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的维护
大遗址遗迹保护问题研究

大遗址遗迹保护问题研究大遗址遗迹保护问题研究引言:大遗址遗迹是指具有显著普遍价值的文化遗迹,代表着人类文明进化的历程,是对人类历史发展和文化认识极为重要的遗址。
然而,随着全球范围内的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这些重要的遗址面临着一系列的保护问题。
一、遗址遗迹保护的重要性与挑战1.1 重要性大遗址遗迹是人类文明的见证,通过其保存的物质遗迹,我们能够了解到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从而深入思考和认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演化。
这些遗址所包含的信息对于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与互鉴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挑战然而,大遗址遗迹面临着多重保护挑战。
首先,大遗址遗迹多位于自然环境脆弱、生态系统脆弱的地区,因此遭受到自然灾害和环境变化的威胁。
其次,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持续增长带来了新的压力,导致大遗址遗迹面临着过度开发、琐碎的商业开发、庸俗化的威胁。
此外,贫困和不发达地区往往缺乏保护资源和专业知识,使得遗址遗迹的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二、大遗址遗迹保护的方法与实践2.1 制定合理的保护政策制定合理的保护政策对大遗址遗迹的保护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对大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和管理,合理规划遗址遗迹保护区,并加强对大遗址遗迹的监管和维护。
2.2 加强科学研究与监测工作通过加强科学研究与监测工作,可以更好地了解遗址遗迹的状况和面临的威胁,为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这包括对遗址遗迹的传统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的研究,对环境变化对遗址遗迹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
2.3 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提高公众对大遗址遗迹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也非常重要。
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向公众传递遗址遗迹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起公众对遗址遗迹的关注和关心。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到遗址遗迹的保护和维护工作中,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2.4 联合国际社会共同合作大遗址遗迹的保护工作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可以起到重要的协调和支持作用,通过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资金援助等方式,促进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大遗址遗迹的保护工作。
《大遗址保护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随笔

《大遗址保护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读书札记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2)1.2 研究目的与问题提出 (4)二、大遗址保护规划理论基础 (5)2.1 大遗址的定义与特点 (6)2.2 大遗址保护的历史沿革 (7)2.3 国内外大遗址保护理论研究现状 (8)三、大遗址保护规划方法与技术 (10)3.1 大遗址价值评估方法 (12)3.2 保护区划与景观设计 (13)3.3 遗址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 (14)3.4 保护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15)四、大遗址保护规划实践案例分析 (17)4.1 典型大遗址保护规划案例概述 (18)4.2 案例分析 (19)4.3 案例启示与借鉴意义 (21)五、大遗址保护规划中的挑战与对策 (22)5.1 存在的主要问题 (23)5.2 应对策略与措施 (24)5.3 政策建议与发展趋势 (25)六、结论与展望 (26)6.1 研究成果总结 (28)6.2 研究不足与局限 (29)6.3 未来研究方向与展望 (30)一、内容描述《大遗址保护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深入探讨了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旨在为我国大遗址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指导。
书中首先概述了大遗址的定义、特点及其在历史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地位。
从理论层面对大遗址保护规划进行了系统研究,包括其内涵、原则、目标等。
结合具体案例,详细分析了大遗址保护规划的制定过程和方法,包括现状评估、价值挖掘、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等环节。
本书还关注了新技术、新方法在大遗址保护规划中的应用,如GIS技术、遥感技术等,为提高大遗址保护规划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供了有力支持。
对大遗址保护规划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为大遗址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这本书内容丰富、观点鲜明,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对于从事大遗址保护工作的专业人员来说,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书。
通过阅读本书,我深刻认识到大遗址保护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在这一领域的工作方向和方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0•【字号】豫政[2007]41号•【施行日期】2007.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4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我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大遗址分布较为广泛。
大遗址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大遗址保护的重要意义大遗址是指我省境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年代跨度长、规模较大、文化遗产价值突出、在古代文明发展历程中具有特殊或重大意义的古代都城遗址、陵墓群、城池遗址、建筑群遗址、聚落遗址以及大型手工业作坊遗址等。
大遗址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状况,体现了先民的智慧和创造力,代表了古代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发展轨迹,是几千年文明史的主要载体,是文化遗产的精髓。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大遗址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省大遗址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文物保护意识淡薄,未能处理好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大遗址被占压或蚕食的现象比较严重,大遗址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开发利用价值遭到损害;大遗址保护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宣传、展示不够,大遗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保持文化传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我省地域形象、增强社会软实力的有效途径。
大遗址作为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在文化强省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护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提升文化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大遗址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大遗址保护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实现“两大跨越”、加快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大遗址保护法规

大遗址保护法规
大遗址保护法规是指针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大型遗址所制定的法律和政策。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保护和维护大遗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其受到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以确保后代能够了解和研究历史文化遗产。
大遗址保护法规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保护措施:规定大遗址的保护范围和限制,禁止擅自移动和拆除遗址的构件,防止非法开采和盗窃文物,加强遗址管理和监督。
2.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大遗址的保护和管理,监督遗址的维护和修复工作。
3. 研究和挖掘:规定大遗址的研究和挖掘的权限和程序,要求进行科学、系统的调查和研究,保证发掘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 文物保护:规定大遗址中的文物的保护和修复措施,防止其受到环境因素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5. 宣传教育:加强大遗址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大遗址的保护和管理中。
大遗址保护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继承和发扬人类的历史文化,促进社会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策略

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策略摘要: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是实现大遗址保护的有效方式,也是现阶段最具参考价值的大型遗址保护措施,解决了城市化发展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促进了遗址保护工作的发展,已经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是加强大遗址保护、深化大遗址利用和展示的有效途径,是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本文就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策略进行分析。
关键词:大遗址保护;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策略大遗址记录了环境演变、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既是考古学研究的重点,也是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建筑、生态等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
考古遗址公园属于一种新型的遗址保护模式,解决了城市化发展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促进了遗址保护工作的发展,已经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
考古遗址公园需要将具有价值的人文环境、周边历史等为游客展示出来,让他们可以体验历史、感悟历史,提高民族凝聚力,实现遗址保护工作与经济、文化事业的有序发展。
就目前来看,常见的大遗址保护模式包括三种类型,即保护规划、四有工作与考古遗址公园,这三种保护形式之间具有显著的差别,到底采用何种保护模式,还需要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1 大遗址的相关理论阐述1.1 大遗址的概念与特点关于大遗址的概念最早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大遗址就是“中国文化遗传中规模特大、文物价值突出、影响深远、可以反映我国古代历史各个阶段的历史文化信息水利设施、城址、遗址群、陵寝墓葬等遗址群与遗址。
一般认为自2000年国家文物局批复《圆明园遗址保护规划》起,“遗址公园”的概念即在人们中间传播开来。
而此后几年间,我国文物主管部门和学术界较多使用“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遗址公园”或用二词互相指代、定义。
实际上考古遗址公园在我国已非新事物,早在1987年安阳建成了殷墟博物苑,这其实就是今天所说的“考古遗址公园”。
进入21世纪北京陆续建成了元大都遗址公园、明城墙遗址公园、明皇城遗址公园、圆明园遗址公园等,最近几年我国各地完成或已具雏形的考古遗址公园还有高句丽遗址、金沙遗址、三星堆遗址、鸿山遗址、偃师商城遗址、良渚遗址等,正在建设中的还有秦始皇陵遗址、大明宫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汉魏洛阳城遗址等。
城市区域大遗址管理运营

将城市区域大遗址转化为具有文化内涵和生态环境的城市公园,为市民提供休闲 、娱乐、文化等方面的服务。在遗址公园化过程中,应注重保护遗址的历史风貌 和生态环境。
文化旅游融合
将城市区域大遗址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促进 地方经济发展。在文化旅游融合过程中,应注重挖掘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提升 旅游品质。
大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
运用大数据分析,为遗址保护、开发利用等决 策提供数据支持和预测模型,提高决策的科学 性和精准性。
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友好的理念
生态保护优先
将生态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控制开发 强度,保持大遗址的自然风貌和生态
完整性。
雨水收集与利用
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将收集的雨水 用于绿化灌溉、清洁道路等,实现
03
城市区域大遗址活化利用
活化利用的意义与原则
意义
城市区域大遗址活化利用有助于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同时也能促进文化传 承与创新,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原则
城市区域大遗址活化利用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多方参与等原则,确保在保护大 遗址的前提下,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
02
优缺点
公私合作的管理运营模式能够提高遗址保护与开发的效率和效果,同
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但公私合作的管理运营模式需要处理好政府
与私人企业的关系,确保合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03
应用范围
公私合作的管理运营模式适用于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社会影响力和经
济潜力,同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城市区域大遗址,如历史园林、古
挑战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城市更新的推进,城市区域大遗址面临 着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管理体制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低等挑 战。同时,还需要应对城市规划调整、自然环境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
大遗址保护利用实施方案

大遗址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全面保护和合理利用大遗址,以确保其文化和历史价值得到传承,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目标包括:1.保护大遗址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2.提升大遗址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进旅游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3.加强对大遗址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文化传承和学术创新。
实施步骤第一阶段:整体规划与保护1.成立由相关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社区代表组成的保护利用委员会,负责制定整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过程。
2.进行大遗址的详细调查和评估,包括历史价值、文化特色、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分析。
3.制定大遗址的保护区划,并建立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
第二阶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1.修复、加固并完善大遗址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以提供更好的访问条件和游客体验。
2.建立游客中心和展示馆,提供相关的历史文化解说和展品,增加游客对大遗址的了解和兴趣。
3.开发并完善周边设施,包括停车场、餐饮服务、住宿设施等,以满足不同需求的游客。
第三阶段:旅游推广与发展1.制定全面的旅游推广策略,包括线上线下宣传、合作推广、市场营销等手段,提高大遗址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2.推动旅行社和景区开展合作,提供定制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增加游客留存率和消费金额。
3.开展文化活动和主题展览,吸引更多人参与,并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验。
第四阶段:研究与学术交流1.成立研究机构或合作项目,聚集专家学者进行大遗址相关研究,并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2.组织国际会议、研讨会和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专家分享经验和成果,提高大遗址的学术影响力。
3.建立大遗址数据库和知识平台,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提供学术资源和研究支持。
预期结果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预期将取得以下成果:1.大遗址得到全面保护,其文化和历史价值得到传承和弘扬。
2.大遗址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得到提升,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3.旅游业和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大遗址保护(古代水利工程)

中国古代水利工程古代最重要的生产部门是农业,农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极大。
这在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人们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因此中国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农业基础建设,兴建公共水利工程。
同时,兴修水利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还可以扩大运输,加快物资流转,发展商业,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繁荣。
(另外水和土一样又是作物生长的条件,在今天水又是最为重要的资源。
)正是由于兴修水利具有如此的重要性,所以古代不仅在平定安世时期,就是在纷争动乱岁月,国家也往往不放弃水利事业的兴办。
郑国渠公元前246年,韩桓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个非常拙劣的所谓“疲秦”的策略。
在施工过程中,韩国“疲秦”的阴谋败露,秦王大怒,要杀郑国。
郑国说:“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
”《汉书·沟洫志》秦王政是位很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认为郑国说得很有道理,同时,秦国的水工技术还比较落后,在技术上也需要郑国,所以一如既往,仍然加以重用。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全渠完工,人称郑国渠。
郑国渠的修成,为充实秦的经济力量,统一全国制造了雄厚的物质条件。
新中国成立以来,按照边运用、边改善、边发展的原则,对新老渠系进行了3次规模较大的改善调整与挖潜扩灌。
都江堰都江堰位于岷江由山谷河道进入冲积平原的地方,它灌溉着灌县以东成都平原上的万顷农田。
原来岷江上游流经地势陡峻的万山丛中,一到成都平原,水速突然减慢,因而夹带的大量泥沙和岩石随即沉积下来,淤塞了河道。
每年雨季到来时,岷江和其它支流水势骤涨,往往泛滥成灾;雨水不足时,又会造成干旱.远在都江堰修成之前的二、三百年,古蜀国杜宇王以开明为相,在岷江出山处开一条人工河流,分岷江水流入沱江,以除水害。
秦昭襄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李冰为蜀郡守。
李冰在前人治水的基础上,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在岷江出山流入平原的灌县,建成了都江堰。
都江堰是一个防洪、灌溉、航运综合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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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的维护、展现和开发应用不是简略地围墙盖房,不是普通的人文景观建设,也不是一般的旅游设施建设。
技巧研讨包含维护办法、维护技巧和方式、工程管理、维护计划技巧尺度或指标系统、维护工艺和资料等。
“编制大遗址维护计划与一般遗址或以地面建筑或摘要:大遗址是我国文化遗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构成中华五千年光辉文明的主体,是中华文明曾经高度发达并对世界文明与提高发生过宏大影响的历史见证。
经济高速发展时代往往是大遗址遭遇损坏的高危险期。
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如何维护好大遗址是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代我国文化遗产维护的重要义务。
症结词:大遗址;现状;问题;政策思考一、中国大遗址维护的现状大遗址是指大型古文化遗址,由遗存及其相干环境组成,一般是指在我国考古学文化上具有重大意义或在我国历史上占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主要位置的原始聚落、古代都城、宫殿、陵墓和墓葬群、宗教遗址、水利设施遗址、交通设施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手工业遗址、其他建筑遗迹。
它们的面积有几十万平方米、几百万平方米,甚至几十平方公里、几百平方公里。
例如:长城、古运河、秦始皇陵、楼兰遗址、殷墟、汉长安城遗址和良渚遗址等。
目前,在1272处全国重点文物维护单位中,属于大遗址的约有412处,约占总数的1/3;在7000余处省级文物维护单位中,属于大遗址的有近2000处,也约占总数的1/3。
依据我国大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大致可分为以下八大类:原始聚落和猿人化石遗址。
例如丁村遗址、元谋猿人遗址、蓝田猿人遗址、周口店遗址、良渚遗址、河姆渡遗址、万寿岩遗址、大汶口遗址、大地湾遗址、屈家岭遗址等。
古代都城遗址。
例如二里头遗址、安阳殷墟、郑州商城遗址、临淄齐国故城、曲阜鲁国故城、赵国邯郸故城、燕下都遗址、秦咸阳城遗址、汉长安城遗址、汉魏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楼兰遗址、扬州城遗址、北宋东京城遗址、辽上京城遗址、元上都遗址、明中都皇城遗址等。
古墓和墓葬群。
例如陕西秦始皇陵、西汉帝陵、唐代帝陵、宋代帝陵、成吉思汗陵、西夏陵、明代帝陵、清代帝陵、印山越国王陵、汉楚王墓群、广西合浦汉墓、广西靖江王陵、四川安丙家族墓地、纪山楚墓群、阿斯塔那古墓群、李家山古墓群等。
手工业遗址。
例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铜陵古铜矿遗址、河北定窑遗址、河南汝窑遗址、陕西耀州窑遗址、上林湖越窑遗址、寿州窑遗址、长沙窑遗址、钧台钧窑遗址、龙泉窑遗址、古荥阳冶铁遗址等。
军事设施遗址。
例如长城、玉门关烽燧遗址、孔雀河烽燧群遗址等。
交通和水利设施遗址。
例如郑国渠遗址、都江堰遗址、大运河遗址等。
宗教遗址。
例如龙门石窟、敦煌莫高窟、大足石窟、云冈石窟等。
其他建筑和设施遗迹。
例如北京的圆明园、西安华清宫遗址、西安大明宫遗址、北戴河秦行宫遗址等。
“大遗址起迄年代久远、散布地区辽阔,魄力巨大,埋藏丰盛,综合并直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和文明的来源、形成和发展,是构成中华五千年残暴文明的主体,是中华文明曾经高度发达,并对世界文明与提高发生过宏大影响的历史见证,是我们民族的自豪”[1]。
同时,大遗址作为历史发展、环境演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真实记载,具有深厚的科学文化底蕴,不仅是考古学研讨的对象,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艺术、建筑、生态、地理等范畴直接或间接研讨的对象;不仅是构成我国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基本,也是主要的景观旅游资源;不仅以直接或间接的历史教导、文化教导和科学教导的功效作用于现代社会,而且对加强民族凝集力、造就爱国主义精力、增进旅游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因此,其价值和作用是其他文物古迹无法替代的。
经济高速发展时代往往是文化遗产遭损坏的高危险期,我国大遗址正面临着宏大的威逼。
除了来自各种自然力——洪水、地震、水土流失、风化、冰冻、雨水、坍塌、环境污染等的侵蚀和损坏外,重要来自人为因素的损坏,具体有:城乡建设发展带来的损坏。
例如城市化、工业化和房地产开发。
特殊是处在现代城市叠压、半叠压或附近城市的大遗址,遭遇损坏的水平最大。
如郑州的商城遗址、洛阳的隋唐东都遗址、西安的唐长安城和大明宫遗址、扬州的唐宋城遗址和开封的北宋东京城遗址。
大中型基天性建设带来的损坏。
特殊是未经前期选址研讨、论证审批和采用维护办法的大中型基天性建设项目,如公路、铁路以及其他基天性建设。
如西安的阿房宫遗址、河南新郑的郑韩故城和四川的三星堆遗址都被公路建设损坏。
农业生产和生活运动带来的损坏。
例如乡镇企业发展、日常农业生发生活运动、占地、取土、开山、农民建房,甚至耕作、开荒、植树,都对处于农村腹地的大遗址造成冲击与威逼。
如陕西的周原遗址、汉长安城遗址、汉魏洛阳城遗址、山东的齐故城遗址和浙江良渚遗址。
不合理的旅游开发应用造成的冲击与威逼。
有些处所为了发展旅游经济,将文物当作普通经济资源,不顾文物的蒙受力急功近利地开发应用,在文物景点和景区内兴建各种商业设施、娱乐设施和营运设施,严重污染或损坏了大遗址的环境,甚至对文物本体构成严重威逼。
如秦始皇陵、长城。
受经济好处的驱动,屡禁不止的各种文物盗掘、劫掠运动对大遗址上的文物造成极大的损坏。
80年代以来对古墓葬、古建筑和田野石刻文物的盗掘、劫掠运动已对我国的大遗址上的文物造成了极大的损坏,可以说,几乎我国所有较为有名的大遗址都遭到了不法分子的猖狂盗掘和劫掠,如楼兰遗址。
不少遗址遭到了毁灭性的损坏,如山西侯马的晋国遗址。
二、大遗址维护及其计划面临的重要问题和抵触大遗址的维护工作得到了党和国度的高度看重。
1997年国务院提出要增壮大遗址的维护(注: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增强和改良文物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到“关于大遗址维护”——“把古文化遗址特殊是大型遗址的维护纳入当地城乡建设和土地应用计划;充足斟酌所在地群众的切身好处,采用调剂产业构造、转变土地用处等办法,尽力扶持既有利于遗址维护又能进步当地群众生活程度的产业,从基本上转变古文化遗址维护的被动局势。
)。
为了增强对大遗址的维护工作,2002年11月国度文物局在调查研讨的基本上向国务院提交了《“大遗址”维护“十五”打算》,依据我国大遗址维护的现状和实际情形,开端了50处大遗址维护的重点实行项目。
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江泽民、朱镕基和李岚清等党和国度引导人对交河古城、三星堆遗址、西夏王陵、赤峰辽墓群等大遗址的维护都做出过主要指导。
尽管如此,但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代,大遗址维护依然面临种种难题,概括地讲重要有两大类:一是技巧层面的问题,包含本体维护和环境控制的问题;二是社会经济层面的问题,涉及与当地国民的生活和生产以及发展的抵触,包含林业、农业、产业、土地、城建、计划、水利、旅游等,而社会经济层面面临的问题最庞杂、最难以解决。
另外,大遗址的维护经费的投入是宏大的,要研讨的课题是多方面的、多学科的。
具体来讲,我国大遗址维护面临的难题和抵触重要有:大遗址维护的主要性尚未得到各级政府应有的认识。
“在大遗址维护进程中,处所政府扮演着至关主要的角色。
在政策倾斜、行政干涉乃至更为主要的财力投入方面,没有处所政府的支撑,事情都比拟难办”[2]。
大遗址维护更多属于公益性投入,对处所政府来讲,其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强调的是发展处所经济,重视的是眼前好处,斟酌的是任内的政绩,因此往往疏忽大遗址的维护,更不愿投入资金维护。
在城乡建设、工业化和基本设施建设中,往往疏忽对大遗址的维护和和谐,违章建筑不断,没有依法将大遗址的维护纳入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打算,特殊是欣赏性不强、直接经济效益不显明或产出比拟慢的大遗址,往往被视为累赘或搁置不管。
对大遗址进行急功近利的旅游开发。
一方面,大遗址维护得不到应有的看重,但另一方面,一些处所政府为了发展旅游经济,为了一地一时的经济发展,为了一届政府的政绩,却对一些欣赏性强、影响力大的大遗址投入巨资进行急功近利的开发应用,在遗址维护区内乱建商业设施、营运设施和娱乐设施,甚至为了搞轰动效应吸引观众,对遗址中的大墓进行挖掘,如90年代末本世纪初陕西对秦始皇陵、阳陵等的旅游开发。
这种盲目地对大遗址搞旅游开发的做法严重损坏了遗址的本体及其环境风貌,不利于大遗址的维护,也伤害了遗产的长远经济好处和社会好处。
大遗址维护尚未得到政府有力的行政支撑。
由于大遗址维护涉及面广,如林业、农业、土地、城建、计划、水利、交通、旅游等方方面面,非文物管理部门一家所能左右,须要得到政府行政的多方面支撑。
在土地应用和产业构造调剂方面,底本可以增进大遗址的维护的合理的绿地建设、生态农业、植树造林、观光旅游,甚至城乡建设,因为得不到政府的行政支撑,所以往往难以落实。
在维护计划方面,处所政府总愿望维护计划的范畴做得越小越好,越省钱越好,因此所做的大遗址维护计划往往与大遗址维护的基础请求相距较远。
此外,由于处所政府担忧大遗址维护计划约束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所以对做大遗址维护计划不予配合,不愿意供给维护计划所需的当地地质、地貌、环境、气象、地震、水文方面材料;不愿意供给处所城镇发展计划、处所旅游发展计划、处所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处所人口、村镇、建筑、企业、经济构造等材料,这使得维护计划方在做遗址维护计划时艰苦重重。
在打击文物犯法运动方面,由于得不到政府公安、工商、海关的行政支撑,对大遗址的盗掘运动常常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大遗址维护计划尚未获得明白的法律位置。
按理大遗址维护计划应具有法规作用,计划应当得到贯彻落实,但是,由于大遗址维护计划的法律位置不明白,所以维护计划往往得不到当地政府的看重和履行。
一些处所虽然对大遗址做了维护计划,但是计划是计划,计划往往落实不了。
这不仅表示在资金投入方面,也表示在计划的具体履行方面,甚至呈现置维护计划于不顾,在大遗址维护计划范畴内我行我素,造成大遗址维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抵触愈来愈尖利,大遗址维护的被动局势愈来愈严格,遭遇的损坏愈来愈严重。
大遗址维护资金得不到政府财政的有力支撑。
大遗址维护计划不仅有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土地应用调剂、产业构造调剂、农居点改建和市政设施建设方面的费用,而且还有维护设施(围栏、围墙)、展现设施(大棚、棚房)和本体维护方面的费用。
如吉林集安高句丽遗址维护计划共投入2.8亿元,其中15万平方米的搬迁费用占了1.5亿元,本体维护化了6000—8000万;秦始皇陵维护计划预算5.7亿元;良渚遗址维护计划预算达17亿。
全国文物维护单位和省级文物维护单位中大遗址有2000多处,要做好这些大遗址的维护计划须要很大一笔资金,仅靠目前少量的资金投入显然是很不够的。
尽管《文物维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国民政府应该将文物维护事业纳入本级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度用于文物维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加而增添”,但是对各级处所政府来说,对大遗址的维护往往是“没有免费的午餐”,除非有经济效益或有看得见的社会效益如形象工程可以短时光内回报,否则,不愿意为大遗址的维护投入较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