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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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和目的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医院的投诉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强医院的服务质量,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涉及投诉的事项。

第二条定义1. 投诉:指患者向医院提出的不满、疑问、意见或建议,包括口头投诉和书面投诉。

2. 投诉人:指提出投诉的患者或其家属、朋友等代表。

3. 投诉对象:指被投诉的医务人员、医技人员、行政人员或医院的某项服务。

4. 投诉处理人:指医院对投诉进行处理的人员,包括投诉处理小组、投诉办公室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组成和职责投诉处理小组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处理医院的投诉工作,制定投诉处理流程,对医院所有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反馈。

第四条保密原则对于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医院应保密处理,避免泄露个人隐私。

第五条公开原则医院应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投诉处理流程第六条投诉受理1. 口头投诉:投诉人可直接向医院的护士站、门诊部、急诊科等进行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接待投诉人,并将投诉内容记录在投诉登记表上,并告知投诉人接下来的处理流程。

2. 书面投诉:投诉人可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医院投诉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告知投诉人下一步处理流程。

第七条投诉调查1. 投诉处理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投诉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并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

2. 如果投诉涉及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投诉处理小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启动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并邀请相关部门代表参与调查。

第八条投诉处理1. 对于简单的投诉,投诉处理小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2. 对于复杂的投诉,投诉处理小组应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医疗投诉和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投诉和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投诉和纠纷处理制度
为提高我院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缓解医患矛盾,保证医疗纠纷投诉处理行为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医疗纠纷投诉是指针对本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工作人员涉及诊疗过程及结果的社会投诉。

一、处理流程:
1.对医疗收费问题的投诉由首诊医生负责沟通解释,首诊医生解决不了的,由科室主任沟通处理。

(门诊主任、病房主任)
2.对医疗服务态度问题的投诉,由投诉对象及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理。

3.对医疗事故的处理,由首诊医生报给科主任并将实际情况过程说明,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医务科,医务科汇报给行政院长,并组织相关科室主任召开会议,积极处理。

4.针对市长热线或者卫健委反馈的投诉或者纠纷,由事件的当事人写一份说明交到医务科,由医务科来反馈处理结果。

处理原则:认真做好记录,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所涉及到科室的人员必须到场,协助处理投诉和纠纷。

当场能解决回复的当场解决。

解决不了的或者涉及到医疗事故的,上报给医务科,由医务科汇报给行政院长。

处理地点:医院会议室
处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信息都需要认真填写。

(有表格)
我们要认真对待每次的投诉吸取经验教训把潜在的投诉及纠纷主动化解,避免因态度不积极,不重视而导致影响恶化。

以上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请大家积极配合。

XXXXX医院
20XX.XX.XX。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疑义、纠纷或不满意的行为。

为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患者。

三、纠纷处理流程1. 形成医疗纠纷当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存在疑义或纠纷时,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口头投诉:患者可以直接向医务人员或相关部门进行口头投诉,医务人员应认真听取,并及时记录。

•书面投诉:患者可以书面形式发起投诉,需详细说明投诉事由和要求,并签署时间、日期、姓名等。

2. 受理投诉•针对口头投诉,医务人员应及时办理,并记入相关记录。

•对于书面投诉,医务人员应当在收到投诉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给予回复。

3. 纠纷调解•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纠纷调解工作。

•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或委员会应立即成立调解小组,对纠纷进行调查和核实。

调解小组应由纠纷相关方、医务人员和独立第三方构成。

•调解小组应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进行积极调解,并在投诉受理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工作。

•调解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双方确认,可作为进一步解决纠纷的依据。

4. 纠纷仲裁•当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纠纷双方可以申请纠纷仲裁。

•仲裁机构应建立仲裁小组,由行政、法律、医疗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

•仲裁小组应向纠纷双方提供仲裁程序的具体规定,并在收到双方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成立仲裁小组。

•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应予以尊重并执行。

5. 纠纷处理结果通知•不论纠纷调解或仲裁的结果如何,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结果通知双方。

•结果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记录于纠纷处理档案。

四、纠纷处理防范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循医疗道德和职业操守。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避免纠纷的发生。

•对于重大医疗纠纷案件,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医疗纠纷处理和投诉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和投诉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和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保障患者权益,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和投诉事项,医院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行为中显现的纠纷和投诉事项,包含但不限于诊疗过程中的纠纷、医疗费用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等。

第三条医院全体员工必需遵守和执行本制度,而且搭配医院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和投诉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四条当患者显现医疗纠纷时,应首先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患者有权向医院纠纷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五条医院纠纷处理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医师构成,负责处理医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

第六条医院纠纷处理委员会收到患者申诉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

第七条医院纠纷处理委员会会同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尽力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如协商不成,委员会应提出建议并报医院领导班子决策。

医院领导班子针对委员会提出的决策建议,进行评审并作出最终决策。

决策应公正、合法,并以保障患者权益为基础。

第九条医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患者申诉,向患者说明医院处理看法和决议,并告知患者其合法权益和维权途径。

第十条患者对医院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相关法律机构投诉或提起诉讼,同时医院应乐观搭配法律机构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投诉管理程序第十一条患者对医院服务质量和态度不满意,可以向医院投诉,投诉途径包含面对面投诉、电话投诉、书面投诉和电子邮件投诉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投诉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登记、分发和处理投诉事项。

投诉管理部门应向患者供应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并确保投诉人身份信息的保密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在接到投诉后,立刻进行调查,并尽快解决投诉。

对于多而杂的投诉案件,医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供应初步处理结果,并告知投诉人后续处理步骤。

第十四条投诉管理部门应依照投诉事项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处理,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及时解决。

医疗纠纷及投诉接待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及投诉接待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及投诉接待处理制度为加强卫生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原卫生部《卫生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本制度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卫生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卫生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医患纠葛,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纠纷案件。

本制度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卫生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适用范围全院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三、卫生院按规定实行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对投诉的处理应当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医疗纠纷及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

四、各科室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五、院办负责全院医疗纠纷及投诉的接待,院办负责医德医风投诉事件的调查处理;医务科负责住院医疗投诉的调查处理;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配合以上部门处理各种投诉事件。

此外,院办对各部门受理的医疗投诉进行汇总管理,并根据投诉情况转交各相关管理职能部门。

如经初步调查投诉涉及2个或2个以上职能部门,由院办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共同解决,各职能部门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推诿。

六、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1.院办负责统一对各部门受理的医疗投诉进行汇总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2.各管理职能部门对院办转交的投诉案例,认真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一、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纠纷处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并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医疗纠纷的登记、调查、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2.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明确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包括纠纷登记、事实调查、证据收集、调解协议、仲裁或诉讼等环节,并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限和责任单位。

3.纠纷处理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确保纠纷处理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保障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客观。

二、医疗纠纷处理操作流程1.纠纷登记:当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受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侵权时,可向医疗纠纷处理机构进行登记,提供详细的相关情况,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

2.事实调查: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收到登记申请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实调查,包括查阅相关医疗记录、询问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了解事发经过和责任方。

3.证据收集:根据事实调查结果,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作为进一步调解、仲裁或诉讼的依据。

4.调解协议:在收集足够的证据材料后,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邀请患者和医疗机构进行调解,并介绍调解协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调解协议,并由纠纷处理机构进行审核和备案。

5.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协议,患者可向纠纷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纠纷处理机构将组织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并做出最后裁决或判决。

通过上述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可以确保医疗纠纷的及时处理和公正裁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当然,具体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域、医疗机构性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的操作。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范文(4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范文(4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院良好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投诉处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发生的患者投诉事件。

第三条投诉处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投诉事件。

第四条投诉处理工作应强调事实客观性,注重听证、调查、协调和调解,及时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本医院的医师、护士、行政人员等医务人员。

第二章投诉处理程序第一条患者投诉应由患者本人或其亲属书面提交医院。

第二条医院应在收到投诉后立即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

第三条调查小组应对投诉进行严格的审核核查,听取投诉方的陈述,患者投诉可以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四条对于属于投诉范围内的轻微问题,调查小组可以通过与患者交流,妥善解决问题。

第五条对于属于投诉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调查小组应进行深入调查,听取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意见,获取相关证据。

第六条调查小组应将调查结果报告给医院领导。

第七条医院领导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纪律处分或其他相关处理。

第八条医院领导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患者投诉方。

第三章投诉处理原则第一条公正公平原则:医院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投诉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处理。

第二条及时性原则:医院应及时受理投诉,及时了解投诉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条合法合规原则:医院应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事件,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条和谐相处原则:医院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寻求双方和解,维护医患关系和谐。

第五条保密原则:医院应对患者投诉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第四章投诉处理措施第一条调解协商:对于一些轻微的投诉事件,医院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方式解决。

第二条教育批评: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医院可以采取教育批评的方式处理。

第三条公开道歉:对于医院工作人员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医院应该公开道歉,并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

第四条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医院可以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范文(三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范文(三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范文1、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登记并告知答复时间(一般一周内),而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情况,由责任人写出书面说明(一般____日内),医务科组织讨论,由办公室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

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医学会鉴定后解决;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医院设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须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时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疗投诉登记处理程序1、医疗投诉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进行记录,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记录交给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写出定性结果于____日内交回交医务科。

4、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5、由办公室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有不同意见,同时告知其它解决途径。

6、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反馈科室和当事人。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范文(二)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的途径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医政科、门诊办、医保办、监察室),医院公众场所设立意见投诉箱,各病区设有意见薄。

2.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1)医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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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流程
受理:
A,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到医疗机构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B、投诉情况记录备案
1、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和住院号。

3、投诉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4、调查的基本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6、处理情况。

C、有关资料
1、投诉信件。

2、调查记录。

3、有关的录音材料整理。

4、有关的医疗文书。

5、有关物证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召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2、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

3、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

4、鉴定调查:复习病情资料,包括查阅病历,病理切片和尸体解剖结果以及有关当事人的记录和录音资料等。

5、鉴定辩论。

6、鉴定:
(1)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鉴定。

(2)应用医疗事故(事件)辅助鉴定系统进行鉴定(优点是可以将鉴定者的意见和鉴定结论全部保存下来)。

7、发布医疗事故(事件)鉴定书。

8、依照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法院诉讼、判决基本程序
一、起诉。

主要是原告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个别情况下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

二、受理与立案。

法院接到起诉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开庭前准备
1、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答辩状副本。

2、确定审判组织。

3、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

4、确定审判人员是否自行回避。

5、审查并确定案由。

6、确定当事人范围、通知遗漏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7、审核诉讼材料。

8、认真调查和收集证据。

主要方法有: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要求当事人、第三人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提取物怔、书证、视听资料为证据;勘验物证、现场。

9、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情况。

10、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1、查清是否有需要合并审理的情况。

12、查清是否有分开审理的情况。

13、查清是否有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14、制定庭审提纲。

19、开庭通知及公告。

四、开庭审理
1、开庭预备。

2、审理开始。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4)互相辩论。

5、法庭调解:行政案件不适调解。

6、合议庭评议。

7、宣判。

案件审理终结,合议庭就当事人在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决定后,当庭予以宣读。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

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医疗纠纷投诉方法
1、医务科电话
2、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联系电话:
5、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地址:
6、派出所电话:
四、医疗事故需要搜寻哪些证据进行保存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
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

五、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历资料的封存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处(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3、医务处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考试,大收集整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

并收取工本费每张0.2元。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 h内据实补齐。

【程序】
提出申请→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医务处保管→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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