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专利收费减缓办法【2019】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9】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8.06•【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施行日期】2024.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二、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
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三、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缴纳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单独指定费,可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有关规定进行减缴。
四、通过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请求进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权利转移的,按一件变更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
五、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附件2的注释部分修订为“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收费减免政策

一、收费减免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其中减轻企业缴费等非税负担是一个重要方面。
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
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
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费措施。
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
2015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
2016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务院决定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扩大三项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并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
为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列为全年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
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政府累计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其中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69%、政府性基金减少30%。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政策内容(一)可减缴的收费项目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4.复审费(二)申请资格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减缴额度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70%。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四)减缴限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五)减缴材料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针对新成立的企业,没有上年度申报表的,提供能体现企业成立日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公司专利收费减缴流程

公司专利收费减缴流程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专利成为了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专利收费也成为了企业的一项重要开支。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对专利收费进行了一系列的减缴政策,使得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专利资源。
下面将以公司专利收费减缴流程为题,向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公司在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进行专利费用的预算和规划。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专利的重要性,制定专利投入的预算,确定能够承担的费用范围。
预算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专利的申请费、授权费、年费等各项费用,并且要结合专利的商业价值和预期收益进行综合考虑。
公司在申请专利时,可以选择合适的减缴政策。
国家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专利提供了不同的减缴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政策。
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国家可以提供高额的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此外,国家还对一些特定领域的专利提供了减缴优惠政策,如环保、节能等领域的专利费用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
然后,公司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减缴申请。
在申请减缴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如企业的注册证书、专利授权书、专利使用证明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填写减缴申请表格,详细说明减缴的理由和依据。
申请材料的准备需要仔细、全面,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公司需要与专利局进行沟通和协商。
在减缴申请提交之后,专利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关调查和核实。
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积极与专利局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提供相关补充材料和解释说明。
通过双方的努力和协商,最终确定减缴的费用和期限。
公司专利收费减缴流程包括预算规划、政策选择、申请提交和沟通协商等环节。
企业在进行专利收费减缴时,需要全面考虑自身情况、合理规划预算,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沟通。
通过有效的专利收费减缴,企业可以减轻负担,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自身的知识产权。
大连专利费用减缴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连专利费⽤减缴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在申请专利费⽤减免业务的时候,应该由申请⼈本⼈代好申请书等材料向知识产权保护中⼼申请办理,然后就会在规定时间之内拿到减少的那部分费⽤,在⼤连专利费⽤减缴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呢,店铺⼩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家做参考。
⼀、⼤连专利费⽤减缴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 加盖公章的法⼈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利性科研机构)1份2. 所在单位出具的上⼀年度收⼊证明,⽆固定⼯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个⼈)(原件) 1份3. 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原件) 1份4. 备案⼈⾝份证明(个⼈提交⾝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交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连专利费⽤减缴备案办理条件(⼀)上年度⽉均收⼊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或者共有专利权⼈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三、⼤连专利费⽤减缴备案办理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第三条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上年度⽉均收⼊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或者共有专利权⼈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连专利费⽤减缴备案⼀定要向知识产权保护中⼼申请,因为其他部门⽬前没有这个权限,在办理过程中要带好的材料,包括了加盖公章的法⼈证书复印件和单位的上⼀年度收⼊证明等材料,如果还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到店铺做法律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44号——关于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44号——关于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7.06.16•【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44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二四四号关于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收费标准公告如下: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一、专利收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一)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观设计专利500(二)申请附加费1.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150 收2.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从第301页起每页加收100(三)公告、公布印刷费50(四)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五)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2500(六)复审费1.发明专利10002.实用新型专利3003.外观设计专利300(七)专利登记费1.发明专利2002.实用新型专利1503.外观设计专利150 (八)年费1.发明专利1-3年(每年)900 4-6年(每年)1200 7-9年(每年)2000 10-12年(每年)4000 13-15年(每年)6000 16-20年(每年)8000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3年(每年)600 4-5年(每年)900 6-8年(每年)1200 9-10年(每年)2000(九)年费滞纳金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十)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十一)延长期限请求费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2.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十二)著录事项变更费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50变更(十三)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1.实用新型专利24002.外观设计专利2400(十四)无效宣告请求费1.发明专利权3000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十五)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30份)注: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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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看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申请减缴的相关专利收费及其申请专利收费减缴需要满足的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专利收费减缴: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70%。
凡是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4.2万元)的个人,或者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四项专利收费。
单位和个人的专利费用减缴比例统一为85%。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人(含)以上的,其专利费用减缴比例为70%。
电商申诉没依据,拿不到政策补贴扶持,产品被山寨后五竞争力。
如果未登记专利权就会遇到这些问题,想要避免这些问题就需要申请专利。
在电商平台产品抄袭的侵权投诉中就可以提供专利证书了,在工业设计、3D打印等创新行业就可以申请专利补助,产品被山寨也不怕,有利地让产品成为市场卖店,且能拒绝同行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