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用方案
压力容器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是指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性能,防止潜在的危险情况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压力容器的所有者或经营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检验,并向有关部门申报检验情况。
具体的申报定期检验制度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验时间间隔: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时间间隔一般根据容器的类型、使用环境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相对较长,小型压力容器和常用容器的检验周期相对较短。
2. 检验项目和方法:定期检验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检测、压力测试、安全阀校验等内容。
具体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可能根据不同类型的压力容器而有所差异。
3. 检验报告和证书:定期检验完成后,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检验报告和证书。
这些文件记录了压力容器的检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后续处理和监管:如果在定期检验中发现了问题,所有者或经营者需要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有关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监管和处理。
总之,压力容器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是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所有者或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
验,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这样才能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性能。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方案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方案根据用户的申请,我们对出厂编号为XXX 的X 台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验。
并制定此检验方案。
图为检验的一般程序一:确定检验日期。
待定二:全面检验前,通知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准备好受检压力容器的相关资料及运行、维修等记录。
(二)、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件,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三)、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有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四)、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五)、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害气体。
(六)、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七)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此项不做)(八)全面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九)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使用单位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后,我们到达检验现场准备检验。
三:领取检验通知并领取检验设备检验设备:(一):测厚仪(二):磁粉机(三):渗透剂(四):常规检验工具箱等(五):安全帽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验时,应当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
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四:检验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4、GB 150—2011 《压力容器》5、NB-T47013-201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6、本所《质量手册》等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五: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一)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用检验方案

一般压力容器检验方案编制:日期:审批:日期:说明:1. 容器检验项目及要求在本次检验进行的项目的□中打√,没有的打×在用球罐检验方案方案编号:资料审查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及历次检验资料,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操作人员上岗持证,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
说明:1. 容器检验项目及要求在本次检验进行的项目的□中打√,没有的打×山东省尿素合成塔通用检验方案1 总则尿素合成塔是尿素化肥生产企业中的核心装置。
容器操作温度和操作压力较高、介质腐蚀性强。
运行中会产生气孔、裂纹、CO2气蚀、硫腐蚀、氯离子腐蚀,操作条件较为苛刻。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全面有效地开展尿素合成塔的检验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将尿素合成塔的检验分为全面检验和综合分析检验。
全面检验的周期为1 年,综合分析检验的周期为3年。
使用周期超过20年的综合分析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本方案规定了尿素合成塔全面检验和综合分析检验的内容和方法,是尿素合成塔检验的作业指导性文件。
在检验过程中检验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
2 设备基本情况尿素合成塔系多层包扎高压容器,塔壁由多层层板材构成,由内向外分成两部分,内层为耐腐蚀衬里板,由单层超低碳不锈钢板构成,材料一般为316L;外层由盲层板(单层)、内筒板(单层)和层板(多层)构成,材料一般分别为16MnR 和15MnVR。
根据塔体内径的不同,塔壁总厚度可达100多毫米。
每层层板的纵焊缝呈一定角度相互错开。
塔体一般由每筒节环焊缝连接而成,环焊缝开双U型坡口,坡口面由手工堆焊层覆盖,厚度约为2~3mm。
以下为某型号尿素合成塔的典型结构参数:2.1 设备主要结构塔结构型式:多层内衬式高压容器塔内径:Φ1400mm塔高:26690mm3塔容积:37.5m外筒:多层包扎(17 层层板十l层盲层板,17×6十6=108mm),共10个筒节组成。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
是指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在运行期间的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压力容器需要定期进行检验,以评估其结构完整性、材料状况、焊接质量、安全附件的可靠性和安全装置的工作状态等,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非破坏性检测、压力试验、泄漏试验等。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验周期:规定压力容器每隔一段时间需要进行检验,例如1年、2年、5年等。
2. 检验内容和方法:明确了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非破坏性检测、压力试验、泄漏试验等。
3. 报告要求:规定了检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例如包括压力容器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以及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的处理意见等。
4. 报告保存期限:规定了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以备日后追溯和查阅。
5. 处理措施:对于检验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时限,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通过建立和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压力容器在运行期间的安全性能,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工人和环境的安全。
压力容器申报定期检验制度[1]
![压力容器申报定期检验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0be11763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b6.png)
压力容器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压力容器是企业常用的设备之一,其在生产过程中承受着高压力和高温等严酷的工况,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和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削减事故风险,本制度旨在建立压力容器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确保压力容器经过规范的检验来对其性能进行评估,适时发觉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压力容器的申报定期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储罐、管道、容器等。
三、管理标准1. 压力容器申报1.1 每个压力容器都应当在投入使用前经过申报,包括容器基本信息、使用场所、使用环境、操作人员等。
1.2 压力容器申报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经企业法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1.3 申报表格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容器名称、型号、制造商、容积、使用压力、设备编号、使用场所、操作人员等。
2. 定期检验2.1 全部压力容器应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2.2 定期检验周期依据压力容器的种类和使用条件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
2.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定期检验工作,包括与检验机构的联络、时间布置、检测方案的拟定等。
2.4 定期检验应涵盖压力容器的整体检查、内部检查、材料性能检测等内容。
3. 检验结果处理3.1 定期检验结束后,设备管理部门应适时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
3.2 若检验结果合格,将压力容器复查合格标志粘贴于相关位置,并更新相关记录。
3.3 若检验结果存在不合格项,应立刻停止使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理或更换。
3.4 修理后的压力容器需进行再次检验,并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四、考核标准考核标准的订立旨在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并促使相关人员履行各自的职责。
1. 设备管理部门考核标准1.1 定期检验工作的组织和布置情况。
1.2 定期检验结果的评估和处理情况。
1.3 定期检验的记录和文件管理情况。
2. 检验机构考核标准2.1 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和精准性。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3年1月16日前言2009 年11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的任务书。
2010 年1 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定检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并且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0 年 5月,工作组在合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定检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6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31 号文征求意见。
2010 年10 月,工作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定检规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010 年11 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3 年1 月16 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协调一致;根据5 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应的内容,新增加附件E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按国家质检总局及信息化工作要求,统一检验结论及结论报告内容;理清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的义务;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义务与分工;在考虑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损伤模式、失效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为新检验检测技术、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理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方便企业,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应标准协调一致,为在用设备检验标准的制定留出接口。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3篇)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压力容器是一类特种设备,为了保证其安全性能,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程序,包括检验的时间、方法、要求等。
下面是一般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内容:1. 检验周期: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一般来说,高压容器的检验周期为1年,中压容器为2年,低压容器为3年。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根据其特性和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为2-5年。
2.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检验、尺寸测量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表面和附件是否有损坏、腐蚀、渗漏等问题;材料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尺寸测量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安全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结构是否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和工作环境条件。
3.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检验内容,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查、尺寸测量、材料性能检验、破坏性检测、无损检测等。
4. 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常用的标准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规范》等。
5. 检验报告:定期检验完成后,需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检验单位的名称、检验日期、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
总之,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工作正常,人们在使用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2)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其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根据相关法规,不同类型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有不同的定期检验周期和检验内容。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查: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是否有明显的变形、裂纹、腐蚀等缺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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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001/1金属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用方案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月日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001/1目录一、总则 (1)二、检验程序 (1)三、检验依据 (1)四、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2)4.技术准备 (5)五、检验工作安全要求 (5)六、检验实施 (5)七、缺陷及问题处理 (9)八、检验结果汇总 (10)九、安全状况分析与评定 (11)十、出具检验报告 (12)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001/1一、总则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全面有效地开展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状况、损伤模式及失效模式,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由XXXXXXXXXXXX制定,经过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规定了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内容和方法,是该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作业指导性文件。
在检验实施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方案进行检验工作。
二、检验程序图1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三、检验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法》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20155、压力容器的相关制造标准16、该台容器出厂资料及以往检验报告四、检验前的准备工作1.资料审查检验前,检验人员一般需要审查以下资料:(1)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制造(含现场组焊)资料,包括制造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竣工图等,以及监检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3)压力容器安装竣工资料;(4)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改造、重大修理监检证书;(5)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6)检验、检查资料,包括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告。
本条第(1)项至第(4)项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审查,以后的检验视需要(如发生移装、改造及重大修理等)进行审查。
资料审查发现使用单位未按照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以及发生使用单位变更、更名使压力容器的现时状况与《使用登记表》内容不符,而未按照要求办理变更的,检验机构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报告。
2.现场条件使用单位和相关的辅助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
下表中打“√”的项目是本次检验实施前,现场至少应该具备的条件,使用单位和相关的辅助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准备,待检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代表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实施检验。
2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001/13.人员与仪器设备(1)人员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检验工作量的要求。
其中,参与无损检测的人员应具有MT-II、PT-II、RT-II、UT-II及以上资格,评定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压力容器检验师。
检验实施前,检验人员要熟悉检验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参加本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人员名单及持证项目见下表:3(2)仪器设备检验用的设备、仪器和测量工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且能够保证测量结果的真实准确。
4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001/14.技术准备(1)可能产生的损伤模式:,原因为(2)本次检验重点部位为:(3)经资料审查及现场确认,计算而知此设备A、B类焊缝总长约mm,C类焊缝约 mm,D类焊缝约 mm,由此确定本次定期检验的探伤比例及长度,其中A类焊缝 mm,B类焊缝mm,C类焊缝 mm,D类焊缝 mm。
五、检验工作安全要求1、检验人员进入现场前要接受安全教育工作,并严格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压力容器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2、进入现场的检验人员要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手套、防毒面具(口罩)等;3、协调好本单位检验人员之间以及同其他单位施工人员之间的工作,防止交叉作业;4、检验人员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5、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和维护保养等相关人员应当到场协助检验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负责安全监护,并且设置可靠的联络方式。
六、检验实施(一)宏观检验宏观检验的重点:压力容器本体结构、几何尺寸、表面情况(如裂纹、腐蚀、泄漏、变形),以及焊缝、隔热层、衬里等。
1、检验方法:目视方法,必要时利用放大镜、直尺、焊缝检测尺、内径测量尺、便携式视频内窥镜等辅助工具。
2、检验内容5a.表面油漆、各种标记及铭牌是否完好。
b.检查容器的实际结构与图纸标注是否一致,包括封头型式,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开孔位置及补强,纵(环)焊缝的布置及型式,支承或者支座的型式与布置,排放(疏水、排污)装置的设置等。
c.检查容器同断面最大与最小直径、封头凹凸量。
测量纵、环焊缝的错边量、棱角度及焊缝余高,观察焊缝是否低于母材。
检查焊缝是否有咬边。
检查直立容器的铅垂度。
d.检查容器的内外表面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有无裂纹、变形、泄漏等缺陷。
检查内外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
检查紧固螺栓腐蚀情况,察看是否有表面裂纹。
检查容器支座、基础是否有下沉、倾斜、开裂。
对容器怀疑部位用砂纸打磨,并用放大镜作进一步观察,必要时可利用无损检测或其他手段进行检测。
缺陷部位应图示记录其位置尺寸。
e.对检漏孔结构有怀疑时,拆除检漏孔外防护板,利用内窥镜检查检漏孔结构与图纸是否一致,检查检漏孔是否存在裂纹。
调查检漏孔在使用过程中是否通畅。
f.检查保温层是否有破损、脱落。
检查衬里是否有穿透性腐蚀、裂纹、凹陷。
检查堆焊层的龟裂、剥离和脱落情况。
g.检查已拆下的安全附件、密封件有无裂纹、损坏和变形。
(二)壁厚测定1、测厚方法:采用超声测厚法。
2、测量仪器:超声波测厚仪(型号)。
3、测量部位及数量:测点位置应有代表性,有足够的测点数。
测定后标图记录,对异常测厚点做详细标记。
4、重点测厚位置:①液位经常波动部位;②物料进口、流动转向、截面突变等易受腐蚀、冲蚀的部位;③制造工艺减薄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及磨损的部位;④接管部位;⑤宏观检验发现的可疑部位。
5、壁厚测定时,如果发现母材存在分层缺陷,应当增加测厚点或者采用超声检测,查明分层分布情况以及与母材表面的倾斜度,同时作图记录。
(三)表面缺陷检测6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001/11、重点检测部位:应力集中部位、变形部位、宏观检验发现裂纹的部位,异种钢焊接接头、T型接头、接管角接接头、其他有怀疑的焊接接头,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和易产生裂纹部位;对焊接裂纹敏感的材料,注意检验可能出现的延迟裂纹。
2、检测比例:对于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存在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的压力容器、有再热裂纹倾向的压力容器、Cr-Mo钢制压力容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按照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首次定期检验的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6MPa的第III类压力容器,检测长度不少于对接焊缝长度的20%。
3、检测原则: ①铁磁性材料制压力容器的表面检测应当优先采用磁粉检测;②检测中发现裂纹时,应当扩大表面无损检测的比例或者区域,以便发现可能存在的其他缺陷;③如果无法在内表面进行检测,可以在外表面采用其他方法对内表面进行检测。
4、检测方法:(a)磁粉检测①执行标准:NB/T47013.4–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②探伤设备:单(交叉)磁轭磁粉探伤机(型号)。
③被检表面要求:被检测部位应清洁、干燥并露出金属光泽,不能有油脂及其他粘附磁粉的物质。
④记录、评定与报告按照NB/T47013.4-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等相关标准执行。
(b)渗透检测①检测部位:。
②执行标准:NB/T47013.5–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③探伤设备:着色渗透探伤剂(IIC-d法)。
④被检表面要求:温度为5~50℃,表面状况达到NB/T47013.5–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要求。
⑤记录、评定与报告按照NB/T47013.5-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等相关标准执行。
(四)埋藏缺陷检测(必要时)检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人员应采用超声检测方法进行埋藏缺陷的抽查,比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必要时可以用 NB/T 47013 中的声发射检测方法判断缺陷的活动性:1.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2.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测的部位;3.错边量和棱角度超过相应制造标准要求的焊缝部位;4.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5.承受交变载荷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6.使用单位要求或者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已进行过埋藏缺陷检测的,使用过程中如果无异常情况,可以不再进行检测。
(五)安全附件检查1、安全阀,检验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2、爆破片装置,检验是否按期更换(参照标准GB567-2012爆破片安全装置);3、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连锁装置,检验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技术要求。
4、其他安全附件、仪表及部件的检验(符合TSG21-2016等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六)耐压试验定期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的试验参数[试验压力、温度等以本次定期检验确定的允许(监控)使用参数为基础计算]、准备工作、安全防护、试验介质、试验过程、合格要求等按照TSG21-2016的相关规定执行。
耐压试验由使用单位负责实施,检验机构负责检验。
耐压试验的目的是验证其强度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以及在非正常操作条件下短时超压是否安全。
(七)泄漏试验对于介质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者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泄漏试验。
泄漏试验包括气密性试验和氨、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001/1卤素、氦检漏试验。
试验方法的选择,按照压力容器设计图样的要求执行。
泄漏试验由使用单位负责实施,检验机构负责检验。
泄漏试验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为本次定期检验确定的允许(监控)使用压力,其准备工作、安全防护、试验温度、试验介质、试验过程、合格要求等按照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本次定期检验需要进行气压试验,则气密性试验可以和气压试验合并进行;对大型成套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可以用系统密封试验代替气密性试验;(2)氨、卤素、氦检漏试验,按照设计图样或者相应试验标准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