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确保生产、施工、检修用电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定义临时用电:因改建、扩建、新建、生产和检修用电的需要,不能及时装设正式的永久性的供用电设施而临时设置的电源、线路、装置。
3.临时用电作业范围公司范围内380V以下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因工作急需在高压部分(35KV以下)安装临时电源必须专项申请。
4.危险识别4.1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单位或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组织开展危险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2将安全防范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5.1作业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科→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安全审计部审查签发→电工班长核准。
5.2电仪工程师负责临时用电负荷量核定和作业风险评估,督促临时用电单位或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3电工班长负责临时用电负荷分配和电源搭接点的确定,安排专人负责停、送电和接线、拆线监护。
送电前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6.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要求6.1临时线路的安全技术要求6.1.1电线、电缆绝缘必须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户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户外离地不得低于3.5米,跨路线不得低于5米),不得借用暖气、水管及其它管道架设。
沿地面敷设的必须在电线或电缆外层加可靠的保护装置(如穿管)、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1.2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3米。
6.1.3架空线路可采用木杆、木横担,但抗拉强度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1.4电源线、控制开关容量应满足用电负荷要求。
6.1.5未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或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为其搭接电源。
6.1.6用电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动安装完毕的临时线路。
6.2照明、节日彩灯用电的安全技术要求6.2.1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线作照明电源线,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防爆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一、前言为加强对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本规定制定。
本规定所称临时用电作业,是指为满足生产、实施工程或者其他需要,临时用电进行的电气工作。
二、作业管理2.1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进一步设计或明确电气设备的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作业前应安排作业负责人或专职安全操作员。
作业前必须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演示和防范措施的讲解。
2.2 作业人员临时用电作业应由熟悉电气设备的专职人员实施。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2.3 作业流程临时用电作业前,应编制电气安全方案,详细说明设备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状态,作业流程以及作业期间应遵守的安全要求。
在实施临时用电作业期间,应按照电气安全方案执行,并实行班组与班组之间的相互监管。
2.4 作业安全防护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设立个人防护措施(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衣、护目镜等)。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2.5 作业检查作业负责人应对临时用电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应包括电气设备及有关设备的配置、各种接线部位的接固和绝缘状况,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完好,作业人员是否穿戴防护用品等方面。
三、作业验收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由主管部门及作业负责人组成。
验收时,必须核对电气设备与有关设备的连接、相序、电气性能等,检查人员应要求作业人员演示,以确认临时用电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四、隐患排查作业完成后,应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的临时用电电气设施,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五、作业记录必须建立临时用电作业记录表,记录电气设备名称、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及使用期限等信息。
临时用电作业记录表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或其安全操作员签字确认。
六、后勤保障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期间,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充足的食宿条件,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GB30871-2022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部门、各车间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车间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三、定义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四、职责和权限4.1作业申请人(即用电单位申请人):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负责办理作业许可证,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组织实施作业,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作业批准人(临时用电单位属地负责人):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清楚安全控制措施,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批准和取消作业。
4.3作业人员: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电工: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文明用电行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时用电作业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实行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提高组织和管理能力,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情况,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确保事故不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七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类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设计和施工第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当进行详细的施工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人员,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确保施工人员熟悉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第十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防止杂物堆积和滑倒等事故。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制定火灾预防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和维护。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和验收证书。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工地,恢复原状,保持环境卫生。
第三章使用和维护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提供合理的供电方案,确保电力设备的稳定供电。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制定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维护和检测。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页眉内容文件编码:P5311-0000-142-PRT-03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呼石化项目。
2职责2.1HSE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与检查临时用电作业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2.2工程管理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检查。
2.3项目组负责接受施工单位的作业申请,并负责检查临时用电作业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2.4监理单位负责作业许可全面贯彻实施,负责批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5总包单位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审核,检查临时用电作业HSE措施的落实。
2.6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负责制定和落实临时用电作业的HSE措施。
3基本要求3.1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
3.2临时用电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临时用电方案。
3.3所有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
许可作业中的风险辨识和控制依据工作安全分析(JSA)的结果。
3.4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3.5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或设监护人。
3.6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3.7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8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监理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用电作业 .3.9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3.10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四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在施工工地上使用的临时供电设备的安装和管理。
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下面是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点: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和验收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例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工程公司进行,确保设备的合理布局和安全可靠。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要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正确和安全。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家建筑标准《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要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例如线路敷设要符合规定,设备接地要良好等。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管理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管理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登记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管理要做好设备记录和维护档案,包括设备的分类、型号、安装位置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查阅。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管理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以上是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点,希望能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提供一些参考。
当然,具体的管理规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二)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术语定义3.1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职责要求4.1属地部门职责1)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2)相识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3)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觉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截止用电作业。
14)履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安全XXX职责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形,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形;2)对许可证、施工构造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发觉违章实时制止,发觉不符合项催促作业单位实时整改;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5)审批《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
4.3电气部职责1)清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形,可以处置惩罚异常情形;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发觉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考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4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周全义务;2)实施风险分析,构造落实安全措施;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4)构造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6)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一、职责1.综服部负责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2.管理处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审批临时用电相关手续及对管辖区内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3.各管理处工程部负责初审、提交临时用电相关手续及管辖区内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二、外部用电作业管理规定1.时间规定1.1.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一般为1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一个月。
1.2.临时用电如需改为永久性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户用电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申请2.1. 需临时用电者,由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持施工许可证,报管理处工程部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到现场确定临时供电方案,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见附件1)。
2.2. 《临时用电申请表》一式贰份由管理处经理审批,施工单位、管理处工程部各执一份。
3.施工、验收3.1. 由施工单位持证电工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方案),架设安装临时线路、配电设施。
3.2. 临时用电搭火需电源设备停电时,应在工程部办理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
3.3. 施工单位、管理处共同对临时用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验收。
3.4. 验收结果,填写《设备检修交待》(见附件2)本上。
4.送电4.1. 工程部值班人员,根据《临时用电申请表》及《设备检修交待》本上临时用电线路可以送电的签字,对用户送电。
4.2. 送电正常后,工程部填写《临时用电记录》(见附件3)。
4.3. 工程部负责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4.4. 临时用户不应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不得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一经发现违章用电,工程部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5.停电、拆除5.1. 工程部按约定督促施工单位结算电费、拆除临时线路、配电设施。
5.2. 对拆除情况进行验收,将结果分别填写在《临时用电申请表》及《设备检修交待》本上。
5.3. 需电源设备停电的,应在工程部履行工作票手续。
三、内部用电作业管理规定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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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1页,共8页)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工作中对临时用电的管理职责范围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CJ 46《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注:超过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4 职责4.1 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4.2 公司生产管理部是全公司临时用电的主管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负责审核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票的审批,用电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和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有关工作。
4.3公司各单位按要求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4员工接受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参加临时用电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4.5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5 管理要求5.1基本要求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1.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装设相应的带漏电保护的开关、熔断器、各级保护装置。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3 临时用电的安装、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的电气专业人员,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或检维修作业。
5.1.4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危险环境下的供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和开关等),必须符合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时指定的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5.1.5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6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1.7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8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1.9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5.1.10 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1.11临时电源接用后,电工维护人员必须与用电单位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验电,在地线可靠确认无漏电后方允许投用。
除用电单位按时定点巡回检查外,电工维护专责区维护人员应进行不定时检查。
5.1.12 临时用电的供电单位应根据临时用电情况,做好相应回路保护装置的调整,有责任监督和检查临时供用电线路的工作情况,监督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安全,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令其整改直至停止供电,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5.1.13 施工用电单位在用电期间接受供电单位及申请用电单位安全负责人的监督。
施工用电单位必须保证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完好、可靠。
临时用电线路的巡回检查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无能力处理时,应及时报告和委托供电单位处理,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5.2 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确定个人防护装备;——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钻井、井下作业、工程建设等施工作业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5.3 架空和地面走线5.3.1 使用周期在1 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临时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m;——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5.3.2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5.3.3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5.4.1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4.2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5.4.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4.4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5.4.5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
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4.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4.7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5.4.8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4.9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
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5.5.1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2台或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5.5.2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
5.5.3使用潜水泵时应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5.5.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
若使用Ⅱ类工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5.5.5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6 标签、标识5.6.1 所有断开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所有临时插座都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供电回路和额定电压、电流。
5.6.2所有开关箱、配电箱(配电盘)应有安全标识,在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远处的地面上用黄色油漆或黄色安全警戒带做警示。
5.7 临时用电作业分级5.7.1、一级临时用电: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液化气储罐区的临时用电。
5.7.2、二级临时用电: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一级临时用电作业以外的临时用电作业,厂区管廊区域,潮湿区域按二级临时用电管理。
5.7.3、其他风险较小区域的临时用电按三级临时用电管理。
5.8.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8.1 由临时用电单位提出申请,一级临时用电由生产部电气专业审批。
二、三级临时用电由综合修理厂电气专业审批。
5.8.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用电时间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8.3 许可证的审批、分发、延期、取消、关闭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5.8.4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管理部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线路拆除后,生产管理部指派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临时用电单位和生产管理部负责人(或电气专业人员)签字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限6.1《临时用电作业票》,格式见附录A。
6.2 《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使用单位用电期间保存,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6.3 《临时用电作业票》保存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