权的期限等。

审核与追溯医院应定期对授权使用该诊疗技术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一旦发现未经授权使用该技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追溯调查。

授权管理责任技术申请单位责任技术申请单位应提供真实、详细的技术信息,并保证技术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家委员会责任专家委员会应对技术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遵守保密原则,并及时提交技术风险评估报告、技术使用建议。

领导责任医院领导应根据技术风险评估报告、技术使用建议及医院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授权决策,并明确授权内容。

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医院授权管理情况,并对未经授权使用该诊疗技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授权管理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减少医疗风险的重要环节。

本文所述的授权流程、授权管理责任等内容,都是医院授权管理的重要依据和规范。

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医疗纠纷,提高患者满意度,保障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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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鹤壁市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各相关科室。

3内容
3.1成立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志喜
副组长:付美琴李云富杨东斌刘鹏
成员:孙秋喜雷东华郭明奇任志娟吕霄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教部。

3.2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参照《鹤壁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未取得授权的医师,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得从事本诊疗操作。

3.3各科室对本科室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考评标准。

3.4审批程序
3.4.1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

3.4.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教部。

3.4.3医教部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备案、发放资质授权书并报主管院长。

3.4.4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医教部。

3.5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3.5.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3.5.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5.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3.6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复评标准
3.6.1手术系列科室人员考评、复评标准参照《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2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标准参照《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3腔镜诊疗技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3.6.3.1对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 80%者,视为相关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腔镜诊疗技术权限;
3.6.3.2预申请高一级别腔镜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腔镜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腔镜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腔镜中,依次从辅助到主助做起;各类腔镜手术一助累积达到 20 例以上;专项病例腔镜手
术一助累积 10 例以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主刀专项病例达到 5 例以上;特殊腔镜手术(如病种极少)准入需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
(3)承担本级别腔镜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腔镜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法律事务室结果为准)。

3.6.3.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腔镜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3.6.4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
3.6.
4.1一般项目:心包穿刺术、肺穿刺术、肾脏穿刺术、肝脏穿刺术、胃镜ERCP治疗、支气管镜检查及治疗、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有创动脉穿刺置管术。

3.6.
4.2我院能开展的所有麻醉项目。

3.6.
4.3我院能开展的三级及以上手术。

3.6.
4.4一般血管介入及腔镜诊疗技术。

3.6.
4.5我院能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大主动脉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人工关节置换、椎间盘置入椎体置换技术、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血
液净化技术、口腔种植诊疗技术。

3.6.
4.6我院首次开展的医疗技术。

4 文件效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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