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央企上市公司建立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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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上市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

国企上市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

国企上市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经济转型和市场化进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随着时代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国企上市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国企上市公司在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的关键要素和策略。

1. 制度建设的背景与重要性国企上市公司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是确保企业治理有效性和持续发展的基础。

制度建设的背景包括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投资者对公司治理透明度的需求。

建立健全的内部制度体系,有助于规范公司运作、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投资者信任度。

2. 内部制度体系的组成要素(1)治理结构与决策机制:国企上市公司应建立清晰的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分工和决策层级。

例如,设立有效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确保决策程序的透明与有效性。

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公司运营和财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2)信息披露与透明度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要求涵盖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准确评估公司的价值和风险。

(3)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应当符合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和审计标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4)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包括招聘、培训、激励和评价体系。

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和管理流程,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3. 内部制度建设的实施策略(1)法律法规合规性: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相符的内部制度,确保公司运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加强法律事务部门建设,及时跟踪相关法律变化和政策调整,为公司合规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2)持续改进与创新: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公司应不断优化现有制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提升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以应对市场竞争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要求

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要求

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要求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要求内控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实现公司目标,保护公司资产,提高经营效益以及合规经营的需求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它管理和监督公司内部各种活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内控的有效建设,有一些要求需要满足。

一、法律法规要求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合规性。

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内控制度,明确内部各项制度和规程,并定期进行落实和更新。

二、财务管理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政策、核算制度、财务报告编制程序等。

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并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三、风险控制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科学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制度、风险测量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

上市公司需要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公司在面对各种风险时能够有效应对。

四、内部审计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问题。

内部审计部门需要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汇报。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能够对公司内部各项活动进行全面审计。

五、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且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需要与信息披露制度相衔接,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

六、社会责任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在内控建设中要考虑到公司的社会责任。

上市公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职工权益、社会公益等方面的问题,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总之,上市公司内控建设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构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构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构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13•【字号】京国资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构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3〕13号)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市属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市国资委决定“全面启动、分批实施”,加快推进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工作,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十二五”末期,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工作安排(一)实施范围集团公司总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二级子企业及其他重要子企业。

(二)实施进度企业应分别于2014年及2015年6月底前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每年按照规定时间向市国资委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抄送本企业监事会。

具体分批情况及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集团公司总部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经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批准的内控体系实施工作方案。

三、具体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企业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机构或确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明确内部审计或其他部门负责内控评价;建立健全内控工作责任制,将内控建设与执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内控规范体系得到有效执行并不断完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02•【文号】国资发监督〔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21〕19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防范重大资金损失风险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体制机制近年来,一些中央企业集中出现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支付管理不规范、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个别基层单位甚至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资金内控管理严重缺失。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资金内控管理工作,以提升资金内控有效性为目标,以强化资金内控监督为抓手,以健全资金内控制度体系为保障,落实内控部门的资金内控监管责任、工作职责与权限,明确监管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构建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内控部门与业务、财务(资金)、审计等部门运转顺畅、有效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

二、切实加强资金内控制度建设各中央企业内控部门要在推动完善财务资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和经营规模,抓紧建立资金内控监管制度,明确资金内控监管工作原则和任务、职责权限和控制程序,细化资金内控在资金支出、审批联签、收支结算、银行账户、网银支付、票据管理、不相容岗位设置、上岗资质、定期轮岗、后续教育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触发条件和控制标准、缺陷认定标准,确保内控要求嵌入到资金活动全流程。

国有企业内控体系

国有企业内控体系

国有企业内控体系
国有企业内控体系是指国有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内控标准,建立和完善的一套规范其经营活动、控制风险和保障财务报告准确性的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内控目标:明确国有企业内控的目标,包括保障资产安全、推进经营活动合规、提高运营效率、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等。

2. 内控环境: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包括明确的内部控制文化、有效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变化的管理制度。

3.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的措施,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应对风险并保持稳健的经营。

4. 控制活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审批和授权制度、记录保管制度、财务制度、执行合同和经营决策的制度等,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5. 信息与沟通: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和沟通,保障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6. 监督与评价: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和评价机制,包括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自评等,对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国有企业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关于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型

关于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型

关于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型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转型的深入推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为了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率、风险控制和经济效益。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转型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路径探讨该议题。

一、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内部建立起来的一套控制制度和措施,旨在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提高经营效率、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内部控制不仅仅是一个管理体系,更是一种管理理念,它直接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和利益保障。

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可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至关重要。

二、内部控制在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中的作用
三、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路径
为了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尤为重要。

国有企业要建立起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

国有企业要强化内部控制的信息化建设,建设一套完整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的科学化程度。

国有企业要注重内部控制的培训和教育,在全员都参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中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中央企业内控工作重要文件解读及落地建议

中央企业内控工作重要文件解读及落地建议

中央企业内控工作重要文件解读及落地建议中央企业内控工作重要文件解读及落地建议冯萌博士宋志强王家兴一、截至2022年中央企业内控工作文件概览2019年10月19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全面启动中央企业内控建设相关工作。

之后三年,国资委接连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19〕44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0〕307 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1〕299号),以促进中央企业内控工作不断深入,文件要点归纳见下表1。

表1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相关文件要点归纳文件主要工作要求《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2019年10月19日发布)2019年作为启动中央企业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第一年,该文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明确整体工作方向:1. 明确管控职责。

企业应明确专门职能部门或机构统筹内控体系工作职责;落实各业务部门内控体系有效运行责任;企业审计部门要加强内控体系监督检查工作,准确揭示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

2. 完善管理制度。

梳理及完善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并在具体的业务制度中嵌入内控体系管理要求。

3. 加强在重点领域的日常管控。

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4. 明确提出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及权力制衡。

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内控体系管控要求,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实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岗位职责的分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0.19•【文号】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施行日期】2019.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各中央企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资委第1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资委2019年10月19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对中央企业强基固本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管控效能(一)优化内控体系。

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

进一步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通过“强监管、严问责”和加强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促使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集团管控。

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控体制机制,中央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是内控体系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涵盖各级子企业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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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2012年/5月/5日/第002版
要闻
国资委要求央企上市公司建立内控体系
记者郭玉志
继全面启动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后,国务院国资委再次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工作。

国资委日前在京召开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国资委要求无论是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还是上市公司,均要分类分步建设与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部中央企业建立起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进展情况,分类分步推进实施:已经建立起覆盖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企业,要抓好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上市公司已实施、但尚未实现集团全覆盖的企业,要总结推广上市公司经验,并全面推动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其他尚未启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企业,要加快启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同步规划,分步实施。

据了解,虽然当前中央企业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诸多成绩,但是中央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一些企业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方面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加之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管理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央企做强做优的瓶颈。

为此,3月下旬,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视频会议,提出从今年3月起,力争用两年时间,通过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加快推进中央企业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中央企业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

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局长沈莹表示,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原则,做好顶层设计与规划,注重部门协同与配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突出建设实施重点,切实抓好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同时,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日常监督检查,促进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改进与优化。

据悉,国资委已经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中央企业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将对外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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