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
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

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目录一、规划总则 (1)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1)三、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4)四、城市总体规划 (4)附件:1.关于《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人口和用地规模审核意见2.《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专家评审意见附图:1.县域人口与村镇分布现状图2.县域人口与村镇布局规划图3.用地布局现状图4.空间结构规划图5.用地布局规划图6.近期建设规划图7.远景发展构想图一、规划总则(一)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0.28);3. 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4. 《全椒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5. 《全椒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规划》(2007)6. 《全椒村庄布点规划(2007)》7. 《全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8、《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9、《滁来全城镇群规划(2008-2020)》10、滁州市各专项规划和全椒县各片区控规及其它相关规划1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30年,分为三个阶段:近期:2008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 2021年~203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三)规划层次与范围本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和城区总体规划。
1、县域:全椒县行政管辖范围内10个镇,总面积1568.3平方公里。
对此范围内按照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要求,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2、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十字镇和襄河镇行政范围,总面积约306平方公里。
3、县城区:包括城北片区、城南片区、承接产业转移片区三大片区及土桥水库景区范围,总面积约123平方公里。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滁政秘〔2020〕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政府相关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2009-2019年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决定:一、对《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根据机构改革机关职能调整要求,由清理责任单位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出修改意见(附件1)。
二、对《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附件:1.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0年1月8日附件1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名称清理责任单位1滁政办〔2009〕1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公室2滁政办〔2009〕6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公室3滁政办〔2009〕59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市政府办公室4滁政〔2010〕52号滁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交通局5滁政〔2010〕131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市交通局6滁政〔2010〕149号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7滁政〔2011〕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8滁政办〔2011〕26号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9滁政办〔2012〕61号关于转发市地税局等四部门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办法的通知市税务局10滁政办〔2012〕104号滁州市公共广场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11滁政秘〔2013〕172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12滁政〔2014〕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13滁政办〔2014〕33号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市税务局14滁政〔2015〕4号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15滁政〔2015〕42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16滁政办〔2016〕21号关于印发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等九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局17滁政〔2016〕69号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18滁政〔2016〕75号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19滁政办秘〔2016〕186号关于印发滁州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体育局20滁政办〔2017〕25号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滁政秘〔2017〕87号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的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滁政办〔2017〕28号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市数据资源局23滁政办〔2017〕41号关于印发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局24滁政办〔2017〕48号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25滁政办秘〔2017〕132号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26滁政办〔2018〕7号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审计局27滁政办〔2018〕34号关于印发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28滁政办〔2018〕55号关于印发滁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市住建局29滁政办〔2018〕59号关于印发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民政局备注需要修订文件29件。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规划预测滁州市2010年总人口455万人,2020年480万人。
城镇化水平预测:2010年,44%;2020年,60%。
(二)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空间结构:未来滁州将形成“一区三轴”的扇形空间模式一区:一个城镇密集区,也是一个大核心。
由滁城、来安、全椒、乌衣组成的大滁城地域。
三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滁、定发展轴。
发展轴:“两主一副”主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副轴:滁、定发展轴。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滁州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级为滁州中心城市——滁城,发展为95 万人口的大城市。
第二级为天长、明光、全椒、定远、来安、凤阳、南谯(乌衣)等各县域中心城区7个,人口规模达到15~30万人。
第三级为一些现状规模较大或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镇,其规模级分为5~10万的炉桥、铜城、古河、汊河。
2~5万的半塔、武店、二郎口、藕塘、汊涧、张桥、秦栏、张八岭、管店、沙河两个等级,共14个。
第四级是2万人以下的其他建制镇,共36个。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发展规划(一)大滁城地域构成大滁城地域由滁州市琅琊、南谯二区和来安、全椒两县构成,总面积为4472平方公里。
在大滁城地域统一规划,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城镇密集区,提高区域竞争力。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空间结构以滁城为主中心,全椒、来安、乌衣为副中心,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路为交通联络线,在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主:以滁城为主中心;三副:来安、全椒、乌衣为副中心;多点:在滁州市区及来安、全椒县域,分布众多小城镇。
(三)发展规模近期规划2010年城市总人口87万人(滁城55万人、来安12万人、全椒15万人、乌衣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市总人口157万人(滁城95万人、来安22万人、全椒25万人、乌衣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7平方公里。
2023滁州经济报告

2023滁州经济报告1. 引言滁州是中国安徽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的交界处。
本文将对滁州市2023年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
2. 经济总体概况2023年,滁州市的经济发展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主要指标如下:•GDP总量:根据初步数据估计,2023年滁州市的GDP总量预计达到X亿元,比上一年增长X%。
•第一产业:农业是滁州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农业产值预计达到X亿元,增长X%。
•第二产业:工业是滁州市的支柱产业,2023年工业产值预计达到X 亿元,增长X%。
•第三产业:滁州市的第三产业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23年服务业产值预计达到X亿元,增长X%。
综上所述,滁州市在2023年取得了经济发展的稳定增长,各产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3. 产业发展情况3.1 农业滁州市位于中国的农业大区,农业是滁州市经济的重要支柱。
2023年,滁州市农业发展总体稳定。
农业主要指标如下:•粮食产量:2023年滁州市的粮食产量预计达到X万吨,比上一年增长X%。
这主要得益于技术进步和农业机械化的推广。
•农产品加工:滁州市加强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
2023年,农产品加工产值预计达到X亿元,增长X%。
3.2 工业滁州市的工业产值在2023年继续保持增长。
工业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制造业:滁州市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2023年,制造业产值预计达到X亿元,增长X%。
•建筑业:滁州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带动了建筑业的发展。
2023年,建筑业产值预计达到X亿元,增长X%。
3.3 服务业滁州市的服务业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服务业的主要指标如下:•零售业: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升级,滁州市的零售业发展迅速。
2023年,零售业销售额预计达到X亿元,增长X%。
•旅游业:滁州市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风光而闻名。
2023年,旅游业收入预计达到X亿元,增长X%。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图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2004年10月项目名称: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委托方(甲方): 滁州市人民政府承担方(乙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事业法人代码: --0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21001)院长总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 2004年10月日前言经安徽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修编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2年8月,受滁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任务。
滁州市总体规划修编任务由中国城市规划院与滁州市城乡规划院合作完成,滁州市规划院具体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规划规划。
2002年9月,滁州市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组成员在滁州市规划局和滁州市城乡规划院的大力协助下,进行了深入的现场勘察和广泛的基础资料调研工作。
项目组走访调查了市域所辖的四县二市二区。
在调研期间,市委市政府召开滁州市城市规划动员会,项目组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主要职能部分领导汇报了对滁州市城市规划的初步认识,听取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项目组工作的意见和指导。
2002年10月25日项目组向中规院领导进行了初步方案汇报。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项目组确定了城镇体系规划方案和城市总体规划3个初步方案。
2002年11月18~20日,项目组向滁州市政府有关领导、规划局分别进行汇报、交流,对规划初步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
项目组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规划纲要编制。
2003年1月9~14日,规划组向中规院主管总工进行纲要汇报,对项目组前期的规划研究及规划内容进行了审议,同时对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项目组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后,形成规划纲要成果。
2003年4月8~9日在滁州市召开了总体规划纲要技术审查会,认为纲要符合编制的技术要求,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滁州市琅琊区村庄规划(2018—2030)

滁州市琅琊区三官、新集、邓坝、秋桐村庄规划简介一、规划范围琅琊区三官社区、新集村、邓坝村、秋桐村的四个行政村管辖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6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近期为2019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三、规划指导思想为适应琅琊区新时期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城乡发展动力与机遇,适应快速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要按照“20字”总要求,以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特色精品农业打造工程为着力点,落实具体举措,分类分项推进,力促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围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与建设美丽滁州的要求,优化空间结构,提升环境品质,充分发挥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引导村庄建设,实现琅琊区三官社区、新集村、邓坝村、秋桐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发展定位结合琅琊区三官社区、新集村、邓坝村、秋桐村所处的区位及优劣势分析,综合确定片区发展定位:现代农业基地、科技农业旅游示范区、新型宜居宜业社区五、发展目标发展目标:通过实施推进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社会事业一体化、生态环境一体化,五个一体化建设,到2020年琅琊区三官社区、新集村、邓坝村、秋桐村城乡面貌显著改善,美丽乡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果,城乡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城乡产业发展更加协调。
六、产业发展规划1、发展策略在农业方面,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优质高效型、园林生态型、旅游观光型”城郊特色农业为主攻方向,积极打造集农业科技、生态养殖、旅游观光、养生度假等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依托现状产业基础,发展新型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园区。
第三产业中要重点发展三产服务业、商贸业、信息通讯业、农村电商和物流市场建设,发挥与乡村物资交易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的功能。
2、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最终形成三官特色小镇。
居住综合服务区:主要为三官社区。
产业生产区:中小企业园。
现代农业区:三官片现代农业基地。
通力合作,做好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通力合作,做好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位同志:去年年底,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即《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编工作,经过国内多家单位竞标,已确定由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来承担此项工作。
为确保规划修编工作又好又快的开展,召开本次规划修编动员大会和现场协调会。
下面,就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规划编制的时间安排、规划编制调研和资料要求,作如下汇报。
一、关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必要性现执行的《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有效地指导了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纵深推进工业强市、城镇化和东向发展三大战略,抢抓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依托区位、资源、环境“三张牌”,加快建设“三个园”,积极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力冲刺“双超”和“追宿迁、超千亿、进前列”的目标,经济社会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但随着《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发〔2011〕27号)的颁布实施、京沪高铁的通车、苏滁产业园的落户等客观重大因素的改变,城市建设面临着发展、提高、创新的新目标和新要求,迫切需要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解决好制约我市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为城市建设提供发展蓝图和依据。
(一)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和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需要。
2011年11月10日,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发〔2011〕27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要求,推进城镇化提速提质,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强化城镇综合承载力建设,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促进异地城镇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走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民生优先、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2.28
•【字号】滁政办秘〔2017〕197号
•【施行日期】2017.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通知
滁政办秘〔2017〕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49号)要求,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28日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章建筑容量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退让第六章建筑高度第七章绿地第八章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第九章建筑景观第十章附则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三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附录:名词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个人自建房除外)。
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实施均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R—居住用地;(二)C—公共设施用地;(三)M—工业用地;(四)W—仓储用地;(五)T—对外交通用地;(六)S—道路广场用地;(七)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八)G—绿地(公共绿地、公园绿地);(九)D—特殊用地。
第四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居民居住生活聚居地用地(商品住宅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用地等)。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R01)、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和公共绿地(R04)。
(一)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设施齐全、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二)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高层住宅为主、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的用地;(三)三类居住用地(R3),指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与其它用地有交叉的用地。
第五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级及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小区级、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容纳除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以外的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及其它各类公司的办公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用地;(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中小学用地(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和寄宿制高级中学等学校用地)、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
鲍秀平、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鲍秀平、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7【案件字号】(2020)皖行终79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汪结平朱达远胡萍【审理法官】汪结平朱达远胡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鲍秀平;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当事人】鲍秀平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鲍秀平【当事人-公司】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尹利兵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李梦学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尹利兵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李梦学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尹利兵李梦学【代理律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鲍秀平【被告】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焦点是:一、上诉人房屋所在地块是否为集体土地;二、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三、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复议机关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以上证据均已随案移送本院,经审查,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是:一、上诉人房屋所在地块是否为集体土地;二、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三、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关于焦点一,上诉人认为,其房屋所在地块原属于集体土地,从其提供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内容来看,案涉地块并无经省政府批准的征收文件,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并未改变,被上诉人无权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决定因而是违法的。
经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载明,上诉人房屋所占土地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显示为国家建设用地,,地类为城市建设用地第二次土地调查从时间上看,远早于案涉征收决定作出之时,因此,该土地的性质已属于国有,至于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前是以什么方式转变为国有土地,则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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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
(年修改)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按照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进行局部修改。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方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公示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
方案简介
一、修改背景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自年月由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年时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相继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和新发展理念。
我市正在加快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与南京、合肥都市圈协同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的新任务。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背景、社会环境和发展机遇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亟需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二、修改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融城,以城乡生态网络为本底,优化用地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创建生态文明城市。
(二)坚持局部修改、动态维护的原则
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局部修改。
保持规划期限不改变、城市发展方向不改变、城市性质不改变、城市生态绿地不减少、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三个层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局部调整城市开发边界,中心城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优化用地布局规划等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
.深化市域铁路交通规划
依据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衔接区域性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增补合青高铁、滁宁快轨、三洋铁路。
合青高铁。
合肥与青岛两个“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快速铁路网,在滁州市域范围内途经定远、明光,设定远站和明光高铁站。
滁宁快轨。
即南京都市圈轨道线,经南京北站与南京市轨道交通系统衔接,自南京北站向西,由汊河南部、水口镇、苏滁现代产业园、政务中心、科教园接入滁州高铁站。
三洋铁路。
三洋铁路西起三门峡东至如东洋口港,途经河南、安徽、江苏省,在滁州市域范围内经过凤阳县、明光市、来安县和天长市,为客货运铁路线。
.优化市域高速公路布局
加快融入长三角,淮扬高速公路(来安至六合段)、马滁高速公路(滁州至天长段)、滁州市西环高速、徐明巢高速(明光至全椒段)公路。
淮扬高速。
起点为淮南,经定远、滁州、来安、六合至扬州,加强了滁州与南京的交通联系。
徐明巢高速。
起点为徐州,经明光、定远、全椒至巢湖,加强了滁州与合肥、徐州、芜湖的交通联系。
(二)城市规划区修改
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按照《滁州市空间规划》和《滁州市城市生态网络规划》的要求,增补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修改
在坚持“年限不变、目标不变、战略不变、规模不变、绿量不变”的原则下,共调出(减少)近期不使用的规划建设用地平方公里,调入(增加)规划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用地布局调整优化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号)要求,落实省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上位规划,结合城市转型发展需求,衔接空间规划、生态网络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通过“减、增、调”对用地性质进行优化调整。
2.中心城区道路优化
按照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本次规划修改道路线形衔接道路设计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公共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支路网密度,构建快捷通畅的城市综合交通路网。