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相关制度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工作。
三、抽样责任1. 食品监管部门有权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中的食品进行检测抽样。
2. 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应当配合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测抽样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四、抽样计划1. 食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食品检测抽样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计划内容。
2. 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应当根据抽样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接受检测抽样。
五、抽样方法1. 抽样前应当对食品样品的来源、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
2. 抽样过程中应当确保抽样工具、容器等物品的洁净,避免交叉污染。
六、抽样程序1. 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工作证明,说明抽样目的,得到被抽样单位的配合后进行抽样工作。
2. 抽样人员应当依据抽样计划和方法,准确选择样品,填写相关信息,并通知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
3. 抽样完毕后,应当及时对样品进行标记、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往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七、抽样监督1. 食品检测抽样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抽样程序的合法、规范、公正。
2. 被抽样单位和相关方在抽样过程中有权对抽样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抽样结果处理1. 实验室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及时上报至食品监管部门。
2. 食品监管部门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较大的样品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3. 被抽样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据,由食品监管部门予以审查和处理。
九、抽样记录1. 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对所有抽样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
2. 被抽样单位和抽样人员也应当对抽样过程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
食品安全综合检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综合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管理第五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第六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从事的食品检验工作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二)有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有并有效运行的食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四)有取得食品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食品检验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食品检验报告。
第八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食品检验结果记录和报告制度,保证食品检验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对其食品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检与抽检第十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检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进行自行检测。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进行自检,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对食品进行抽检。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抽检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品种、抽检范围、抽检频次等;(二)按照法定程序抽取样品;(三)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抽检过程;(四)依法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
实验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实验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实验室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实验参与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实验室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室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实验室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实验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3.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实验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实验室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3)对实验室食品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4)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向上级部门报告;(5)定期对实验室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实验室食品安全要求1. 实验室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污染、有害物质等不合格食品。
2. 实验室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分发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
3. 实验室食品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员审核,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4. 实验室食品加工场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工具和容器。
5. 实验室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注意食品的加热、冷却、储存等环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6. 实验室食品必须进行留样,留样期限不得少于7天,以确保食品安全追溯。
7. 实验室食品不得提供给未经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核的人员,不得私自带入实验室食品。
四、实验室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1. 实验室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验室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2. 实验室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
3. 实验室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实验室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如宣传栏、会议、培训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实验参与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检测公司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检测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食品安全检测的企业,主要业务包括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等项目的检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安全检测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检测计划的制定、样品接收、检测实施、结果报告、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对检测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检测部门,负责检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
第六条食品安全检测部门设有一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测部门的整体工作。
此外,部门内部分设样品接收组、检测组、结果报告组和质量控制组,各组设有一位组长,负责相应组的工作。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活动的全面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样品接收组负责样品的接收、登记和保管工作,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检测组负责样品的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结果报告组负责检测结果的整理、审核和报告工作,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组负责对检测活动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第三章检测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制定检测计划,明确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周期等。
第十三条样品接收组在收到样品后,应进行登记、核对和保管,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应及时通知客户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检测组在进行检测时,应按照检测方法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结果报告组应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报告的整理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报告应包含样品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评价结论等内容。
食品实验室管理制度

食品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频繁爆发给社会和公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同时也对食品企业及其实验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工作流程,提高实验室测试质量和可靠性,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企业及其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实验室操作流程。
三、管理要求1、实验室设备管理(1)实验室设备应按要求配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实验室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应按规定周期完成,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实验室设备的计量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2、实验室环境管理(1)实验室应保持干净卫生,定期清洁和消毒。
(2)实验室应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室内的噪音和振动。
(3)实验室应保证充足的采光和通风条件,防止恶臭气味、有害气体等污染。
(4)实验室应定期对污染物进行检测和分析。
3、实验员管理(1)实验员应具备相应学历、专业技能和实验室操作经验。
(2)实验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对样品进行检测和分析,保证测试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实验员应进行报告和实验室档案记录。
4、实验室质量管理(1)实验室应定期做好内部审计和质量管理评估工作。
(2)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
(3)实验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与有关部门通信协调工作。
(4)实验室应通过国家认可机构认可,并及时完成相关证书的审批和更新。
5、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制定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实验室化学品的存储、管理和处理,并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理。
(2)实验室应通过相关培训和研究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制度实施(1)企业应向实验室员工发布制度和方针。
(2)实验室应设立专人负责制度和方针的实施和执行。
(3)实验室应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食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检测中心的安全管理,确保检测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检测人员、设备设施及实验室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食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2.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1)检测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检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3)检测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废弃物。
(4)检测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眼镜等。
2. 设备设施安全(1)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严禁私自拆卸、改装、修理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处理。
3. 实验室环境安全(1)实验室应保持通风、照明、温度等环境适宜。
(2)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3)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酒、饮食。
4. 食品安全(1)检测样品应严格按规定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2)检测过程中,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检测完成后,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无害化。
5. 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报告上级领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食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研究工作,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重点实验室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三)实施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价;(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五)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食品安全信息。
第七条重点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八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等进行风险评估。
第九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对食品中污染物、有害因素等进行监测。
第十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制度,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选择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合格食品原料。
第十三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管理,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食品包装管理,确保食品包装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检定菌种的来源为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
121°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弃去。
13.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置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弃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弃去。
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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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器具使用操作规范
食品检测实验室由于其独特的特性,其器具在使用和存放时有严格的要求,应该按照以下规范进行操作:
1.检测样品项目记录应清晰、全面,每次检验应做两次试验,误差必须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
2.化验员操作过程中应做到取样及时,检验及时,出具检验结果及时。
3.做到取样准确、试剂准确、分析准确、计算准确、结果准确。
4.仪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指南中的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对仪器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仪器存放置在干燥、无尘、无振动处;内部通道应保持清洁,无灰尘,食用前若有污物,可用棉质物拭净。
6.仪器出现不正常现象时,请参照说明书进行排查,如仍不能排除故障,请联系生产厂家。
7.保持仪器内外清洁干燥,避免任何液体流入仪器内部,防尘、防损害性物质。
8.试剂类检测产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及时处理掉废弃检测试剂。
9.需要电路的仪器使用完拔掉USB连线,断开仪器与电脑工作站的连接。
10.清洁仪器外表面最好使用一次性手套,用一次性擦布沾水或温和去污剂。
11. 仪器若长期不使用,每月应通电数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最好定期拿出来使用下,以防过久不用影响检测结果。
12.实验用品轻拿轻放,按照操作说明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正确标定化学试剂。
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人员要求及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承担着对一些食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初步判定食品是否符合标准,因此对其检测人员有特殊的要求:
1.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2.化验员应遵守本岗位的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投机取巧。
3.进化验室应穿工作服、工作鞋,带工作帽,离室时脱去放入指定场所,且应经常洗涤消毒。
4.非必要物品勿带入化验室,必要的文具书籍带入后,应不给化验室造成影响。
5.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尤其是婴幼儿和未成年人禁止入内,防止发生毒害事件和其他人身事故。
6.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高声谈笑,以利于集中精神完成实验,防止因疏忽造成意外事故或错误。
7.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或用嘴咬铅笔和标签,也不要用手挠头摸耳面部,以免污染。
如有传染物污染工作服,应立即脱去,以高压蒸汽灭菌。
8.如有传染物品污染手部,应立即将手浸于3%的来苏溶液内5—10分钟;再用洗涤精和水刷洗干净。
如有传染物吸入口内,应立即吐出,并以大量清水漱口。
9.针对微生物检测,要严格灭菌,相关器具等用后应分别浸泡,对于已污染的试管器皿等必须置于专用容器内,经灭菌后再进行洗涤。
10.若有着火,应立即以湿布或沙土将其掩盖;易燃品如酒精、二甲苯醚、丙酮等应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电烘箱、电炉、酒精灯等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熄灭。
11.工作结束后注意关好门窗,检查温箱、冰箱等温度是否适宜或箱门是否关好;自来水龙头是否拧紧,工作台是否用浸有消毒液的抹布擦拭干净;试剂用具是否放回原处、放置整齐。
12.坚持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检验技术能力。
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
一、创伤(碎玻璃引起的)。
伤口不能用手抚摸,也不能用水冲洗。
若伤口里有碎玻璃片,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在伤口上擦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
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住伤口止血,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二、烫伤或灼伤。
烫伤后切勿用水冲洗,一般可在伤口处擦烫伤膏或用浓高锰酸钾溶液擦皮肤为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烫伤膏,被磷灼伤后,可用高锰酸钾溶液洗涤伤口,然后进行包扎。
三、受(强)碱腐蚀。
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碱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四、受(强)酸腐蚀。
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
若酸溅入眼睛时,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五、液溴腐蚀。
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氢氟酯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六、误吞毒物。
常用的解毒方法是: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合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
注意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七、吸入毒气。
中毒很轻时,通常只要把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松衣服(但要注意保温),使其安静休息,必要时给中毒者吸入氧气,但切勿随便使用人工呼吸;若吸入溴蒸汽、氯气、氯化氢等,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物蒸汽,使之解毒;吸入溴蒸汽的,也可用嗅氨水的办法减缓症状;吸入少量硫化氢者,立即送空气新鲜的地方;中毒较重的,应立即送到医院治疗。
八、触电。
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若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由于检测项目为食品,所以要求比较严格,在选址、建造、规划、装饰、器具摆放上都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为保障其安全,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为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营,便于清洁、消毒和维护提供足够的空间。
2.实验室墙壁、天花板、地面等应易清洁、防渗漏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板防滑。
3.实验台面应防水,无渗漏,易于清洁和消毒,并可耐消毒剂、酸、碱、有机溶剂和中等热度的作用。
4.配备专用于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冷藏和冷冻、保温加热、干燥消毒、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备等工作条件。
5.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6.实验区应当与非实验区分离。
对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当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
7.在实验室工作区外应有存放外衣和私人物品的设施,设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8.实验室器具应坚实耐用,在实验室中有足够的储存空间、清洁空间,摆放常用物品的空间。
9.实验室门窗要完好,门上最好有可视窗,并达到适当的防火等级,最好能自动关闭。
10.检测过程:建立检验过程记录,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用完后放回原处。
11.动仪器与静仪器分开:精密仪器(如天平、比色计、酸度计等)必须与震动仪器(如震荡器、搅拌器等)分开。
12.常温与热源设备分开:热源仪器(如恒温干燥箱、水浴锅、电炉等)必须与其它一切设备分开,不然会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使用。
13.危险化学用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根据本品特点选择放置条件,避免接触易敏外界条件。
14.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食品检测实验室。
15.靠近实验室的位置建议配备灭火器或其他清除污染的工作。
16.有完好的机械通风系统,以便空气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