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制定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篇一: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

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

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第十八条小型水库应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满足汛期报汛或紧急情况下报警的要求。对重要小型水库应具备两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其它小型水库应具备一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重要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明确水库管理单位;其它小型水库应有专人管理,明确管护人员。小型水库管理(管护)人员应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

第二十条小型水库应建立调度运用、巡视检查、维修养护、防汛抢险、闸门操作、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根据水库情况编制调度运用方案,按有关规定报批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水库水位、渗流和主要建筑物工况等,做好工程安全检查记录、分析、报告和存档等工作。重要小型水库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

第二十三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按规定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工程开展维修养护,对枢纽建筑物、启闭设备及备用电源等加强检查维护,对影响大坝安全的白蚁危害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按规定组织所属小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应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库病险情况决定限制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对符合降等或报废条件的小型水库按规定实施降等或报废。

第二十五条重要小型水库应建立工程基本情况、建设与改造、运行与维护、检查与观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等技术档案,对存在问题或缺失的资料应查清补齐。其它小型水库应加强技术资料积累与管理。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组织所属小型水库编制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应与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协调一致。

第二十七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发现大坝险情时应立即报告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地方人民政府,并加强观测,及时发出警报。

第二十八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结合防汛抢险需要,成立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与应急救援物料器材。

第二十九条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按照应急预案中确定的撤离信号、路线、方式及避难场所,适时组织群众进行撤离演练。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小型水库安全

责任制、机构人员、工程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总体状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改进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治理责任,落实治理经费,按要求进行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汇总小型水库安全监督检查

和隐患整改资料信息,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并指导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加强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有关活动的

安全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并付诸实施。

(二)水库安全生产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承担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每一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库区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预防。要求水库管理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找准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五)水库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个以内。

三、具体责任要求

水库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一)大坝安全

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建筑物等。

1、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

2、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3、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4、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5、大坝坝顶严禁当作公路通行车辆。

6、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

7、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规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利部根据《水法》、《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以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 “十五”以来,水利部组织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年初,中央又提出了在3 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笔者通过对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分析、对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和重要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安全管理责任制、注册登记制度、安全鉴定制度、降等报废制度、风险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制 对于已建的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是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并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注册登记制度 1995 年,原水利部水管司下发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290 号)。该办法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库容在10 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规定: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大坝注册登记需履行申报、审核、发证三个程序;注册登记证要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险坝者,应限期进行安全加固,并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对于已建成的水库大坝,6 个月内需申报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 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大坝失事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2006 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 号)中要求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全国所有的水库要在2006 年12 月31 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3.安全鉴定制度 2003 年,水利部修订并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本办法适用于

水库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水库工程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目录 1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 2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6) 3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管理制度 (8) 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1) 5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检查管理制度 (12) 6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3) 7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 8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制度 (18) 9 交通运输管理制度 (22) 1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奖罚制度 (26)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4) 1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 13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47) 14 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60) 15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61) 16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64) 17 奖惩管理制度 (72) 18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74) 19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75) 20 安全管理措施管理制度 (80) 2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81) 2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82)

23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88) 24相关方管理制度 (95) 25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97) 26 防汛及防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100) 27 防汛及防地质灾害管理制度(试行) (103) 28 汛期巡查和汇报制度 (10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 程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持续、健康和深入开展,明确各方目标,稳步提高项目部及厂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工程质量,获取最大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地面水水域功能划类管理制度》编制本制度。 1.1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环境保护,是指工程施工项目作为一个污染源在建设过程中,对本项目部施工占、动用地以外的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在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为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项目部及厂队和施工作业人员所采取的组织和管理性环境保护措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 *****发(2011)号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中关于企业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发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和传达要求 2.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2.2对本文件的传达和掌握的要求 传达了解:传达到公司全体人员 理解: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科长、车间主任、工段长掌握并熟练应用: 安全和财务管理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处负责确定安全生产费用范围,督促落实各分厂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 3.2 公司财务处负责对各分厂安全生产费用的帐务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投入费用提取、支出台帐。 3.3 保管处负责各种安全投入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所发放的安全物资登记建立台帐,对各分厂分别进行区分开,负责监督、检查领

料单位是否在领料单上盖有安全投入章。 3.4 公司各分厂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 4. 安全投入的财务帐务处理及具体列支项目 4.1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4.2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4.2.1 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本年度主导产品实际销售收入的1.5%计提。 4.2.2 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4.3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4.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照明灯具、电气保护、所有仪表等设施设备。 4.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3.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3.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3.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水安监[2010]200号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

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安全投入管理规定

安全投入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公司文件 *****发(2011)号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门、车间: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中关于企业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发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和传达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对本文件的传达和掌握的要求 传达了解:传达到公司全体人员 理解: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科长、车间主任、工段长 掌握并熟练应用: 安全和财务管理人员 3. 职责 安全处负责确定安全生产费用范围,督促落实各分厂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 公司财务处负责对各分厂安全生产费用的帐务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投入费用提取、支出台帐。

保管处负责各种安全投入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所发放的安全物资登记建立台帐,对各分厂分别进行区分开,负责监督、检查领料单位是否在领料单上盖有安全投入章。 公司各分厂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 4. 安全投入的财务帐务处理及具体列支项目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4.2.1 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本年度主导产品实际销售收入的%计提。 4.2.2 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4.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照明灯具、电气保护、所有仪表等设施设备。 4.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3.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3.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76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Work are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作业人身安全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 3、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 4、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 5、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6、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开始作业。 7、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8、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9、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 10、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1、当班作业时,严禁穿高、中跟鞋,冬季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 12、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

二、电器使用安全 1、严禁用金属代替保险丝。 2、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器故障。 3、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 5、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他物品。 6、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三、道路交通安全 1、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 4、严禁骑摩托车上下班。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第 2 页共 4 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 3 页共 4 页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进一步巩固省人大议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Ⅰ)、小(Ⅱ)型水库工程的运行、调度、管理、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小(Ⅰ)型水库和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Ⅱ)型水库。 第四条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由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承担;使用权归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要由使用单位承担。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逐级、逐个水库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水管所(水利所、水利会、水利站,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蓄水、防洪调度、安全检查、运行管理等技术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领导负责制。乡、镇长(主任)是本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等。每宗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镇级党政领导作为水库安全管理的具体行政责任人,负责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具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加强隐患治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及作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投入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投入费用由安全费用及其它安全投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安全费用按照全年实际销售收入的4%逐月提取,其它安全投入据实列支。 第四条安全投入费用使用的范围: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费用; (3)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隔离操作、警示及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 (4)生产设施改造及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6)安全检查工作、评价所需费用; (7)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及有关经费投入费用; (8)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9)重大危险源评估、整改治理、监控支出等费用; (10)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 (11)安全奖励费用; (12)其它应当列入安全投入的费用。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台帐,对发生的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进行登记。 第五条安全投入费用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安全投入费用计划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后,再由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有关经费使用程序逐级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公司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六条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上级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七条经批准后的安全投入费用由安全技术部提取,公司财务部门应保障费用的落实。计划应报送主管经理。 第八条安全办应监督安全投入资金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 第九条上一年年度安全投入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专项工作汇报,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财务管理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由国防科工委以行业技术标准WJ9049─2005的形式颁布实施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关于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公司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更加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以确保库区安全。特制订以下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及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火源、带电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关闭无限通讯设备。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严禁酒后上班,接触、发放火工品。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另库存放。严禁未

经公司同意代存他人火工品。 (六)、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爆破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七)、库区应设防火提示牌:仓库明显位置应设有警示牌。(八)、仓库内火工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火工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放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九)、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放热、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防静电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水沟无阻塞。 (十)、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库区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库区设施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

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

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第十八条小型水库应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满足汛期报汛或紧急情况下报警的要求。对重要小型水库应具备两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其它小型水库应具备一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重要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明确水库管理单位;其它小型水库应有专人管理,明确管护人员。小型水库管理(管护)人员应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 第二十条小型水库应建立调度运用、巡视检查、维修养护、防汛抢险、闸门操作、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根据水库情况编制调度运用方案,按有关规定报批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水库水位、渗流和主要建筑物工况等,做好工程安全检查记录、分析、报告和存档等工作。重要小型水库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 第二十三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按规定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工程开展维修养护,对枢纽建筑物、启闭设备及备用电源等加强检查维护,对影响大坝安全的白蚁危害等

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制定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篇一: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 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93-59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用油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油罐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罐室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油罐的运行操作: 1、油罐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填写签收单。进油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2、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5、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7、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8、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备足够油量,保证工程用油。三. 油罐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坚持对油罐室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3、对油罐室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 油罐室的消防及安全措施: 1、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

水库管理制度

水库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自制度 为了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水务形象,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特制本制度: 1、对到本单位办事或办公的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2、本单位受到来人询问的第一工作人员,在自向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 地做好办理工作;对于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做好向相关职责人员的引荐联系工作,起到导办作用。 3、对特殊事项要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4、对待基层需要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在当日内办理完有关手续。当日不能办 理完成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并明确办结时间;确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 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5、对不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职工,将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予以经济处罚。 清洁卫生制度 一、全站职工和家属有责任和义务打扫、爱护本站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保持 清洁,养成爱卫生公德,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二、对安排、负责的区域要每天打扫,保证本站整体清洁美观。 三、楼上的同志,不得向楼下扔东西。 四、各自住宿业应该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特别是楼梯间,楼上负责上楼梯,楼下负责下楼梯,楼梯间不能放垃圾和废水桶。 五、花草要加强管理和爱护,经常松土、浇水,不准乱甩废物在花园内。 六、会议室要按照安排轮流打扫。 七、对职工、家属、子女不遵守卫生制度,损坏、破坏公共卫生和公共环境 的,视其情节和后果,将给予经济处罚。 考勤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5月1日—10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6:00;10月1日—5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二、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规定的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为迟到;30分钟以后到为矿工;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上离开为早退,迟到一次扣奖金20元,矿工半天扣奖金50元,早退一次扣奖金30元。 三、请假必须持书面假条,并经领导批准。 四、凡无故缺勤,按矿工处理。矿工一天工,扣奖金100元,矿工一周,扣人平工资奖1个月,扣目标奖1个月。 五、病假住院须具有书面证明。并按奖金发放管理规定,记发和扣发奖金。 六、如工作需要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加班天数予以适当补助或补假。 值班制度 一、全站所有职工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节假日值班、防汛值班、特殊情况值班工作。二、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必须高度负责,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带班领导,并做好电话 或公文登记。 三、值班人员按值班表安排执行,如遇值班人员有事,可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擅自离岗者,扣奖金100元,后果严重追究有关值班人员责任。 四、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必须在值班薄上签名、值班日期和时间,并对值班情况、处理意见做好记录。 五、防汛值班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汛期防汛雨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和情况收集整理。 六、其他值班视具体情况而定。 消防责任制度

水库工程安全及质量管理制度[详细]

目录 第一章:安全及质量管理体系 (1)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4)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7)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 第五章:安全监督制度 (12)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3) 第七章:安全会议制度 (15) 第八章:安全排查制度 (16) 第九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7) 第十章:井口值班验身制度 (18) 第十一章:瓦斯检查制度 (19) 第十二章:通风管理制度 (19) 第十三章: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20) 第十四章: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21) 第十五章: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总体流程 (25) 第十六章:施工质量控制管理程序图 (27)

第一章:安全及质量管理体系 二、安全及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1、大坝工程(一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补水工程(二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输水工程(三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信息化建设(四标): 因未招标,组织结构同上,不再行文。 三、安全及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及操作规程: (1)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按设计要求在施工区域,由施工员指导、监督施工。安全员、质检员对每个施工单元从施工工序到初检验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施工队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所制定的安全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操作和实施。 (2)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场设备、材料进行审核批复,满足施工要求后签发开工令;对每个单元工程的施工工序及单元工程进行安全及质量评定,对使用的原材料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检查。通过现代化专业检测仪器及手段严格按监理规范和设计要求去监督工程。严格控制每道工序每个关口,并用规范标准、规范表格真实记录存档,按要求验收上报。按监理三级管理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最新版) 1.基本原则和依据 1.1基本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1.2依据 1.2.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1.2.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1.2.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

技术措施; 1.2.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1.2.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2.1.1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2.1.1.1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确保液体库区储存、装卸、使用等环节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液体库区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内容、职责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液体库区的综合管理。 3职责 3.1仓库为液体库区主管部门,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3.2使用单位(车间)负责来料后的卸车以及往车间(车间中转罐)打料工作和

泵、管线、阀门的维修及保养。 3.3动力车间负责日常巡检,2小时巡检一次,并填写《罐区巡检记录》。 3.4电仪车间负责现场仪表、电气的检维修及保养。 3.5生产部、安全部、设备部做好监管工作。 4控制程序 4.1 液体库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库区。对于特殊情况下,其它机动车辆(非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进入库内的,必须经安全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仓库、动力车间做好监督,发现有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云南新玉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公司简介 云南新玉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6日,注册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锦屏镇回龙路29号;注册资金:壹亿元;法定代表人:林上举;经营范围:水力发电、水电运行管理。 公司主要投资建设项目:大田河一级水电站位于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装机容量是2.23MW,已于2014年5月建成发电;景东县勐片河二级水电站一期工程(大田河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3*6.3MW,工程已建成已于2017年8月20月投产发电;景东县勐片河三级水电站装机容量2*9MW,工程建设已完成计划2017年9月投产;景东县勐片河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2*1.8MW,工程建设中,计划于2018年5月投产;景东县大田河龙头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水库总体积为327万立方米。大田河龙头水库主要功能是发电和灌溉,对下流电站起调节作用。 公司现在职人员22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

目录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2. 班组长和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2)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3) 4. 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 (14) 5.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 (20) 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3) 7. 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7) 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8) 9. 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29) 10.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 (30) 11.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36) 12.安全教育制度 (37) 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39) 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0) 1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2) 16.设备管理制度 (42) 1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3) 18.消防安全制度 (53) 19.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责任制 (54) 20.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55)

安全投入的管理办法

安全投入的管理办法 一、乙炔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办法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 二、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焊工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广西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培训,经考

试合格,取得全省统一印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作业。 2、焊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为了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必须建立严格的动火制度。 三、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 1、一类动火,在易燃易爆车间、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动火称为一类动火,一类动火多数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或消防保卫部门批准。 2、二类动火,固定动火区、场和一类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称为二类动火,二类动火由本单位批准。 3、特殊动火,具有特殊危险作业或区域的动火称特殊动火,如在煤气柜、合成塔、汽油库、氢气站、乙炔站、炸药库、苯贮罐等附近动火,特殊动火除按一类动火项目办理手续外,还必须上报企业主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消防部门。 4、焊割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一证不准多用或重复使用,动火人员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应拒绝动火,如果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处理情况,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强制动火。 四、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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