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可燃液体的分类

甲、乙、丙类液体
我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N 16—87(2001年版)对仓库储存物品按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戌五类,其中对燃烧性液体按闪点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液体指闪点<28℃的液体,乙类液体指闪点≥28℃N<60℃的液体,丙类液体指闪点≥60℃的液体。
我国另一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86对易燃液体也按闪点分为低闪点、中闪点和高闪点三种,其中低闪点和中闪点液体又归为一级易燃液体,高闪点液体归为二级易燃液体。
现列表1、表2,以供比较。
表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燃烧性液体的分类
表2《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对易燃液体的分类
表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分类。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具有可燃性、可爆炸性或有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物质或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际上的相关标准,易燃易爆危险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其闪点低于60℃的液体。
闪点是指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物与明火接触时,能够点燃的最低温度。
根据闪点的不同,易燃液体可分为三类:Ⅰ类闪点低于-18℃,Ⅱ类闪点在-18℃至23℃之间,Ⅲ类闪点在23℃至60℃之间。
2.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容易燃烧的固体物质,或者受外界激发,能够生成可燃的气体。
易燃固体通常可以分为两类:(1)易燃固体废弃物:指那些燃点低于240℃的固体废弃物。
(2)自反应物:指在标准条件下容易进行自反应的固体,如遇到激发源或者受到热源刺激,会发生剧烈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的能量。
3.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易于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
常见的易燃气体有:乙炔、丙烯、氢气等。
这些气体具有很高的可燃性,在不适当的条件下,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4.易燃蒸气和易燃混合物易燃蒸气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容易挥发出可燃性气体的液体。
易燃混合物则是指易燃气体与空气或者其他氧化剂混合而成的可燃混合物。
常见的易燃蒸气和易燃混合物有:醇类、酮类、酯类等。
除了根据物质的性质分类,易燃易爆危险品还可以根据其爆炸危险性进行危险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品的危险分级主要有四个级别:1.Ⅰ级(极其危险品)这类危险品的爆炸危险性非常高,即使在较小的规模和数量下,也能引发严重的爆炸事故。
常见的Ⅰ级危险品有:硝酸、硫酸、氢气等。
2.Ⅱ级(高度危险品)这类危险品的爆炸危险性较高,即使在中等规模和数量下,也可能引发严重的爆炸事故。
常见的Ⅱ级危险品有:醋酸、甲醛、焦油等。
3.Ⅲ级(中度危险品)这类危险品的爆炸危险性中等,在较大规模和数量下,有可能引发较大的爆炸事故。
NFPA 30 易燃可燃液体安全

➢ “ⅢB类液体”包括闪点不低于200华氏度(93.3℃)的液体。本部分不包括ⅢB类液体,本部分 出现的Ⅲ类液体只指ⅢA类液体。在对可燃液体进行加热到其闪点30华氏度(16.7℃)范围内, 应按照低类液体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IC类易燃液体: 22.8 ℃ <= 闪点< 37.8℃
2
BESTIAN Confidential
Combustible Liquids可燃液体
Combustible Liquids可燃液体:
Flash point greater than 100 F 闪点高于100华氏度(37.8摄氏度) Class ⑶ or Ⅲ Ⅱ级或Ⅲ级 “Ⅱ类液体”包括闪点为或高于100华氏度(37.8℃)但低于140华氏度(60℃)的液体,而 含有闪点不低于200华氏度(93.3℃)的成分且该成分的量不低于总量99%的混合物除外。 “Ⅲ类液体”包括闪点不低于140华氏度(60℃)的液体。Ⅲ类液体可以分为两个小类:
points of release 控制在蒸气释放源处距离地面`0.6米以下区域的LFL<25% • Suction within 12 in. (0.3 m) of the floor.距离地面0.3米处抽风 • Continuously and be monitored 持续运行并有监控
11
BESTIAN Confidential
• Aisles at least 3 feet in width 通道至少有一米宽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前言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体的基本分类体系,目的在于对易燃和可燃体提供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
本标准费等效采用了美国全国防火协会NFPA320-1991《易燃和可燃体基本分类》。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勇、陈建设、卢世红、李俊荣、杨洪旭、潘玉存、王来忠1 范围1.1 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基本分类体系1.2 *)本标准分类体系不适用于雾化、喷射或泡沫状态下的易燃和可燃液体。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闪点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
1.3 本标准的目地在于对易燃和可燃液体分类提供一个统一的体系。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509-1998 沥青针入度测定法GB/T 6536-1997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GB/T 8017-1987 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ASTM D56 塔格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93 宾斯基一马丁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3278 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 3828 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标准的测定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沸点boiling point指在压力为101kpa(14.7psia)下液体的沸点。
对得不到精确沸点的上述物质,或对不具有恒定沸点的混合物,为了按本标准分类,可根据GB/T6536进行蒸馏,10%蒸馏点作为该液体沸点。
3.2*)闪点flash point能够挥发出足够的蒸气,与液体表面附近的空气形成可引燃混合物,或按适当的试验方法和规定的仪器进行测定,在所用的容器中形成可引燃的混合物时,该液体的最低温底。
易燃液体的不同分类比较

第1项低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低于-18℃的液体
第2项中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
第3项高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表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9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分类
火灾危险15℃时,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液体
a)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
b)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汽的物质。
液态退敏爆炸品
指为抑制爆炸性物质的爆炸性能,将爆炸物质溶解或悬浮在水中或其他液态物质后,而形成的均应液态混合物。
符合易燃液体的定义,但闪点高于35℃而且不能持续燃烧的液体,在本标准中不视为易燃液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液体视为不能持续燃烧:
a)按照GB/T21662规定进行持续燃烧试验,结果表明不能持续燃烧的液体;
b)按照GB/T3536确定的燃点大于100℃的液体;
c)按质量含水大于90%且溶于水的溶液。
按易燃性划分危险包装类别表:
Ⅰ闪点:—,初沸点≤35℃。
Ⅱ闪点:<23℃,初沸点>35℃。
Ⅲ闪点:≧23℃和≦60℃,初沸点>35℃。
甲B
甲B外,闪点<28℃烃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
乙A
28℃≤闪点≤45℃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
乙B
45℃<闪点≤60℃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
丙A
60℃≤闪点≤120℃液体
丙B
120℃<闪点
可燃液体分类
我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仓库储存物品按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戌五类,其中对燃烧性液体按闪点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液体指闪点<28℃的液体,乙类液体指闪点≥28℃N<60℃的液体,丙类液体指闪点≥60℃的液体。我国另一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2012对易燃液体分为易燃液体、液态退敏爆炸品两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9按闪点将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现列表1、表2,表3,以供比较。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艾晓欣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不同规范中易燃介质和可燃介质的定义及如何划分关键词易燃气体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可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combustible liquids1、概述在目前国内和国外现行规范中气体、液体、固体介质易燃和可燃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在以往的项目中有这样一个情况,业主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过程中,国家颁布实施了《公路安全保护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在这个条例中,第十八条做出如下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由于新建的装置中含有可燃介质,而项目选址属于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二项,这就需要对条例中的易燃易爆做出解释,从而判断该装置是否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列》。
可见,准确理解规范的定义和应用范围对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目前化工领域中相关规范对易燃可燃的定义来做个介绍。
2、工艺、总图、布置相关规范在化工领域中应用最多也最为普遍的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在这两本规范中对气体类别的划分协调一致,可燃气体按爆炸下限作为分类指标,分为甲类和乙类并统称为可燃气体。
对于液体的划分,国内外有关规范中对烃类液体和醇、醚、醛、酮、酸、酯类及氨、硫、卤素化合物的称谓有两种:有的按闪点细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有的统称为“可燃液体”,《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采用后者,统称为“可燃液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易燃液体进行了定义“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
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分类与特性

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分类与特性生产和生活使用着成千上万种物质,其中许多物质都有火灾或爆炸危险,但它们发生着火或爆炸的具体条件不一样。
有火灾或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很多,不可能逐个地去研究它们的性质。
不过我们可以分门别类地去研究和了解它们的燃烧、爆炸的基本规律和特性,采用有效的措施,做到生产、贮存、运输、使用时的安全。
从消防安全角度出发,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可分为:爆炸性物质、可燃和助燃气体、易燃和可燃液体、自燃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易燃和可燃固体、氧化剂等七大类。
一、爆炸性物质1、什么是爆炸性物质凡是受到高热、摩擦、撞击或受一定物质的激发能瞬间起单分解或复分解化学反应,并以机械功的形式在极短时间内放出能量的物质,统称为爆炸性物质。
物质发生爆炸的过程是其化学能量迅速释放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物质状态的变化,爆炸点四周介质的压力和温度急剧升高,瞬间发生气体膨胀和庞大声响,同时对四周环境就起到极大的破坏作用。
2、爆炸性物质分类按物理状态可分为固体的、胶质的和液体的三种。
其中固体的应用最广泛,例如黑火药、硝铵炸药和梯恩梯等。
硝化甘油炸药属胶质体的,它具有可塑性。
液体的有液氧炸药。
按组分和分子结构可分为单体炸药和混合炸药两大类。
单体炸药因其分子式内具有某种爆炸性质的原子基团,它在一定的外界能量作用下能迅速分解,引起爆炸反应,例如梯恩梯、黑索金等炸药就是具有一个或数个硝基〔—NO2〕的化合物。
混合炸药是以含有丰富氧的物质〔氧化剂〕为主要成分与其他可燃物互相混合而成,例如硝铵炸药就是由硝酸铵、硝基化合物和木粉、石蜡等可燃物混合而成的。
按用途可分为起爆药、猛炸药、发射药和烟火剂四大类。
起爆药对撞击、摩擦、火花的作用十分敏感,故用于装填雷管和起爆器材,常用的有雷管、迭氮化铅和二硝基重氮酚。
猛炸药的敏感度虽比起爆药小得多,但爆炸威力大,常用于爆破工程,如梯恩梯、黑索金、泰安、硝铵炸药、黑火药等。
发射药又称火药,由于其燃烧速度快,主要用做爆竹、枪弹、炮弹的推动剂,常用的有有烟火药〔如黑火药〕和无烟火药〔如硝化甘油火药〕。
使用闪点来区分液体

使用闪点来区分液体: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为了三大种类。
即: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
(如原油、汽油等)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
(重油、柴油、润滑油等)甲类液体目录简介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简介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展开简介也叫易燃液体闪点﹤28℃的液体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
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闪点≥28℃至<60℃的液体为乙类液体,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GB 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部分〉)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丁类: 难燃烧物品戊类:非燃烧物品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的液体。
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黄磷。
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金属钠、金属钾、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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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II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37.8℃而低于60℃的液体。
4.3 III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60℃的液体,并且可以细分为:
IIIA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60℃而低于93.4℃的液体。
IIIB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93.4℃的液体。
A2(3.2)闪点。某些液体的水溶液,按照标准的闭口杯试验方法,可能呈现闪点,但不会燃烧,甚至可以熄火。为了帮助鉴别这类溶液,可以采用ASTM同意而发展的下列标准:ASTM D4207《低粘度液体混合物持续燃烧的标准试验方法(威克法)》,以及ASTM 4206《瑟它内闪试验器液体混合物持续燃烧的标准试验方法(开口杯法)》。对于在规定的温度下不能持续燃烧到规定时间的液体混合物,将被认为是不持续燃烧。这些试验将对确定这类混合物的正确储存和处理提供辅助数据。在受限空间里,这类物质仍可能产生易燃蒸气-空气混合物,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混合物中易燃物质量和溅出量。
采用下列公式,可以近似地按海拨高度校正闪点:
实际闪点(°F)=海平面闪点-0.05×[760-当地大气压力(mmHg)]
发布单位: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提出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
起Hale Waihona Puke 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批准单位: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3-3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勇、陈建设、卢世红、李俊荣、杨洪旭、潘玉存、王来忠
1范围
1.1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基本分类体系。
1.2*)本标准分类体系不适用于雾化、喷射或泡沫状态下的易燃和可燃液体。本标准不适用于无闪点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
ASTM E502《选择和使用ASTM标准按闭口杯法测定化学物闪点的标准试验方法》,包括其闪点在-10℃到370℃的液体和固体化合物闪点的测定。根据可能的误差来源及可能引起干扰的因素,讨论获得的结果。
A3(第4章)按照有关的ASTM试验方法,根据已经校正到海平面的闪点,进行液体分类。在高海拨地方,实际闪点会明显低于在海平面上的闪点,或海平面上闪点的校正值。在高海拨下液体分类中,进行校正可能是必要的。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参考资料
本附录不是本标准的要求部分,仅作为资料。
A1(1.2)某些具有某种卤代烃的易燃或可燃液体混合物,在标准的闭口杯试验条件下不显示闪点,而其他混合物可能呈现闪点升高。然而,如果卤代烃是更易挥发的组分,其部分蒸发可能导致液体有闪点,或降低的闪点。为了评价这种液体混合物的火灾危险性,可以蒸发原始样品的10%,20%,40%,60%甚至90%以后,再进行闪点测试,或在能代表其使用条件的其他百分数下进行测试,对于开放系统,例如敞口工艺罐或户外溅洒,在评价火灾危险性中,可能开口杯测试法更有用。
3.1沸点boiling point
指在压力为101kpa(14.7psia)下液体的沸点。对得不到精确沸点的上述物质,或对不具有恒定沸点的混合物,为了按本标准分类,可根据GB/T6536进行蒸馏,10%蒸馏点作为该液体沸点。
3.2*)闪点flash point
能够挥发出足够的蒸气,与液体表面附近的空气形成可引燃混合物,或按适当的试验方法和规定的仪器进行测定,在所用的容器中形成可引燃的混合物时,该液体的最低温底。
a)在40℃时粘度低于0.055×10-4m2/s或在25℃时粘度低于0.095×10-4m2/s的液体,其闪点应按ASTMGD56进行测定。稀释沥青、易于形成表面膜的液体,以及含悬浮固体的物质,即使它们符合粘度要求,也不在ASTM D56的范围之例。
b)在40℃时粘度等于或大于0.055×10-4m2/s,在25℃时粘度等于或大于0.095×10-4m2/s时液体的闪点,或闪点等于或高于93.4℃时,应按ASTM D93进行测定。
3.3液体liquid
本分类指按照GB/T 4509检测时,流动性大于300针入度沥青的任何物质。
3.4可燃液体combustible liquid
系指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37.8℃的液体。
3.5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
系指闭口杯闪点在37.8℃以下,并且在37.8℃时雷的蒸气压时雷德蒸气压不超过275kPa(40psia)的液体(根据GB/T8017进行测定)。
1.3本标准的目地在于对易燃和可燃液体分类提供一个统一的体系。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509-1998沥青针入度测定法
GB/T 6536-1997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3.5蒸气压vapor pressure
系指液体挥发产生的压力。按GB/T 8017进行测定。
————————————————
4*)液体的分类
4.1 I类包括闭口杯闪点低于37.8℃的液体,可以细分为;
IA类包括闭口杯闪点低于22.8℃且沸点低于37.8℃的液体。
IB类包括闭口杯闪点低于22.8℃且沸点等于或高于37.8℃的液体。
SY/T6460-2000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Basic classification of 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s
自2000-10-1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体的基本分类体系,目的在于对易燃和可燃体提供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
本标准费等效采用了美国全国防火协会NFPA320-1991《易燃和可燃体基本分类》。
c) ASTM D 3278可作为替代方法,用于涂料、磁漆、喷漆、清漆和有关产品及它们的组分的闪点在0℃和110℃之间,并且在25℃时粘度低于150×10-4m2/s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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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后面的星号表示该内容在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有相应说明。后同。
d) ASTM D3828可作为替代方法,用于ASTM D3278专门要求以外的物质。
GB/T 8017-1987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
ASTM D56塔格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
ASTM D93宾斯基一马丁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
ASTM D3278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
ASTM D 3828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标准的测定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