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及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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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合同管理1. 劳动合同签订:公司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 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双方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4. 劳动合同备案:公司应将劳动合同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三、档案管理1. 档案收集: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对员工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员工个人社会档案: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员工内部档案:包括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绩效考核表、培训记录、奖惩记录等;(3)公司内部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财务报表、合同文本、项目资料等。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规范化、系统化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3. 档案保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工作,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4. 档案查阅:员工需查阅本人档案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得随意复制、借阅或泄露档案内容。

5. 档案销毁:档案达到规定保管期限或无保存价值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关于劳动合同和员工档案管理的规定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1、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1)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公正、诚实、守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3)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双方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5)以酒店经营目标为中心。

2、劳动合同的订立(1)原在册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以及新进酒店的人员。

(2)酒店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表酒店与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其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签订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不明确终止期;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完成某一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或某一工作的起讫的时间为条件的。

(4)新进员工应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与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均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签订后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人事部将员工合同书按部门、按序编号归档保存。

4、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或已解除的劳动合同书均保存2年。

二、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酒店的人事部做好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节管理”的原则,维持档案的真实、完善与安全,便于将来使用。

1、员工档案员工档案由酒店的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全面掌握酒店员工基本情况的收集、鉴别、管理和利用工作。

为做好考察培养使用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

员工档案主要分以下二类:(1)员工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是人事部从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的、反映个人一定时期的社会经历和德才表现的文件资料。

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合同的档案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劳动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收集、整理、归档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3. 对劳动合同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4. 对劳动合同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5. 对劳动合同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6. 对劳动合同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7. 对劳动合同档案进行统计分析,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和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

第七条劳动合同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文本;2.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通知书;3. 劳动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4. 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说明书、工资支付证明等;5. 其他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劳动合同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3. 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4. 填写档案目录。

第九条劳动合同档案的归档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劳动合同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并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复制或销毁;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对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归档;4. 对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企业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员工信息的完整可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订立,并严格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本企业工作的员工、管理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三条劳动合同签订1.企业与员工间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内容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时、工资、福利、保险等事项,并明确商定违约责任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第四条劳动合同更改1.双方当事人全都同意更改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办理更改手续,并将更改内容书面通知对方。

2.劳动合同更改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解除与停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全都同意停止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违反劳动合同商定的,依据违约情况,可解除劳动合同或采取其他相应的制裁措施。

3.双方当事人一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或支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弥补。

第六条劳动合同备案管理1.企业应及时办理员工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并确保备案的合同内容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全都。

2.企业应订立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依照备案的次序对已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编号,并在员工人事档案中进行记录。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七条人事档案的建立与归档1.企业应依照员工入职程序,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将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2.员工个人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工作经过等,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收集和保管。

3.企业应定期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更新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保密与查阅1.企业应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将其人事档案内容透露给外部人员。

2.员工有权查阅本身的人事档案,但不得对档案进行修改和窜改。

3.员工离职后,企业应连续妥当保管其人事档案,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销毁档案。

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的要求

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的要求

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合同档案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劳动合同档案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为了确保劳动合同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的要求。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档案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档案借阅制度等。

同时,企业应当制定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的操作手册,详细规定档案管理的具体步骤和方法,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规范劳动合同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当及时收集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归档。

在员工入职、转正、调岗、离职等环节,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更新劳动合同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三、加强劳动合同档案的保管和防护措施企业应当加强劳动合同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劳动合同档案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者档案柜中,实行密码锁或者电子监控等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查阅和泄露。

同时,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消毒,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四、严格劳动合同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制度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制度,明确借阅和查阅的范围、程序、期限和责任。

除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因工作需要在规定范围内查阅劳动合同档案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查阅劳动合同档案。

借阅和查阅劳动合同档案时,应当填写借阅单,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借阅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归还档案,并办理归还手续。

五、及时处理劳动合同档案的遗失、损毁和泄露事件企业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过程中,如发生档案遗失、损毁或者泄露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和相关政府部门。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员工档案的管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2. 劳动合同管理2.1 劳动合同的签订•所有员工入职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类型的需要确定。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内容。

•新员工入职时,应在入职文件中明确提醒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提供合同模板。

2.2 劳动合同的存档•公司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存档制度,将员工的劳动合同按照岗位和工作类型进行分类存档。

•存档的劳动合同应具备完整的文件内容、起始和终止日期、签订人等信息。

•存档文件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和隐私。

2.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内部规定,确定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保留相关文件作为备案。

3. 员工档案管理3.1 员工档案的建立•每名员工入职后,应立即建立员工档案,并在档案中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

•员工档案应按照员工编号进行分类存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公司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档案的保密性和使用权限,并对档案进行定期备份。

3.2 员工档案的管理•员工档案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存储、整理、检索和保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随意外借、泄露或篡改档案信息。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晋升、调动和离职等信息。

3.3 员工档案的归档和销毁•员工档案的归档周期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安排,一般为一年或合同终止后。

•归档的员工档案应在档案上注明归档日期,并按照归档规定进行存档。

•员工离职后的档案,应根据公司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过期后进行销毁。

4. 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劳动合同和员工档案的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劳动合同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

2.0范围:适用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及人力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

3.0定义:本制度所指的劳动合同除了是指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包括与被聘用人员书面确认的与其个人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培训、规章制度、劳动定额和绩效管理等与工作相关的协议、文件和记录。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档案是指与员工个人身份、背景、学历、能力、经验、培训、工作绩效、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证件、证书、管理表格和文件。

4.0职责:4.1人力资源部统筹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的管理。

4.2部门负责人负责与应聘者或员工商定聘用条件。

5.0内容:5.1公司在招聘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应聘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和生产环境及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情况,必要时可以书面与其确认并以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5.2劳动合同的管理要求:5.2.1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应核实其身份、背景、资格和相关资料。

在确认无误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办事处新入职员工在其入职一个星期内必须把其《人事申请表》原件、相关证件副本以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寄回所属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其福利待遇再提供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存档。

5.2.2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若员工对于条款的规定理解不清楚,提出疑问时应向其解释;若员工对于条款有异议的,应向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主管反映并组织双关人员与员工商讨确认。

5.2.3一般情况下,公司第一次与新员工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期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再与员工续签。

5.2.4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出《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给员工个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征求劳动合同处理意见。

5.2.5为确保劳动合同准确有效,员工因为工作岗位调动、晋升、工作地点改变或工资及福利待遇调整等与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标准有差异的,应及时以《人事动态表》或书面确认或更改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规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确保员工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员工在签订和管理劳动合同、人力资源档案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定义1.劳动合同: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己乐意签订的,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明确待遇和权益的合同。

2.人力资源档案:指用人单位对员工基本情况和工作经过等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保管的文件。

3.试用期:指劳动合同中商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试用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1.招聘人员在入职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基本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签约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方;–薪酬福利待遇和发放方式;–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停止条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他商定事项等。

2.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3.劳动合同应在入职前10个工作日内签订完毕。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出3年,试用期不得超出6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乐意连续合作的,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到期后,假如双方未明示或者双方商定期限不超出3年,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解除1.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全都。

2.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协商全都解除;–劳动者实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致使不能从事原工作,且经过劳动本领鉴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商定内容,严重失职,严重违法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的。

第三章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用人单位应建立员工的人力资源档案,包含员工基本情况、工作经过、教育背景、培训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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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及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XXX装饰公司依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布的《劳动法》和政府发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凡属董事局成员以下的全部员工一律采取合同制管理方式。

公司根据经营运作的需要在国内外自行选聘录用员工。

选聘录用权限及任职年限按人事管理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必须本着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即为有效,有效期以合同规定日期为准。

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否则追究经济责任甚至法
律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双方一致同意。

员工受聘后不符合任聘条件,或发现个人提供的履历资料有伪。

公司经营不景气、歇业、宣告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依据公司惩罚条例。

对于违反《劳动法》中有关规定,达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
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提请劳动
仲裁。

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签订双方应互相通知是否续签合同,凡其中任何一方不拟再行续签时,则须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自合同期满之日起终止合同关系。

凡不拟续签合同的员工,限在合同期满前一周内办理工作移交,结清财务,履行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签定后,员工即可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保险关系也随之转移,个人档案及保险
关系的调入予否以个人自愿为原则。

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自员工离职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个人档案及保险关系转出,
否则将暂不予结算工资及效益工资。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法律和地方政府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合同所列条款,如与国家法律和地方政府有关条例相抵触时,亦按国家现行法律和地方政府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及修改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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