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教学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教学部门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教学部门的全体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效果,满足学员需求。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四条教师选聘1. 教师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选拔具备相应资质和教学经验的教师。
2.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教师考核1. 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和奖惩的依据。
2. 年度考核包括师德表现、教学成果、学员满意度等方面;教学能力考核包括教学设计、课堂组织、教学方法等方面。
第六条教师培训1. 教师应定期参加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师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课程设计、信息技术应用等。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计划1. 教学计划应根据学员需求、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制定,明确教学进度、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2. 教学计划应报教学主管审批,并经教学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教学实施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2. 教师应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激发学员学习兴趣,提高学员参与度。
第九条教学评价1. 教学评价应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学员评价、同行评价、教师自评等。
2. 教学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学改进的依据,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第四章教学设施与资源管理第十条教学设施1. 教学设施应满足教学需求,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教学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一条教学资源1. 教学资源应丰富多样,满足不同层次学员的需求。
2. 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辅助材料、网络资源等。
第五章奖惩与激励第十二条教师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培训机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机构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所有任课教师、学生及工作人员。
三、教学计划与教材1.任课教师应根据培训机构培养目标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进程、教学目标等。
2.教材选用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的原则,选用符合课程标准、质量合格的教材。
3.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自编或选用辅助教材,但需报经培训机构批准。
四、课堂教学1.任课教师应按时到岗,提前备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3.课堂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1)因材施教,关注个体差异;(2)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3)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4)合理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4.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五、教学评价1.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评价体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价。
2.教学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
3.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开展教学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认真分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六、教学纪律1.任课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不得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3.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
七、奖惩措施1.对教学成绩优异、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的任课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教学纪律、教学质量低下的任课教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机构学校管理制度规定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保障培训机构正常、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培训机构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设立校长(或负责人)一职,全面负责培训机构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进度。
第八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并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第九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制定,经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教案,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建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信息、学习情况等。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加强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后勤保障第十九条建立后勤保障制度,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环境等满足教学需求。
第二十条定期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校长(或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章撤销与修改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需撤销或修改,须经过培训机构董事会或校长(或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培训是指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技术手段,让受训者达到预期的水平提高目标,提升战斗力,个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训练都称之为培训!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借鉴参考。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篇1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
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
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
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
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培训机构上课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上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上课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机构开设的培训课程。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为本制度的监督和实施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
第五条关于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须由学校教务处提出,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第七条学生对学校教师的各项教学活动有监督权力,有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创造积极的学习氛围。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一条学校课程以教案为基础,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设计的教学大纲和教案进行教学。
第三条课程内容应当紧扣教学大纲和学生学习进度,不得随意空耽误课程内容。
第四条教师须提前备课,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学校课程设置应当具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能够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当不断完善课程,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学校教师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培训。
第三章教学方式管理第一条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第二条教师应当积极探索和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第三条教师应当在课堂教学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第四条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参与课堂互动,注重学生思维能力和创造力的培养。
第五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和监督教师的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方式。
第四章课堂管理第一条教师应当保证课堂教学秩序良好,不得有迟到、早退、私自离座等现象。
第二条教师应当准时开始上课,不得随意取消或延迟上课时间。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听从教师的教学安排。
第四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五条学生应当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积极回答问题,提问解疑。
第六条教师应当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及时的评价和反馈,及时纠正错误。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学生守则

一、引言为了维护培训机构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能够在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特制定本学生守则。
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学生守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服从培训机构的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爱集体,共同维护培训机构荣誉。
3. 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报告。
4. 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 保持教室整洁,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设施设备。
不得在教室、走廊、洗手间等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
6. 着装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首饰、染发、烫发。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染指甲。
7.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休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不沉迷网络游戏、电子设备等,合理安排课余时间。
8. 诚信考试,不作弊。
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 主动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拓宽知识面,提高实践能力。
10. 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传播不良信息,不参与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
11.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2.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确保自身安全。
13.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校。
如有特殊情况需离校,须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报告。
14. 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15. 遵守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培训机构形象。
三、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守则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对严重违反本守则的学生,将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结语本学生守则是培训机构全体学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共同为培训机构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学习环境。
培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培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教育机构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培训教育机构。
第三条教学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教学过程规范、教学效果良好,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合理期望。
第四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职责。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五条培训教育机构应根据国家教育标准和行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第六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应体现素质教育要求,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兼顾知识、能力、品格的培养。
第七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应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变化。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八条培训教育机构应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九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加强教师培训和研修,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一条培训教育机构应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教学过程管理第十二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认真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第十四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建立学生评价制度,收集学生对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五章教学质量评估与改进第十六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全面分析教学活动的成效和不足。
第十七条培训教育机构应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奖惩制度,对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教学质量不达标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3篇)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培训学校的管理,确保培训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高效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培训学校的师生员工。
第三条培训学校应当依法行使其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工作。
第四条培训学校应当确保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设施齐备,教学环境良好,教学方法先进。
第五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培训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学生满意度调查。
第六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确保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行为教育和学业指导。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培训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条培训学校在执行本管理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师生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第二章师资力量建设第十一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招聘和评审制度,确保招聘的教师符合岗位要求和专业素养。
第十二条培训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持续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三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考核和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和晋升。
第十四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师交流和合作机制,促进教师之间的互动和学习。
第十五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分配制度,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自我评估和互评机制,促进教师的自我反思和专业成长。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培训学校应当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
第十八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九条培训学校应当制定教学大纲和教材,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二十条培训学校应当制定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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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计划是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实现教学目的纲领性文件,是教学实现计划管理、进度管理、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使培训实现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与学生作业等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大兴学校教研之风,经教务处研究及校长室批准,特制订此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教研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一、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依据教师所教学科属性,将相同、相近及相关联的学科教师组建成相应的教研组;
二、各教研组依据学科特点,至少每期培训期组织一次教师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进行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钻研教材,教学经验交流等,不断充电,以拓展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教研组依据课堂教学原则,拟定好本组教研课题,开展优质课评选,组织每年一至两次优秀教案展览或观摩课活动(指技能训练课),通过听、评、议,相互扬长补短,明确
自身课堂教学的追求目标;
四、在本校或与兄弟学校联系开展教师说、授课大赛和心得交流活动,请德高望重的专家作评委并予以现场点评指导;
五、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学生及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六、年终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
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教学常规制度
一、教材
(1)依据国家相关文件,尽力选用先国家、后地方所规定的统一教材;
(2)如相关教材过于专业深奥,在教学副校长的指导下,由教务处组织经验丰富具有动手能力的教师依据教学大纲要求自行编写校本教材,经省局或市局批准同意后,作为本校的教学依据。
二、教学计划
(1)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大纲,依据大纲制定相关专业教学计划。
(2)按国家要求制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
(3)全面安排、统筹兼顾相关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要求,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课时数。
(4)依据专业工种特点,征求既有理论、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技工、技师意见,合理确定不同专业工种的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课时,实施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并行统一考试。
(5)主动征求急需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单位意见,明确培训目标,要求及时、统筹安排,以稳定教学秩序。
三、单科授课计划(包括实验实训计划)
(1)科任教师结合教材内容,对照教学计划,合理分配各章各节的教学时间。
(2)科任教师的单科授课计划(含实验实训计划)一式三份,在开班前报教务处审批,一份存教务处以便督查,一份存入学校教学档案备用,一份由科任教师本人对照执行。
(3)培训班开班后,教务部门依据单科授课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教师教学实施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量化评分,作为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
四、教案
(1)教师应遵循超前撰写教案的原则,每个单元教案都应标明明确的教学时数;严禁先授课、后备课的积习,把教学低效益的课时尽力压缩为零。
(2)教务处随堂听课时,坚持听、看、评“一手清”的原则,即听完课便查看教案、接着评课,既强化了教学质量的管理,又强化了教学进度的管理。
(3)教师授课前,原则上要将教案报教研组长或教务处审批。
教师在同意授课后,要妥善保管教案,教案用过后,应送交教务处妥善保存。
(4)教务处审批教案时,对教师教案将同时进行量化评分,其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态度与工作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学生作业
(1)教师每授完一章一节的教学内容,都应结合教材内容为学员设置相应的作业或课后考题;
(2)学生作业不仅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样是加强教学进度检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
(3)要做好作业批改记录,要重视作业的及时讲评,要对
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
(4)教案同样要体现出教师对学员作业的评价及对自身教学不足之处的及时补救措施。
(5)典型学员的作业,特别是实践操作成果同样要注意保存,作为对下届学员实施激励的刺激物、催化剂。
第三章教师教学成果评价制度
一、每期培训课程结束,各学科科任教师必须举行一次教学心得或教学有感的交流活动,总结自身教学成功之处,找出自身存在的有关问题,相互取长补短,其交流内容应形成文字并存档。
二、在教务处组织下,每个季度组织教师对自身教学实效进行自我评估和相互测评,并结合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的评价意见,对业绩确实优秀的教师予以公开表扬并伴之以适当的奖励。
第四章教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教学副校长是教学质量的总责任人,应身先士卒,带头深入课堂一线听课,常年检查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情况。
二、教务处要定期召开教务会议,坚持以职业技能的主线及时对照教学计划检查各科教学进度,对教学过程中所发现的
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对策。
三、各培训班班主任定时搜集学员对培训班课程设置、老师授课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报告校长室,或利用业务学习时机,向教师及时反馈。
四、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围绕学生的建议和要求,组织教师不断研究、改进教学方法。
五、不择时期地组织培训学员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通过群众性练兵活动,全面推动学员动手能力的提高。
六、引领教师开展试卷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推动教师通过扬长补短,促进教学上台阶。
七、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培训班开班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学科教学大纲;培训中,适时了解教师对教学尺度的把握,结束后,主动征求企业以及已结业学员对学校培训内容及教学方面的意见,不断完善相关专业培训教学计划。
八、凡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可激励教师采取模块化教学方法,先从学员技能训练入手,让学员在实践中加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消化吸收,并通过校内职业技能展示,充分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定期与兄弟学校组织教学交流活动,为教师和学员搭建比武擂台,不断促进师生动手技能的提升。
十、激励教师对照考工考级要求,为学员结业前取得相关专业工种的技能证书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