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明细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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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上面,当然,这里的调整,有调减,也有调增。相对于调增项目而言,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收入类调整项目二、扣除类项目:这个是纳税调整的核心,对任何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除非你没有任何业务发生(即填报数据都为0),否则必存在调整。下面就这个项目的调整谈其中几个既常见又重要的指标。(一)、福利费支出:按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支出只能按全年实际工资、薪金发生总额的14%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增,并且也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依据同上,不超过2.5%,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三)、工会经费:扣除依据同上,不超过2%,超过部分,作纳税调增,并且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四)、业务招待费:按年度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营业(销售)收入(这里的收入指的是业务收入[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和税法上规定的视同销售收入之和,营业外收入不作为计算依据)的5‰比较,取两都中的小者,将实际发生和招待费与较小者比较后的差额填列,十有八九都有调增。(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营业(销售)收入15%为限额扣除,超过部分,可对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六)、捐赠支出:须符合捐赠规定的条件,以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限额扣除,超过部分,调增,且不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七)、利息支出:不能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过部分,调增,且不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以上列举几个常见的调整项目,实际中还有更多的调整明细。也有调减的情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是免税的项目,企业收到的时候是作纳税调减项来处理的,等等。而第三大类资产类项目的扣除则更严,,你会计上计提多少跌价准备、财产损失等都没有用,因为它们都要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批认可才行,这个程序更难走。上面提到的文件及表格,你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里面的“政策法规”栏里面找,也可以将年报A类表(查账征收类企业)下载来研究。其实从本质上来讲,税法这样规定,是基于确保税收收入的目的的,简单讲了,收入你不能少确认,而成本费用扣除等你不能多列支,纵然让你列支,税收法规也是有扣除限额的。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集中反映了企业核算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项目,所有的纳税人都必须填报本表。包括税法规定不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和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以及纳税人未在收入总额中反映的收入项目应在本表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其中,广告费支出、工资支出、折旧、摊销以及呆(坏)账准备金等通过附加明细表,详细地反映计算过程。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预售收入按预计利润率计算的当期毛利额也在本表填列。

本表的第1列“本期发生数”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第2列“税前扣除限额”填报根据税收规定标准本期税前应扣除的金额,税法规定不予税前扣除的,该行的扣除限额均为0;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等于“本期发生数”扣减“税前扣除限额”,“本期发生数”小于“税前扣除限额”的,“纳税调增金额”均为0。第3列41行“纳税调增金额”等于主表第14行。

主表与本表的关系:

主表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41行3列。

其他附表与本表的关系:

1行2列=附表十二10行1列。

1行3列=附表十二11行1列。

2行1列=附表十二6行2列。

2行2列=附表十二10行2列。

2行3列=附表十二11行2列。

3行1列==附表十二6行3列。

3行2列=附表十二10行3列。

3行3列=附表十二11行3列。

4行1列=附表十二6行4列。

4行2列=附表十二10行3列。

4行3列=附表十二11行4列。

7行3列=附表十三11列17行。

8行1列=附表十三2列17行。

8行2列=附表十三9列17行。

8行3列=附表十三10列17行。

9行1列=附表十一4行。

9行2列=附表十一8行。

9行3列=附表十一9行。

12行1列=附表三10列10行为负数时的绝对值。

12行2列=附表三补充资料20

14行1列=附表十四(1) 5行1列。

14行2列=附表十四(1) 5行2列。

14行3列=附表十四(1) 5行3列。

32行1列=附表十四(3) 29行1列。

32行2列=附表十四(3) 29行2列。

32行3列=附表十四(3) 29行3列。

二、填报要求

纳税人应根据处理与税法存在的差异进行分项,分析计算填列会计核算的实际发生额、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并据以填列纳税调整额。

1.工资薪金支出

(1)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的1列“本期发生数”,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所有工资薪金,包括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属于工资薪金的各项支出,金额等于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第6行1列。

(2)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的2列“税前扣除限额’认属于非工效挂钩的企业,按计税工资标准,本期核准的计税工资人数,以及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填列,金额等于附表十二,“非工效挂钩企业”的第9行1列。如果企业当年的实际发放数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以实际发放数确认为“本期税前扣除限额”。

属于工效挂钩的企业,依据有权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或按照职工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发放增长低于劳动生产荤增长(“两低于”)标准计算扣除的工资总额,以及当年的实际发放数分析填列,金额等于附表十二“工效挂钩企业”的第9行1列。如果企业当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简称提取数)未超过有权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或按“两低于”标准计算扣除的工资总额,以当年的实际发放数确认为“本期税前扣除限额”;如果企业当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超过有权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或按“两低于”标准计算扣除的工资总额,以有权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或按“两低于”标准计算扣除的工资总额确认为“本期税前扣除限额”。

(3)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的3列“纳税调增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超过“本期税前扣除限额”的差额。金额等于附表十二第10行1列。其中,属于工效挂钩的企业。其“纳税调增金额”的计算有两种情形,一是提取数未超过有权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或按“两低于”标准计算扣除的工资总额的,同时,当年的提取数未全部发放的,按提取数与实际发放数的差额确认为“本期的纳税调整额”,属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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