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营改增会计处理要点
房地产‘’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课程2

转出未交增值税
记录企业转出应交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
当期免抵退税或按规定计算应收出口退税(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
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
记录企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科目核算
待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用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科目设置
二级明细
三级明细科目
内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退回所购货物或终止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冲减进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已交税金
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科目设置
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即可,贷方登记应交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增值税,期末借方约为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缴纳的增值税
采购业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借方
贷方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固定资产等
【精品】营改增有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房地产)

营改增有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房地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房地产)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家税务局主讲人:刘世成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房地产“营改增”有助于房地产企减轻税负,相对应企业的利润率也会因为税负的降低而提升,同时,营改增后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
具体来讲将产生如下四点影响:(一)房地产“营改增”有助于房地产企业减轻税负,相对应企业的利润率也会因为税负的降低而提升,为正处于转型期的房地产企业提供了缓冲期;(二)“营改增”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对于所有企业来讲当然是利好,尤其是当企业改善办公条件购置办公楼时,购置办公楼的成本会降低,同时,由于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也会刺激企业购置办公楼改善办公条件,这样,可以有效去化写字楼库存;(三)“营改增”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不动产尤其是房地产项目大宗交易成本会降低,促使土地、项目收购,加速房地产行业整合;房地产业在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实行11%,虽然税率比原来营业税5%有所提高,但新政规定房地产业土地价款可从销售收入中扣除,且购进项目所含增值税可纳入抵扣,所以预计行业整体税负比原来下降。
不仅如此,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购入新增不动产可以抵扣增值税,这也是本次“营改增”最大的亮点,对房地产行业是极大利好。
而对于4月30日前已开工的老项目,设置了过渡期政策,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基本实现政策平移。
总体上从5%的营业税平移到5%的增值税,实际税负因为税制计算方法不同,还略有下降(1/(1+5%)=4.76%)。
一、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及成本核算项目及内容(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1.开发经营计划性,监管部门多;2.开发经营业务复杂性;3.经营风险大;4.开发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财务风险高。
5.有些房地产企业不仅销售所开发的商品房,还可能持有自有物业并进行经营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账务处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账务处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账务处理流程(仅适用于老项目简易征收)收张三、李四意向金或房款各1050000元,无论是房款或意向金都通过一个固定其他应付款科目,这样便于查账。
比如张三缴纳的款项,通过三栏明细账查询可以有一览无余的效果。
因此在收到款项时,做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2100000贷:其他应付款-某某项目意向金-张三1050000其他应付款-某某项目意向金-李四1050000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税务政策发生了变化,账务处理也相应改变。
营业税时期,房地产企业在预收房款时,即达到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在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未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只是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2100000/(1+5%)=2000000元。
价2000000元,税10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某某项目意向金-张三1050000其他应付款-某某项目意向金-李四1050000贷:预收账款-某某项目?2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100000将意向金转入预收账款的同时进行预缴税款申报,填写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3号公告中的附件5《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预缴税金2100000/(1+5%)3%=6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预缴税金60000贷:银行存款60000次月实际开具1050000元发票,则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零税率发票)。
=1050000/(1+5%)5%=50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5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0000此时“未交税金”正式形成“销项税”,如果“未交税金”有贷方余额表示已经转入“预收账款”但未开发票的余额。
本例中未交税费余额=100000-50000=50000元,50000÷5%=100000元未开发票,这样无论客户多少都能清楚的知道哪些开了发票。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房地产公司会计办理一、开发阶段,归集开发成本1、购买土地、支付拆迁赔偿费、市政配套费契税等借:开发成本(按XX 项目、成本对象进行明细核算)——土地征用及拆迁赔偿费贷:银行存款等科目2、发生开发成本借:开发成本(XX 项目、成本对象)——先期工程费——基础设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备——借钱花费(或列开发间接花费,借钱花费不可以抵进项)借:开发间接花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贷:银行存款等科目说明:如能分清成本对象则直接计入该成本对象的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XX 项目 (对象 ) —— XX贷:银行存款(对付账款)不可以分清成本对象的,其支出应先归集至开发间接花费,再在各成本对象之间按必定标准分派。
成安分派的一般方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估算造价法。
此中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法【国税发【2009】 31 号】建议:建筑面积。
二、预售阶段,获得预售收入1、未完工收到预收款借:银行存款等贷:预收账款—XX 项目2、次月预交增值税【预售收入/(1+11%) X3% 预缴】,次月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次月按预缴的增值税,预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带、地方教育费附带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借:应交税费—城、教、土增税等贷:银行存款三、完工销售阶段,确认收入、成本1、完工分派开发间接花费借:开发成本——各项目、成本对象贷:开发间接花费2、完工结转开发产品借:开发产品——各项目借:固定财富或投资性房地产(转作出租或自用)贷:开发成本——各明细3、交房并切合确认收入条件借:预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XX 项目(房号)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备注:主营业务收入为不含税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花费,按11%税率计算销项税金。
4、同时,结转交房部分所对应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开发产品——各项目(房号或附房号明细)5、扣减收入对应的土地价款当期同意扣除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能够扣减的土地价款 /( 1+11% ) *1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XX 项目月底,计算还没有缴纳的增值税=(所有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所有进项税额 =a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a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贷:银行存款a结转当期已售面积所对应的税金及附带:借:营业税金及附带贷:应交税费 --城、教、土增税等项目工程的先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先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探、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和“三通一平”费等先期花费,详细包含:一、勘探费。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账务处理

一般计税方法的账务处理
(三)购买货物、劳务或接受服务时: 借:工程物资(甲供材)/原材料/库存商品 (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开发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劳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账务处理
2020/9/4
序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 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增 值税和营业税虽然都属于流转税,但两者在账务处理上却 大为不同。另外,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 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 纳税人按照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 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由于不同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计 税方法上存在差别,两者账务处理也不相同。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 应税服务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 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应冲销的销 项税额,用红字登记登记。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照税法规 定实行差额征税、按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销售额应冲减 的销项税额。
2020/9/4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预缴的增值税额,或辅 导期管理的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 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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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设置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 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 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缴未缴 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 字登记。
房地产企业常见营改增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常见营改增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由于政策的变化导致会计核算的变化,尤其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应用变化最大。
本文以一般纳税人资格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梳理其涉及的增值税主要会计处理。
例1:2016年4月29日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套,价值3000元。
(单:元) 借:固定资产3000贷:银行存款3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000贷:递延收益3000日后发生的技术维护费借:管理费用300贷:银行存款3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00贷:营业外收入300例2:2016年6月支付土地出让金666万取得一块土地,开发空中花园小区,适用一般计税法。
建筑总规模1300平方米,可供出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017年5月开始预售,当月预售500平方米,预收房款2220万元,需要预缴增值税60万元。
已有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习惯上用于核算月内缴纳当月应纳增值税,这与本次营改增出现的预收账款的预缴税金是有区别的。
但考虑到尚未有相应规定出台,故暂时在此科目核算。
(单位:万元,下同)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60贷:银行存款60例3: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产生进项税额。
2016年7月购进钢材100万元,进项税17万元;购进建筑服务200万元,进项税22万元。
借:工程物资——钢材100开发成本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贷:银行存款339其他购进比照本方式类比处理。
而购进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农产品如苗木、花卉等,则为如下处理:借:开发成本8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贷:银行存款100例4:2016年7月企业请国外著名建筑设计单位,为其开发的空中花园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价款总计106万元,该企业于纳税义务发生时代扣代缴了应扣缴的增值税6万元。
借:开发成本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贷:银行存款等106例5:假设该企业同时兼有简易计税项目和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存在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况,应按规定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探讨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探讨刘莉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房地产企业也由营业税纳税人转换为增值税纳税人。
本文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法规,就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一、预缴增值税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以办理房产产权转移手续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特点,收入与支出期间极不匹配,为平衡税款入库时间,应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预缴税款。
在计算预缴税款时,把预收款看成含税的收入,先按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还原成不含税的收入,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11%,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5%。
然后用不含税金额乘以3%,计算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在对应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时,可以抵减当期的销项税额。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在应交税费下设二级明细科目“预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二、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增值税计算和处理1.销售2016年5月1日以后新建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2016年5月1日以后新建项目,按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按11%税率计算销项税。
上面提到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因政府部门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取得土地价款不能做进项抵扣。
所以规定可以从销售额中抵减,按抵减后金额作为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式不是政府出让取得的,而是从其他企业受让取得的,则在交易环节,会取得财务费用5贷:其他应付款-某线下平台29主营业务收入8借:其他应付款-某线下平台29贷:银行存款293.消费者积累消费后的返利。
此类营销手段主要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不断的重复消费,为此相关消费者返利所形成的潜在负债需要线上平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为销售费用。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全程会计核算方法与税务处理技巧PPT课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
三、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7.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
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全程会计核算方 法与税 务处理 技巧(pp t133页 )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全程会计核算方 法与税 务处理 技巧(pp t133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 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 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 凭证的当天。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
三、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4.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全程会计核算方 法与税 务处理 技巧(pp t133页 )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
三、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9.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
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 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
三、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6.耕地占用税纳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第十二条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 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 地占用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全程会计核算方 法与税 务处理 技巧(pp t133页 )
一、开发产品的账务处理
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已验收合格符合 设计标准,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购货单位,或者可以作 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应于竣工验收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 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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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增值税有两头,进项和销项。
房地产行业进项的主要问题是建筑业的发票,因为房地产行业主要跟建筑打交道,取得建筑工程的专用发票。
按照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发生纳税义务时间的时候开具。
首先,如果房地产企业采取预付款方式,把钱给了建筑企业,但是工程还没开工,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就属于预收账款。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账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账款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就应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因此采用预付工程款方式,则:借:预付帐款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工程开工之后,要支付进度款,则是建筑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在提供应税行为过程中,只要收到了款项,就是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所以支付进度款的话,建筑业就应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房地产企业用发票去抵扣。
因此支付进度款,则:借:开发成本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还有一个说法,合同上有约定的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没有给钱,但是建筑企业需要交税。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建筑企业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开发成本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取得土地价款地价是房地产开发中的重头戏,有时候地价甚至高于楼面价。
因为房地产企业现在比较困难,有很多闲置房,闲置房卖不出去,如果不把库存处理掉,房地产行业可能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但是政府卖地给房地产企业,政府是不能开票的。
所以这次规定,房地产企业拿到的土地价款里可以人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价,还有一部分是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税率按照11%进行抵扣。
如果是老项目,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取得土地价款是在取得土地价款时进行价税分离,还是销售时再从土地价款中剥离税金,需要得到下一步的确认,但从权责发生制角度考虑,应当在取得土地时即划分进项税额。
所以从5月1 号开始,就应该从地价中剥离出来。
同样,新开发的项目,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也应该第一时间剥离出来。
则:借:开发成本借:应交税费一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卖房子时,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相应的地价可以允许抵扣,则: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增值税一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甲供自己买的材料设备,可以抵材料设备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采用建筑企业包工包料,建筑企业开具发票的税率是11%,但是甲供的话,可能有一些材料设备的税率是17%的,沙土石料的税率为3%。
如果采取甲供,则:借:工程物资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不计入工程物资的科目,因为工程物资科目看起来好像是建筑企业采用的科目,所以企业也可以借记库存商品或其他科目。
当企业把物资交付给施工总承包的时候,应作为预付账款来处理,这样所有权就还是企业的,则:借:预付账款贷:工程物资房地产企业各类进项、代扣代缴增值税、支付价外费用、接受投资取得的进项和扣留的质保金的会计处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进项房地产企业在工程施工前后要做一些勘察勘探,包括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这些服务的税率是6%,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可以抵税率为6%的增值税进项税。
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税率为3%的专用发票给企业,企业进项税额的税率就是3%。
再比如设计服务,伯略财务培训提醒大家注意,其中包括一项工程设计,实际上就是建筑设计。
房地产企业经常喜欢搞一些广告,广告服务也是可以抵扣进行的,可以按6%的税率进行抵扣。
如果是购进设计服务,则:借:开发成本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购进广告服务一般属于销售费用,则:借:经营费用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不是属地原则,而是只要是境内单位或个人购买,就属于境内,这个境内是属人的原则。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因为是境内购买方,所以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所以房地产公司如果请境外单位或个人设计,则付款时:借:开发成本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要向主管国税局缴纳税费,企业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没有发票,而是由主管国税局开具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面的税额就是企业的进项税额。
支付价外费用伯略财务培训打个比方,房地产企业欠建筑企业工程款一个亿,房地产企业一直拖欠这笔工程款,法院判决,房地产企业不仅要把一个亿给建筑企业,还要付赔偿金。
赔偿金是跟一个亿的工程款有关的,所以属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要交增值税的,所以建筑企业要开具发票,发票品名写赔偿问题也可以。
这个时候,要把赔偿金计入开发成本,则:借:开发成本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房地产企业不能借记营业外支出,因为这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跟营业外支出没关系,属于企业的成本之一。
接受投资取得的进项税额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以前股东拿房子对企业进行投资,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没有发票,最后房子给了企业,企业应该拿什么作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呢?实际上就应该按照双方的评估协议、评估作价,但是营改增之后就不一样了。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将来股东再拿房子进行投资,会计处理应借记固定资产,如果房子作为办公用,那就借记固定资产,如果股东投资一块地准备用于开发,那就借记开发成本。
因此:借:固定资产、开发成本等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股本)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扣留的质保金比如一千万的工程,房地产企业扣了50万不给对方,但是一千万的发票是已经开具了的,因此这5%的质保金实际上是进了房地产企业的成本,则:借:开发成本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贷:应付帐款(质保金)进项税额转出与预收款的会计处理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伯略打个比方,房地产企业如果采取甲供,买了一堆材料回来,但后来因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管理不善,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要做进行税额转出:借:营业外支出贷:开发成本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关于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企业工程的毁损是作为资产损失的,既然作为资产损失的话,会计处理肯定要计入开发成本。
预收款的会计处理关于预收款,河北/湖北省的国税局规定,预收款包括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按揭+尾款)、全款取得的预收款。
实际上在办理房屋权属之前,无论款项是一部分取得的,还是全部取得的,都叫预收款。
同时明确定金属于预收款,但是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这块铂略和大家解释一下,会计上有个科目是预收账款,会计上对预收账款的定义是指,企业签订合同之后收取的款项叫预收款。
定金实际上是签合同之后收的钱,所以定金属于预收款。
没有签订合同之前收取的诚意金、认筹金、订金,在会计上实际上是做为其他应付款的。
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时,未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开具发票,应按照销售额的3%预交增值税,填报《增值税预交税款表》,这也是某省的国税局发的规定。
强调一下,有的省国税局这么规定,拿到预收款时候可以开具发票,但只能开普通发票,等将来过户的时候,如果企业需要专用发票的话,再换开专用发票。
关于预收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里有一个彻底颠覆性的变化,此前《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不动产收到预收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也就是说在营业税时代,收到预收款就要全额按照税率5%交税,但是在增值税时代,收到预收款但没有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以不需要按照11%交税,只需要预交一个3%。
对纳税人来说,肯定是个利好,以前拿到预收款100万,要递出去5万,但现在收到预收款100万,再乘以3%,在第一时间少交了 2%左右的钱给国税局, 纳税人肯定是有利的。
是100万除以(1+11%),,因为资金时间价值,这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制度,在收到预收款时,大部分进项税额尚未取得,如果规定收到预收款就要全额按照11%计提销项税,可能会发生进项和销项不匹配的“错配”问题,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方面缴纳了大量税款,另一方面大量的留抵税额得不到抵扣。
中国的增值税跟国外的不一样,在中国如果“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贷方大于借方,企业必须要交税,如果不交的话,就从“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形成欠税,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但如果“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借方大于贷方,实际上不是企业欠税务局的,而是税务局欠企业的,而且不向企业付利息,留抵税额毫无用处。
而且相关文件也规定了,增值税留抵税额哪怕是在企业注销的时候也不退。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一点,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将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后移,移到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不再是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同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又规定了对预收款按照3%预征税款的配套政策。
伯略财务培训举个例子,如果是先收诚意金、订金的话,则: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因为很多省国税局已经明确,诚意金、订金不属于应收款,所以不需要预交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卖房子只有拿到政府许可的预售许可证,才能签预售合同,所以在签预售合同之前,企业可能以各种名目收诚意金、订金,因此放在了应付款。
但如果领到预售许可证,签了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订金转为预收款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预收账款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实际上增值税中最关键的科目就是“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一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一增值税检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