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二、预案组织架构1.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三、预案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应急响应(1)医疗机构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2)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2.医疗纠纷调查取证(1)医疗机构应组织专门力量,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取证。
(2)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3.医疗纠纷调解(1)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诉求,进行初步调解。
(2)调解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
4.医疗纠纷处理(1)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和调解情况,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
(2)医疗机构应与患者或家属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5.医疗纠纷后续处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调解协议,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2)医疗机构应跟踪医疗纠纷处理结果,确保患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预案实施要求1.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
2.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增强医患信任。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
4.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纠纷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医疗纠纷情况。
5.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纠纷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五、预案修订与实施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2.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规范各类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一般程序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协同处理医疗纠纷事件。
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接到医疗纠纷的投诉和报告后,安排市卫监大队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评定意见,提出综合处理意见报批后实施。
(一)接待受理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接待群众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投诉,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各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投诉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投诉人投诉的问题和意见,告知投诉人处理医疗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并作书面记录。
投诉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向投诉人通报、解释,引导投诉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政科要对申请行政处理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核,对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按规定时限依法受理;对不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当及时交办或转送相关单位依法办理。
(二)调查取证市卫生局成立医疗纠纷调查取证组,由卫生执法大队医政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医疗争议调查和取证工作,收集相关病历资料和医疗文书,对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定,并将调查结论和调查情况要书面报告卫生局医政科。
(1)调取相关医疗文书复印件;(2)核查经治医疗人员的执业资质;(3)调查了解患方的基本情况、对医疗的争议要点和患方的处理意见和要求;(4)调查了解医方的意见和态度;(5)向其他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必要制作调查笔录;同时对必要的重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6)应患方要求组织对病历资料或现场实物的封存;医疗机构可以在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报医院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三)专家鉴定医疗纠纷当事人对医疗行为及侵权责任存在争议的,应当移交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可作为协商、调解和裁决的依据。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一、引言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就诊疗行为、服务质量或收费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随着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避免。
为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至关重要。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 发生医疗纠纷时的应急措施(1)保持冷静:医疗机构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立即报告: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
(3)保护现场: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要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留好相关物证,以便后续进行调查。
(4)积极沟通: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对患者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
2. 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取证(1)医疗机构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2)调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纠纷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检验报告、药物使用记录等。
3. 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愿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2)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医患双方自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调委调解。
4. 行政调解与诉讼(1)行政调解:如果协商和第三方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2)诉讼:如果行政调解不成,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三、医疗纠纷处理注意事项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3.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
4. 患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理维权,不要轻易采取过激行为。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之调解⾸先发⽣医疗纠纷双⽅先进⾏调解,调解的⽅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种⽅式或者⼀种调解不成功再⽤其他⽅式进⾏调解。
调解⽅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员有尊重患⽅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盾。
2、调解:医患双⽅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签字盖章。
3、第三⽅调解。
医疗纠纷可以卫⽣⾏政部门第三⽅来进⾏⾏政调解。
第三⽅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在平等⾃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法律诉讼程序进⾏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般在三⼗个⼯作⽇内完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委托司法鉴定时⼀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
(⼆)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的委托事项进⾏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起7⽇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起7⽇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答复。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各地都建立了一套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下面将具体介绍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一般步骤:1.患者抱怨投诉阶段:-医疗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受理,记录下投诉内容,并规定办理期限。
-医疗机构应尽快开展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
-医疗机构应对投诉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患者。
2.调解协商阶段:-如果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进行申诉。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会派人员前往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
-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第三方专家、律师等参与,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引导,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3.仲裁或诉讼阶段:-如果调解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较小金额或者简单情况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较大金额或较复杂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在诉讼时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以公正、公平的方式公开审理,并作出裁决。
4.执行阶段:-如果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患者的判决,但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拒绝执行,患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强制执行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决,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涵盖了抱怨投诉、调解协商、仲裁或诉讼和执行四个阶段。
这些流程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解决医疗纠纷,实现公正和谐的医患关系。
(注:以上是一般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投诉登记与受理1.当患者或患者家属发现医疗事故或有其他投诉、举报的情况时,可以向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登记。
有些地区还设立了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2.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向投诉人提供投诉受理凭证。
同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治疗方案、药品清单等。
二、初步调查与备案1.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应当进行初步调查,包括调查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医疗过程、医生的执业情况等。
有些地区还需提请专家组或技术鉴定机构参与调查。
2.在调查的同时,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还需将投诉案例进行备案,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医生和患者、涉及的病历资料等。
三、调解与沟通1.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可以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可以是由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调解机构组织进行。
调解的目的是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纠纷,让双方达成一致。
2.调解中可以提请专家组或民间调解组织的成员参与,他们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建议。
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包括赔偿、道歉、整改等具体的协议。
四、仲裁或诉讼程序1.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其中一方不满意调解结果,双方可以选择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2.仲裁通常由专门的仲裁机构组织,双方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判决。
仲裁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选择诉讼程序,双方将医疗纠纷提交给法院审理。
法院会对纠纷进行调查、听证,并最终作出判决。
五、执行与监督1.如果仲裁或诉讼的判决有赔偿要求,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需要履行判决,并向患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
2.监督是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促使医疗机构改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医疗纠纷再次发生。
总结: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一般包括投诉登记与受理、初步调查与备案、调解与沟通、仲裁或诉讼程序以及执行与监督。
在整个流程中,强调了客观调查和对双方的公平公正,以达到解决纠纷、赔偿受害者、预防再次发生纠纷的目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医生等相关人员之间因诊疗、医疗过程中发生的矛盾或争议。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1.收集证据:患者在发现可能存在医疗事故或纠纷时,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
包括医疗记录、检查报告、治疗方案等。
2.与医院沟通:患者应当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情况。
可以是与医生或主治医师进行沟通,或是向医院投诉部门反映问题。
3.申请鉴定:如果患者认为自己受到了医疗事故,可以申请相关部门进行事故鉴定。
医院也可以申请鉴定以澄清事实。
4.调解仲裁:如果患者与医院沟通无果,可以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或仲裁。
调解一般由医院内部的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仲裁则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负责。
5.诉讼:如果调解或仲裁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确保满足法律诉讼条件。
在解决医疗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1.协商调解:患者可以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协商与调解,寻求问题的解决。
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
2.仲裁:患者可以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仲裁。
仲裁一般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负责。
仲裁最终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3.诉讼:如果协商调解和仲裁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确保满足法律诉讼条件。
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双方必须遵守裁决结果。
4.第三方调解:患者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
第三方调解机构通常是由专门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他们会在患者和医院之间进行调解。
第三方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作为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参考。
在选择解决途径时,患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医疗纠纷是最为理想的方式,可以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程序。
但如果协商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仲裁或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根据事实情况,双方自愿协商解决。
医患双方逐级协商调解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办案人员组织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或医疗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医疗纠纷调解程序1、医疗纠纷告知对象:医疗纠纷发生后,告知对象如下:(1)患者方:由医院办案人员告知患方产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及规定时限,如尸检告知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下最长7日时间。
(2)死者近亲属方:由医院办案人员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及规定时限。
(3)保险机构:由医院办案人员告知保险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等。
2、医疗纠纷处理适用时限:(1)尸检具备尸体检验条件后10日内提出尸检申请。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自鉴定的材料交换之日起,在法定的异议上诉期满后生效。
(3)如需尸体解剖,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无死亡证明者不得进行尸体解剖。
(4)患者尸体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必须经过8小时以上的停尸冷静处理。
在规定的冷静期(尸体剖检前24小时)内继续冷静的,可以在冷静期结束后进行尸体检验。
3、医疗纠纷调解地点:(1)在医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应在医院内协商解决。
(2)到医疗机构场外协商的,应到医患任何一方或双方认可的场所协商。
但如有公职人员在场应回避,由患者或其家属到当地司法办申请调解或起诉。
4、医疗纠纷调解参加人员:(1)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要指派专人负责进行接待、调查和劝阻,严禁对医患双方采取不当行为或偏袒行为。
(2)主管院领导应召集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医患双方的反映意见和要求,采取合适措施予以解决。
(3)需要进行医疗技术鉴定的,应由医院或患者方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医疗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
(4)接待患者方时,应由专人负责分别通知院方、有关人员前往处理。
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劝阻、说服患者方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进行协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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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目的
及时妥善解决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医护人员。
三、工作规范
1、医务科为本程序主控部门,负责接待住院病人医疗方面的医疗纠纷;门诊部协助医务科接待门诊病人的医疗纠纷;护理部协助医务科接待护理方面的医疗纠纷。
2、职能部门接待医疗纠纷后可反馈给当事科室,医院鼓励科室自行处理医疗纠纷,及时将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
医疗纠纷经当事科室自行处理患者满意的,不作院级医疗纠纷处理。
当事科室自行处理患者不满意或者特殊情况下医院认为由当事科室处理不合适的,由医务科代表医院进行调查、处理。
3、医院学术委员会下设医疗事故争议鉴定处理专家小组。
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应提交医疗事故争议鉴定处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医务科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及当事科室必须积极配合。
(1)当事人及当事科室在接到医务科的通知后要在三天内向医务处提供:事情发生经过、当事人陈述、科室讨论处理意见等书面材料。
(2)当事人及当事科室首席负责人应随时听从医务科的安排参与纠纷处理。
5、一般医疗纠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需提交医疗事故争议鉴定处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的,答复时间可延长。
6、医疗纠纷需提交医疗事故争议鉴定处理小组集体讨论的,参加讨论的专家每次给予一定的劳务费,费用由当事科室列支。
7、为解决医疗纠纷所花的费用包括:尸检费、鉴定费、诉讼费、补偿费、赔偿费、减免的医疗费、为鉴定或者诉讼所花的交通费、招待费、间接损失等由当事科室按照医疗纠纷赔偿比例支出。
8、医疗纠纷对当事人的处理:
(1)凡院级医疗纠纷的,给当事人按照经济赔偿额10%处罚;
(2)发生医疗纠纷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经医疗事故争议鉴定处理小组讨论,确实存在重大医疗过错,科室首席主任停发管理津贴1—3个月。
(3)过错纠纷造成医院严重损失及重大影响的经医院医疗事故争议鉴定处理
小组研究分别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待岗、缓聘、下岗等处理。
四、记录
医疗事故争议鉴定登记本,科室医疗安全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