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液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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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分类与危险特性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分类与危险特性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分类与危险特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燃烧或爆炸的化学物质。

这类化学物品通常具有较低的闪点和燃烧热值,容易与氧气发生反应并产生大量热能和火焰。

此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还具有易挥发、易氧化、易自燃等危险特性。

根据不同的特性和危险程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液体易燃物品:包括丙烷、乙醇、甲醛、苯等。

液体易燃物品的特点是具有低闪点和较低的自燃温度。

在常温下,这类物质可能能够蒸发并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气体混合物,一旦遇到点火源就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2. 气体易燃物品:包括天然气、丙烷、丁烷、氢气等。

这类物质具有较低的火点和爆炸极限浓度,一旦泄漏可能会迅速扩散并形成可燃气体云,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火灾或爆炸。

气体易燃物品在处理和储存过程中需要特殊的防护和安全措施。

3. 固体易燃物品:包括铝粉、镁粉、黄磷等。

这些物质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较低的自燃温度,易在空气中燃烧并释放出大量热能。

固体易燃物品还可能引起粉尘爆炸,因此需要特殊的防护和储存措施。

4. 自反应物品:包括过氧化物、亚硝酸盐、亚硝胺类化合物等。

这类物质具有易自燃、不稳定和易爆的特性,可能会因热、摩擦、震动等外界因素而发生剧烈的分解、反应或爆炸。

5. 氧化剂:包括高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氢等。

这类物质具有强氧化性,能够与其他物质剧烈反应并释放大量热能,促进燃烧反应的进行。

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混合使用时,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

除了以上的分类,易燃易爆物质还具有一些共同的危险特性,包括挥发性、易氧化性、易爆发性等。

这些特性使得易燃易爆物质在储运、处理和使用过程中需要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火灾、爆炸和其他安全事故。

此外,易燃易爆物质的使用也需要遵循特殊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以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

综上所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根据其特性和危险程度可分为液体易燃物品、气体易燃物品、固体易燃物品、自反应物品和氧化剂。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2021版)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2021版)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2021版)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安全管理规范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2021版)易燃易爆危险品指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容易燃爆的物质。

按形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分为气体、液体、固体、粉尘等四类。

一、可燃气体可燃气体指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爆的气体。

气体的燃烧与液体和固体不同,不需要蒸发、熔化等过程,速度更快,而且容易爆炸。

1·可燃气体危险特性分级可燃气体(蒸汽)按爆炸极限下限分为2级:(1)1级指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小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2)2级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大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属此类。

在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时,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1)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2)氧含量混合物中氧的含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

如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2~31%,在氧中为2.8~93%;(3)惰性介质如果在爆炸性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氩等),随着惰性气体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当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后,可使混合物的爆炸性消失。

通常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4)压力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有很大影响。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危险等级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危险等级

火灾危险性分类可分为生产、储存物品、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四种。

其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级。

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级。

火灾危险等级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

轻危险级指建筑高度为24m以下的办公楼、旅馆等。

中危险等级指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文化遗产建筑、工业建筑等。

严重危险级指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仓库危险级指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如何划分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如何划分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石化项目中如何划分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固体的火灾危险性?一、对于可燃气体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是划分火灾危险性的指标。

爆炸下限大于10%为甲类,爆炸下限不大于10%为乙类。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如下表,类别名称甲乙炔,环氧乙烷,氢气,合成气,硫化氢,乙烯,氰化氢,丙烯,丁烯,丁二烯,顺丁烯,反丁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丙二烯,环丙烷,甲胺,环丁烷,甲醛,甲醚(二甲醚),氯甲烷,氯乙烯,异丁烷,异丁烯乙一氧化碳,氨,溴甲烷根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常用可燃气体、蒸气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情况如下,二、对于可燃液体根据可燃液体的闪点(闭杯法)确定其火灾危险性。

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要求如下表,名称 类别液化烃甲A 15℃时的蒸气压力>0.1MPa 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可燃液体B 甲A 类以外,闪点<28℃ 乙A 闪点≥28℃至≤45℃B 闪点>45℃至<60℃ 丙A 闪点≥60℃至≤120℃B闪点>120℃液化烃是指在15℃时,蒸气压大于0.1MPa 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不包括液化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LPG )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经压缩或冷却后为液态的C 3 、C 4及其混合物,属液化烃为甲A 类。

丙B 类液体的操作温度高于其闪点时,火灾危险性升至乙B 类;但丙B 类液体的操作温度高于其沸点时﹐火灾危险性升至乙A 。

如当重油的储存温度超过120℃时需设置氮气保护。

对闪点小于60℃且大于或等于55℃的轻柴油,当储罐操作温度小于或等于40℃时,其火灾危险性可视为丙A 类。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如下,类别名称甲A液化氯甲烷,液化顺式-2丁烯,液化乙烯,液化乙烷,液化反式-2丁烯,液化环丙烷,液化丙烯,液化丙烷,液化环丁烷,液化新戊烷,液化丁烯,液化丁烷,液化氯乙烯,液化环氧乙烷,液化丁二烯,液化异丁烷,液化异丁烯,液化石油气,液化二甲胺,液化三甲胺,液化二甲基亚硫,液化甲醚(二甲醚)B异戊二烯,异戊烷,汽油,戊烷,二硫化碳,异己烷,己烷,石油醚,异庚烷,环戊烷,环己烷,辛烷,异辛烷,苯,庚烷,石脑油,原油,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异丁醇,乙醚,乙醛,环氧丙烷,甲酸甲酯,乙胺,二乙胺,丙酮,丁醛,三乙胺,醋乙烯,甲乙酮,丙烯腈,酯酸乙酯,醋酸异丙陪,二氯乙烯,甲醇,异丙醇,乙醇,醋酸丙脂,丙醇,醋酸异丁酯,甲酸丁酯,吡啶,二氯乙烷,醋酸丁酯,醋酸异戊酯,甲酸戊酯,丙烯酸甲酯,甲基叔丁基醚,液态有机过氧化物,乙腈,二甲基二硫乙A丙苯,环氧氯丙烷,苯乙烯,喷气燃料,煤油,丁醇,氯苯,乙二胺,戊醇,环己酮,冰醋酸,异戊醇,异丙苯,液氨,-35号轻柴油,-50号轻柴油B 轻柴油,硅酸乙酯,氯乙醇,氯丙醇,二甲基甲酰胺,二乙基苯丙A重柴油,苯胺,锭子油,酚,甲酚,糠醛,20号重油,苯甲醛,环己醇,甲基丙烯酸,甲酸,乙二醇丁醚,甲醛,糠醇,辛醇,单乙醇胺,丙二醇,乙二醇,二甲基乙酰胺B蜡油,100号重油,渣油,变压器油,润滑油,二乙二醇醚,三乙二醇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甘油,联苯-联苯醚混合物,二氯甲烷,二乙醇胺,三乙醇胺,二乙二醇,三乙二醇,液体沥青,液硫,环丁石风,矿物油,白油三、对于固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前言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体的基本分类体系,目的在于对易燃和可燃体提供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

本标准费等效采用了美国全国防火协会NFPA320-1991《易燃和可燃体基本分类》。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勇、陈建设、卢世红、李俊荣、杨洪旭、潘玉存、王来忠1 范围1.1 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基本分类体系1.2 *)本标准分类体系不适用于雾化、喷射或泡沫状态下的易燃和可燃液体。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闪点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

1.3 本标准的目地在于对易燃和可燃液体分类提供一个统一的体系。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509-1998 沥青针入度测定法GB/T 6536-1997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GB/T 8017-1987 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ASTM D56 塔格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93 宾斯基一马丁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3278 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 3828 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标准的测定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沸点boiling point指在压力为101kpa(14.7psia)下液体的沸点。

对得不到精确沸点的上述物质,或对不具有恒定沸点的混合物,为了按本标准分类,可根据GB/T6536进行蒸馏,10%蒸馏点作为该液体沸点。

3.2*)闪点flash point能够挥发出足够的蒸气,与液体表面附近的空气形成可引燃混合物,或按适当的试验方法和规定的仪器进行测定,在所用的容器中形成可引燃的混合物时,该液体的最低温底。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定义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定义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或处理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国际上普遍采用了一套分类和定义系统。

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根据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和危险特性等方面进行的。

目前,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分类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1. 根据物理性质的分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可以将其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类。

气体分为可燃气体和非可燃气体,液体分为易燃液体和不易燃液体,固体分为易燃固体、氧化剂、毒性固体等。

2. 根据化学性质的分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可以将其分为酸、碱、氧化剂、还原剂、腐蚀品、毒性品等。

这些分类主要是为了标识化学品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产生的化学反应和危害。

3. 根据毒性的分类按照危险化学品的毒性程度,可以将其分为高毒、中毒和低毒三类。

高毒指的是对人体健康具有严重威胁的化学品,中毒指的是有一定毒性但对人体健康的威胁相对较低的化学品,低毒则相对安全。

4. 根据危险特性的分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可以将其分为易燃、爆炸、自燃、氧化、毒性、腐蚀等。

这些分类主要是为了提醒和警示使用者在处理危险化学品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是对其性质和用途进行描述和解释,以便正确识别和管理。

一般来说,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的名称是用来唯一标识化学品的方式,一般采用国际通用的化学名或化学式进行命名。

2. 化学品的成分和含量化学品的成分是指其包含的各种元素、化合物或化学物质,含量是指各组分在化学品中所占的百分比或浓度。

3. 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危险特性化学品的危险性指的是其可能对人体健康、环境或财产造成的危害,包括毒性、燃爆性、腐蚀性等。

危险特性指的是化学品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表现出的危险性质,如易燃、自燃、氧化等。

4. 化学品的用途和处理方法化学品的用途是指该化学品通常应用的领域和场景,处理方法是指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化学品时应遵循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一、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物‎品本身的可‎燃性、氧化性和是‎否兼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忌水性等危‎险性的大小‎,在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盛‎装条件、包装的可燃‎程度和量的‎多少的基础‎上按天干序‎数将物品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一)甲类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1.闪点<28℃的液体。

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均属‎此类。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等强‎氧化剂均属‎此类。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二)乙类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艾晓欣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不同规范中易燃介质和可燃介质的定义及如何划分关键词易燃气体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可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combustible liquids1、概述在目前国内和国外现行规范中气体、液体、固体介质易燃和可燃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在以往的项目中有这样一个情况,业主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过程中,国家颁布实施了《公路安全保护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在这个条例中,第十八条做出如下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由于新建的装置中含有可燃介质,而项目选址属于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二项,这就需要对条例中的易燃易爆做出解释,从而判断该装置是否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列》。

可见,准确理解规范的定义和应用范围对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目前化工领域中相关规范对易燃可燃的定义来做个介绍。

2、工艺、总图、布置相关规范在化工领域中应用最多也最为普遍的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在这两本规范中对气体类别的划分协调一致,可燃气体按爆炸下限作为分类指标,分为甲类和乙类并统称为可燃气体。

对于液体的划分,国内外有关规范中对烃类液体和醇、醚、醛、酮、酸、酯类及氨、硫、卤素化合物的称谓有两种:有的按闪点细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有的统称为“可燃液体”,《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采用后者,统称为“可燃液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易燃液体进行了定义“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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