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业主方用)
业主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 为确保项目现场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提高项目质量和进度,保障业主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业主方委托的项目现场管理。
二、现场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项目现场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现场管理的全面工作。
2. 项目现场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组长:由业主方指定,负责项目现场管理的总体协调和决策。
(2)副组长:由业主方指定,协助组长工作,负责项目现场管理的日常协调和监督。
(3)成员:由业主方指定,负责项目现场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三、现场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
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 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7.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防滑、防尘、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 业主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四、现场管理责任1. 项目现场管理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2.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实施,确保按照规范、条例和业主方要求进行施工。
3. 业主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业主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业主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维护业主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机构1. 业主方应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管理部门应设立项目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不同职能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业主方应明确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程建设管理流程1. 业主方在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明确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潜在风险,制定项目建设方案。
2. 业主方应在招标阶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公正地选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 业主方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4. 业主方应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做好交底和验收工作,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1. 业主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订质量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 业主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文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业主方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 业主方应定期进行质量验收和评估,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1. 业主方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2. 业主方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规范,杜绝安全事故。
3. 业主方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
4. 业主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工程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业主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业主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方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业主方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业主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业主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供备查。
第七条业主方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八条业主方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和承包方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九条业主方的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
(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四)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与监管部门和承包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包括:(一)负责编制、修订、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培训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四)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
(五)负责与监管部门和承包方的协调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业主方应当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一)项目启动阶段,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二)工程施工前,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评估,签订安全管理合同。
(三)施工现场搭建阶段,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四)施工现场运行阶段,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业主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1 为确保项目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业主方管理的所有项目现场。
1.3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业主方要求制定。
二、组织架构2.1 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现场的管理工作。
2.2 项目管理委员会下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
2.3 各部门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工作,确保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施工现场管理3.1 施工现场布局3.1.1 施工现场布局应合理,符合施工要求,便于施工、监理、检验等工作。
3.1.2 施工现场布局应包括施工区域、材料堆场、办公区、生活区等。
3.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2.1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施工规范、条例。
3.2.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2.3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3.3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3.3.1 施工单位应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3.3.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扬尘、噪音、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工作。
3.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3.4.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3.4.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4.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材料、设备管理4.1 材料管理4.1.1 施工单位应选用合格的材料,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4.1.2 材料进场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3 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便于管理和使用。
4.2 设备管理4.2.1 施工单位应选用合格的施工设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4.2.2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2.3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防止事故发生。
五、施工进度管理5.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业主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业主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参与工程的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公开透明、持续改进。
第四条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组织、安全标准、培训、监督等手段,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科学、有序进行。
第二章工程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审核工程安全方案;2. 指导和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3. 组织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4. 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 及时纠正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七条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他们应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三章工程安全方案第八条工程安全方案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的重要文件。
其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目标;2. 工程的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3. 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4. 工程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5. 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要点。
第九条工程安全方案的编制由设计单位负责。
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方案进行实施,并报告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确保工程现场的道路、通道、生产设施等的安全和通畅,保障人员和材料的安全流通。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并建立安全考勤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工作记录。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业主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制度

业主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在工程项目中的管理职责,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业主在工程项目中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管等环节。
第三条业主在工程项目中拥有最终决策权和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业主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管理。
当委托他人管理时,业主仍需承担最终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相一致,如与法律法规有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业主应全面了解本制度内容,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管理责任。
第七条业主应做好相应的信息管理和记录工作,以备查阅。
第八条业主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等重要内容。
第九条业主应对下属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能。
第二章业主管理职责第十条业主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业主应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决策,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业主应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规定标准进行。
第十三条业主应妥善处理项目中的纠纷和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业主应参与工程项目的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合规。
第十五条业主应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
第三章项目管理人员职责第十七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勤勉工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流程,确保项目按照规定标准进行。
第十九条项目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业主进行项目管理,听取业主指挥和建议,及时处理问题。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人员应保护项目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协助业主处理项目中的难题和风险,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工程业主现场代表管理制度

工程业主现场代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业主现场代表的行为,保护业主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或监理的业主单位,业主现场代表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现场代表是业主单位委托的负责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维护业主利益。
第四条业主现场代表应当具备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
第五条业主现场代表应当严格执行业主单位的指令,维护业主利益,提升工程质量。
第六条业主现场代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如有违反,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业主现场代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准则,做到公正、客观、保密,不得泄露业主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业主现场代表应当及时向业主单位提出建议和问题,并参与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第九条业主现场代表应当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业主现场代表应当建立良好的工作团队,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业主现场代表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业主现场代表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业主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现场代表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了解施工进度和质量,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三条业主现场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业主现场代表有权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督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业主现场代表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业主现场代表有权向业主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和延期申请,经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十七条业主现场代表有权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八条业主现场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工程资料,保护业主单位的合法权益。
业主方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业主方建筑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目前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状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业主在进行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前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等。
第三条业主在进行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业主应当派遣专业人员负责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第五条业主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六条业主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七条业主应当保护工程的知识产权,严格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八条业主应当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工程前期管理第九条业主在确定开工前,应当对工程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准备,确保各方面的条件满足。
第十条业主应当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期和价格等相关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聘请专业人员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定工程施工范围和工艺要求。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对工程用地进行勘测和测绘,核实用地的合法性和规划要求,确保可以顺利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拨款手续,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财务保障。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计阶段管理第十七条业主应当聘请专业人员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明确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能力进行审查,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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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录一、总则 (3)二、编制目的 (3)三、编制依据 (3)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3)五、实施日期 (3)六、各参建单位职责与分工 (4)(一)参建单位的组织关系图 (4)(二)各参建单位职责分工 (4)七、管理制度 (11)(一)、施工图会审制度 (11)(二)、施工方案评审制度 (16)(三)、现场计量签证制度 (20)(四)、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22)(五)、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24)(六)、碰头会、周例会、专题会议制度 (27)(七)、文件管理制度 (30)(八)、计划管理制度 (31)(九)、质量管理制度 (34)(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36)(十一)、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39)(十二)、质量保修管理制度 (41)(十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管理奖罚 (45)(十四)工作考核制度 (53)附件1:工程变更通知单 (55)附件2:技术核定单 (57)附件3: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 (58)附件4:工程变更审批单 (59)附件5:项目合同支付审核表(一) (60)附件6:罚款单 (61)附件7: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意见表 (62)附件8:工程材料认价通知单 (63)附件9: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分类及责任表 (64)一、总则为明确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与分工,高效、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的行为,使工程建设全过程有章可循,建立“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监督制”的管理体系,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目的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工程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进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合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设计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造价咨询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
五、实施日期本管理制度从盖章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各参建单位职责与分工(一)参建单位的组织关系图(二)各参建单位职责分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责、权、利如下,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或所签订合同的内容不一致,则以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为准。
1、建设单位(业主)(1)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及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数据、资料。
(2)及时解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设计等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及时审批经审核后的付款申请、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变更、处罚决定等文件资料。
(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4)组织各方共同完成项目报建、设计方案论证、项目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相关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等工作,负责统一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
(5)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
负责审核项目各参建单位上报业主的文件、资料以及下发相关文件、资料,发布各项工作指令并监督各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
(6)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
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控制工程变更,组织设计及相关单位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对设计进度、设计深度、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7)依据施工、监理和造价合同分别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8)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中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9)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当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对外关系,处理各种投诉事项。
(10)督促、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全国、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的文明施工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11)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现场所有参建单位,监督、检查项目各参建单位对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对不满足计划要求、合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提出整改措施。
(12)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的单位提出处理措施或处罚。
2、施工总承包单位(1)负责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按业主、监理单位要求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现场相应事务。
1)负责各专业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
2)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的协调管理。
3)对业主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交付整个工程。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平面布置图等。
(3)测量定位和轴线控制、网桩的测设、高程控制的水准点的复测由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各专业进度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
并按照经业主审批的进度计划执行,编制和执行施工及试运行阶段的进度计划,对进度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5)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时参加业主、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碰头会、例会、专题会和协调会。
(6)协调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配合和满足现场施工的需求。
(7)负责协调各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妥善安排与专业分包单位交叉作业的进度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进场设备的现场堆放场地,以及合理的运输线路及工作面,处理好因交叉作业可能引起的成品保护问题,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8)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排除施工过程中遇到各种障碍。
总结和部署进度计划,落实关键工序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各专业施工交叉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进场和退场时间。
(9)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治安、保卫、保洁、消防,包括洞口的安全防护工作等;施工现场(含总平)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规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各专业分包单位不得随意变动。
消防、保卫、环保、文明施工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10)负责参加业主组织的各专业(含分包工程)工程验收,做好协调、整改工作。
(11)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经审批合格后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3、专业分包单位(1)按照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按照业主、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专业分包工程。
1)负责管理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
2)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的协调管理。
3)对业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交付分包工程。
(2)负责编制专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平面布置图等。
(3)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
并按照经施工总承包单位、业主审批的进度计划执行,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4)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时参加业主、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碰头会、例会、专题会和协调会。
(5)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业主负责。
(6)负责参加业主组织的各专业(含分包工程)工程验收,做好整改工作。
(7)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及时将专项分包工程的资料及时移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4、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行使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业主利益、有违社会道德的事情。
(2)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
如有必要应经项目总监许可后并同时邀请建设单位两人以上参加,监理人员不得接受配合单位的馈赠。
(3)所有业务活动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相互联系也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
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可以下达口头指令,但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24小时内及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4)监理单位与其他单位或部门之间往来的所有文件均应有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5)按业主要求及现场实际工作的需求,负责主持监理例会,并撰写会议纪要。
(6)负责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图会审。
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各专业工程师熟悉图纸,指出图纸当中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在会审时请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解答。
(7)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安全保证措施等,确保工程顺利有效地实施。
(8)参与造价咨询单位主持的工程计量与签证交底会,熟悉本项目计量规则并按规定执行,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计量交底。
(9)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提出保证措施,并指导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保证措施,对工序安排、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指导施工单位完成具体安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10)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关键节点应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查、旁站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负责重新检查、验收。
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则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经业主审批后进行经济处罚。
(11)对所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隐蔽验收检查,检查合格后并及时签署相关隐蔽验收资料。
(12)做好施工过程中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并及时签署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3)建设单位验收是在通过质监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成综合竣工(包括规划、消防、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后,按国家、地方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由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落实验收部门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提出的整改问题并及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合格经各验收单位及相关部门确认后办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