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度人事教育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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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苏州工商系统干部分类管理工作意见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苏州工商系统干部分类管理工作意见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苏州工商系统干部分类管理工作意见【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布部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0.09.10【实施日期】2010.09.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苏州工商系统干部分类管理工作意见(2010年9月10日)为积极适应工商职能转型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四型工商”建设,切实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张家港工商局探索干部分类管理工作的经验,现就加强全系统干部分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加强干部分类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上级关于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依据,坚持科学分类、精细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提升各层面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争先创优的意识为目标,建立健全分类培训、分类培养、分类考核、分类激励等工作机制,实施以人为本的个性化管理,加快干部能力素质转型,努力打造一支不断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苏州“三区三城”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苏州工商系统干部分类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争取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使队伍的年龄、知识和能力结构更加合理;进一步创新人才培育机制,使干部成长成才的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增强综合能力素质,使干部素质与履行工商职能的要求更加匹配;进一步提升整体作风能效,使廉洁高效的服务形象更加鲜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工商干部队伍。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实施分类培训,着力增强干部履职本领。

各级要认真贯彻苏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工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瞄准机关干部着重提高调查研究、思考谋划、公文撰写、组织协调、指导落实五种能力,基层干部着重实现“六会”:会监管、会办案、会服务、会维权、会协调、会电脑的基本目标,分层分类实施干部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服务发展、科学监管、消费维权的本领。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工作意见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工作意见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吴工商[2010]20号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度人事教育工作意见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学会:2010年,吴江工商系统人事教育工作要以苏州局“三提升、三加快”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满意年、深化年、提升年”三条主线,以强化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基层建设为重点,创新工作载体,优化管理机制,努力推进全系统的思想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全面建设。

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扎实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根据省局《2006年-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苏州局《学分制管理办法》,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实施有序规范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一)政治理论学习1、认真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坚持学习制度,强化计划落实,既要完成好苏州局布置的学习任务,又要兼顾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建立健全集中讲评和重点帮带制度,着力强化分局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端正思想作风和学风,保证上下政令畅通。

2、开展以凝心聚力为目的的各类主题教育。

以苏州局“三提升、三加快”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结合吴江实际,按计划开展“学习日”学习、“市民读书节”、“工商大讲堂”、“无领导小组讨论”、“野外拓展”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培育团队精神,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

3、扎实开展学分制教育培训。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的安排,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为主要内容的普遍学习,强化法治观念,重点做好新任中层干部的任前法制学习考试,紧紧把握依法行政生命线,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业务技能培训1、着力加强“二官”业务培训。

“二官”考试是苏州局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建设中的重要探索举措。

要通过教育培训形成全系统浓厚的学习法规、钻研业务、积极迎考的良好氛围。

除苏州局组织的培训以外,本局将于10月初组织考前强化培训。

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08.22•【字号】苏人发〔2002〕14号•【施行日期】200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苏人发〔2002〕14号各市、区人事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苏州新区劳动人事局,各直属工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促进我市人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业务项目的受理条件人才中介业务分为基本业务项目和其它业务项目两类。

(一)凡符合《规定》第六条基本条件者,可申请从事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XXX咨询服务,人才推荐和人才招聘等基本业务项目。

(二)凡申请从事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其它业务项目的,除符合《规定》第六条之基本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如下条件:1.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业务(1)具有开展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的相应设备和环境条件;(2)具有专职的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符合法律、法规及电信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2.人才培训业务(1)取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2)具有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基本设施;(3)具有从事培训或培训管理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和适应本市需求的培训项目。

3.人才测评业务(1)具有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2)具有先进的人才测评软件和相应的设备条件。

4.人事代理等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业务,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授权。

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及管理(一)审批管理权限。

市、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报苏州市人事局审批。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执法责任根据《江苏省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苏编办[2002]154号、苏工商人[2002]263号),保留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职能将原由苏州市吴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划出职能将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交给吴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一)领导全系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派出机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

制订全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负责宏观监督管理全市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的监督管理。

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九)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和规范服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服务【发布部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2.24【实施日期】2010.0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和规范服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工商局(分局)、各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共服务行业市场秩序,促进公共服务行业依法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机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08〕24号)要求,省工商局决定自2010年1 月下旬至2010年12 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和规范服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和规范服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工商公〔2010〕13号)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就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组织机构医疗、教育、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涉及人民生活、生产等基本需求,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质。

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和深入推进我市“三区三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和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紧紧把握群众利益诉求重点,从人民群众关系最紧密的事入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强工作主动性,开展扎实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我市对公共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和规范服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决定采取统一组。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发文字号】苏工商[2012]39号【发布部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3.08【实施日期】2012.03.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工商〔2012〕39号)各直属局、分局,机关各处室:为深入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要求,结合苏州实际,制定了《苏州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苏州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规范、和谐的社会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于2012年2月24日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做出全面部署。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开展我市的专项行动,特制订以下专项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

牢固树立执法、监管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消费领域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霸王条款”现象的蔓延势头,努力营造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进中央扩大内需方针的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苏州局成立以刘海东局长为组长,朱雪明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市场、消保、监察、经检、市场分局、信用办和消保委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苏州工商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苏州工商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苏州工商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正文:----------------------------------------------------------------------------------------------------------------------------------------------------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苏州工商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2010年9月1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精神,大力弘扬“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工作作风,经苏州局党组研究决定,于8~9月份,在全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指导职能作用,进一步密切工商部门与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使全系统“作风更实、服务更优、效能更高、形象更佳”,更好地推动苏州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

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活动宗旨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引领,以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的召开为动力,以落实苏州工商局促转型“20”条意见为抓手,围绕“稳增长、抓转型、促和谐”的总目标,通过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巩固“问题解决月”活动成果,着力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升社会满意度,为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在促进苏州经济转型升级中作贡献、树形象。

二、活动内容(一)上门开展行政指导。

上门为企业宣讲方针政策及工商部门的便民举措,重点加大苏州局促转型“20条”意见的宣传力度。

上门开展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巡查监管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处罚案件行政(廉政)回访六大类行政指导。

(责任部门:法制处、企业处、公平交易处、监察室)(二)上门指导注册登记。

上门向经营户发放《办照须知》,安排专人指导经营户填写办照资料,在辖区大型商贸市场和特色商业街区现场办公,从“名称预审、资料审查、网上录入、审批登记”开展“一站式”服务。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二五”干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二五”干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干部教育【发文字号】苏工商人[2011]479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1.12.22【实施日期】2011.1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苏工商人〔2011〕479号)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现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规划要求,推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新的形势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要求。

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努力建设一支善服务、懂监管、能执法、会维权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推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工程。

根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18号)、《2011-201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工商人字〔2011〕127号)和《江苏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苏公局发〔2010〕15号),结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局,落实“五个更加”,建设“三型工商”,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干部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落实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思想政治保证、能力素质保证、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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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吴工商[2010]20号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度人事教育工作意见
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学会:
2010年,吴江工商系统人事教育工作要以苏州局“三提升、三加快”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满意年、深化年、提升年”三条主线,以强化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基层建设为重点,创新工作载体,优化管理机制,努力推进全系统的思想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全面建设。

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扎实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
根据省局《2006年-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苏州局《学分制管理办法》,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实施有序规范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一)政治理论学习
1、认真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主要内容,坚持学习制度,强化计划落实,既要完成好苏州局布置的学习任务,又要兼顾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建立健全集中讲评和重点帮带制度,着力强化分局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端正思想作风和学风,保证上下政令畅通。

2、开展以凝心聚力为目的的各类主题教育。

以苏州局“三提升、三加快”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结合吴江实际,按计划开展“学习日”学习、“市民读书节”、“工商大讲堂”、“无领导小组讨论”、“野外拓展”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培育团队精神,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

3、扎实开展学分制教育培训。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的安排,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为主要内容的普遍学习,强化法治观念,重点做好新任中层干部的任前法制学习考试,紧紧把握依法行政生命线,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业务技能培训
1、着力加强“二官”业务培训。

“二官”考试是苏州局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建设中的重要探索举措。

要通过教育培训形成全系统浓厚的学习法规、钻研业务、积极迎考的良好氛围。

除苏州局组织的培训以外,本局将于10月初组织考前强化培训。

2、重点抓好网格化监管业务培训。

根据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及移动监管终端设备的启用等实际情况,
除认真组织部分人员参加上级局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骨干轮训、干部普训以外,本局将则重在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的具体操作上实施培训,重点是网格化监管的数据录入、监管流程、移动监管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实务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的相关理念、内在本质、目的要求、操作流程,达到人人会做、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目标,从而进一步推进经济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工作。

根据苏州局制定下发《苏州工商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统一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认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考核、登记、入档工作;分局全面实行星期一上午例会学习制度,以基层信息网中学习计划、所务会学习记录及个人专用学习笔记本记录内容为准登记学分。

局机关实行星期五下午自学制度,每二个星期学习半天。

灵活运用网上考试系统,注重网训平台的搭建和利用,有效节约教育培训资源。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干部学习培训。

二、以基层班子建设为基础,努力提升履职和尽责能力
1、继续深入开展“争当基层好主官”、“争创基层好班子”活动。

要把基层主官队伍建设作为抓队伍、图长远、谋发展的重中之重,优化基层主官队伍的整体结构,增强基层主官队伍的内在动力,探索基层主官任期制工作制度;深化抓好“尽好职责、带好队伍、树好形象”的专题教育,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广泛认可的“基层好主
官”先进个人;深化“基层好班子”建设活动,注重实绩考核,突出抓好基层班子的教育培训、考察选配、加强管理、落实制度等主要环节,强化基层班子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创新创优意识,增强基层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落实。

建立健全本局中层后备干部库。

着力推行竞争上岗,使想干事、能干事的人能在一定的平台上干成事、干好事。

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积极履行人教干部职责,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程序环节,认真组织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过努力,使省局《人事制度改革意见》落到实处。

3、进一步完善修订本局《干部管理若干意见》,在党组领导下组织进行股级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及人员调配等相关工作。

在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改革。

三、以“二网”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
1、以基层信息网、工商文化网建设为载体,认真做好维护、更新、信息上传等工作,及时反映吴江工商人的新面貌、新举措、新形象,把基层信息网建成基层建设的信息库、基层工作的晴雨表、争先创优的龙虎榜、内外形象的展示窗。

2、按照文明工商分局达标考核验收标准,进一步巩固基层达标成果,指导基层开展“示范工商分局”创建工作。

年内主要做好横扇分局苏州市级“文明工商分局”的达标创建
工作。

重点做好省级“文明工商分局”的创建,力争100%的基层分局成为苏州局系统文明工商分局,25%左右基层分局成为省局系统的文明工商分局,有一个基层分局成为全省“示范工商分局”。

3、指导基层分局党支部做好党建示范园地工作,落实分局长“一岗双责”制度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工作方式,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保垒作用。

4、以新办公楼落成为契机,努力做好局荣誉室、党建示范点、省一级干部档案室等创建工作。

四、以创新创优为主线,积极践行“三优、三创、三争当。

1、大力宣传和贯彻苏州局《工商行政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加大表彰奖励创新工作先进群体的力度,研究制定本局奖励办法,进一步宣染全系统创新创优的氛围。

一季度,做好第六批创新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要紧紧围绕全年的中心任务,激励广大干部大胆创新创优,保护革新小组的创新热情,帮助解决在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努力协助完成全局创新成果任务,争取创新成果有新突破。

2、根据“二费”停收、公务员“津补贴规范”等新形势,积极思考和探索运用非物质奖励机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
性。

继续深入开展“树典型、学先进、争一流”活动,深入开展“网格监管标兵”、“优秀青年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军转干部”、“十佳登记注册官”、“十佳执法检查官”、“学习型工商先进个人”等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

以阶段性评先评优推动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而促进全年工作的快速推进。

五、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夯实人事教育工作的基础
1、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省局《意见》的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按章操作,切实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积极摸索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制定完善干部请销假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在职学习规定、慰问探望制度等相关制度,以人为本促效能,夯实干部教育管理的基础。

2、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晋级进档工作。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考核考评工作,借鉴兄弟单位的绩效考核先进手段,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3、加强工商文化和文明礼仪建设,规范干部行为。

抓好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载体,开展积极向上、凝聚团队精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

根据苏州局《工商干部
行为规范》,规范干部行为举止。

认真组织开展全系统文明行业的创建,迎接07—09年度我局系统省级文明行业的检查验收,推动全系统工商事业向更高更新的平台发展。

4、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完成年度公务员招录、军转复退安置、干部培训、年度考核、规范临时用工、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和老干部服务等相关工作,试行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注重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本领和工作成效;牢固确立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意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树立人事干部公道正派、勤政廉政、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5、做好机关党务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机关党总支部工作,指导机关青年工作站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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