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处理流程
河道违章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河道违章建筑拆除施工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城市的河道被违章建筑侵占。
这些违章建筑不仅破坏了河道的自然景观,还严重影响了水体的流动,加剧洪水灾害的风险,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保护环境,需要对河道上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工作。
本文将针对河道违章建筑拆除施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拆除范围、拆除方式、施工流程以及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拆除范围拆除范围是确定拆除工作的首要任务,需要对违章建筑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测绘。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拆除的违章建筑类型和数量,界定拆除范围。
三、拆除方式拆除方式应根据具体的违章建筑类型和施工环境而定。
常见的拆除方式包括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
3.1 人工拆除人工拆除适用于较小规模、结构简单的违章建筑。
具体施工步骤如下:1.清理现场:清理拆除现场周围的杂物,确保施工安全。
2.设备准备: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锤子、撬棍、剪刀等。
3.拆除构件:按照拆除顺序,逐步拆除各个构件。
4.施工整理:将拆除后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处理,分类存放或运输至指定地点。
3.2 机械拆除机械拆除适用于较大规模、结构复杂的违章建筑。
具体施工步骤如下:1.设备准备:准备必要的拆除设备,如挖掘机、起重机等。
2.周边保护: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拆除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造成损害。
3.拆除构件:根据拆除顺序,使用拆除设备逐步拆除各个构件。
4.施工整理:将拆除后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处理,分类存放或运输至指定地点。
四、施工流程拆除施工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以下是拆除施工的主要流程:1.编制方案:根据对违章建筑的调查结果,编制拆除方案,包括拆除范围、拆除方式和施工流程等内容。
2.设备准备:根据拆除方式确定所需的设备和工具,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现场搭建:根据施工需要,在拆除现场搭建安全围挡和施工平台,保障施工的安全性。
4.拆除施工:按照拆除方案和流程,进行拆除工作。
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

一、拆掉违章建筑的流程第一步,拆掉违章建筑的流程——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关于发现或接到投诉、检举等事实或许资料后,以为有违纪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查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一是规划局或许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也就是赫赫有名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益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能否获取省级政府的受权,比方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受权的,所以那个闻名的人济山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掉的。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乡村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乡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余部门都没有权益查处违章建筑。
实践中有领土局或许领土所、住宅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拆掉违章建筑的流程——检查程序在检查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个人。
第二、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一是检查人员一定具备执法资格 ;二是防备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假冒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好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常常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类情况,建议被处分的人能够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有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往后维权。
第三,在被咨询以及在签订笔录时要慎重。
一是不要惧怕,绝大多数拆迁户一见到政府人员咨询或是检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惧怕和惧怕中常常会犯错。
二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威胁利诱的手段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检查的话,比方假如你不老实交代会从严办理等等。
三是在笔录上署名要当心慎重。
内行政执法中,常有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署名时,你必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假如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许与事实不符时,必定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肯意改正的话,建议你就不要署名。
违章搭建正确处理流程

违章搭建正确处理流程
违章搭建的正确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发现违章搭建:可以通过巡查、举报等途径发现违章搭建,或是由相应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
2. 认定违章搭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核实,对违章搭建进行认定,确定是否存在违章建设行为。
3. 通知责令停工:对认定为违章搭建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应向业主或相关责任人发出责令停工通知,责令停止一切违章建设行为。
4. 联合执法:相关部门依法组织联合执法队伍,进行现场查封和拆除违章搭建,确保违章建筑得到依法处理。
5. 后续处理:拆除后对违章建筑所占用的土地或房屋进行恢复和修复工作,恢复原貌。
6. 处理相关责任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防止违章搭建再次发生:加强规划、建设、监管等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以防止违章搭建再次发生。
以上是违章搭建正确处理流程的一般步骤,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违章建筑处理通知

违章建筑处理通知尊敬的各位居民:大家好!近期,我们在对本地区的建筑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一些未经合法审批、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
这些违章建筑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对城市的规划和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也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现决定对这些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处理。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及危害所谓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的存在带来了诸多危害。
首先,它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美观,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其次,违章建筑往往没有经过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建筑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威胁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外,违章建筑还会占用公共资源,影响道路交通、消防通道等的畅通,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带来诸多不便。
二、本次发现的违章建筑情况经过详细的调查和核实,以下是本次发现的部分违章建筑的情况:1、位于_____街道_____号的一处私自搭建的简易棚屋,用于商业经营。
该棚屋占用了公共道路,影响了行人通行和交通安全。
2、在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楼顶,居民擅自搭建了阳光房,增加了建筑物的承重负担,可能对整栋楼的结构安全造成威胁。
3、在_____村_____组,有村民未经批准在自家宅基地外扩建房屋,侵占了集体土地,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利益。
以上仅是部分典型案例,实际存在的违章建筑还不止这些。
三、处理措施对于这些违章建筑,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责令限期拆除对于那些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占用公共资源的违章建筑,我们将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由当事人承担拆除费用。
2、罚款对于一些情节较轻、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违章建筑,我们将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违章建筑拆除预案

违章建筑拆除预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划的不断完善,违章建筑的存在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和形象,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阻碍正常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
为了维护城市的规划秩序,保障公众利益,特制定本违章建筑拆除预案。
本次拆除违章建筑的主要目标是:依法依规对认定的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拆除,恢复土地和空间的合法使用,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同时保障拆除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二、拆除范围与对象经过全面排查和依法认定,本次拆除范围涵盖以下区域:具体区域名称。
拆除对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违章建筑:1、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如私搭乱建的房屋、棚屋等。
2、违反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如擅自增加建筑面积、改变建筑用途等。
3、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等建设的建筑物。
三、拆除工作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拆除工作,确保拆除行为合法合规。
2、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认定的违章建筑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统一标准,统一处理。
3、安全第一原则:在拆除过程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拆除工作不发生安全事故。
4、文明拆除原则: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四、拆除工作流程1、调查摸底组织专门力量对拆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详细了解每一处违章建筑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建设时间、所有人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台账。
2、认定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对摸底调查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认定。
认定结果在政府网站、社区公告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具体天数,同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
3、责令整改在公告期内,对违章建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当事人说明违章建筑的危害和拆除的必要性。
4、强制拆除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违章建筑现场勘查方案

违章建筑现场勘查方案违章建筑现场勘查方案一、勘查目的违章建筑是指与国家有关的建筑法规、法律、法令不符合的建筑工程。
违章建筑存在的问题可能涉及安全隐患、占用土地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等方面。
本次勘查的目的是了解违章建筑的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二、勘查范围及对象本次勘查的范围为XX县XX路XX小区,主要勘查对象为小区住宅楼附属的违章建筑。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建筑物:阁楼、挑楼、露台、加建阳台、非法出租房等。
三、勘查内容1. 建筑物结构:勘查建筑物的结构完整性、承重能力等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建筑面积:测量建筑物的面积,与法定规定进行对比,确定是否存在无证扩建。
3. 建筑形象:拍摄建筑物的外观,记录建筑物与原始设计的差异,评估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勘查工具1. 测量工具:测量尺、测量线等,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摄影工具:数码相机、摄像机等,用于记录现场情况。
五、勘查流程1. 筹备阶段:确定勘查范围、对象、内容等,并编制勘查方案。
2. 勘查准备:准备好所需的勘查工具,并对其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正常运行。
3. 现场勘查:按照勘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实时记录和拍照。
4. 数据整理与分析:整理勘查所得的数据和照片,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5. 编制勘查报告:根据勘查结果,编制详细的勘查报告,提出整治建议。
6. 报告提交及督促整治:将勘查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并积极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勘查要点1. 联系建设单位:在勘查前与相关建设单位取得联系,了解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2. 安全第一:在勘查过程中,注意安全,切勿随意攀爬、进入危险区域。
3. 数据准确性:在测量和记录数据时,要保持准确性,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勘查结果的不准确性。
七、勘查时间安排本次勘查计划于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开始,预计耗时2天。
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勘查成果及报告1. 勘查成果包括现场拍摄图片、测量数据、勘查记录等。
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3篇)

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是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根据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一般来说,违法建设工程处理的程序如下:1. 发现违法建设:城乡规划部门通过巡查、举报、投诉等途径发现违法建设。
2. 取证调查:城乡规划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如果确认存在违法建设,将开始违法建设处理程序。
3. 初步处理:城乡规划部门根据违法建设的性质和情况,初步处理违法建设,如责令停工、拆除、整改等。
4. 违法建设听证:对于需要听证的案件,城乡规划部门可以组织听证,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5. 复核处理:如果违法建设当事人对初步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复核。
6. 审查裁决:上一级城乡规划部门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7. 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当事人对审查裁决不服,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8. 强制执行:如果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履行决定或判决,城乡规划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总的来说,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保护城乡规划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2)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是指未经规划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设活动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
这些违法建设项目不仅影响城乡规划的统一性、合理性,也会对环境、生态、居民生活等方面带来严重的影响和隐患。
为了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4.《城乡规划管理条例》5.《城市发展与规划建设》系列政策二、处理制度主要内容1.违法建设的查处与处罚根据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的大小,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基本农田违建拆除程序

基本农田违建拆除程序一、强拆占用耕地违法建筑的流程是什么一、强拆占用耕地违法建筑的流程是什么?(一)调查取证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
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
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1、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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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处理程序第一章管辖第二章一般程序第三章简易程序第四章送达和执行第五章结案第一章管辖一、违章建筑即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包括下列四种:(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的拆除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第二章一般程序一、调查询问、现场勘验1、查处违章建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指派承办人,承办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承办人调查取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②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③出示土地执法证件;④通知当事人到场;⑤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办人可以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关系人提出询问。
⑦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由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⑧可以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承办人在必要时可以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员应当邀请有关组织或者人员参加,勘验人员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
对勘验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员、见证人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⑨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承办人必须认真鉴别上述证据,未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证据有下列几种:(一)物证;(二)书证;(三)视听材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陈述;(六)调查笔录和勘测笔录;(七)鉴定结论;(八)其他。
3、违章建筑查处期间,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停止为当事人办理建筑许可和所有权权属登记手续。
4、回避在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承办人、主管领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被调查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承办人员的回避,由主管领导决定;主管领导的回避,由案件处理机关的领导集体决定或者报上一级机关决定。
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经立案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附件五),送达当事人。
2、《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名称②违法土地使用行为③土地使用行为的依据④土地管理部门公章及日期⑤送达回执三、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1、决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2、《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被处罚人名称②被处罚的事由、地点③处罚依据④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⑤土地管理部门公章及日期⑥送达回执四、作出处罚决定1、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出《行政拆除处罚决定书》(附件六),送达当事人。
2、违章建筑查处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1) 认定各级规划部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认定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况: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3)认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4)认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认定当事人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提请公安机关处理;(6)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提出书面建议并调查报告有关证据,移送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处理,处理结果应当抄送移送案件的机关;(7)认定违法行业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及进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适用范围1、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查处的违章建筑不拆除危害公共安全、妨碍交通秩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
2、依据《行政处罚法》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违法行为处罚可以使用简易程序。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四、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五、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送达和执行一、送达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拆除处罚决定书》等作出后,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3日内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2、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直接送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签收。
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签收;本人已向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拒绝签收时,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送达的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的文书留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住所或者收发部门,即视为送达。
二、执行1、《行政拆除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后,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将履行情况记入执行笔录。
2、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限期拆除、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5、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②代履行3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③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④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第五章结案1、承办人在案件结案后,应当将办案过程中写成的文书、图件、照片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2、承办人将档案报规划办公室永久性存档。
附件一: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字()第号:你单位(户)违反了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听候处理。
年月日(印章)附件二:撤销立案决定书(土地执法用)字(______)第___号关于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编号______),经全面调查取证核实,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研究,决定撤销第______号立案,凭本决定入卷销案。
____年____月____日(印章)附件三: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我局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___________人民政府或___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年月日(印章)附件四: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首页)共____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要案情及调查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理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案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管领导批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办人签名:_____(盖章)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附件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字()第号:你单位(户)违反了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听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