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试入库的通知

关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试入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政务办关于对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新申报专家入库考试的相关通知要求,我市定于7月18日、19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5楼)评标场地内,对通过专家入库资格审查的新申报人员进行考试。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本次考试面向全省范围内通过专家入库资格审查的新申报人员。
考场设置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评标场地内设置考点。
三、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定于7月18日至7月19日。
每场次考试时长为1小时。
参考人员须登录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略?type=3预约任一考试场次。
四、相关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参考人员根据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试预约手册(附件1)提示,完成网上考试预约申请后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考试。
请假或考试不合格者,按江苏省政务办相关要求处理。
二、强化时间观念。
每场考试提前15分钟签到,参考人员务必提前到场,预留签到时间;参考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按照预约场次进入候考场地签到。
因附近停车困难,请参考人员提早规划路线,提倡绿色出行,以免耽误考试。
三、严肃考场纪律。
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通讯工具按照考场编号统一寄存。
考试全程进行音视频监控,参考人员须单独作答,不得使用任何电子产品,不得交头接耳、抄袭作弊。
如违反考场纪律将上报省政务办进行严肃处理。
四、根据当前防疫情形的要求,参考人员出示绿色苏康码进入市政务中心大楼,佩戴好口罩进入考场,如近期去过疫情地区应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附件:1.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试预约手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7月15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5b91e1cb8bd63186bcebbc66.png)
川办发[2003]13号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日期:2003年4月11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评标活动,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防止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实现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性的四川省评标专家库。
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的组织实施工作。
省级各部门原有的专家名册纳入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设立评标专家库。
第三条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由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铁路局、西南民航管理局等单位派员组成,负责评标专家的认定和管理。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计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由工业(含内贸)、外经贸、建筑、市政工程、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环保、铁道、民航、信息和法律等相关行业或产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专家组成。
第五条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提出申请(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
由管委办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管委办统一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及评标技能、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考试。
考试合格的人员经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认定符合评标专家条件的,颁发评标专家证书,纳入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川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试试题四及答案

四川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试试题四及答
案
试题四:
1. 在综合评标评审中,什么是价格评审?
2. 请简要介绍综合评标评审的流程。
3.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4. 解释什么是"质量评审"和"技术评审"。
答案:
1. 价格评审是综合评标评审的一个环节,主要是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进行评审,以确定最有利于采购方的投标。
2. 综合评标评审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 收集投标文件
- 开标
- 初步评审技术方案
- 技术评审
- 质量评审
- 价格评审
- 综合评分
- 颁奖
3.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 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态度
- 仔细阅读、分析投标文件
- 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 避免任何人身攻击或偏见
- 遵守保密原则,不泄露任何评审信息
4. "质量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方案进行评审,评估其是
否符合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技术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
案进行评审,评估其是否具备实施能力和可行性。
以上是关于四川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试试题四及答案的内容。
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考试题

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考试题
题目: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考试题
前言:
近年来,随着各类工程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综合评标专家的角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专业的评标人员,除了熟悉综合评标相关规定和程序外,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准确评估标段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等因素。
本考试试卷将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如何成员资格、综合评标程序及相关规定、评标标准与方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希望借此为广大评标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一、成员资格
1.按照什么标准审查综合评标专家的资格?
2.评定综合评标专家是否需要组织考试?
3.综合评标专家的任期是多少年?如何决定是否继续任用?
二、综合评标程序及相关规定
1.请简述综合评标程序的基本步骤?
2.在综合评标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3.请列举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综合评标规定?
三、评标标准与方法
1.请简述技术评分标准的主要内容?
2.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3.请列举常用的综合评标方法?
结语:
通过以上几点考核内容的学习掌握,相信大家对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相信大家在今后的评标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四川省各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0.31
•【字号】川办发〔2021〕54号
•【施行日期】2021.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
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21〕5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31日。
四川综合评标专家库试题

四川综合评标专家库试题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四川综合评标专家库试题一、综合评标概述综合评标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分,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在四川省,综合评标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旨在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证综合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四川省设立了综合评标专家库,该专家库包括各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和权威专家,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评标工作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专家库成员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独立公正的评标意识和专业素质。
三、试题内容及要求1.基本知识类: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综合评标方法和标准等基本知识。
2.行业知识类:包括各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如土建工程、机电设备、信息技术等。
3.案例分析类:根据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考察专家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四、试题示例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类1.1. 下列哪一部门是四川省政府采购管理的主管机关?A.四川省财政厅B.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C.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D.四川省审计厅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
A.公开、公平、公正B.自由、平等、诚信C.经济、合理、审慎D.以上都是2.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类2.1. 以下哪一项不是政府采购文件中的基本内容?A.采购标的B.评标标准C.采购人资格D.中标人资格2.2. 《招标文件编制指南》规定,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根据采购内容以及货物、工程、服务所包含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各项内容,合理确定()。
A.评标标准B.中标人资格C.保密等级D.采购方式3.综合评标方法和标准类3.1. 以下哪种评标方法属于综合评标方法?A.最低价法B.一次性比较法C.综合评分法D.综合加权法3.2. 在综合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等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评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考试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考试工作的通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人: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理论考试,所有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时间为7月23日。
(二)第二阶段:实务考试,第一阶段考试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时间为7月30日、31日。
二、考试地点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有关分中心。
三、考试方式两阶段考试均为客观题型,上机答题。
(一)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选择题60题,满分100分,70分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
(二)第二阶段:实务考试分通用、水利、交通、住建四类。
通用类仅考核模拟评标,满分100分,70分合格;后三类考核选择题和模拟评标,选择题和模拟评标分别按100分记分,均为70分合格。
其中,水利、住建类选择题20题,交通类选择题35题,模拟评标均为10题。
通用类考试时间30分钟,水利、交通、住建类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四、考试内容(一)第一阶段:理论考试主要考察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二)第二阶段:水利、交通、住建类实务考试主要考察各行业规范要求和电子评标能力;通用类主要考察电子评标能力。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已提供学习参考目录和培训课件,考题均从学习参考资料中产生。
五、考试规则(一)两阶段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每阶段考试完成后,成绩当场显示。
(三)第一阶段未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四)第二阶段考试顺序为通用、水利、交通、住建类,申报多个类别的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类别考试;同时申报通用类和其他类别的人员无需参加通用类考试,仅单独申报通用类的人员需参加通用类考试。
财政部关于推荐“全国财政评审系统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财预审〔2015〕1号

财政部关于推荐“全国财政评审系统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关于推荐“全国财政评审系统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财预审〔2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中心:根据中编办和财政部党组批复的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的职责及2015年中心工作要点,为了适应新职责、新任务的需要,构建全国上下联动的财政评审工作体系,财政评审系统亟待建立共享专家库。
为此,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拟组织建立涵盖多学科专业的财政评审系统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全国共享使用,现向各地征集专家资源。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财政评审机构专业骨干要求(一)推荐范围: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评审机构的在编和长期聘用人员。
(二)入库专业骨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财政评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职业资格,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长;2、年龄在60岁以下;3、职业操守好,无不良记录,热爱财政评审工作。
(三)各省推荐总人数中,地(市)、县(市)财政评审机构的人数不低于五分之四。
二、推荐财政评审机构外聘专家要求(一)推荐范围: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评审机构临时外聘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入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本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职业资格;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专业精通,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能胜任财政评审工作;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4、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名额:不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考试工作的通
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人:
原定于2022年7月开展的2022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考试工作,因疫情原因延期。
现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定于11月下旬—12月上旬开展入库考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理论考试,所有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开始时间为11月26日。
(二)第二阶段:实务考试,第一阶段考试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开始时间为12月3日。
二、考试地点
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有关分中心。
三、考试方式
两阶段考试均为客观题型,上机答题。
(一)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选择题60题,满分100分,70分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
(二)第二阶段:实务考试分通用、水利、交通、住建四类。
通用类仅考核模拟评标,满分100分,70分合格;后三类考核选择题和模拟评标,选择题和模拟评标分别按100分记分,均为70分合格。
其中,水利、住建类选择题20题,交通类选择题35题,模拟评标均为10题。
通用类考试时间30分钟,水利、交通、住建类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四、考试内容
(一)第一阶段:理论考试,主要考察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二)第二阶段:实务考试,其中,水利、交通、住建类主要考察各行业规范要求和电子评标能力,通用类主要考察电子评标能力。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已提供学习参考目录和培训课件,考题均从学习参考资料中产生。
五、考试规则
(一)两阶段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每阶段考试考生提交考试答案后,当场展示考试成绩。
(三)第一阶段未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四)第二阶段考试为通用、水利、交通、住建类,申报多个类别的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类别考试;同时申报通用类和其他类别的人员无需参加通用类考试,仅单独申报通用类的人员需参加通用类考试。
(五)第二阶段水利、交通、住建类考试选择题和模拟评标均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可获得相应类别评标专业的评标资格,同时可获得申报的通用类评标专业的评标资格。
参加通用类别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以及在水利、交通、住建类考试中仅模拟评标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可获得其申报的通用类评标专业的评标资格。
(六)考点出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进行考试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调整该考点考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关通知。
(七)考生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参加第一阶段考试的,应于准考证上考试时间结束后至11月28日24时前登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提出延期考试申请,并填报详细的情况说明,第二阶段考试自动延期;考生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应于准考证上考试时间结束后至12月5日24时前登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提出延期考试申请,并填报详细的情况说明。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对延期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情况不实的作不予延期处理。
(八)本次考试不接受请假、不组织补考,缺考和报考类别全部未通过的考生待下一批次入库征集时可重新申报。
六、考试安排
(一)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根据申报人填报的评标区域确定相应考点,随机安排考试场次。
参加第一阶段考试的考生可自11月22
日起,登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可自11月29日起,登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每个类别均需单独打印)。
(二)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经监考人员验明身份后入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第二阶段通用类迟到10分钟以上者),不予入场。
(三)考生入场后,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申请时登记的手机号后6位,登录“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考试系统”,开考后进行答题。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需遵循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提交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和通信行程卡,经检查合格后进入考场。
考试期间,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
7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与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入场检测出现体温异常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若出现电脑故障,考生应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反映,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若出现停电、大面积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形,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位,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三)严格规范考试纪律,所有考生应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出入场,不可大声喧哗。
自觉遵守考场管理各项要求,考试期间保持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处于关机状态且不得使用,发现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视为作弊。
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的,不予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不得再申请评标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