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管理工作,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等。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保障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教师应当秉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完成教学任务。
第五条学校教师应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保持学习热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考核第六条学校教师招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地选拔合适的教师人选。
第七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和教学经验,符合招聘条件。
第八条学校教师应当参加学校定期的教师考核,包括教学评估、学生评价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考核合格的教师将得到相应的奖励,不合格的教师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职称评审、晋升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申报职称。
第三章教师管理与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岗位职责、考勤制度、奖惩机制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专业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交流、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优、评先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争创一流。
第四章教师责任与权利保障第十五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认真备课、认真授课,不得迟到早退、草率了事。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课程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上课时间,确保教学进程顺利。
第十七条教师在与学生家长交流时应当尊重家长意见,及时回应家长疑问,积极沟通合作。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教育设施,保障教师的教学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教师工作和生活安全。
第五章教师纪律与惩罚第二十条学校教师应当保持教书育人的职业信念,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第三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学生为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出勤与考勤第四条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教师因病、事假离校,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代课费。
第七条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教师考勤由学校考勤部门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考勤汇总,并向教师本人及相关部门反馈。
第三章教学工作第九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守教育岗位,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关爱学生,做到教书育人。
第十六条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形象。
第十七条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八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一)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二)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争光的;(三)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的;(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三)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篇1一、上课期间,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早自习上课铃响1分钟后不到学校视为迟到,5分钟不到校为缺席;上课铃响,教师提前作好准备,马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一分钟未进教室视为迟到,三分钟不进教室为缺席。
(一次缺席,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一次迟到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二、教师在课堂上应充分利用40分钟时间,不离岗,不提前下课,若离岗两分钟或是提前一分钟下课视为早退。
(一次早退,绩效工资中扣除15元。
)坚决禁止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无故退堂缺课或不上课而造成的群众不满者,如有违犯者在全区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课堂教学要按计划进行,备课认真,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学校将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采取听不打招呼课的方式进行,一经发现不备课或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照本宣科3次者,计入教学事故之中,视本学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四、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严格按照学区2013年9月11日全乡教师大会上对于作业的要求批改,并且批改要规范,教师一律用红笔认真批改,不得敷衍塞责。
学区对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是抽查,若发现不按要求批改者,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甚至不批改作业者或更为严重者作书面说明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五、对学校全体会议或是安排的临时性活动,要认真对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
若拒不参与者,视为缺席一次扣年终考核一分。
六、教职工上班时间有事或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凭假条,3天以内本学校校长请,一周内有学区请,超过一周者由学区报上级部门批准,不然以矿工论处;坚决禁止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或不健康视频,更不允许喝酒打牌或高声喧哗,不允许女教师织十字绣或其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被窝里睡觉。
中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编制内教师、合同制教师及临时聘用教师。
第三条教师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公正公平,奖惩分明;3. 激励与约束并重;4. 教师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相结合。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职业道德;2. 认真备课、授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全面发展;4.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5.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整体性原则:关注学生整体发展,注重学科之间的联系;2. 教育性原则: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3.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结合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4. 启发性原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5. 因材施教原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6. 循序渐进原则: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逐步提高教学难度;7. 巩固性原则:加强课堂练习,巩固所学知识;8. 直观性原则: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三章教师考核第六条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学期考核和教学竞赛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质量:根据学生成绩、教学评价等综合评定;2. 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备课、授课、辅导、考核等方面;3. 教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4. 教学改革与科研: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5.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团结协作。
第八条学期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进度与质量: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2. 学生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3. 教师自评:教师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学校对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师招聘与管理1.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招聘计划,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教师。
2. 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 学校对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教师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4. 学校对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制,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5.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三、教师培训与发展1. 学校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学术研究等活动,促进教师学术成长。
3. 学校对教师实施导师制度,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4. 学校设立教师发展基金,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
四、教师待遇与保障1.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为教师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 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3. 学校关心教师的生活,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关注教师身心健康。
4. 学校为教师提供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机会,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教师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2. 学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谈话、培训和调整。
3. 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教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师职责1.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力量,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教师应加强师德修养,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教师管理制度1. 教师工作纪律(1)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旷工。
(2)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整洁,按时上课、下课。
(3)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如需调整,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4)不得在校外兼职,不得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
2. 教师考勤制度(1)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升旗仪式、集体备课等。
(2)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教师请假期间,需安排代课教师,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2)教师需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3)教师需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教师培训与进修(1)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进修学习,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教师待遇与保障1. 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提供工资、福利待遇。
2. 学校将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3. 学校将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健康体检等服务。
五、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小学教师学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奖惩分明、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五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爱护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第六条教师应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七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教师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教师考核第九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条教师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教师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挂钩。
第四章教师培训第十二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研讨、教学比赛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章教师请假第十五条教师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十六条教师请假期间,应确保学生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第十七条教师请假期间,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六章教师奖惩第十八条学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师德师风不正的教师,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术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高等学校的全体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任教师、客座教授等。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三条教师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声誉,积极投身教育事业;2. 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4.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学科发展,促进学术创新;5. 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章教师权利第四条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2.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4.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5. 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为教师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机会,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学术交流等。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五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与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教师奖惩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纪律、学术道德等行为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七章教师退出机制第十一条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符合教师条件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依规予以调整或辞退。
第十二条教师退出机制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细则为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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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
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
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
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
2、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
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
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3、仪表端庄。
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
男教师不染发。
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4、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5、教师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请假须具备书面假条,病假须具备镇以上医院的证明。
代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天灾人祸除外)一律作为旷工。
6、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
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
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7、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8、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
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9、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
板书工整。
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10、及时布置作业。
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每周均要安排家
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
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
11、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
单元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
期中及期末考试参加学校统一考试。
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
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
12、各科都要提前两周(至少也要提前一周)结束新课,最后一两周作为期末总复习,但教师的教学进度不能过快。
13、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管理,不以旁观者姿态指责学校工作,不得拉帮结派。
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说。
教师之间要互相团结。
14、各班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学校结清账目。
学校如果临时收费或补收费用,班主任要按时按量收取。
班主任、科任教师一般不另收费,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的要先经校长同意,教师另收费跟必须跟学生结帐。
15、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6、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班主任要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和偶发事件的处理。
培养班级正确的舆论环境,经常与学生个别谈话,定期召开班委会。
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同时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评定学生操行。
17、班主任要督促学生搞好大小扫除和个人卫生。
教室每天打扫,保持地面、桌面、门窗干净,墙面无乱画痕迹、屋顶无蜘蛛网。
清洁区每周定期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草,垃圾要倒到指定的地方,不能乱倒,班主任还要对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18、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微机、桌凳等设备设施,不准在上面写字、画图、雕刻等,更不能损坏。
学校平时和期末对各班桌凳等物品进行检查,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各班赔偿的金额。
19、教师下课要监督学生不出学校范围,不搞激烈和危险的活动。
课间操要督促学生认真做广播体操。
20、教师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制意识,依靠群众和学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要经常检查易出事故的设备设施,特别是危房、用电线路,消除隐患。
维护学校的财产,对学校财产的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
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学生不做激烈的活动,不搞危险的游戏,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
教师一般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搞活动,属特殊情况的也须经校长批准。
21、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吸烟、喝酒;(2)旷课、夜不归宿;(3)携带管制刀具及较危险的刀具;(4)打架、斗殴;(5)组织或参加不良行为团体;(6)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7)偷窃、故意毁坏财物;(8)参与赌博;(9)观看色情、淫秽的音乐制品,进入学生不宜进入的歌舞厅、游戏厅等;(10)受到坏人的教唆、胁迫、引诱。
教师如发现学生有上核对述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学校共同教育学生。
22、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活动中贯彻思想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因材施教。
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优秀生和特长生,主动热情的帮助后进生,不歧视差生。
23、学校加强教师的教学效果管理。
教学效果主要看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
蓝田县城关中学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