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公务车安全、合理、节约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包括轿车、面包车、救护车等。
第三条医院公务车主要用于医院行政、业务、会议、培训、调研、出差等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医院公务车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公务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登记、统一加油、统一维修、统一保养制度。
第六条医院公务车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加油时在加油记录上登记备案。
第七条医院公务车行驶里程实行单车核算,每月由办公室汇总上报财务部门。
第八条医院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报销。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医院公务车使用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公务车使用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医院公务车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公务活动需要合理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驾驶员需具备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不得将公务车用于接送亲友、旅游、娱乐等非公务活动。
(四)不得私自将公务车借给他人使用。
(五)公务车行驶途中,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第十一条医院公务车使用完毕后,驾驶员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关闭车辆电源,锁好车门。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公车私用的。
(二)擅自改变公务车用途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公务车的。
(四)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
(五)擅自将公务车借给他人使用的。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医院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使用,不得超速、超载、违法行驶。
第四条医院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停车等。
第五条医院车辆管理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车辆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时限参加培训。
第七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第八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车辆损坏、故障和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医院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年检,确保车辆达到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停放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通行。
第十四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簿,记录每辆车辆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紧急处理意识,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故。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医院行政部门报告车辆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医院可以适时调整本制度,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院车辆的安全和有效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车辆按照职能分为救护车辆和非救护车辆。
救护车辆主要用于医院急救工作,非救护车辆主要用于医院行政工作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统一规划、专人管理、勤勤恳恳、廉洁自律。
国家医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医院公车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公车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医院所有公车,包括公务车、业务用车、应急用车等。
第三条国家医院公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明确责任。
医院成立公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车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合理调配,高效使用。
根据工作任务和需求,合理调配公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三)规范使用,安全第一。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确保公车安全运行。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公车使用情况向全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公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医院工作任务,如会议、培训、考察等。
(二)运送病人、病员及家属。
(三)执行紧急任务,如抢救、事故处理等。
(四)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的事项。
第五条公车使用规定:(一)驾驶员须持有相应驾驶资格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二)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三)驾驶员未出车时应留守单位待命,确保公车安全。
(四)公车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不得用于外出旅游或进行娱乐等活动。
(五)公车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六)公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公车使用审批程序:(一)需使用公车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公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公车管理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需求,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三)批准后,由公车管理部门安排车辆。
第七条公车使用费用报销:(一)公车使用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销。
(二)报销时,需提供行驶证、加油票、过路费票据等证明材料。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驾驶员违反本制度,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或解聘处理。
(二)公车使用人违反本制度,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赔偿等处罚。
医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降低成本,确保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公务出行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节约成本、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由医院后勤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车辆购置、调配、维修、保养等事项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
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一般公务用车:用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日常公务出行;(二)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用于医院相关部门执行执法、执勤任务;(三)应急公务用车: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下的公务出行。
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应保持良好的车况,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使用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务出行前,使用人需向后勤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明确出行时间、地点、事由、预计公里数等;(二)后勤保障部门根据车辆情况及出行需求,审批同意后,安排车辆;(三)使用人需按照批准的行程安排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用途。
第八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调研、考察、培训、慰问等活动;(二)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执行任务;(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下的公务出行。
第九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不得用于以下情况:(一)公车私用;(二)接送亲友;(三)从事与公务无关的私人活动。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费用包括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由后勤保障部门统一结算。
第十一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油料费:根据车辆油耗和实际行驶里程计算;(二)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三)维修保养费:根据车辆实际维修保养情况结算。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医院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用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比选,选择性价比高、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车辆。
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仅限于执行公务,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七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前,需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
第八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医院公务用车行驶途中,如遇紧急情况,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向医院报告。
第十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一条医院公务用车实行定期维护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医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手册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应予以报废。
第十五条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前,应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医院领导班子批准。
第十六条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后,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报废车辆处置收入上交医院财务部门。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一)擅自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的;(二)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三)擅自改变公务用车用途、性能的;(四)未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报废手续的。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扣分等处罚。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5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
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
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
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
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
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维护,统一由行政部(车队)具体负责实施。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公务用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节约使用;2. 安全第一,保障出行;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配备第四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购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遵循以下要求:1. 节能环保,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2. 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经济实用,价格合理;4.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五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配备应根据工作需要、人员编制和车辆使用频率等因素合理配置,确保公务出行需求。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下列情况不得使用公务用车:1. 个人私事;2. 乘坐私人车辆;3.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 非紧急公务。
第七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用车人应提前向用车管理部门申请用车,说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2. 用车人应按照批准的行程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改变行程;3. 用车人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4. 用车人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报废第九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公务用车监督机构,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考核制度,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车人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内部秩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管理,依规管理。
第四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分为公务车辆和私人车辆管理,各自遵循相应管理规定。
第五条医院对于员工使用车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但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第六条医院公务车辆的用途主要是为医院工作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章。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私自挪用或占用公务车辆。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耗材及燃油费用应当按规定报销,禁止挪用公款或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公务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三章私人车辆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员工私人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保证车辆安全和稳定。
第十五条私人车辆的停放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避免影响医院内部秩序。
第十六条私人车辆的行驶速度须合乎交通规则,禁止超速、酒驾等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私人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满足相关驾驶资格和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八条私人车辆的保险和维护工作应当按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私人车辆在医院内部使用时不得影响医疗秩序和安全,禁止挪用私人车辆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十条私人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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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
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
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
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
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
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