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普九”办学条件项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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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说明:
一、评估总分为2600分,实际得分达到2340分以上者,方可通过验收。

二、对上述各项内容的评估验收,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查阅正式文件、档案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本、教师档案和学生作业。

二是召开座谈会,随机访问党政领导、干部群众、家长、教师和学生,发放问卷调查;三是实际检查,现场验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 小学的综合差异系数大于0.65,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大于0.55。

2.教育经费未按规定落实到位。

3. 初中辍学率超过2%。

4.学校和幼儿园存在危房。

5. 学校存在土操场,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未软化。

6.验收当年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有犯罪现象且后果严重。

“双高普九”办学条件项目验收标准

“双高普九”办学条件项目验收标准

“双高普九"办学条件项目验收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布局合理,做到学生就近入学,学校规模容量满足需要(城乡分别核查).初中班生额控制在50人左右;小学班生额控制在45人左右;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单独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含校内教工成套住宅面积),小学达5㎡以上,中学达8㎡以上。

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校舍房产证齐全。

3.建立健全校舍定期查勘、维修、改造制度,全面消除C、D级危房。

4.中小学配套设施齐全,并符合安全规范;校园环境做到绿化、美化、净化。

5.分期分批改造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对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未达标,校舍建筑不合规范要求的学校应做出改造规划,每年改造10%-30%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校舍。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食堂、宿舍符合建设标准(小学生均居住面积2。

4㎡,初中生均居住面积2。

7㎡)。

6.制定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发展升级规划,实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符合部颁标准(教育部教基[2006]16号),城区中小学、农村中学和中心小学达省颁Ⅰ类标准,农村完小达省颁Ⅱ类以上标准。

7.图书馆(室)设施、图书资料达省颁标准(闽教基[2005]31号)。

中学生均图书20册以上,小学生均图书15册以上;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电子阅览室,配备一定数量的电子读物和教学软件;每个县(市、区)中小学至少各有2所省级示范图书馆。

8.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现农村中小学三种建设模式的全面覆盖,即农村小学教学点按模式一建立教学光盘播放点,农村小学按模式二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初中按模式三建计算机教室(闽教基(2005)83号)。

初中计算机机生比达1:15以上,小学计算机机生比达1:20以上(城乡分别核查).中学、城区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配有多媒体教室。

9.教学仪器、实验设施、图书馆(室)、功能教室配备及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施有专职或稳定的兼职管理人员,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得到充分利用,有使用和维护记录。

双高验收办法

双高验收办法

附件1福建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办法(修订)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学校发展办学特色、教师专业成长、学生个性发展;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1.发展性原则。

“双高普九”工作必须以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根本目的,引导县级政府科学规划,强化政府行为,建立起持续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保障机制,使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

2.均衡性原则。

“双高普九”工作必须以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为基本任务,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中小学校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强统筹,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3.实效性原则。

通过实施“双高普九”督导评估验收制度,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认真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开拓创新,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实际效果。

二、验收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并按《福建省“双高普九”实施规划安排表》(闽教基[2004]6号)规定的年份按时组织省级验收。

已做好各项工作,确实具备验收条件的县(市、区),可申报提前验收。

非特殊情况,省级验收不推迟进行。

省级验收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上半年进行。

三、验收程序(一)县级自评“双高普九”工作的基础在县(市、区),自评必须对照验收标准全面覆盖。

1.建立自评机构。

成立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

2.自评工作过程。

县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评估指标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开展项目自查,加强过程管理,抓好落实。

中学“双高水平”评估标准验收细则

中学“双高水平”评估标准验收细则

查教室和专用教室: 物理、化学、生物、 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足够不扣分;缺一室扣 音乐、美术、计算机 1 语音、地理、书法、 0.3分;缺二室扣0.5分;缺二室以上扣1分。 劳动教室数量 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不足扣1分。 第2页
一级 分 二级 分 指标 值 指标 值
三级指标
分 值 功 能
评估点及评估标准 1、专室专用; 2、药品室不与实验员室合并使用; 3、各室及生物园地符合《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 育“双高水平”评估标准--实验室及图书馆(室) 装备要求》中相关要求 1、各科实验室及探究室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班额较小时,实验室及探究室每间使用面积城 镇中学不小于90㎡,农村中学不小于80㎡); 2、各科实验员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 3、各科准备室每间不小于23㎡; 4、各科仪器室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43㎡; 5、药品室(化、生)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23㎡; 6、危险药品品室(化)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8㎡; 7、培养室(生)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43㎡
生物各室及生物园地达标不扣分;有一室或一园地不达标扣 0.1 0.03分;有两室不达标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
建 筑 规 范 环 境 固 定 设 施 布 置
地面、门窗、综合布线系统、化学实验室电源、用 电负荷等符合《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双高水 平”评估标准--实验室及图书馆(室)装备要求》 中相关要求 采光、照明、遮光、温度、通风换气、环保、安全 等符合《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双高水平” 评估标准-- 实验室及图书馆(室)装备要求》中 相关要求 书写板、讲台、电源、水源、气源、通讯、教学电 视、教学屏幕等符合《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双高水平”评估标准--实验室及图书馆(室)装备 要求》中相关要求 实验室布置符合《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双高 水平”评估标准--实验室及图书馆(室)装备要求 》中相关要求,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为 以后的发展留有空间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共2项,每项5分
10
30.规划与建设: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均衡配置教师、校舍、设备、图书等主要教育资源;中小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薄弱学校改造达到标准,新建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达到标准;办学条件处于县域低端水平的学校和高端水平学校的差距不断缩小,县域学校主要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均衡程度。
共2项,第1项6分,第2项8分。
14
22.近三年中、省、市拨付的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县级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无欠账问题。
共3项,每项4分。
12
三、
布局
调整
(100分)
23.布局调整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改革,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义务教育办学体系和高中阶段学校布点科学合理,基本实施到位;实施城镇教育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整合教育资源,在教育资源、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制定了学校基本建设规划,保证学校增容用地。
共5项,前三项各2分,后两项各4分。
14
8.电教中心:人员编制30万人口以下编制5人,30万人口以上编制7人;建有编辑室、制作室、资料室、网络室,配置传真机、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投影机、数码摄像照相机;建设和完善了基础教育专网、教育局域网和数字化校园网建设,建设了覆盖各类教育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对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建设进行指导;制定了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开发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网络精品课程和课件;经费按需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使用。
综合性、多功能各4分。
8
共四项,每项4分。
16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一、评估验收目的。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的制定旨在对学校的双高双普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以便更好地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二、评估验收范围。

评估验收范围包括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反映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

三、评估验收标准。

1. 办学条件。

(1)学校场地和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2)学校的教学设备是否完善,是否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3)学校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2. 教学质量。

(1)学校的教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保证教学质量。

(2)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态度是否良好,是否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

(3)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业成绩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3. 师资队伍。

(1)学校的教师队伍是否稳定,是否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2)教师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是否符合教学要求。

(3)学校是否有完善的教师培训机制,是否能够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 学生综合素质。

(1)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是否良好。

(2)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否得到培养和提高。

(3)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是否得到锻炼和提升。

四、评估验收程序。

1. 学校自查。

学校应按照评估验收标准,对自身的办学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 评估验收。

由专门的评估验收组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报告。

3. 整改提升。

学校根据评估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评估验收结果运用。

评估验收结果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指导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六、结语。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希望全体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双高双普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双高普九标准

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双高水平”评估标准一、普及程度1.入学率:a.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b.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9%以上;c.以流入地为主,适龄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2.辍学率:a.小学在校生无辍学;b.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在1%以下;c.残疾儿童在校生年辍学率在2%以下。

3. 完成率: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

二、师资水平4. 学历提高比例:a.除部分有突出办学业绩的校长外,中小学校长均应有本科以上学历;b.专任教师,小学8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初中70%以上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5. 教学能力:a.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后,专任教师胜任率达到85%以上;b.所有专任教师均取得计算机省级一级合格证书,并能经常运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

6. 师德水平:a.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b.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学习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学生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培养;c.师生关系民主、和谐,95%以上的学生对师生表示满意。

7. 队伍建设:a.实行校长任期制,试行校长职级制;b.建立区域内校长、教师定期流动制;c.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职工聘用制度,创设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教师管理机制;d.生师比合理,小学、初中分别控制在16:1、14:1左右;e.建立起完善的“以校为本,四位一体,课题牵动,分科推进,案例为主”的校本培训制度;f.50%以上的教师拥有研究专题,教师队伍主动探索的风气已经形成。

三、办学条件8. 教育设施:a.保证中小学生有足够的户外活动场地,小学、初中每校分别拥有300米跑道和400米跑道的运动场,建有室内球类运动馆、游泳馆;b.生均占地面积,农村学校为26平方米,城镇学校为21平方米;c.校舍楼房化,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d.学校有足够的教室和专用教室,教室的课桌椅尽可能调换成可调节的;e.常规教学仪器配备和图书馆建设均达到国家Ⅰ类标准,并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图书馆能与局域网联通,获取网上图书资料,并建有电子阅览室;f.小学、初中均实现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40人以内。

双高双普验收标准(新)(同名37277)

前四项,每项分;经费落实分。
指 标
评 估 验 收 标 准
评 分 标 准
分值
得分
一、
教育
管理
(分)
.教师进修学校:万人口以下县区,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万以上人口县区,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校舍能同时承担人以上的培训;图书资料万册,报刊种;建有远程多媒体网络教室,计算机教室装机台;专职教师数达到所在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本科学历占,中、高级职称占,其中高级职称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培训经费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
同步规划建设、全程参与、公办性质、达到标准各分。
.缩小差距:开展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调研,形成了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调研报告;制定了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实施意见;消除了薄弱学校;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主要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陕西省“双高普九”县区评估验收标准
县(市、区)年 月 日
指 标
评 估 验 收 标 准
评 分 标 准
分值
得分
一、
教育
管理
(分)
.教育管理职能:将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教育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确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目标,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认真实施“工程”;认真实施校园安全工程等教育发展工程;建立了县域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导考核制度;县级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成立了“双高普九”工作机构;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管理机制。
.县级政府确立了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教育的原则,将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
确保优先分,全部纳入预算分。
.县级财政教育拨款做到“三个增长”。
做到“三个增长”各分。
.城市“三税”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全额拨付教育部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陕西省最新双高双普标准

附件1: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指标评估验收标准评分标准分值得分一、教育管理(400分)一、教育管理(400分)一、教育管理1.建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制度:印发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陕西省《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和保障措施;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共4项,每项5分。

202.管理体制:建立“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依法完善义务教育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统筹、以市为主、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与支持。

共4项,每项5分。

203.坚持依法治教: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建立有关方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分解目标责任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和管办评分离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管理职责,重大教育政策出台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问责机制,积极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社会各方面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机制。

共4项,前3项各4分,第4项3分。

15指标评估验收标准评分标准分值得分(400分)一、教育管理(400分)一、教育管理(400分)一、教育管理(400分)4.统筹领导与奖励问责:成立县域教育改革发展和“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改革发展方案及保障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双高双普”实施方案,县级政府召开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部门、乡镇(街办)、村组工作职责;建立“双高双普”奖励与问责机制。

“双高普九”双高评估细则(中学)


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面积。
0.1
生物各室及生物园地达标不扣分,有一室或生物园地不达标 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0.1
物理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 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三 办学 条件
37
统计
0.5 (1)学校校本培训资料,无培训资料扣0.5分。 0.5 (2)计划、总结、制度纪实、实施情况。缺一扣0.1分。
查阅材料
自评 市级 省级 失分 扣分 扣分
f教师拥有研究 专题的比例
1 教师拥有研究专题的比例50%。
1
教师参与研究专题的比例,达标率≧50%不扣分;50%﹥达标 率≧45%,扣0.3分;45%﹥达标率≧40%,扣0.5分;达标率﹤ 40%,扣1分。
0.1 化学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1分。
现场查看
0.1
生物各室及生物园地达标不扣分,有一室或生物园地不达标 扣0.1分。
0.1
物理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 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查阅学校建筑档案、
0.1
化学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 班额,计算生均使用
查专任教师学历证书 或复印件及有关情况 统计

师资 34
水平
a专任教师胜任
率85%以上 5
教学 10
能力
b所有专任教师
计算机合格证
省级标准100%
5 专任教师胜任率。 5 专任教师计算机合格证。
查中学专任教师考核
材料
5
胜任率≧85%不扣分;85%﹥胜任率≧84%,扣1.5分;84%﹥ 查中学教师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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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专业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双高普九”办学条件项目验收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布局合理,做到学生就近入学,学校规模容量满足需要(城乡分别核查)。

初中班生额控制在50人左右;小学班生额控制在45人左右;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单独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含校内教工成套住宅面积),小学达5㎡以上,中学达8㎡以上。

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校舍房产证齐全。

3.建立健全校舍定期查勘、维修、改造制度,全面消除C、D级危房。

4.中小学配套设施齐全,并符合安全规范;校园环境做到绿化、美化、净化。

5.分期分批改造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对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未达标,校舍建筑不合规范要求的学校应做出改造规划,每年改造10%—30%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校舍。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食堂、宿舍符合建设标准(小学生均居住面积2.4㎡,初中生均居住面积2.7㎡)。

6.制定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发展升级规划,实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符合部颁标准(教育部教基[2006]16号),城区中小学、农村中学和中心小学达省颁Ⅰ类标准,农村完小达省颁Ⅱ类以上标准。

7.图书馆(室)设施、图书资料达省颁标准(闽教基[2005]31号)。

中学生均图书20册以上,小学生均图书15册以上;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电子阅览室,配备一定数量的电子读物和教学软件;每个县(市、区)中小学至少各有2所省级示范图书馆。

8.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现农村中小学三种建设模式的全面覆盖,即农村小学教学点按模式一建立教学光盘播放点,农村小学按模式二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初中按模式三建计算机教室(闽教基(2005)83号)。

初中计算机机生比达1:15以上,小学计算机机生比达1:20以上(城乡分别核查)。

中学、城区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配有多媒体教室。

9.教学仪器、实验设施、图书馆(室)、功能教室配备及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施有专职或稳定的兼职管理人员,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得到充分利用,有使用和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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